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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譯文》編者訂正的信




  編輯先生:

  有一點關于誤譯和誤排的,請給我訂正一下:一、《譯文》第二卷第一期的《表》里,我把Gannove譯作“怪物”,后來覺得不妥,在單行本里,便据日本譯本改作“頭儿”。現在才知道都不對的,有一個朋友給我查出,說這是源出猶太的話,意思就是“偷儿”,或者譯為上海通用話:賊骨頭。

  二、第六期的《戀歌》里,“雖是我的寶貝”的“雖”字,是“誰”字之誤。

  三、同篇的一切“恁谷r,都是“槲”字之誤;也有人譯作“橡”,我因為發音易与制膠皮的“橡皮樹”相混,所以避而不用,卻不料又因形近,和“恁谷r相混了。魯迅。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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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十六日《譯文》月刊終刊號(總第十三號),原題《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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