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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者的態度

作者:沈從文

  這是個很文雅庄嚴的題目,我卻只預備援引出一個近在身邊的俗例。我想提到的是我家中經營廚房的大司務老景。假若一個文學者的態度,對于他那分事業也還有些關系,這大司務的態度我以為真值你注意。
  我家中大司務老景是這樣一個人:平時最關心的是他那份家業:廚房中的切菜刀,砧板,大小碗盞,与上街用的自行車,都親手料理得十分干淨。他對于肉价,米价,煤球价,東城与西城相差的數目,他全記得清清楚楚。凡關于他那一行,問他一樣他至少能說出三樣。他還會寫几個字,記賬時必寫得整齊成行美麗悅目。他認的字夠念點淺近書籍,故作事以外他就讀點有趣味的唱本故事。朋友見他那么健康和气,負責作人,皆极其稱贊他。有一天朋友××問他:“老景,你為什么凡事在行到這樣子?真古怪!”
  他回答得很妙,他說:
  “××先生,我不古怪!做先生的應當明白寫在書本上的一切,做廚子的也就應當明白擱在廚房里的一切。××先生您自己不覺得奇怪,反把我當成個怪人!”
  “你字寫得那么好,簡直寫得比我還好。”
  “我買油鹽柴米,得記下個帳單儿,不會寫字可不配作廚子!字原來就是應用的東西,我寫字也不過能夠應用罷了。”
  “但你還會看書。”
  朋友××以為這一來,廚子可不會否認他自己的特長了。
  誰知老景卻說:
  “××先生,這同您炒雞子一樣,玩玩的,不值得說!”
  ××是個神經敏感的人,想起了這句話里一定隱藏了什么尖尖的東西,一根刺似的戳了那么一下。“做廚子的能讀書并不出奇,只有讀書拿筆杆儿的先生們,一放下筆,隨意做了件小小事情,譬如下廚房去炒一碟雞子,就大惊小怪,自以為曠世奇才!”那大司務在人面前既常是一副笑臉,笑容里真仿佛也就包含得有這樣一种幽默。其實不然,他并不懂得這些空靈字眼儿,他無需乎懂幽默。
  ××似乎受了一點儿小小的窘,還想強詞奪理的那么說:“我們做先生的所以明白的是書本,你卻明白比做先生的多五倍以上的事情,你若不能稱為怪人,我就想稱呼你為……”他大約記起“天才”兩個字,但他并不說下去,因為怕再說下去只有更糟,便勉強的笑笑,只說“你洗碗去,你洗碗去”,把面前的老景打發開了。
  別人都稱贊我家中這個大司務,以為是個“怪人”,我可不能同意這种稱呼。這個大司務明白他分上應明白的事情,盡過他職務上應盡的責任,作事不取巧,不偷懶,作過了事情,不沾沾自喜,不自畫自贊,因為小小疏忽把事作錯了時,也不帶著怀才不遇委屈牢騷的神气。他每天早晚把菜按照秩序排上桌子去,一個卷筒魚,一個芥藍菜,一個四季豆,告給他:“大司務,你今天這菜做得好,”他不過笑笑而已。間或一樣菜味道弄差了,或無人下箸,或要他把菜收回重新另炒,他仍然還只是笑笑。說好他不覺得可驕,說坏他不惱羞成怒,他其所以能夠如此,就只因為他對于工作盡他那份職業的尊嚴。他認為自己毫不奇怪,別人也就不應當再派他成為一個怪人了。
  不過假若世界上這种人算不得是個怪人,那另外還有一种人,就使我們覺得太古怪了。我所指的就是現在的文學家,這些人古怪處倒并不是他們本身如何与人不同,卻只是他們在習气中如何把身分行為變得异常的古怪。
