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二章滄海遺珠
看到曹顒的時候,赫山眼珠子亂轉。
他有心想要調侃一句,但是想著曹顒的性格,向來是正經的,話到嘴邊只換來「呵呵」兩聲。
納蘭富森看著曹顒,神色有些糾結。他在不久前,還曾與曹顒喫茶說話,自是曉得他沒有醉。
若說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又有些沒譜了。
那個窕娘在今日陪酒的女子中容貌最佳不錯,可同大格格相比,仍是稍遜一籌。
莫非是喜歡這女子年輕?
曹顒曉得他們誤會了,卻不好為自己辯白,只能岔開話道:「怎麼都在外頭?酒過三巡,是不是差不多就該散了,明日大家多還要往衙門當差……」
赫山只當曹顒是急著納美,擠眉弄眼,道:「差不多就該散了,只是大傢伙兒都吃醉了,這數九寒天,道路上還有積雪,要是出點不是,豈不是我的罪過?這邊備有客房,大傢伙兒還是將就一晚得好。地龍攏得暖暖的……炕上那什麼……又軟乎……」
看他笑得猥瑣,曹顒哭笑不得。
卻是為了這一句話,也使得他明白不能將窕娘隨意留在堂子這邊。
窕娘以前過的什麼生活,不干他之事;在知曉窕娘可能是馬俊之女後,還不管不顧的,就失了道義。
他咳了兩聲,清了清嗓子,道:「留宿就不必了,這窕娘生父,許是我認識的同鄉,雖說現下還十分肯定,多少卻要照拂些……」
聽了這話,納蘭富森同赫山都有些意外。
納蘭富森鬆了口氣,他同曹家是父輩開始的交情,他同曹顒又投契,內眷們也做通家之好。要是他同曹顒一起吃花酒,傳到郡主耳中,往後走動起來也尷尬。
赫山正是酒氣上頭,滿腦子都是男男女女那點事兒。
雖說這吃花酒吃出「同鄉之女」的戲碼,有些饒舌,可他還以為曹顒正人君子做慣了,放不下身段的托辭,心中少不得腹誹兩句,笑曹顒幹事不痛快。
「這個照拂……看來孚若是有心來個長久的……長久的看顧……」赫山笑得越發猥瑣,腔調也古怪起來。
曹顒看出他醉了,也懶得同他多費口舌。
再說這事,即便是出言辯解,旁人也只會當他是做婊-子還立牌坊,誰會信他心底無私。
況且,他確有私心。
別說窕娘可能是馬俊的女兒,他的侄女,即便這窕娘只是詐言,不是馬俊骨血,也不好任由她留在外頭。否則,被有心人利用,舌頭也能傷人殺人。
「那窕娘的身契……」曹顒沉吟著說道。
赫山咧著嘴,滿臉笑意,使勁拍著自己前胸,道:「些許小事,包在我老赫身上。」
納蘭在旁,少不得又跟著擔心起來。
赫山倒也並沒有醉糊塗,多少還記掛著顧及些曹顒的名聲,並沒有大張旗鼓地贖買。而是將老闆喚到安靜處,才許以金銀。
這曲技班的班主,買來這些女孩,教以曲技,侍奉貴人,不過是為了賣個好價碼。
窕娘是處子,容貌又是眾人之翹楚,赫山掏出一千三百兩銀子,才將窕娘的身契要到手。
於是,不到一刻鐘的功夫,曹顒就成為窕娘的新主人。
曹顒不愛佔便宜,自不肯讓赫山破費,要將窕娘的身價銀給赫山。
赫山卻是堅不肯受,瞧那意思,曹顒再囉嗦,就要惱了。
曹顒無奈,只好做罷,只是回過頭來,小聲對納蘭富森道:「納蘭大哥,老赫是不是有什麼事情尋我?今日來這一出,不似他往日做派。」
往日裡吃酒便吃酒,哪裡有像今日這樣,隱有賣好之意。
納蘭富森見赫山繞了一圈,不提正事兒,就將他們想要參合海貿之事低聲說了。
曹顒本不是刻板之人,只是赫山這些人都是御前侍衛出身,如今在京城內外也都是緊要位置上,賣好給這些人並不是難事,可影響卻是不好。
