想的是很順暢,做起來就沒那麼順手了。我躊躇了好些天,就沒能抹下面子去找他。怕他笑我不矜持,怕他嫌我太輕佻。
我悶得難受,只能找周,讓她給我當軍師,為我出謀劃策。之所以找周,不找羅蓮,是因為那時侯我什麼都不敢跟羅蓮說。能傾心吐膽的就只剩下周了。
週一拍胸脯說:「不就見姓楚的小子一面,能有什麼難。這事姐姐幫你搞定就是了。呆子,你安心等我好消息。」
周的好消息來得特別快。沒幾天後她就來電通知我當晚8點在本地一間舞廳會他。我有點納悶怎麼不約在飯店,反倒約在舞廳了。
周又有她的一番獨到的見解。她說:「約會就是在舞廳那種公眾場合才有氣氛,才有情調。在舞廳那種開放的地方,男女老少都毫無顧忌地摟摟抱抱,卿卿我我著。有樣學樣,你們才能大膽地放手去辦事。」
我越聽越不對勁。周的話含沙射影,說的好像我倆會面就專為做那見不得人的勾當似的。得趕快阻止她,要不然我一輩子的清白就得毀在她那張嘴上了。
我啐了週一口說:「下流!周你小樣的,滿腦子壞思想。」
周回過頭來,劈臉一頓罵:「呆子,你想到哪去了?你說姐這麼一個正兒八經,安分守己的良家婦女還能指使你去做那偷雞摸狗,狼狽為奸的事嗎?要干,咱得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幹。」
她嘴上說得一本正經的,實際上歪點子還是有一大把的。為了讓我會郎一行馬到成功,她還痛下苦心對我進行一番臨時指導。要我一見著他就把他給拖下舞池,跟他來一番熱舞,盡量把身子往他身上貼,把他身體裡隱藏的**給撩起來。又要我在跳到興起時假裝扭了腳,好給個機會讓他英雄救美。接下去一不做,二不休,以報恩的名義把自己往他懷裡送。這種舉措說得好聽點就叫做與身相許,說得不好聽點就叫做跟他苟合。
但無論是以身相許還是跟他苟合,按周的規劃來說,一切早已設計得天衣無縫,演起來應該是順心順手的。我是可以放心演的,根本沒有發要去擔心對他與身相許或者跟他苟合後,他會把一切賴得乾乾淨淨的。
他絕對是那種一與女孩子發生關係就會對那女孩負責到底的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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