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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七十一 技驚四座 文 / 落魄小書僮

    七十一技驚四座

    「我們的作用是在戰場上殺敵,而不是讓首長檢閱,雖然光榮,但是這並不屬於我。」李斯皺著眉頭說道,其實他也很想去,起碼能夠見見那些老帥們,這個時代的人,高尚得讓後世人無法想像,但這並不足以讓李斯加入其中。

    「可是戰士們……」劉師長為難的說道。

    「等等,我想,我們應該去。」李斯瞇著眼睛說道,最終下定了決心,帶著特戰隊去中央延安接受首長的檢閱,共黨這個時代絕對是一個先進的組織,但是,一想到幾十年後的一場場風暴,連李斯都覺得後背發涼,那才是真正的殺人見血,若是特戰隊能夠得到毛主席的青睞,無疑會讓他們以後的路好走許多,死在自己人的手上,並不是一件多麼光榮的事情。

    一聽到將要到革命聖地延安去接受毛主席還有將帥們的檢閱,特戰隊一個個激動得手腳都沒有地方放了,這得是多麼大的榮光啊。

    「靜一靜。」李斯等他們激動了一會後壓了壓手說道,在魔鬼教官的『淫』威之下,哪怕是再激動,也要老老實實的坐在涼板凳上等著訓話。

    「此次前去,我有一個最重要的要求,每個人,都準備一個小本子,把你們的名字寫在本子最顯眼的地方,到了延安,見到毛主席,無論如何,要讓毛主席給你們題個字,最好是某某是個好同志之類誇獎的話,這是人項任務,誰完不成,我就將他踢出特戰隊,讓著,我是認真的。」李斯一臉嚴肅的說道。

    雖然不知道李斯為什麼會下達這麼一個奇怪的任務,但是身為軍人,只要服從命令就行了,再說,若是身上能帶著毛主席的題字,也是一種榮光啊。

    李斯的想法很正確,身上帶著毛主席的題字,若是能活到解放後,哪怕是在風暴當中,以毛老人家絕對的權威,題字一亮,只怕就算是殺人放火也能逍遙法外,在那個年月,毛主席最大,絕對凌架於人情法律之上。

    李斯的做法太對了,存活下來的特戰兵們在那場風暴中,憑著保存下來的毛老人家的題字,無論是軍隊還是地方,都是橫著走的,那東西一亮,比什麼證件都管用,沒有任何一個人在風暴中受損,當然,這是後話,暫且不提。

    紅四十八師的一支警衛隊,再加上特戰隊,一行五百多號人上路了,現在四十八師有錢了,連行軍都是半機械半騾馬化,機械就是十輛吉普車,後頭跟著繳獲的東洋戰馬,偶爾碰到兄弟部隊,一個個羨慕的眼睛都發紅。

    看看人家,騎著高頭大馬,前頭還有車,身上更是穿著新軍裝,清一色嶄新的三八大蓋,還有一支衣著奇怪的小部隊,背的槍更是模樣怪異,這年頭,中國大地上見得最多的是德式或是日式武器,美械的半自動武器還算少見。

    由於是向後方運動,並沒有碰到日軍等敵對武裝力量,指揮權交到了錘子的手上,哪怕是在後方全速行軍,錘子也不敢大意,放出先頭尖兵先探路,四面都放有尖兵,通訊器不時的響起安全的聲音,部隊快速推進,倒是第一個到達延安。

    中央部門早就已經安排好了住處營地等,特戰隊一頭扎進給自己安排的營地以後,閉門不出,靜等著檢閱那天的來臨。

    「主席,劉師長帶著特戰隊已經到了,我們要不要去看看?」周笑著對毛說道。

    「不要了,同志們趕路也很辛苦,我們就不必去給他們增加額外的壓力,後天就可以檢閱這些士兵,一起看了嘛。」毛擺了擺手笑著說道,眉角間閃動著興奮的神色,現在的毛還很年青,正值壯年,精力旺盛,心懷天下,意氣風發。

    幾天的恢復性訓練之後,一名衛兵向他們下達了通知,衣服洗了個乾淨,槍,手雷等擦得錚亮,所有的一切都在頭一天晚上準備停當。

    「一會都他媽的給我站直嘍,誰要是敢給老子整出岔子來,回去自己背著全連隊裝備來個二百公里的越野。」戴著美式頭盔,身穿一身嶄新迷彩服的李斯頭也不回的小聲說道,李斯的話很快從頭傳到尾,每一個聽到這話的士兵都不由打了個冷顫,全連的裝備加一塊幾百公斤,還要二百公里,累成人干都跑不完。

    「教官,是主席啊,主席在看著咱們呢。」與李斯並排站在最前頭的蘇紅梅小心的說道,因為激動,臉已經變得紅撲撲的,臉上厚厚的迷彩都擋不住那激動的紅臉,看起來像是一個處於青紅之間的大蘋果,一雙手悄悄的伸出來整理了一下腰側的勃朗寧手槍。

