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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七十一節 李雨被金老闆害了 文 / 藍河星月

    第七十一節李雨被金老闆害了

    我回到自己房間裡,泡了杯茶喝了,然後去洗澡,換了衣服,然後去打的去學校宿舍找李雨。

    到了那裡敲門沒人開,我就打手機給李雨,但手機提示關機。我又敲了一會門,沒有人開,我只好下樓來。到了樓下,我看見李雨的車停在那裡,就去舞蹈室找,那裡沒有人。我只好出來,在外面遇到大頭、老庫、羅小虎他們幾個在閒逛,我就問他們看見李老師沒有。

    羅小虎說:「李老師被她老公拉上車回家了。」

    「你看見了?」我問。

    羅小虎說:「看見的,估計他們吵架了,李老師的老公來找她回去,我看見李老師不願意上車,她老公硬給推上去的。」

    我離開了學校,打出租車回到了小區,我來到李雨家別墅外面按響了門鈴。一會她家保姆出來了,我問她:「我姨在麼?」不等保姆說話,我就進去看,見到金老闆的藍色寶馬車停在那裡,我知道他在家,就朝裡面走。保姆跟著我問:「你找誰呀,怎麼不說話就亂闖?」

    我說:「我找我姨。」說著我進到裡面,一間房一間房地看,尋找李雨。保姆跟著我跑著,想要阻攔我。

    我不顧保姆阻攔,找了幾間房子,最後來到一間房門前,卻推不開門,門從裡面鎖上了。我用力敲門。保姆說:「老闆和太太剛回來一會,正在休息呢!」

    我聽了就知道金老闆和李雨在裡面,就更加用力敲門。片刻門開了,金老闆吊著領帶走出來把門帶上對我說:「你有什麼事麼?」

    我看見他頭髮散亂,衣衫不整,神情異常,喘氣很急,出來馬上把門帶上,就知道有什麼事情發生,我說:「我找我姨,學校出了事,要她馬上去。」說完我把金老闆扒開,推門走了進去。

    一進門,就看見李雨在床上掙扎著,衣服被扒光,手腳都被捆綁住,嘴巴也被枕巾塞住,神情驚慌而又痛苦。我走過去給她解綁繩,看見旁邊放著消毒的棉球和顏料,還有一些針。我吃驚地看李雨身上,在她的小腹那裡,已經被刺上了一個印章的圖案,我仔細一看,是四個篆體文字「金成江印」。我驚呆了,金老闆居然在她身上紋上了他的名字!

    金老闆有點氣急敗壞地對我說:「這是我們夫妻之間的事,你是誰呀,管得著麼你!」

    我不說話,給李雨解開了綁繩之後,扶她坐了起來,我拿過衣服給她穿上。金老闆在旁邊叉著腰,用一種惱火的表情看著我。

    我給李雨穿好之後,扶著她往外面走。金老闆就來阻擋我們,這時我猛地一拳朝他砸了過去,他不經打,倒在地上大是驚怒地看著我。我又給了他兩腳,然後扶著李雨朝外面走去。保姆閃在一邊目瞪口呆地看著我們離開。

    我扶著李雨離開他家,走到外面街上,我擋了輛出租車說去派出所。司機說:「幾步路也打車啊。」但還是拉我們到了派出所門口。我付了車錢,扶著李雨進去,找到一個女警察,向她報案。

    女警察聽我報案的時候,幾個男警察也過來聽,完了他們看了一下李雨小腹上的刺傷痕跡,拍了照片取了證。

    女警察問李雨:「作案人是你丈夫麼,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李雨抹了一下眼淚說:「他不是外面包養二奶麼,我要和他離婚,他怕我分割財產,就把我帶回家,說:『你不是要離婚麼,我在身上紋上我的名字,看你怎麼離』,他就把我捆綁起來,在我身上刺字。」

    女警察做了筆錄。

    報完案之後,我帶著李雨出來,打的到醫院去給她看傷。我掛的是急診科,醫生對傷痕做了處理,包紮上了,然後,我扶著李雨出來打車回家。當我們到達我家門口的時候,看見一輛警車從金老闆家那邊開過來,車裡坐著金老闆,他被警察帶走了。

    我想把李雨領回我家去,但李雨卻要回她家裡去,我陪她回去。她到了家裡,找到她的手機,馬上給趙律師打了個電話,說了剛剛發生的事,要他正式起訴離婚,盡可能多地爭取財產。

    打完手機之後,李雨伏在床上哭了,我去安慰她,她就伏在我懷裡哭,我摟著她安慰了一會,我說:「姐,不怕,那個紋身可以去掉的,用激光照射就可以去掉,很方便的,不會永遠留在身上。」

