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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千二百六十章 措手不及 文 / 幻雨

    林軒臉上的表情信心十足,然而接下來,卻發生了讓他大吃一驚的一幕。

    對方的身影一陣模糊,隨後從原地消失掉了。

    這是……空間秘術?

    不對,不是空間神通,而是超乎尋常的急速。

    整個過程,難以用言語表述,剛剛,林軒就已經領略過對方的速度,確實敏捷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然而此時此刻,卻比剛剛還要誇張許多,肉眼根看不清楚,林軒施展出天鳳神目,眼前依舊只出現一團淡淡的影子罷了。

    一團可怕的法則之力,由他身體表面瀰散而出。

    這是……速度法則!

    林軒終於清楚,對方為何擁有如此敏捷的速度。

    他的表情陰霾以極,臉上,也滿是凝重之意。

    自然萬物,都自有其法則,速度法則,不過是其中之一。

    若論玄奧程度,遠遠無法與時間,或者空間法則相比。

    然而卻罕見以極。

    沒錯,罕見。

    放眼三界,縱橫今古,也極少有人能夠領悟速度法則。

    至於原因,則難以說得清楚。

    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

    一旦有大能存在掌握了速度法則,就會變得極難對付。

    說凌駕於同階存在之上也不為過。

    這並非胡言亂語,而是有著自己的根據。

    就拿世俗武林來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這句話放到修仙界。也相差彷彿。

    別的不提,你就算有著再強的實力,打不中對方,也一樣沒有用途。

    就拿眼前來說。林軒施展出化劍為絲之後,密密麻麻的劍絲,已將天空擋住,原以為對方躲無可躲。他也確實將盾牌祭出……

    可這一次,卻是林軒預料有誤。

    對方剛才的速度確實很快了,但卻遠沒到極限的程度。

    直到林軒驅使出幻靈天火,對方才終於施展出速度法則。

    對方起初,一直在隱藏實力,顯然是想等自己誤判後,再發動突襲。

    好險!

    幸好自己沒有落入對方的圈套裡。

    這傢伙,不僅實力非同小可,而且也比自己想像的。要狡猾許多。

    整個過程兔起鶻落。說來繁複。其實不過一瞬間的功夫。

    這邊,腦海中的念頭剛剛轉過,對方就已經撲到自己的身前了。

    林軒瞳孔微縮。這一次,九天神羅相也沒有用處。根來不及發動將對方的攻擊擋住。

    然而林軒臉上的表情依舊不減分毫慌亂之意。

    「蠢貨,故作鎮定而已!」

    那怪物的嘴角邊,露出一絲殘忍的笑意,面對自己的速度法則,他不認為對方還有機會躲。

    也來不及祭出任何一件防禦的寶物。

    這種情況下,他注定隕落,絕無半分翻盤的機會了。

    那怪物心中如此想著。

    然而這一次,卻是他太小看林軒了。

    誠然,普通的修仙者,只有束手待斃一途,然而林軒,怎麼可能用常理揣摩呢?

    他沒有驚慌失措,並非故作鎮靜,而是有倚仗的。

    面對衝到近處的敵人,林軒沒有躲,也沒有祭出防禦的寶物,而是一拳,向前打出。

    這一拳平平無奇,不帶分毫火氣,然而卻有法則之力隨風而起,瀰漫在林軒身前的空氣裡。

    力量法則!

    林軒不同於普通的修仙者,他的肉身,還有力量都比同階存在強大許多。

    對方的急速確實難以應付,但還有一句話,相信所有的修仙者也都聽過。

    一力降十會!

    速度法則非同小可,但力量法則也不容輕侮,誠然,打不中就沒有用處,但這麼磅礡的殺傷力,對方不可能絲毫顧忌也無。

    看不清對方的動作,那又如何?

    敢與自己兩敗俱傷麼?

    或許,這是林軒無奈的選擇,但在這種情形下,卻是最有用的。

    果然,就如林軒的猜測,對方選擇了躲。

    那一抓或許可以取下林軒的頭顱,但被蘊含法則之力的拳頭擊中,胸口也會多出一個窟窿。

    兩敗俱傷,對自己沒有好處,區區一個下界存在,不值得自己付出這樣的代價來應付。

    殭屍選擇了退卻一途。

    他的臉上,難掩驚訝之色。

    這小傢伙,怎麼可能掌握力量法則?

    他的肉身,似乎比同階存在強大許多。

    法體雙修麼?

    哼,那又如何?

    不過多費一番手腳而已,難道還真能將自己擋住?

    自己的神通自己最清楚,哪怕渡劫中期的存在,也能輕易滅殺掉的。

    殭屍一擊不中,林軒也趁機朝著斜刺裡飛出。

    拉開距離。

    然而對方的臉上卻毫無氣餒之意。

    一張口,一顆拳頭大小的圓珠噴出了體外,滴溜溜一轉,居然幻化出了一頭骨龍。

    身長百丈有餘,渾身冒著可怕的殺氣,一張口,就噴薄出灰白色的屍焰,所過之處,連空間都被灼燒出了一個洞,威力果然是非同小可。

    而那殭屍體,也沒有閒著,再一次施展出速度法則,繞了一個圈之後,衝擊像林軒的身後。

    兩面夾擊,想要將林軒滅殺於這裡。

    不過既然已經見識過對方的招數,林軒又怎麼可能絲毫準備也無?

    身形一閃,林軒已經從原地消失不見了。

    對方的招數落在空處。

    怎麼可能,比自己還快?

    那屍王不由得愣住。

    難道是瞬移?

    不對,瞬移也無法與速度法則相比。

    除非……

    可能有兩個,一個是領域,一個是空間法則。

    領域當然是不可能的,那太高深繁複,哪怕渡劫後期的修仙者,也只有極少數可以掌握。

    這小傢伙,確實比同階強得多,但渡劫初期,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擁有的。

    將這一點排除之後,真相也就呼之欲出。

    空間法則!

    這小傢伙,已經領悟了空間之力,怪說不得,可以無視時空的距離,比自己的速度法則,還要更為迅速,這可有些難辦了。

    不過沒關係,空間法則確實是速度法則的剋星之一。

    然而這也是相對地。

    就如同水能滅火,但火大了,一樣能夠將水蒸乾來著。

    相生相剋,關鍵還是要看雙方的實力如何。

    空間法則,確實能在天地法則中排名前五,然而每使用一次,消耗的法力,也非同小可,遠勝自己的速度法則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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