要是被有心人利用,說不定就給自己安個「居心叵測」的帽子。
這個人情,不能自己做。
心裡雖有了決斷,他面上卻沒有說什麼,只點點頭,表示記下此事。
少一時,張義從曹府回來,帶來一輛藍呢子馬車。
曹顒吩咐張義帶窕娘上車,自己回到飯廳這邊,與大家打了聲招呼,才騎馬回府。
馬車上,窕娘的心「砰砰」直跳,抿著嘴不言不語。
除了她之外,馬車上還有兩個五十來歲的嬤嬤,穿著打扮,都是不俗。
窕娘想問問這兩位是誰,又怕冒然開口,被誤認了輕浮。她自憐身世,將自己當成那落難的小姐,生怕被人瞧不起,行事自帶了十分的小心。
那兩位嬤嬤雖低眉順眼,卻也忍不住用眼角打量眼前這個妙齡女子,猜測她的身份。
模樣是好,可眼珠子亂轉,透著不規矩,行事又帶了些小家子氣。
她們是被初瑜打發來的,只讓她們過來接個姑娘,送到慶豐胡同的宅子安置。
慶豐胡同的那個宅子,是初瑜的嫁妝,一直閒著,留著兩房家人看屋子。
換做旁人家,男主人在外頭認識的姑娘,女主人使人接人,裡面故事就多了。
可曹顒並不在女色上面上心,這兩個嬤嬤心中不恭敬的想法只閃了一閃,就又轉了旁的念頭……
*
回了府,進了內宅,路過蘭院的時候,曹顒的腳步頓住。
已經是亥正前後,蘭院上房的燈還沒有滅。
曹顒曉得,李氏多半是為了高太君的病。他歎了口氣,進了院子,入了上房。
「老爺……」屋子裡,有兩個丫鬟值夜,見了曹顒,連忙起身。
李氏在裡屋,聽到動靜,揚聲道:「顒兒回來了……」
曹顒口中應著,挑了簾子進裡屋。
李氏正坐在佛像前,手中拿著一串念珠,面上難掩憔悴之色。
「母親若是不放心外祖母那邊,明日便去那邊住幾日吧?」曹顒開口道。
李氏聽了,不由一愣,低聲道:「這便宜麼?老太君過去,已經夠麻煩他們這些小的了,我再過去?」
李鼎還沒到家,李語、李誠都是出了服的侄孫,她這個堂姑祖母,老大一把年紀,還回娘家住,有些不合體統。
曹顒點頭道:「事急從權,有何不便宜的?李宅那邊雖有舅母上了年紀,兩個侄媳婦又年輕,母親過去照應外祖母,說不定她們還要鬆一口氣。」
與其讓母親寢食難安,牽掛高太君,還不如去高太君身邊盡孝。
李氏聽了,很是心動,又有些猶豫:「要是老太君不許如何?」
「母親是老太君最親近的人,老太君哪裡有不許的道理。」曹顒道。
李氏的臉上多了幾分光彩,使勁點點頭,道:「正是這個道理,正是這個道路……」
曹顒又陪著李氏說了兩句話,服侍她躺下,才回了梧桐苑。
初瑜正等著。
聞著曹顒渾身酒氣,初瑜忙吩咐樂蘭去端醒酒湯。
曹顒擺擺手,對初瑜道:「醒酒湯便罷了,晚上盡喝酒,肚子裡還空著,這會兒覺得有些饑了。想要吃疙瘩湯,配著鎮江香醋送上來,吃兩碗也盡可解酒了……」
初瑜依言吩咐了,服侍曹顒更衣梳洗。
待曹顒梳洗完畢,初瑜才打發了丫鬟,開口問道:「那個姑娘,莫非是魏五爺的血脈?」
張義回來傳話,只說是老爺故交之女,請初瑜安排兩個老成的嬤嬤陪著安置幾日。
曹顒的故交,初瑜大多認識,其中以風流著稱的只有江寧魏信。
若非風流荒唐,他也不會在未娶正妻前,就納十來房侍妾,添了五、六個庶子、庶女。
其他的人,即便不如曹顒這般行事方正,也多是惜名省身的性子。
曹顒搖搖頭,吃了口熱茶,道:「不同魏信相干,據她自陳,是馬俊的外室女。」
「啊?」初瑜聽了,不禁詫異出聲。
馬俊是兼祧兩房的獨子,兩房正妻都是官宦人家的小姐,變著法兒的比賢惠,家中侍妾通房都不缺的,庶子、庶女也不少,很是呈現人丁茂盛之象。
家中無妒婦,還養外宅,所圖何來?