    她突然不哭了,抹了淚水說:「你怎麼知道?」

    「我當然知道,琳達原來很多毛,用激光一照,去得乾乾淨淨。」我說。

    「你昨晚是不是在琳達那裡過的夜?」

    「是呀,我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了麼,她後天就走了,不會回來了,你可別吃醋啊。」我說。

    李雨氣得笑了,說道:「你這麼小就這麼花心,你老實說,你還有多少女孩子?」

    「別胡說啊,我哪裡有什麼女孩子,琳達一走,就是你一個了。」我說。

    「楊蘭蘭算不算?」

    「她爸媽打電話警告過我,再和她往來就找我爸媽,我早就不敢和她好了。」

    「你就哄姐吧,反正也拿你沒辦法。」

    「姐,你別這麼說好不好,小強是真心喜歡你的,你這麼說,好像要故意找小強的毛病,要疏遠和小強的感情一樣。」我有點抱屈起來。

    李雨說:「姐這次真的要離婚了。」

    「都到這種地步了,不離怎麼辦?」

    「離了之後呢?」

    「我娶你呀。」

    李雨笑了起來,前仰後合,樂不可支的樣子,她說:「你個小破孩,說話信口就來,你要娶姐呢,姐當尼姑有可能,當小姐有可能,嫁給叫花子有可能,但嫁給你,連千分之一的可能都沒有,想都別想!」

    我也笑了,說:「看你,剛剛還哭成那樣,現在就笑成這樣了,自己跟個小孩一樣,還說我小孩子呢!」

    李雨說:「跟你在一起,姐也就是小孩子了,被你哄成傻子。」

    我嘿嘿地笑。

    李雨不笑了,去抽屜裡取了一些錢交給我說:「你把錢給保姆,讓她走吧,不需要了。」

    我拿了錢出來,看見保姆正在外面聽我們說話,她見了我就要走開,我叫住她說:「今天出了事,我姨和金老闆要離婚了,也就不用保姆了,這是給你的工錢和補償,你拿上,收拾一下離開吧。」

    保姆聽了面有難色,還是接了錢,自找台階地說了句:「正好家裡也要我回去。」說完去收拾東西了。

    一會保姆拿著包過來對李雨說:「太太,我走了,我家裡窮,看在我給您做了一段時間保姆的份上,再給我給點工錢吧。」

    李雨答應了,又取了些錢給保姆,保姆千恩萬謝,然後走了。我把保姆送到街上,保姆上了公交車走了,我就回來看李雨。

    李雨正在床上躺著,靜靜地在想什麼,我過去坐在她身邊,撫摸著她的臉龐說:「姐,要不去我家裡住吧?」

    李雨難堪地笑了一下說:「你媽媽本來就不願意看到我和你在一起,還住你家裡去,不是去看臉色麼?」

    「那怎麼辦?那傢伙會回來的,他知道你學校的宿舍,會去找你,你要住在他找不到的地方。」我想了一下後又說,「要不去琳達那裡住吧,房間多,那傢伙也不知道那裡,比較安穩。」

    李雨說:「好吧。」

    我就給琳達打了電話,說我姨要馬上住進去,琳達同意了。於是,我和李雨去了學校,取了她的車,又回來取了些東西,然後去琳達那裡。

    琳達正在收拾行李,把一些不要的信件撕掉扔進廢紙簍裡,她看見我們來了就說:「反正已經是你們的房子了,隨便你們吧。」

    我把行李拿到裡面放下來,讓李雨在琳達的臥室裡住下。李雨開始收拾房間,我就來到外面對琳達說:「我們今天過來,好方便明天送你去機場。」

    琳達說:「謝謝你小強,你真是個好朋友。」

    「錯了,」我糾正她說,「是好情人。」

    琳達笑了,說:「你說得對。」她過來親了我一下。

    我也親了她一下,然後說:「一會我們一起做飯吃好麼?」

    「好的。」琳達說完繼續忙她的事情。

    我和李雨就出去採購,買了酒和海鮮,蔬菜,肉蛋這些,拿回來準備晚餐。

    到了傍晚,琳達忙完了,我們就坐下來一起用餐。

    我給每個人面前的酒杯裡斟滿了,我說,「琳達你要走了,今天就算給你送行吧。」然後三個人一起碰杯飲酒。

    喝了一會之後,琳達突然有點淒慘地說:「這次一走,到了那邊,也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後悔。」

    李雨說:「出去的人,會有漂泊的感覺,這是肯定的。人就是這樣,要得到什麼,總得先失去什麼。有時候會很累,很茫然,會問自己究竟合算不合算,想得太多,就會迷茫。」

    琳達說:「李姐您說的很有道理,開弓沒有回頭箭,既然要出去,就只有勇往直前了。」

    我拿起酒杯說:「琳達,祝你交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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