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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奏 第7章 死別 文 / 桃子仙仙

    第7章死別

    「孤兒院的規矩是一待到十六歲,就必須離院。所以我十六歲的時候就離開那裡,最開始我也不知道該往哪兒去,因為不愛讀書,腦子也不大好,所以沒什麼本事,只能靠給人家洗碗送報打零工賺錢,後來覺得實在是沒意思。又攢了一些錢,就想去別的地方看看。那時候年紀輕,腦子裡想的也直接,我想著如果能夠找到那個捐錢給孤兒院的人,說不定他會留下我,我會好好幹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歡到處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並不好過,因為年紀小,所以經常會被人欺負。吃苦他不怕,但因為自己窮,所以就要被人懷疑麼?店裡丟了東西,老闆娘最先把質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裡幹活最勤苦,每天來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個。

    「後來我就回了孤兒院,問過院長,院長告訴那筆捐贈是匿名捐贈的,所以沒人知道到底捐錢的人是誰,於是我只能通過當年的匯款單查過錢匯出來的地方。那個地方靠近蘇丹附近,是個很小很小的鎮子,在地圖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錢都買了一張單程機票,然後就奔了過去。」

    「你就這樣找過去了?你就沒想過你會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輕,年輕的她肯定也沒有這樣的魄力,一個人背井離鄉,去尋找一個根本不知為何物的目標,而且時隔那麼多年,就算當初那個捐款人確實住在那個小鎮上,可是過了這麼多年……

    「所以說,我腦子不好麼,一根筋,上飛機的時候都沒想到過這個,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來,要是真找不到怎麼辦。」徐雲起笑著揉了揉自己的額頭,「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在哪裡還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為他們無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對他們來說都是一樣的結局。

    山路崎嶇難行,而徐雲起的車技嫻熟,林向晚以前喜歡可以把開手動檔車子開得風升水起的男人,覺得換擋提速之間的動作很帥。徐雲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們不同,因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間沒有那種盛氣凌人的感覺,和他在一起,林向晚從來也不會覺得兩人有什麼距離感。

    所以從他嘴裡說出的話,莫名的就帶著一種讓人信服的感覺。

    「事情證明我當時確實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個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個人,簡值是如大海撈針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雖然是個小鎮子,但至少也有幾萬的人口,而且年代久遠,銀行裡工作的人員都換了不知道幾批,根本沒人記得當初有人曾經匯過這麼一筆錢。我沒辦法,只好在鎮子上亂逛,因為聽不懂當地的方言也不會說話,就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零工,身上沒錢,也賺不到錢,連最差的旅店也不讓進,最後在街上住了幾晚,飢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過我這個人命大,病成那樣,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撿回去,每天給我煎草藥湯喝,後來居然慢慢的給醫好了。等我病好之後,才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來到泰緬邊境的一個小山村。把我撿回去的人是村裡的一位藥師,他去鎮上賣草藥的時候遇上我,覺得我可憐想著教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就把我救回來了。」

    徐雲起說到這裡不禁頓了頓,林向晚看他,見他的神情冷靜,只是手指裡夾的煙快要燃到盡頭,要燒到手指頭了,他卻依然沒有感覺。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樣的地方,村子裡連電和自來水都沒有,吃水要到溪邊去打,晚上一過七點鐘,整個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戶戶都睡覺了,連油燈都不捨得點,除了能採些山裡的草藥換點錢,買點生活必需品,其餘的收入就只能向地裡要,地裡打出多少糧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災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樹皮裹腹。明明貧窮又落後,可那裡的人卻是我見過活得最快活,也是最樸實的人。他們不會因為你是異鄉人而對你另眼相看,你要是在飯點時間走在村裡,就會有老婆婆把你拉到家裡,給你盛一碗甘薯粥。那才是真正的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人人都安心的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如果家裡有哪戶人家在山裡獵到了獵物,或者挖到了好草藥,村裡人都會為他高興,而不會眼紅。」

    「我想我這輩子除了那兒,在哪兒都沒再遇見過那麼好那麼善良的人,他們把我留下來,教我辨認草藥,教我說當地話,還教我習武,因為那裡靠近深山,所以村裡的男人偶爾會進山打獵,他們的功夫不是那種很正經,很系統有門有派的功夫,只是為了防身而已,但殺傷力卻很強,我身上的功夫也是從那裡開始積累的。」

