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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九十一章 案情證據鏈缺乏依據 人為報復錯定真兇 文 / 常山居

    刑警隊警員正在千方百計尋找鎯頭的藏匿地點。高世強做了一個大膽的分析,他認為這把鎯頭可能沒被兇手帶出廠。因為,當時兇手非常慌張,很可能隨手把鎯頭扔到地溝或儲煤場地。南出洞口就在儲煤場。刑偵隊長楊萬春說:「煤和爐灰雖然不多,但要人工翻場地,那也不是一時之功,你可想出個好辦法?」

    高世強說:「我想了一個辦法,但得求人家支援。」

    刑偵隊長楊萬春說:「什麼方法?」

    高世強說:「地質部門有掃瞄器,駐軍有掃雷器,如能借得這種器材,就可能掃出那把鎯頭!」

    刑偵隊長楊萬春說:「這事不難,馬上請求駐軍支援!」

    第二天,駐軍派來掃雷兵在儲煤場、地溝、存煤灰處掃了兩個多小時,從貼牆根兒的爐灰渣中找到一把鎯頭。是一磅重鐵鎯頭。刑偵隊把鎯頭取走化驗、驗證。驗證結果,浪頭上沾有血跡,血型也是b型,和被害人的頭骨坳陷處比對,正好吻合!可以認定,這把鎯頭就是殺人的凶器。但是誰用這兩件凶器殺害了李艷玲?鋼刀已經證明是王啟良所用。這把鎯頭又是誰的工具呢?在紡印廠,凡是車間主任一級都要跟班勞動,都發一套勞動工具。廠黨委書記趙景洲為追查出這把鎯頭的主人,立刻召開車間主任會議。高世強把會議內容簡單一說,車間主任開始登記自己的勞動工具。又回車間再統計有關人員的勞動工具。統計結果,全廠在冊發放工具計一百五十九人。有三人丟失過鎯頭,一名保全工在半年前丟失了刻有打鋼號的兩磅鎯頭,兩個月又找回來。還有一名修車工的工具箱被盜,所有工具丟失,又重新補發一套工具。據工具科造冊登記,所失盜工具中是兩磅鎯頭。第三個丟失者就是王啟良。他說他的工具袋平時就掛在辦公室裡屋牆壁上,那把一磅鎯頭也不知什麼事候丟失的。顯然不能自圓其說。這次會議所有廠領導和中層都參加了。

    廠工會主席宋巧巧心裡早就有了目標,雨夜佔有全廠最漂亮女人的是誰?黃花大姑娘懷了誰的孩子?那把帶血的鋼刀又是出誰之手?現在又是誰的鎯頭從煤灰中搜出?就是王啟良!書記呀書記,你安排親信,獨攬大權,我們好心好意最早把你解放出來,希望你能站在革命者一邊,誰知你太令我們失望。這次出了這麼大的兇殺案,現在,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看你怎麼辦,看你怎麼說?

