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沒有選擇
名捕始終和高手不一樣,高手講究一擊必殺,名捕講究十拿九穩。
看上去殊途同歸,實際上差異巨大,所以林天雷飛掠一擊,手中的除魔環是準備率先出擊的,無論如何先鎖住張赫再說。
優秀的獵人對武功果然有其獨到的見解,他這除魔環一亮出去,上面不但附帶了武學,更是粘了全身所有境界的內功。
「卡」的一聲,除魔環的機簧打開,手銬合攏。
但鎖住的卻不是張赫的手腕,而是一隻別緻的鳳凰金釵,金釵被一隻春蔥般的玉手用兩根手指夾著。
他盡全力的一鎖,居然被別人用兩根手指就攔住了。
林天雷的臉色終於變了,驟然變得說不出的可怕。
他反應極快,火速一個翻身就落到了二樓船艙的圍欄邊,怒道:「雪姑娘,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
出手攔住他的人居然是雪中晴,這實在是令人難以想像的事情。
雪中晴面沉如水,冷冷道:「我當然知道,我不但知道你想搶走《孔雀翎》,而且我還知道你是青衣樓的高手。」
林天雷瞪起了眼睛:「你既然知道,那你還敢攔我?」
雪中晴冷笑道:「我不但敢攔你,而且我還要殺了你。」
她說到「殺」字的時候就已經出手,只見她衣袖一揮,金釵就被她用兩根手指擲出,在夜空中化為了一條五彩斑斕的彩虹,直奔二樓欄杆處。
赫然是《靈犀一指》,而且她的《靈犀一指》等級造詣,居然比張赫還要高深。
「叮」的一聲。
林天雷居然還能反應,揚起了殺威棒,金釵竟釘在棒中央。
名捕不愧為名捕,手上自然是有兩下子的,只不過雪中晴擲來的這一釵威力實在太大,縱然被殺威棒擋住,但金釵彷彿被一隻無形的推手還在施加力量。
林天雷不得不雙手握住棒的兩端來增強力量,他不這樣抵擋的話,棒的另一端會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推力而反打在自己腦袋上。
就在他雙手握棒的時候,他的瞳孔忽然收縮了,他看見金釵彷彿變成了扭曲的電波,上面透來一股股金色的氣流,氣流瞬間穿透了他的前胸,他甚至感覺不到任何的痛楚,但鮮血還是把他的衣衫浸紅。
紅傷數值:「—3440!」
「怎……麼……會……這……樣?」艱難的吐出這句後,林天雷就「撲通」一聲倒下了。
無論他多麼老謀深算,永遠也算不到自己栽到了盟軍的手上,這實在是對一向喜歡玩陰謀伎倆的青衣樓是一個最大的諷刺。
望著他的屍體,雪中晴淡淡道:「雖然你可以將金釵擋住,但劍氣卻無法可擋。」
張赫仍然坐著沒有動,只是望著滿船的屍體喘息。
這條船上的人基本上已經死光了,無數人的屍體正在化光飛走。
風已停,海水也已平息,大海又恢復了那種星光跳躍的美麗畫面。
雪中晴走到船舷邊,凝望著燦爛閃耀的海水:「我不能讓你掛在他這種人手上,他們還不配。」
張赫沒有再多說什麼,只是迅速解下腰間的盒子,直接就拋給了她。
「你這是為什麼?」這下輪到雪中晴驚訝了。
張赫喘息著:「你救我一命,盒子給你。」
他永遠都把帳算得很清,因為他不願欠帳。
雪中晴盯著他:「我們現在是不是可以動手了?」
張赫站起身:「請出手。」
雪中晴冷笑:「你現在這個樣子,你以為你能接得住我三招?」
張赫斬釘截鐵道:「不能!」
雪中晴冷冷道:「剛才那麼多人要殺你,你拚死反擊,現在我要殺你,你卻坐以待斃?」
張赫面無表情:「因為我實在不想再跟你們扯上關係。」
雪中晴駭然道:「為什麼?」
張赫轉過身去,也凝望著遼闊而璀璨的海面:「因為我現在才知道,人要想自由自在的活著,就不能靠別人施捨。」
這是他一直想說的話,原本他打算一直憋在心中永遠不對人提起,但現在他還是說了出來。
人生就是這麼戲劇,你想說的偏偏不能說,你想做的偏偏不能做,有一天如果你非要說、非要做,那你就要付出極高的代價。
聽到這番話,雪中晴本應該生氣才對,可是不知道為何,她就是憤怒不起來,她驚奇的發現,她從來都沒有瞭解過張赫,因為一直以來,她對張赫有的只是同情和憐憫。
閃耀的海面依舊跳動,像一面美麗的魔鏡子,時光彷彿把他們拉到了那個令人難以忘懷的冬天。
那時候她雖然也很小,但卻是同齡人中的公主,從小就被眾星拱月般的捧著。
有的女人從一生下來就與「吃苦」「勞累」「不幸」等這些字眼絕緣,她就是這樣一類的公主族,她美麗多姿而又冰雪聰明,雖然年紀還小,卻已經是個美人胚子,這樣的公主有誰會不喜歡呢?有誰會不將就呢?
