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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千六百六十九章 斬殺強敵 文 / 幻雨

    一著不慎滿盤皆輸,林軒攻勢之凌厲迅速,遠遠超過了對方所能預想的程度,雷蛇尊者的臉色陰霾以極,但於情於理,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斃。

    眼見九宮須臾劍距離自己已不足尺許,他想都不想的吸了口氣,同時身形一轉,在原地滴溜溜的開始了不停旋轉。

    頓時,一股磅礡的威壓從其身體表面釋放出來。

    與之相伴的還有無數黑色的妖氣,包裹住他整個身體。

    一陣尖利的怪鳴聲傳入耳裡,隨後厲芒大做,卻是從妖氣中飛出了一長一短兩柄青銅古戈。

    略一盤旋飛舞,居然化為兩頭水桶粗細的獨角怪蟒了。

    擋於妖氣之前,眼中紅芒閃爍,一縷縷兒臂粗細的光柱,由其血盆大口中蜂擁而出。

    聲勢令人側目。

    而趁著這兩頭巨蟒的掩護,雷蛇尊者則咒語吞吐,拚命的施展出了雷遁之術,渾身上下被耀目的電光纏繞包裹,風馳電掣,化為一縷黑煙飛向後面去了。

    這傢伙的反應不可謂不迅速,然而林軒也不是普通修仙者,眼看煮熟的鴨子,又怎麼可能讓其飛走呢?

    那法寶所化的怪蟒猙獰可怖,然而林軒的眼中卻只有驅使它的雷蛇尊者,區區一件寶物,就想要擋住自己的去路,實在太天真了。

    望著對方想要逃遠,林軒嘴角邊露出一絲譏嘲之色,右手抬起,從容不迫的朝著前方一點而去:「疾!」

    話音未落,九宮須臾劍的表面已是厲芒噴薄,當即兵分兩路。數柄仙劍的表面彈跳著電弧,往中間一合,一九頭怪鳥的形象浮現而出。

    林軒施展出了真靈化劍訣的秘術。

    區區幾條怪蛇,不過是九頭鳥的食物。

    小試牛刀,就足以將它們滅除。

    至於剩下的仙劍。則首尾相連,頓時飛遁的速度,一下子增加了許多,頃刻間,便已將施展雷遁術的老怪物給截住。

    「不……」

    雷蛇尊者驚恐以極,依舊不願意坐以待斃。但這時候,哪裡還有騰挪輾轉的餘地。

    轟!

    一聲巨響傳來,同時銀色的光華驟然爆開,刺目耀眼,雷蛇尊者的慘叫不絕於耳邊。

    劍芒如雨,在虛空中橫砍豎劈。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剛才,這傢伙的心臟被刺破,依舊十分詭異的存活,還施展出了妖化秘術。

    林軒雖然不清楚,他究竟怎麼做到的這一步。但於情於理,當然不會重蹈覆轍。

    很快就將他的肉身絞為了粉末,連元嬰亦沒有機會逃脫。

    如此一來,就算他是大羅真仙降臨於此處,也休想再重新復活。

    整個過程兔起鶻落,敘述起來像是花了不少的功夫,其實真正動手的時間不過十幾息而已。

    渡劫級別的攻防轉換,太過迅疾。

    用眼花繚亂來形容都亦顯不足,若是普通的修仙者,根本就看不清楚。

    簡單的說。就是一個照面的功夫,雷蛇尊者就莫名其妙的隕落,旁觀的大能存在,無一不瞠目結舌。

    見過強勢的修仙者,沒見過誰強勢到如此程度。

    眼前這小傢伙不僅膽子大得離譜。實力亦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

    雷蛇尊者雖然不是這些人中最強的,但也絕非弱者,說得上聲名遠播。

    別說乾淨利落的將他滅除,在場有把握戰勝他的,都沒有幾個。

    這小子太彪悍了。

    究竟是何方神聖呢?

    人都會好奇,渡劫期存在,也沒有例外一說。

    按理,這麼彪悍的修仙者,應該聲名遠播,可奇怪的是,在場的眾人,都不曾見過。

    難道是苦修者?

    可苦修者很少有如此善於爭鬥的。

    太多太多的疑惑。

    茫然的表情讓眾修士瞠目結舌,但隱藏在背後的,卻是興奮的情緒更多。

    雨嵐商盟是龐然大物,若破壞其規矩的修士實力太弱,那反而沒有什麼看點值得期待了。

    而眼前這神秘的小傢伙,具體的境界雖然不好說,但十有**是渡劫後期的修仙者。

    而且還不是普通的修士,這可就有趣得緊了。

    不少人都將玩味兒的目光望向商盟在此處的修仙者。

    而那四位長老的表情則是尷尬到了極處。

    於情於理,他們應該聯手將林軒滅除。

    雨嵐商盟所立下的規矩是絕不容人挑釁的。

    問題是,他們雖想要這麼做,但做不做得到,卻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修仙界是強者為尊的,這神秘的小子顯然不是什麼普通修仙者。

    雷蛇尊者已被他乾淨利落的滅除,自己四人敢上去,下場恐怕也好不了什麼。

    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林軒表現出來的戰力實在是太驚人了。

    明知道放手一搏絲毫勝算也無,還傻乎乎的這麼做,那就不應該稱之為勇敢,而是愚蠢了。

    能夠修煉到渡劫期,哪一個不是心思靈巧的人物,稍一轉念,就將這中間的利弊想清楚。

    不能力敵,那就智取,剛才那小子與雷蛇尊者鬥法的時候,他們已悄悄發出了傳音符,想必援兵也應該到了。

    所以四人的臉色雖陰沉無比,但要說慌亂,卻是絕對算不上地。

    可惡的小傢伙,你不是很囂張麼,一會兒有得你後悔的,渡劫期修仙者,若是換一個場合,確實可以頤指氣使,橫行無忌,但想要到蟠桃會上來撒野,卻是太愚蠢了些。

    這種情況,林軒又何嘗不清楚。

    但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林軒更是恩怨分明的人物,他怎麼可能眼看著如嫣仙子身陷險地而不救呢。

    得罪雨嵐商盟又如何,反正事已至此,林軒倒也並不畏懼什麼。

    怕也沒有用途,到時候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好了,自從踏上修仙之路,林軒經歷了無數的艱難險阻,當初都可以化險為夷,他不相信自己進階到了渡劫後期,還會隕落於這裡。

    惹下的麻煩是大了一些,但總有解決的餘地。

    雨嵐商盟是龐然大物,但也並不意味著,他們為滅殺自己,就甘願付出任何代價了。

    沒有人會那麼做。

    畢竟自己只是破壞了他們的規矩,而非真心與他們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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