  弄文學的同“名士風度”發生關系,當在魏晉之間,去時較遠似乎還無所聞。魏晉以后,能文之士,除開奏議賦頌,原來就在向帝王討好或指陳政治得失有所主張,把文章看得較嚴重外,其他寫作態度,便莫不帶一种玩票白相的神气。或作官不大如意,才執筆雕飾文字,有所抒寫,或良辰佳節,湊興幫閒,才作所謂吮毫舖素的事業。晉人寫的小說多預備作文章時稱引典故之用,或為茶余酒后閒談之用,如現存《博物》,《述异》,《世說》,《笑林》之類。唐人作小說認真了一些,然而每個篇章便莫不依然為游戲心情所控制。直到如今,文學的地位雖同時下風气不同,稍稍高升一些,然而從一般人看來,就并不怎樣看得起它。照多數作家自己看來,也還只算一种副業。一切別的事業似乎皆可以使人一本正經的作下去,一提到寫作,則不過是隨興而發的一种工作而已。倘若少數作者,在他那份工作上,認真嚴肅到發痴,忘怀了一切,來完成他那篇小說那些短詩那幕戲劇,第一個肯定他為傻子的,一定也就是他同道中最相熟最接近的人。
  過去觀念与時代習气皆使從事文學者如票友与白相人。
  文學的票友与白相人雖那么多,這些人對于作品的珍視,卻又常常出人意料以外。這些人某一時節卷起白襯衫袖,到廚房里去炒就一碟嫩雞子,完事以后得意的神气,是我們所容易見到的。或是一篇文章,或是一碟雞子,在他們自己看來總那么使他們感到自滿与矜持。關于烹調本是大司務作的專門職業,先生們偶爾一作,帶著孩子們心情覺得十分愉快,并不怎么出奇。至于研究文學的,研究了多年以后,同時再來寫點自己的,也居然常常對于自己作品作出“我居然也寫了那么一篇東西”的神气,就未免太天真了。就是這一類人,若在作品中發生過了類乎“把菜收回重新另作”的情形時,由于羞惱所作出的各种事情,有時才真正古怪得出人意外!
  只因為文學者皆因歷史相沿習慣与時下流行習气所影響而造成的文人脾气,始終只能在玩票白相精神下打發日子,他的工作興味的熱忱,既不能從工作本身上得到,必須從另外一個人方面取得贊賞和鼓勵。他工作好坏的標准,便由人而定,不歸自己。他又象過分看重自己作品,又象完全不能對于自己作品价值有何認識。結果就成了這种情形。他若想成功,他的作品必永遠受一般還在身邊的庸俗鑒賞者尺度所限制,作品決不會有如何出奇眩目的光輝。他若不欲在這群人面前成功,又不甘在這群人面前失敗,他便只好擱筆,從此不再寫什么作品了。倘若他還是一种自以為很有天才而又怀了驕气的人呢,則既不能從一般鑒賞者方面滿足他那點成功的期望,就只能從少數帶著糊涂的阿諛贊美中,消磨他的每個日子。倘若他又是另一种聰明不足滑跳有余的人呢小小挫折必委屈到他的頭上,因這委屈既無法從作品中得到卓然自見的机會,他必常常想方設法不使自己長受委屈;或者自己寫出很好的批評,揄揚吹噓,或別出奇計,力圖出名,或對于權威所在,小作指摘,大加頌揚。總而言之,則這种人登龍有術,章克標先生在他一本書中所列舉的已多,可不必再提了。
  近些年來,對于各种事業從比較上皆證明這個民族已十分落后,然而對于十年來的新興國語文學,卻似乎還常有一部分年青人怀了最大的希望,皆以為這個民族的組織力、道德与勇敢誠朴精神,正在崩潰和腐爛,在這腐爛崩潰過程中,必然有偉大的作品產生。這种偉大文學作品,一方面記錄了這時代廣泛苦悶的姿態,一面也就將顯示出民族复興的健康与快樂生机。然而現在玩票白相的文學家,實占作家中的最多數,這類作家露面的原因,不屬于“要成功”,就屬于“自以為成功”或“設計成功”,想從這三類作家希望什么紀念碑的作品,真是一种如何愚妄的期待!一面是一群玩票白相文學作家支持著所謂文壇的場面,一面卻是一群教授,各抱著不現實愿望,教俄國文學的就埋怨中國還缺少托爾斯泰,教英國文學的就埋怨中國無莎士比亞,教德國文學的就埋怨中國不能來個歌德。把這兩种人兩相對照起來時,總使人覺得极可怜也极可笑,實則作者的態度,若永遠是票友与白相人態度,則教授們研究的成績,也將同他們的埋怨一樣,對于中國文學理想的偉大作品的產生,事實上便毫無幫助。