所以,她要往東,別人絕不敢往西,她要在九寒天的天氣下去賞雪,別人也就只好陪著。
那年冬天,她就在光明左使的陪同下去城郊公園賞雪,在返程的一條公路上,他們看到一個孩子哈著白氣在公路上拚命的奔跑,這個孩子就是張赫。
像她這樣的公主那時是不會明白的,張赫若不是這樣奔跑取暖,就會被這種天氣給活活的凍死。
那一天,率先跑下去的人是光明左使,他把身上的羽絨服脫下來,二話不說就批在了張赫的身上,那一刻,他們就這樣相互站著凝視對方,沒有任何多餘的話,於是他們就成了朋友。
孩子們的友誼也是純淨的,因為他們從來不會索求回報,也不懂得什麼叫做回報。
他聰明、堅定、富有同情心、責任感,充滿朝氣、活力,對任何事都很充滿信心、充滿勇氣,無疑屬於陽光而積極的男孩子。
而張赫雖然在這些方面比他有所不及,可是張赫勇敢、老練、堅強,一個在大冷天裡需要靠跑步才能取暖的孩子,你可以想像他的心智有多麼早熟,不知道吃過多少的苦,受了生活多少的磨難,這樣的孩子是極其堅強剛毅的,又是極其敏感而自卑的,他想不堅強都難。
可是上天就是偏偏要讓他們三個人在那一天相遇,命中注定要他們成為好朋友。
在這個紛繁複雜的世界上,朋友的定義有很多種,只不過孩子眼中的朋友就是能夠天天在一起玩耍的夥伴。
在光明左使的幫助下,張赫再也不用靠跑步來取暖了,但他仍是那個倔強的少年,他靠出賣自己的勞力來為生,他什麼事都肯做,也沒有什麼他做不了的事,什麼職業經過他的琢磨和研究,他很快就能融入進去並掌握精粹;什麼工作經過他的手之後就變得輕鬆而愉快。
「他是個天才!」光明左使很早就給張赫下過定論。
只不過再怎麼厲害的天才,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也比不上像光明左使和雪中晴這樣的天之驕子,因為他們從一生下來就不會像張赫這樣為吃飯發愁、為生計奔波,他們有著燦爛的明天,但是張赫卻沒有;他們可以在藍天白雲下規劃著自己的前途和未來,而張赫卻只能在工棚中廠房裡流血流汗,有時候甚至還要流淚。
不過張赫卻從來不會抱怨,他一直都是個看得開的人,也許正是因為他的這份看得開,所以才會和他們二人成為朋友,更或許是因為他們三個人共同有過一段快樂的時光。
那些快樂的時光就是在他不需要流血流汗的時候,他可以跑出來和他們玩樂,他們一起攀登高山,一起下水游泳,比誰跑得快,比誰游得遠,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時光。
「你們誰先第一個爬上山頂把紅旗給我帶回來,我就請誰去吃肯德基。」雪中晴如是說。
顯然是光明左使跑得更快,但往往帶回旗幟的人卻是張赫,因為他肯動腦子,他知道怎麼選擇最短的路線,用他的經驗和目光。
「你們誰先游到泳池對面,我就請你們誰去新開的那家電玩中心。」雪中晴喜歡看他們兩人比賽,準確的說是她喜歡他們兩個人,他們一個人是大哥,一個人是傻小子。
只不過大哥能力雖強,卻敵不過這個傻小子,因為這個傻小子非但不傻,而且太聰明,有時候聰明得不像話,無論做什麼事,他並不一定是最強的,但卻是最精確而有效的。
於是小公主就去肯德基買了一大包吃的出來,按規則雞腿是到了傻小子的手上,可是就在他啃得開心的時候,小公主卻悄悄的也塞給了大哥一隻,傻小子並不傻,他看得出來大哥手上的那一隻更大,於是原本美味的雞腿到了他的嘴中變得又苦又澀。
可他還是一口一口的嚥了下去,因為這就是他的人生,無論是苦是澀,他都沒得選擇。
而電玩中心裡,張赫雖然叮叮噹噹的玩得不亦樂乎,但雪中晴卻悄悄的把更多的遊戲幣塞到光明左使的手中,臉上依舊帶著甜蜜的笑容。
那的確是美好的時光,甜蜜中帶著苦澀,苦澀中又有甜蜜,也許這就是愛情的滋味。
對於類似這樣的情形,張赫並不是瞎子,他只是笑笑而過,因為誰也看不到他的內心在深夜難以入眠的時候,他腦海中是誰的笑顏在頻頻閃過;誰也看不見當他微笑著轉過頭去的時候,眼中流露出的失落和難過,可是他仍然沒有選擇,這條路他還是得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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