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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大森林 文 / 我是巴圖魯

    做完這一切的李勇到帳篷裡休息,李勇還是和王成德兩人一個帳篷,連長和指導員住一個屋是我軍在戰爭年代的老傳統了,特務連待遇最好的還得說是衛生隊的隊長胡小蓮,因為全連就她一個女兵,也沒法和別人一起住,所以只好自己住一個帳篷。

    胡小蓮的帳篷和李勇王成德緊挨著,李勇躺在油布褥子上聽胡小蓮在自己的帳篷裡哼小調,不知道她唱的什麼,好像是一些陝北的民歌,歌詞李勇也沒聽明白,但胡小蓮的嗓子甜怩怩很受聽。

    這時王成德走了進來,聽到隔壁的胡小蓮哼小曲就對李勇說道:「大勇,我看這個胡小蓮是有點看上你了,是不是你在人家裡養傷的時候就對你有意思了,不過那個時候你要是有什麼動作可是犯紀律的,但是現在他男人犧牲了,她是烈屬,你要是有什麼想法就是正常的,我是支持的,要不你過去看看?」

    李勇心裡到是十分想過去,但不好意思說出來,心想什麼叫有想法,想法算什麼,不能什麼事都老是想啊想的,得採取行動,當兵的嗎,辦事就得快,有感覺就衝上去,這也是自己兩世為人的經驗,在她家養傷的時候就已經把她給拿下了。

    不過這事只能做而不能說,只可意會而不可言傳,嘴上卻說:「過什麼過啊,老王,我現在再想咱們連的糧食,咱們的糧食只能支持半個月,半個月後怎麼辦?咱們四百多人吃什麼?喝西北風?」

    李勇管指導員王成德叫老王,實際上這老王一點也不老,今年也只有二十四歲,但卻是一個有八年軍齡的老兵了,趙團長把王成德調到特務連當指導員也是費了一番苦心,團長的心思也很明白,不管是什麼樣的部隊,不管你用什麼方式訓練,黨的支部必須是堅強的,這一點決不能動搖,這也是我軍能戰勝一切困難的根本所在。

    把黨的支部建在連上是**在紅軍長征時的古田會議上提出來的,一個黨的支部雖然不大,但它是一個強有力的凝聚中心,只有這樣我們的部隊才能爆出無與倫比的戰鬥力。

    李勇也贊同團長的這個觀點,當初還是他主動提出要派一個老資格指導員,王成德也不負所望,到了連隊以後除了非常盡心的配合李勇的工作外還成立了連隊黨的支部,現在特務連的黨支部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強的集體。

    王成德聽李勇說完後笑著說:「大勇,這你就擔心了?咱們連能有半個月的糧食我以前想都不敢想啊,在咱們老部隊的時候能有五天的糧食大家就偷著笑了,饑一頓飽一頓是家常便飯,你不用擔心,天無絕人之路,到時候就會有辦法的,再說了咱們要打的可是青海和寧夏的敵人,那裡的敵人有相當一部分是騎兵,咱們想辦法先收拾收拾它的騎兵,只要咱們打得好就可以用馬肉當乾糧了。」

    李勇想想也是,要是什麼都準備好了就不是打仗了,當時那個年代的後勤保障體系怎麼能和現代相比。

    行軍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部隊進入到大森林裡,越往裡走越深,越走越不好走,好在戰士們大都是本地人,知道路怎麼走,也對走這樣的路有心理準備,知道路的戰士告訴李勇和王成德說快走也得兩天,要是耽誤點就得三天。

    夏天的大森林裡各種小動物到處亂跑,在樹木稀疏的地方開滿了一片片的野花,李勇很欣賞大森林裡的景色,嘴裡小聲嘀咕要是不打仗現在是來旅遊可有多好,可想歸想現實是現實,李勇命令偵察排的戰士有小動物盡量抓,但不能開槍。

    部隊從遮天避日的森林中日夜行軍,彎彎曲曲的山路又窄又陡,黑壓壓的山頭一個剛移過去,一個又擋在戰士們的面前,經過連續行軍部隊宿營了,炊事班忙著生火做飯,別的戰士們在搭帳篷,現在戰士們很喜歡住帳篷了,這風吹不著雨淋不著的感覺就是好,還有的三五一群抓小動物,李勇讓各排的排長告訴大家,抓小動物可以,晚飯後用火烤著吃,但不能走遠了,小心在大森林裡迷路。

    在大森林裡迷路是非常可怕的,即使是在白天陽光也只能從樹葉的縫隙裡射進來,你乾脆分不清東南西北,到了晚上也看不清什麼北斗星一類能指示方向的目標,待在原地和胡亂走就只有餓死或者被大型猛獸吃掉的結果了,這裡告訴大家一個小竅門緊供參考。

    如果在大森林裡迷失了方向,第一點千萬別慌,先看看能不能用你的知識來分辨方向,然後再聯繫有關人員來救你,假如真的連方向感都沒了,也聯繫不上什麼人,最後的辦法是看準一個方向一直往前走,找森林中的河流,只要有森林就有河,找到河流後再順著河流往下遊走,只要意志夠堅定基本上都能走出來。

    特務連晚飯吃的是小米粥大餅子加鹹菜條,走了一天路大家都吃的很香,吃完飯大家就著炊事班生的火烤小動物,這下就看出各排的本事了,抓的什麼東西都有,警通班的小伙子抓了幾隻野雞,在火上烤的直流油,連李勇也是直流口水喊香,野雞烤好後李玉明掰了兩條雞大腿拿給李勇,李勇用布包了一條雞大腿放在口袋裡,另一條自己邊走邊吃。

    這烤野雞大腿是真的香,小的時候有一次在山裡看到老鷹抓雞,那時候只有十一二歲,和兩個小夥伴到山裡玩,看到老鷹抓雞感到很興奮,因為野雞太大了,老鷹抓住後飛不高,就和兩個小夥伴在地面緊緊追趕,這一追就是十幾里的山路,當時也不知道累,一直追到老鷹把雞扔到地下飛跑了,三個小夥伴在山裡的一塊平地上把這個老鷹抓住的大野雞烤了。

    吃的時候感覺那個香啊沒法形容,長大以後吃過很多的雞,怎麼做的都有,各地的風味也沒少品嚐,也試著自己烤過,但是覺得都不如小時候在山裡烤的香,可能也跟當時跑餓了或者肚子裡油水少有關係,想想都快三十年了,那個味道還沒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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