    「回去以後,五十公斤裝備,十公里越野。」李斯挺胸抬頭,只動著嘴皮子淡淡的說道,蘇紅梅一下子就變得面無人色,興奮之下忘了教官是個變態了,也只有他才能在這麼多大人物面前保持冷靜,倒霉的是自己跟他處於領隊的頭排,只有自己的臉色他才能看到。

    誰說李斯不激動,毛爺爺,周爺爺,哪一個拿出來都能讓李斯激動得幾天吃不下飯去,雖然他出生的時候除了鄧爺爺之外,其餘的大部分都過世了,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對這些人的敬仰,放在現在,只是敬仰而已,李斯還沒有頭腦一熱,徹底加入這支傳奇部隊的想法,自己的價值並不體現在大部隊做戰上,論戰術指揮,自己也比不過那些光芒閃耀的一位位將星。

    前頭的一支部隊已經邁著整齊的步子出發了,下一個就輪到這支小小的特戰連隊上場了,邁著齊刷刷的步伐跟了上去,這一支小小的部隊雖然還處於後方,但是卻將台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

    他們一身迷彩服,美式頭盔,身後背著塗成迷彩色的軟牛皮背包,身上掛著手雷,每個人腰側都是一支勃朗寧手槍,清一色的湯姆森衝鋒鎗掛在胸前,手上握著的是掛著刺刀的半自動的m1步槍,一伸腿,珵亮的軍靴,臉上還塗著濃濃的彩色油泥,一舉一動都透著一股血腥氣,雖然每支部隊都是從血火裡打出來的,但是論血腥氣,仍然沒有哪支部隊能與他們相比。

    這個時代國內的閱兵只限於士兵列隊從主席台前走過,甚至連隊伍列得都不整齊,成天在打仗,誰有功夫練列隊,但是李斯這支隊伍不一樣,從一開始就從最基本的隊列開始,如果連隊列都列不齊,打個屁仗,當然,這只是李斯的想法而已,正是李斯的這種變態訓練,使得他這支部隊整齊如一,其它的幾支部隊相形失色。

    走近主席台了,李斯向蘇紅梅打了個暗號,蘇紅梅扯著嗓子喊了起來,「一、二……」吼聲當中,再跨兩步,刷,一百隻右臂齊齊的舉到了眉側,與帽沿正好兩厘米左右,標準無比,不標準不行,誰不標準變態教官的鐵拳就砸上去了。

    本來劈槍是最能顯出威猛的,但是特戰隊的隊列雖然齊,但是比起後世的閱兵隊伍仍然有所差距,劈槍的危險性太大了,一個不小心,刺刀就容易捅進前排的脖子裡,所以李斯最後只好選擇了敬軍禮。

    一手把槍,一手敬禮,正步轟隆隆的踢了起來,一百隻皮靴踢起一陣陣的灰塵來,這一百人的隊伍一下子把所有的部隊都震住了,驚得前方列隊裡甚至不時的有人回頭觀望。

    這支一百五十人的隊伍經過之後,後面本應該跟上來的騎兵竟然停在了原地,馬匹不時的發出焦躁的噴鼻聲,好半天才算是靜了下來,然後騎兵開始經過,只是經過李斯這支特種戰隊的閱兵之後,後面的部隊走起來怎麼看怎麼彆扭。

    不過就算是這樣,李斯仍然很不滿意,比起九九大閱兵時的列隊差得遠去了,讓李斯很想把這些不爭氣的傢伙挨個拎出來狠揍。

    「噢……天吶,我們美國也沒有這麼精銳的部隊。」做為軍事觀察員的查爾斯驚叫了起來。

    「但是我們中國有。」林首長微微的笑著說道,雖然他的心中也震驚。

    所有的人都感到吃驚,嗡嗡的交頭結耳,就連毛都與周悄悄的說著些什麼。

    「步子走得齊能代表戰鬥力嗎?」另一位將軍有些酸酸的說道,都是血火裡打出來的,現在的紅軍還沒到整齊軍事素質的時候,不過論起打仗來,仍然是一等一的強悍。

    「把閱兵走完,這些事,容後再說。」毛淡淡的說道,不過眼睛,卻亮了起來,遙遙的觀望著那支大步遠去的小部隊。

    閱兵後,特種戰隊仍然像從前一樣低調封閉,營地不允許任何人進入,當然,前來觀察的將軍們例外,來了一拔又一拔,可是特種戰隊現在正處於休整階段,每天除了列隊還是列隊,毛都沒有看到一根,李斯因為個人原因,根本就不下任何表演性的命令,多大的官來了都不見,李斯認為,他訓練的這支特戰隊所有的技能都是用來打仗殺人的,而不是表演的,這樣一來,引起的非議可想而知。

    唯一看到的表演,就是蘇紅梅背著五十公斤的裝備繞場跑圈,整整跑十公里,這是李斯對她的懲罰,一個女兵做到這一步,差點讓來觀察的將軍們把眼珠子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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