  偉大作品的產生,不在作家如何聰明,如何驕傲,如何自以為偉大,与如何善于標榜成名,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作家誠實的去做。作家的態度,若皆能夠同我家大司務態度一樣,一切規規矩矩,凡屬他應明白的社會上事情,都把它弄明白,同時那一個問題因為空間而發生的兩地价值相差處,得失互异處,他也看得极其清楚,此外“道德”,“社會思想”,“政治傾向”,“戀愛觀念”,凡屬于這一類名詞,在各個階級,各种時間,各种環境里,它的伸縮性,也必需了解而且承認它。著手寫作時,又同我家中那大司務一樣,不大在乎讀者的毀譽,做得好并不自滿驕人,做差了又仍然照著本分繼續工作下去。必須要有這种精神,就是帶他到偉大里去的精神!
  假若我們對于中國文學還怀了一分希望,我覺得最需要的就是文學家態度的改變,那大司務處世作人的態度,就正是文學家最足學習的態度。他能明白得极多,故不拘束自己,卻敢到各种生活里去認識生活,這是一件事。他應覺得他事業的尊嚴,故能從工作本身上得到快樂,不因一般毀譽得失而限定他的左右与進退,這又是一件事。他做人表面上處處依然還象一個平常人,极其誠實,不造謠說謊,知道羞恥,很能自重,且明白文學不是賭博,不适宜隨便下注投机取巧,也明白文學不是補藥,不适宜單靠宣傳從事漁利,這又是一件事。
  一個廚子知道了許多事,作過了許多菜,他就從不覺得自己是個怪人,且擔心被人當做怪人。一個作家稍稍能夠知道一些事情,提起筆來把它寫出,卻常常自以為稀奇。既以為稀奇,便常常夸大狂放,不只想与一般平常人不同,并且還与一般作家不同。平常人以生活節制產生生活的藝術,他們則以放蕩不羈為洒脫;平常人以游手好閒為罪過,他們則以終日閒談為高雅;平常作家在作品成績上努力,他們則在作品宣傳上努力。這類人在上海寄生于書店、報館、官辦的雜志,在北京則寄生于大學、中學以及种种教育机關中。這類人雖附庸風雅,實際上卻与平庸為緣。從這類人成績上有所期待,教授們的埋怨,便也只好永遠成為市聲之一种,這一代的埋怨,留給后一代教授學習去了。
  已經成了名的文學者,或在北京教書,或在上海賦閒,教書的大約每月皆有三百至五百元的固定收入,賦閒的則每禮拜必有三五次談話會之類列席,希望他們同我家大司務老景那么守定他的事業,尊重他的事業,大約已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現在可希望的,卻是那些或為自己,或為社會,預備終身從事于文學,在文學方面有所憧憬与信仰,想從這份工作上結實硬朗弄出點成績的人,能把俗人老景的生活態度作為一种參考。他想在他自己工作上顯出紀念碑似的惊人成績,那成績的基礎,就得建筑在這种厚重,誠實,帶點儿頑固而且也帶點儿呆气的性格上。
  假若這种屬于人類的性格,在文學者方面卻為習气掃蕩無余了,那么,從事文學的年青人,就极力先去學習培養它,得到它;必須得到它,再來從事文學的寫作。

  一九三三年十月十三日,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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