    書記趙景洲在會議結束時說:「雖然已找到那把鎯頭,還要由公安、法醫鑒定血型、痕跡吻合,還要作指紋鑒定……」

    廠工會主席宋巧巧氣得肚子鼓鼓的,強壓怒火沒有說話。

    很快,公安局鑒定、指紋比對得出結果,鐵鎯頭木柄上有王啟良指紋。

    王啟良說:「這把鎯頭可以肯定是我的,當然有我手印、指紋。但這把鎯頭我也不記得什麼時候丟失的,要認定我是兇手,我可是天大冤枉!」

    刑偵大隊長楊萬春認為此案已經水落石出,可以馬上抓捕了。但黨委書記趙景洲說:「兩件凶器都說丟失,這裡必有緣故。案情證據鏈還缺少環節,似乎還不具備抓捕條件!」

    廠工會主席宋巧巧打斷書記講話,說:「現在事情再明瞭不過,我認為兇手就是他,可以送交公檢法辦!」

    刑警隊長楊萬春沒有採信廠工會主席的意見,說:「人,由你廠負責,要保證明日上午我們安全取人!」

    這天下班,高世強代表廠通知王啟良來辦公樓寫交待。對李艷玲被害,王啟良悶心自責,現在公檢法已認定自己是兇手,自己要背這不白之冤。他帶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來到廠值班室寫交待。交待了和李艷玲發生關係,願意接受處分。但對李艷玲之死,自己一無所知。關於兩件凶器,他承認那把刀子自己去年八月十五和春節用過,後來就把刀子放在辦公桌上,什麼時間丟失的自己不知道。關於那把鎯頭,如果指紋鑒定是自己那把,但不知是什麼時間丟失的。至於作案、行兇、殺人,自己沒有那膽量,也不存在什麼冤仇,所以不是自己所為,這可以用自己的性命擔保。寫完材料,高世強就領著川妹子傅碧瓊進了值班室。一見王啟良,她一反常態,落淚了,她說:「如果是你幹的好事,你就痛痛快快地承認。如不是你自己所為,打死也不得承認!說實在話,我不相信你會殺人!犯傻呀?去幹那亡命的事?你決不會!我相信你!我希望你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說謊,不誇大,實事求是你好好承認錯誤,你想娃兒,明日下午我給你帶來我在市裡早聽說你廠發生了大事,誰曉得還跟你扯上了關係?但我不相信你會幹這種傻事,我不相信好,我不打擾你了,我這裡給你買了一斤小籠蒸包,還熱哩,你先吃了再說。好,我走了,明兒我把娃兒帶來」

    王啟良眼看著川妹子傅碧瓊一句話也沒說,眼含熱淚,只點點頭……此時,蛇精看到仇人已落到這步天地,不忍心再火上澆油了,讓川妹子傅碧瓊暫時又回復了往常的溫存和賢良。

    廠革委召開會議,六名委員同意再做王啟良的思想工作;廠工會主席和一個委員要求立即逮捕王啟良。大家分頭看了王啟良的檢查,和王啟良作了推心置腹的細談。王啟良始終承認兩件凶器,但決不承認自己是兇手。如果這個疑點無法證實,對案情的認定就欠缺。所以,廠革委要向公檢法提出疑點,不能草率抓人!

    第二天,刑警隊開著警車來抓人。趙景洲提出革委委員的意見。刑警隊長楊萬春說:「這件案子我們馬局長說,馬上逮捕,決不拖延!這樣的案子辦多了,什麼樣的人都有。一進看守所,就會竹筒倒豆子——刷一下就都說出來!當然啦,廠革委的意見,我們會向市公法部門反映,馬鳴奇局長命令我們今天必須把兇手帶走!」

    高世強和市公檢法打交道多,想憑老面子,懇求說:「楊隊長,是不是先把我們意見反映上去,這人麼——先別帶走!」

    刑警隊長楊萬春說:「我知道你和小王是發小,但也不能官官相護哇!你知道,你們廠發生了這起兇殺案,你們廠金淑凡被殺案,案情至今還沒找出頭緒!我們刑警隊挨批評遭通報,現在正是『一打三反』運動高潮,對造謠惑眾、公開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對那些殺、搶案不打擊行嗎?所以今天我們必須將人帶走!」

    高世強聽刑警隊長口氣剛硬,就說:「到裡頭別讓他受罪!」

    刑警隊長楊萬春說:「你不放心可以跟車去!」

    高世強跳上車,陪著王啟良去了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獄警把王啟良架下車,摁在大門裡跪在地上。兩個獄警喊道:「王啟良!」王啟良應聲:「到!」兩個獄警用穿皮鞋的腳對準王啟良的腳掌面猛然一跺,王啟良痛的「媽呀」一聲就倒在地上。高世強兩眼一閉,揪心、難受。這兩腳一踩,類似古代入獄的「殺威棒」。假如現在放王啟良回家,因為腳的兩條大筋已被拉傷,他已不能行走。幹警辦完交接手續,獄警拖著王啟良進了預審室。高世強眼看自己的大哥先受了「殺威棒」,對刑警隊長說:「原來你們就是這樣對待『犯人』,看來還有更高的絕招!」