    「我病好之後,就一直住在村裡,跟著救起我的草藥師傅一起進山挖藥,一直住了兩年,後來村裡人讓我入了族譜,還一起給我蓋了房子,並且讓我娶了妻子。」

    「你結過婚了?」林向晚打斷道,因為徐雲起一直閒雲野鶴似的一個人,根本沒聽說過他娶妻的事情,他自己也沒透露過半句,所以現在突然聽到說出來,實在讓人有些驚訝。

    「是啊。」徐雲起笑著點點頭,「我那時候才十八,不過她也才十六,她叫蘭朵,是村裡人,父母早年過世了,只帶著一個傻弟弟過活,她也是靠挖藥為生的,我們兩個總是結伴一起去山裡,一來二去就熟了,然後村長做了媒,就把她嫁給我了。」

    徐雲起提起蘭朵的時候,眼中有說不出的溫柔,林向晚見過這樣的溫柔的表情,在龍紀威抱著白靜的時候,在那人將方糖一般的戒指,交給她的時候……

    「真看不出來……十八歲就結婚,徐雲起你可以啊。」林向晚說著,拍了拍他的背。聊了這麼久,她已經快忘了當初為什麼要和徐雲起說起這個話題,以及龍磚頭讓她遠離這個男人的事。她直覺徐雲起不是壞人,至少不是那種心腸惡毒,心懷不軌的壞人。林向晚瞇起眼睛,八卦道,「那麼早結婚,孩子已經會滿地跑了吧?你老婆呢,怎麼沒見過她?還在小村子裡沒和你一起出來?有照片沒有?讓我看看。」

    徐雲起楞了楞,然後遲疑一下,才把手伸進胸前的衣兜裡,拿出錢包遞給林向晚,「很久以前的照片了,可能看不清了。」

    林向晚翻開錢包,發現在錢夾的照片框裡放著一張小小的合影,照片已經很舊了,邊緣部分不知什麼緣故變得有些焦黑,她把照片放在窗前,藉著外面明亮的陽光,變強可以看清照片上那三個小人模糊的輪廓。

    一個短髮,目光如炬的小伙就是年輕時的徐雲起,而另一個面目清秀的女子,應該就是蘭朵。在這兩個人中間,還坐著一個少年,少年張大了嘴,笑得見牙不見眼,想必是蘭朵的那個傻弟弟。

    「徐雲起,這就是你不對了,有了太太怎麼能把她一個人留在那個地方,應該帶她一起出來的呀,你看,連張像樣的照片都沒有,你這個老公,太不稱職了。」林向晚抱怨著把錢包還給徐雲起,徐雲起接過錢包,苦笑道,「你說的沒錯,我確實不是個合格的丈夫。」

    「對嘛,不過知錯能改就是好孩子,趕快把你太太接來吧,不會講普通話也沒,我問問龍紀威,看看能不能給她找個合適的工作……」

    面對林向晚十分熱絡的推薦,徐雲起只是遙搖頭,低聲道,「不必了。」

    林向晚以為他是和自己見外,就繼續大包大攬道,「哎,不用和我客氣,龍紀威這個人雖然臉臭一點,但人還是不壞的,大不了我拉下面子求他……」

    「真的不用了……蘭朵不會過來的……她已經去世很久了……」

    車子裡霎時間又恢復了死寂,就像是有人投下一顆消音炮,所以有的聲音都被吞噬乾淨。雖然徐雲起的語氣平靜無波,但林向晚卻硬是從他的隻言片語裡聽出了刻骨的傷心。

    生離死別。

    人生最痛苦的兩件事情。生離或者還有再相遇的機會,傷得再深,只要挖掉腐肉,就能重新來過。

    而死別,則是一去千萬里,上窮黃泉下碧落,也再見不到的了。

    「她是怎麼死的?」林向晚聽見自己開口問道。她知道自己不應該問的,掀別人傷疤的事情,要多殘忍有多殘忍,這種痛苦是她切身可以感覺到的,如果是在平時,她一定會管好自己的嘴,說聲對不起,或者說可惜了,可現在她卻怎麼也控制不住自己。

    徐雲起停了半晌,然後平靜地開口道,「是我殺死的。我親手,殺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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