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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二十節 文 / 威利

    第一百二十節

    太陽不是很火辣的照著我,我的影子有點歪歪斜斜的跟著我移動,我足足走了三條街,兩條馬路,四條巷子,硬是沒有甩掉我的影子。我無奈的說:「拜託,第一,你不是警察,第二,我也不是即將要犯罪的人,我覺得你沒有死跟著我的必要。」「那我問你,你要去哪裡?」「我回公司呀!」「你的公司是不是在深圳?」「這個沒錯。」「那你現在是不是要去汽車站?」「這個也沒錯。」「既然都沒有錯,那就對了,因為我也要去汽車站,因為我也要去深圳。」「就算這樣,你也不能老是跟著我呀。」「關鍵是,我不知道汽車站在哪裡,我不跟著你,跟著誰呀?我目前的計劃就是跟著你,就等於到了汽車站,也就等於半隻腳踏進了深圳。」我鬱悶的沉默了一會兒,傷心的說:「關鍵是我也不知道汽車站在哪裡?」「也就是說,剛才走的那些路,都是無用功?」「有個通俗的比喻,我們剛才就像無頭的蒼蠅。」「你這個比喻很是恰當,你太有才了,不過,我很傷心。」

    「繼續走吧,條條大路不僅通羅馬,還通汽車站。」「大路?你難道沒有發現我們一直走的是小巷子嗎?我沒聽說過,條條小巷子通羅馬的!」「都是一個意思,你為什麼要選擇去深圳?」「如果在一個地方生活失去了興趣,你還想呆在那個地方嗎?既然要離開,去哪裡很重要嗎?」有點揭陸水的傷疤了,昨天不是有幾個人要追殺她嗎!她說的很有道理,被別人追殺的生活確實是沒有興趣可言。對此我表示非常的理解。想起我們以前被警察追殺,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總是一個人思前想後,這種生活是我追求的嗎?要是被警察逮住了,我的生活又將是怎樣?

    不管怎麼樣,我覺得自己一定是不快樂的,沒見過有人被警察逮住還興高采烈的?可是,這樣老是躲避也不是個辦法呀?身為一個社會有為青年,我的責任是每天為社會做出有價值的事情,轟轟烈烈的,所以,那段時間我十分怨恨警察,因為他們的追殺,導致我不能為社會做出有價值的事情,如果社會因此倒退幾年,我覺得責任完全在警察身上。為了社會著想,我堅決不會讓警察抓住我。我當時確實有這個崇高的想法。從某種角度看,我是時時刻刻想著我們可愛的社會的,可是社會就是這麼不理解我,當年入個少先隊還磨磨唧唧的,最後全班都入了,班主任無奈的說,高名傑呀!為了不讓你拖我們班的後腿,批准你加入少先隊員的隊伍吧!

    活活耽誤我幾年為社會服務的時間。這個責任應該歸功於我們那個白髮蒼蒼的班主任。自始至終都是別人暗害我的,雖然我一直都是很積極的。我對陸水說:「也是,既然你在廣州呆不下去了,換一個地方也好。這個一直是我建議的,我贊同你的做法。」陸水拉著我上了一輛公交車,我很警惕的問:「這要去哪裡?」「汽車站。」我覺得陸水沒在廣州白混,很明顯,她比我更熟悉廣州。但我覺得她很不地道,既然比我熟悉,為什麼剛才不直接帶我去汽車站?害得我瞎走了這麼多路,更讓我氣憤的是,她竟然在我面前撒謊說她也不知道汽車站怎麼走。為了報復她,我迅速搶佔了車上唯一一個空位,陸水翻著白眼盯著我,我翻著白眼欣賞著外面的熙熙攘攘……我說過,自始至終都不是我的錯。因為這個世界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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