這會兒功夫,她才留意起方才丈夫說了「自陳」二字,有些明白為什麼是將人安置在外頭,而不是直接接到府裡來……
心中記掛著此事,次日一早,在去衙門前,曹顒便做了一回不速之客,前往馬宅。
雖說馬宅分兩處,曹顒卻不會找錯。
馬俊是儒家子弟,伯父又是禮部侍郎,行事早有法度。
每月上半月,他在長房安置;下半月,在二房安置。成親十數年,一直如此。
馬俊正同鍾氏用早飯,聽到曹顒造訪的消息,還以為自己聽錯。
等小廝又說了一遍,他才反應過來,立時撂下筷子,趿拉著鞋疾步而行,心裡疑惑著,是不是出了什麼大事。要不然以曹顒沉穩如山性子,還真難做出這大早晨不告而來的事兒。
曹顒在客廳喫茶,昨晚還不覺得什麼,一覺起來,卻有些宿醉,太陽穴生疼。
宿醉加頭疼之下,他的臉色兒就有些不好看。
馬俊見狀,越發擔心。
六部裡最近有些不太平,他是曉得的。原也擔心過曹顒,可想著曹顒是皇親,行事又恭謹,當牽扯不到他身上。
「孚若,清晨而來,莫非出了什麼大事兒?」兩人少年之交,馬俊便也的不寒暄,見了曹顒,開門見山道。
曹顒抬起眼來,似笑非笑地看了馬俊一眼,道:「確有大事,卻同我不相干,而是天成兄的喜事?」
「喜事?」馬俊有些迷糊:「什麼喜事?」
若說他升職之事,雖不是鐵板釘釘,也是九不離十,當不至於讓曹顒清早上門調侃自己;若說是嫁女之事,婚期早定,就差最後迎娶,也不會是的曹顒一驚一乍。
曹顒卻不著急說話,只看了看門口侍立的小廝。
馬俊見狀,心裡有數,擺擺手打發那小廝下去。
廳上只剩下二人,曹顒才道:「恭喜天成兄,又添了個女兒。」
馬俊聽了,不由呲牙,道:「孚若這是大早上就醉了,我什麼時候添了個女兒?即便現下有個妾雙身子,也不過三月,誰曉得是閨女,還是兒子?」
曹顒也不說話,只從袖子裡掏出一塊帕子,遞到馬俊跟前。
馬俊狐惑地接了,皺眉看了一遍,卻是不由瞪大了眼睛:「這是我的帕子!」
曹顒橫了他一眼,道:「既還認得此帕,那將此帕為信物,送給了哪個,想必天成兄心裡也有數了。」
馬俊聞言,沉思片刻,點頭道:「是有這麼一回兒事,信物不信物的,倒是扯不上。」
曹顒聽了,心下一沉。
原本他還想著,一個帕子不代表什麼,說不定其中有什麼誤會。要是馬俊真鬧出私生女來,不僅於名聲有礙,還會影響到馬家的幾個孩子。
而那個窕娘,十來歲就沒了母親,被當成玩物一樣的養大,也委實可憐可憫。
就聽馬俊接著說道:「說起來,這個人,孚若當也曉得。不是旁人,就是當年被抄家問罪的崔府丞家的小姐。」
聽他這麼一說,曹顒想起少年時被魏信帶著去林下齋對面偷看機杼社眾千金的情景。
其中,有個少女年歲不大,身材嬌小,胸前卻帶著粗粗的金項圈,掛著拳頭大的金鎖。用的馬車,車簾子上也貼了金箔。
「就是差點同你做親的那個崔家小姐?」曹顒想起另外一件舊事。
當時馬俊之父任江寧知府,同這崔府丞是上下級。崔家有心攀附上官,透著結親的意思。馬知府不喜崔府丞的人品,婉拒了這門親事。為了這個,兩家還鬧得不痛快。
馬俊點點頭,道:「她父母雖貪鄙,人卻不壞,早年同家妹亦是閨閣之交。只是因崔府丞壞了官,家眷都被發賣為奴,使得她也沒入奴籍。我是在長沙縣碰到她的,當時她被親戚贖買回來,路過長沙。正好官府有個案子,有戶人家的姑娘被拐子拐了,在縣衙裡立了案。那家人是鄉下大族,除了報官外,還使了不少族人守住路口碼頭。說來也巧,這崔家小姐正好同那被拐的姑娘長得有些像,就連著兩個親戚一起,被那家人扣住。後來鬧到縣衙,我看了崔氏女的籍貫來歷,動了疑心,才認出正是崔家的長女金珠。她當時跌倒,摔破了胳膊肘,我便拿出一個帕子,叫人給她包紮上……後來真相大白,她那兩個親戚要帶她離開,我念著故去之誼,便送了五十兩銀子。她家破人亡,只跟著兩個不親近的親戚,看著委實可憐。我有些看不過去,便說過要是她往後艱難,可來縣衙尋我,我怎麼也能照拂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