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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什么


  有個朋友問我:“無產階級的故事你會寫么?”我想了一想,說:“不會。要么只有阿媽她們的事,我稍微知道一點。”后來從別處打听到,原來阿媽不能算無產階級。幸而我并沒有改變作風的計划,否則要大為失望了。
  文人討論今后的寫作路徑,在我看來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選擇的余地似的。當然,文苑是廣大的,游客買了票進去,在九曲橋上拍了照,再一窩蜂去參觀動物園,說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認為文人該是園里的一棵樹,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長,眼界越寬,看得更遠,要往別處發展,也未嘗不可以,風吹了种子,播送到遠方,另生出一棵樹,可是那到底是很艱難的事。
  初學寫文章,我自以為歷史小說也會寫,普洛文學,新感覺派,以至于較通俗的“家庭倫理”,社會武俠,言情艷情,海闊天空,要怎樣就怎樣。越到后來越覺得拘束。譬如說現在我得到了兩篇小說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輪廓,連對白都齊備,可是背景在內地,所以我暫時不能寫。到那里去一趟也沒有用,那樣的匆匆一瞥等于新聞記者的訪問。最初印象也許是最強烈的一种。可是,外國人觀光燕子窩,印象縱然深,我們也不能從這角度去描寫燕子窩顧客的心理吧?
  走馬看花固然無用,即使去住兩三個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無用,因為生活空气的浸潤感染,往往是在有意無意中的,不能先有個存心。文人只須老老實實生活著,然后,如果他是個文人,他自然會把他想到的一切寫出來。他寫所能夠寫的,無所謂應當。
  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變寫作方向的需要呢?因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處理同樣的題材既然辦不到,只能以同樣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題材上——然而這在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經驗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個人能夠像高爾基像石揮那樣到處流浪,哪一行都混過?其實這一切的顧慮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題材不太專門性,像戀愛結婚,生老病死,這一類頗為普遍的現象,都可以從無數各各不同的觀點來寫,一輩子也寫不完。如果有一天說這樣的題材已經沒的可寫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沒的可寫了。即使找到了嶄新的題材,照樣的也能夠寫出濫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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