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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哥


作者:李國文

  小別,原先不是賊,后來,他做了賊,但現在他千真万确不再是一個正式的賊了。
  有一本以他為原型的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的悔過小說,還改編成采用真實手法的電視劇,導演獨出心裁,讓生活中的他扮演電視劇里的他,產生一個小小的轟動。于是,立地成佛,他就成了好人了。
  更不用說,寫這本小說,和接著趁熱打鐵改編電視劇的王七一,過去叫我李老,現在叫我老李的一位同事,那更是好人中的好人。
  “不能把人看死,人是會變的,不是變好,就是變坏!”居委會的一位大嬸,一再對我說,“我們這個社會制度多么多么的优越啊!連皇帝都改造過來,戰犯改造過來,小別又不是皇帝,又不是戰犯,怎么會頑固不化,非走死路一條呢?他改好了,真的,這個小伙子,我可以向你保證,他是我們教育改造好的典型。一直在街道維修隊當小工,干得不錯,住戶多次表揚他,信都送到我們居委會來……”
  這位大嬸很會講話,而且也很喜歡講話,如果我愿意繼續听下去,她肯定會給我接著做有關人的變化的大報告。最后,她很成熟地在肯定的基礎上否定,“是要變的,可也保不齊不變。有的人能變,有的人也許永遠不會變……”
  這辯證法運用得多地道!于是我不得不相信我的同行,悔過文學作家王七一經常大聲疾呼的“潛移默化”論,是有极其深刻道理的了。
  這位大嬸要是老在家里,圍著鍋台轉,柴米油鹽,怕說不出這一套一套的“喀”。她是居委會干部,也就是從事那种被不怀好意的人,污蔑為“小腳偵緝隊”的工作,接触的不再是臭魚爛蝦,破菜幫子,處理西紅柿,而是大大小小的干部。在中國,當干部的一大特點,就得嘴溜,要能講,講政策,講道理,講社論,講精神,講得唾沫星子亂濺,講得舌干口燥,喝杯茶,再講。
  無論怎樣拙于言辭的人,日久天長,也會在干部圈子里熏陶得口齒流利,頭頭是道了。我的同事王七一,据說早先在屯子里當文書的時候,是個結巴。革命洪流將他卷進文學領域以后,很多年,他的作品,遠不如他在政治運動中的批判發言來得精彩。
  我不想听她講下去,“我老早以前采訪過小別,那時還沒人給他寫書。現在,如果沒有什么不方便的話,我想找他聊聊!”
  “你是記者?不是作家?”
  我已經把介紹信,工作證,早放在她面前,她翻來覆去驗明正身以后才讓我坐下談的。
  “我一進屋,就對你說過的,我不是記者,是一個寫書的人。”
  “噢,跟王部長一樣!”
  “哪個王部長?”
  “就是寫電視劇的那位——”
  “哦!”我馬上明白她指的是王七一,可他什么時候提拔成部長的,我們同在一個部門,怎么從未听說過呢?不過,我知道,他想當部長,倒是久遠的志向了。
  “還要寫這個小別啊?”她頓了一下,有點不以為然:“電視都拍過了!”接著斜著眼睛不怀好意地打量我。我知道為什么,自從王七一寫了小別以后,他成了特殊人物。街道既覺得改造這個失足青年有一份光榮,但又感到這小子歸他們管是個負擔。
  這一點我相信,小別不是一盞省油燈。
  其實,我并沒有寫他的意思,只不過他昨天傍晚急急給我打過一次電話,想找我。可在電話里又不說什么事,吞吞吐吐。
  我追問了兩句,小伙子似乎不想急于找我了,一個勁地說沒有什么了不起的,把電話挂了。于是,我想我該來一趟。可我不愿直接找他,那太囉嗦,街道維修隊的干部,是位返的老大爺,和這位大嬸也差不离,有一种演講癖,而且跟王七一似的,老是防患于未然地,生怕道德淪喪地居安思危,監視著我和小別的一舉一動,所以,還不如公事公辦去約他出來談話。
  “那個姓王的作家,沒從這個小子身上少撈吧?”大嬸問我。
  “誰知道。”
  “又是電視又是書,臉都胖了一圈,他住我們居委會這一片,早先沒瞧出他有這份能耐。”
  我只好說:“那當然是小別轉變得好——”
  老大嬸高深莫測地一笑。
  “你意思是——”
  她連忙否認:“小別雖然變得不錯,怎么說都是工讀學校出來的,底子潮,是不?當然我們不應該那樣看人,可是,老來把他樹為榜樣,同志啊……”這种語重心長的口气,和王七一看一些他不贊成的作品時,腔調是一模一樣的。
  我再一次讓這位大嬸放心,“我不寫他,更不樹他。只不過來看看,他跟寫他的那本書里的他,是不是那么一回事?”