    刑警隊長楊萬春搖著頭惋惜地說:「咳,他們對這些人可不手軟,不過,唉,誰知小王……幹了這事,太可惜呀!」楊萬春把高世強送出大門外,高世強就抹著眼淚回到廠。

    王啟良被帶進預審室。預審科長親自審訊。他挺著一張戰鬥臉,腰板挺直。一擺手,讓幹警把王啟良按坐在審訊椅子上。這把椅子不一般,是經過特殊設計的犯人坐的椅子。王啟良被按在椅子上,一根鐵棍被橫攔在小腹前。這樣,就不許犯人隨便站起身,更不能走動。

    審訊工作開始,照常是老套路。

    「姓名?」「王啟良!」「年齡?」「三十三歲!」「出身?」「貧農!」「籍貫?」「順德南郊何家店!」「文化成度?」「比初中高、比高中低!」「羅索!」這是事實求是!」

    「紡印廠真出能人!」預審科長想。清清嗓子,瞪著鷹隼一樣的雙眼,說:「知道為什麼把你請到這裡來嗎?」

    「不知道!」王啟良心裡想,肚子裡沒病死不了人。又一聲冷笑說:「不知道為啥讓我來這裡享受你們的特殊待遇!」

    預審科長敲打著審訊桌說:「到這裡,你要老實交代罪行,你知道嗎?」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犯啥法,罪犯哪條?」王啟良說,「你們讓我承認什麼?」

    預審長科長被氣得火冒三丈。

    「看來你是不到黃河不死心!還用我說嗎?你們廠的李艷玲是不是和你發生過關係?」

    「是,還讓她懷孕!……」

    「是不是怕事情暴露,你就把她殺人滅口?」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還沒有那麼傻帽。只有你們按這個邏輯思維去推導,……」

    「看來你是不承認?」

    「不是我幹得我為什麼承認?不是你幹的事你能硬撐揹黑鍋嗎?」

    「那我問你,」預審科長從抽屜裡取出那把刀子和錘子,「你看,這兩件凶器可是你的?」

    「這兩件工具到哪裡我都承認:是我的!但我沒有用它行兇!」

    「那是別人拿你的工具行兇??

    「可能!我就是這樣想的!」

    「看來你是死不承認?」

    「對,我就是這麼想的!」

    預審科長氣懵了。紡印廠可真是藏龍臥虎之地。案件不斷、能人輩出。一個比一個厲害!

    他就敢一句對一句的頂撞自己,這還了得?預審科長正在想辦法,一個幹警跑進來對耳邊一嘀咕,他馬上隨幹警走出預審室。

    原來,公安局長馬鳴奇打電話來詢問審訊進展情況。

    預審科長接過電話說:「這個案子很難審,他至死不承認,而且頂得厲害,是不是這個案子還另有蹊蹺?……」

    馬鳴奇狠狠地說:「他老子是反革命,他小子是殺人犯!你小子可不要被他的假象迷糊,一定要想辦法敲開他的嘴,讓他承認!你如果把他拿下來,你就立了大功一件!到時,你孩子老婆的戶口就辦進城裡來,……你要考慮考慮哪頭炕熱!」

    預審科長一下想起來,四年前被判處死刑的反革命王玉善原來就是王啟良的老爹。從現在的眼光審視,肯定是錯案的。但這可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才有不同的看法。可是,一想這宗案子,渾身就冒涼氣。眼下這件案子該不會出問題吧?又一想,出啥問題有上邊頂著,自己怕啥?再者說,自己有確實的家庭困難,不解決哪行?不能因為這個案子,得罪局長吧?

    預審科長孩子老婆都在太行山裡,一直過著兩地分居的生活。他多麼艷羨孩子老婆在城市裡工作學習的小家庭生活啊?可是自己每天就一人生活在城市裡,孤苦伶仃。為了能辦進城市戶口,他排隊等了好幾年了,可大權握在局長手裡呀!

    接了馬局長的電話渾身好像有了無窮的力量,他決心要把這起兇案辦下來!不管用什麼辦法!只要辦下這個案子,孩子老婆的城市戶口可就擺在眼前!

    這正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草率辦案誰管死活?

    刑訊逼供出惡果,

    只為應付局長囑托!欲知後來事,請看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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