  “這就好,這就好……”她心領神會,而且頗贊成我這樣干,馬上拿起電話,很客气地給維修隊頭目說,准小別半天假,有位李同志要向他了解一點情況。送我出居委會時,這位大嬸要我證實:“那位作家,听說就因為寫了這本書,當了官?”
  我笑了:“他不寫書也能當官!”
  “為什么?”
  “他給自己算過一命,五十九不發,六十發,六十不發就發不了啦,燒香磕頭,求保護神得來的。”
  老太太認為我不真誠,便不想和我談下去,把門啪地關上了。
  我還沒走到維修隊,一眼就在胡同口的個体飯舖里,看見了這位等待著我的改悔典型。那樣子,既想不到他是個專門對付抽水馬桶的管道工,更想不到兩年前在拘留所,在工讀學校呆過。眼下他那高級牛仔服,名牌運動鞋,勞力士金表,進口太陽鏡,一身穿戴,不像大款,也像小開。
  “扎啤?”他問我。
  “好吧!”我准備掏錢。
  “罵人嗎?”他止住了我。
  “怎么啦,小別,你發洋財了?”
  他點點頭,掏出來的是美元,“你算說對了!”
  這年頭,凡發財的,滿街握著大哥大神气活現的大款們,像小別這樣從局子里出來的主不少。我知道,他下了班,在干第二職業,所以,我總是在上班時間找他。“肯定,你現在不是干私活,在辦公司吧?”
  這小子詭秘地一笑。
  “看樣子,老兄你這錢好像有點來路不正?”
  冒沫的啤酒放在面前,服務員走開以后,他才輕聲地說:
  “告訴你吧!我又下海了,老李!你別笑話,我一直也是賊心不死的。”他像說別人的事情一樣,半點也不臉紅的。
  “想不到你到底還是重操舊業!”
  “這有什么?”
  “又是哪些坏小說使你走上墮落的路呢?”
  他賴皮地一樂,“我也正在琢磨,要王七一將來再寫書,好編給他听!”
  “你呀!你呀!……”
  “老李,我打電話給你,可不是向你承認什么錯誤的。”小別說。
  我笑了:“你從來不認錯的,除非為了爭取早日釋放出去!”
  “看,你別正而八經地開導我,行不行?”
  “我可不想給誰當導師,并不是我謙虛,也不是不夠資格,而是我看到那些想給我當導師的人,實在他媽的討厭。所以,你放心,你講,我听,好不好?”
  其實一個人,水平太差倒也無所謂,狗屁不通也沒有關系,寫不出文章,或寫不好文章都不在話下。別裝圣人,還裝個假圣人,那可就沒勁透了。成年一輩子抬頭不見低頭見,誰還不知道誰吃几碗干飯?偏像得了羊角瘋似的,一來勁,那副做作出來的或一本正經,狗臉生霜,或痛心疾首,世界末日的德行,令人作嘔。
  “我這几年真洗手了,你信不信?”
  我想他這話大概不假。
  “可我昨天到一位你肯定听說過的,那個挺了不起的太太家,去修下水道,那美元就在我眼皮子底下,晃來晃去,把我心痒得沒有辦法,我差一點要剁掉我的手,你猜最后怎樣?”
  “你都順手牽羊了,問我——”
  “是這樣,不拿白不拿,我想了想,也就不必客气了。”
  “人各有志,小別,你一定要墮落,一定要走回頭路,是你的事。不過,我提你個醒,小別,你可是王七一使出吃奶的勁,好容易樹立起來的榜樣。万一你失手,被當場抓獲,那本寫你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的小說,怎么交待?你不替你想,你也得替我們那位假圣人想想——”
  他一笑,很瀟洒。“喝!什么時候,你點家高級飯店,我請客!”
  小別不但穿得挺像個樣,行為舉止,也是很成气候的。我第一次去工讀學校,在車間里第一眼看到他,我以為他是管教人員呢!我也去他的家拜訪過,小別的父母都在郊區中學教書,是兩位很忠誠于教育事業的老師,一直堅守工作崗位,從未要求調回城區來。每禮拜六下午坐近郊火車回城,禮拜一清早离家返校,小別和他奶奶還在夢鄉里呢!應該說,他的家庭環境不錯,不知為什么,他有了簡直改不掉的偷竊毛病。据說,他父母恨不能勒死這個丟盡臉的儿子。哪怕揍得遍体鱗傷,管不了几天,故態复萌,哪怕他奶奶鎖在抽屜里又鎖在鐵皮盒子的錢,他都有辦法弄到手,一點也不費勁。
  小別到百貨公司,農貿市場,火車站,隨便走走,就有收獲。他身上向來不帶錢,現用現偷。后來,我們熟了,他給我表演過他的偷技,在明知他要扒竊我,予以嚴密防范的情況下,我揣在皮夾克里的錢包,還是到了他的手里。
  “小別,你跟誰學的這門手藝?”
  他不回答,那是他的絕對秘密。我和他結識這些年,他一個字也不露。
  我當然不相信胎里帶這一說,雖然他很小就有偷竊習慣,但我也不信是坏小說引導他走上犯罪的道路。老實講,他沒有讀小說的習慣,宁可看黃色錄相帶,看多了也膩了,按他的說法,遠不如找几個妞脫光了自己拍,自己欣賞有勁呢!當小別從事這种道德敗坏的淫亂活動時,王七一深惡痛絕的“性大潮”文學,還沒有開張呢!
  王七一到工讀學校采訪,是不是受到我的啟發,這是我不便說,他也不愿承認的事。不過,小別一見那張道德面孔,就猜到他的來意了。每一個聰明的小偷,都是心理學家。在大街上,不是隨便見包就掏的,分人,可下手則下手,不能碰的,哪怕錢把你噎死,也不張嘴咬鉤。
  他主動向王七一靠攏,一臉忏悔,好像盼來了救星。那小子,不但人長得体面,腦子也足夠靈活,只要王七一張嘴,准能順著他悔過自新,認罪回頭的文學构思說下去。一面說,一面觀察著我們這位作家的臉色,專揀他愛听的講。
  我能夠想象得出小別如何哄這位老兄的,我提醒過王七一:“你要听喇喇蛄叫喚,就別种地了。”
  他反過來嘲笑我:“你就是總看到生活中的消极方面,哪怕在黑暗中,也有光明的,積极的因素,像小別,就是要求向上,努力改過,深挖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根源的一個。很簡單,他就是毀在你也贊成過的那些‘性大潮’文學手里。他听我講了那些英雄事跡后,都激動地哭了。”
  “小別?哭了?”我可了解那是個鐵石心腸的家伙,居然會被這位三等牧師的布道所感動,太不可思議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還別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傷心!”
  等到電視劇《找到回頭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樣片的時候,碰見也在場的小別,抓空儿我問了他一句,“你這回算走運,逮住了一個冤大頭,給你墊腳,提前畢業。”
  他一笑,因為當時有許多大小人物蒞臨,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說你跟他哭天抹淚,痛苦得要死?”
  “他給我講王杰啊,劉英俊啊,門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動了呀!”
  “你還后悔說,你看了許多坏小說,中毒不淺,已經沒救了什么的。”
  “他喜歡听,我就說給他听唄!”
  “我听你奶奶講過,你上學的時候,一拿書本就犯困,都看過什么小說啊?”
  “不跟你說了,不跟你說了!”一轉身,走了。
  ……
  有這樣一個歪打正著的机遇,小別离開工讀學校,不再作賊,至少不太做賊,也是好事。當然,王七一瞎貓碰上死耗子,總算當了一輩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職業傳道士,到處去演說文學在促進人的墮落方面的偉大作用,順便簽名售書,推銷他那本把一個慣偷改造成先進分子的積壓下來的悔改小說。“真棒!王七一!”我拍著他那虎背熊腰,贊他一番。
  “李老,多承謬獎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發,六十發,他快退之前,被小別偷美元的那位太太家的先生相中了,總算有了頂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場,老兄甩開馬蹄袖,夾個文件包,挺像一回事的了。從那以后,見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關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為他從來沒有這樣叫過我,我不以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場的除我之外,沒有一個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來听我傳達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這回王七一可撈著一個大講特講的机會了。誰知第二天,那一份薄薄的文件,兩分鐘就念完了。那包里,裝了些什么東西,便成了一個秘密。在座的其他同事猜測,也許故弄玄虛,塞了些手紙吧?看來,有眼不識泰山,把王七一估計低了。
  小別喝完酒后問我:“再來一杯?”
  “謝謝,夠了!”
  這個犯了第一次錯偷了人家的錢,不想再犯第二次錯,把錢花了的年輕人,舉棋不定地自言自語:“這美元怎么辦呢?大把花了它?還是想辦法原封不動退給他?不管怎么說,他還是幫過我的忙的。這是我們的行規,拉過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語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問小別,那位太太,也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個徐娘半老的電影演員,架子蠻大的,怎么可能給你這個過去的失足青年幫忙?
  “不是她,是他!”
  “哪個他?”
  小別頓腳歎息:“唉,也怪我,老不干這行,手生眼生。我該認識他那個大公事包的,他到工讀學校來采訪的時候,有個印象,怪不得覺得眼熟。那時,他包里可沒有美元,人民幣也有限。沖那劣質二鍋頭的酒味,要在外邊,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門手藝,絕活,不能隨便糟蹋。我就跟他開了個小小的玩笑,當著他面,用兩指頭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夾走了,害他在公共汽車上挨過一回罰,后來不是寫進他那部小說里嗎?”
  “他?是他?”
  小別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間里給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沒當官時好像不像這會儿富態,我沒能認出他來。”
  盡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樣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相,他還有這一手?”敢情我這位同事正經一專多能,文武全才,兩手都硬,難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為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為那女人愛搭不理的架式,有點不開心。正好,這大皮包躺在客廳沙發上,我這雙賊眼能放過嗎?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賊心,那味儿,可是正經茅台的醬香——”
  “吹過頭了吧,小別,你也不是警犬,鼻子會這么靈?”
  “你不信拉倒,職業嗅覺,不會出錯的。”
  “于是乎禁不起誘惑,下手了?”
  “這种錢,十之八九來路不正,不過,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說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點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張百元美鈔,我一個子儿也不會給他剩下的。我就抽了十張,大頭還留下了。等我出門,看到停著的他的奧迪轎車,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沖了龍王廟,我把王七一給偷了,就算是不義之財,我也不該拿他的。所以我馬上給你打電話——”
  “小別,你打算怎么辦?”
  “這不是向你請教嗎?”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來的人的習慣,這兩千五百美元,是屬于他個人的話,肯定要存進中國銀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這個官不大,譜不小的人,才不會管呢!倘若以為他拐款潛逃,這合黑市万把塊錢似乎又少了些。也許他為太太按摩賺的血汗錢?那這數目又太大了些。總之,百思不得其解。
  別看他一天到晚在演講,統統不著邊際,全他媽的是廢話。我怎么也難從他的話里,找到和這皮包里的美元對上號的任何蛛絲馬跡。
  “還回去?”小別問我。
  免得我的同事煩惱,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這位年輕朋友煩惱,我投了贊成票。“這回扎啤的錢,你付。下回吃飯館的錢,我掏!”我們就分手了。
  至于小別如何把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還要人不知,鬼不覺,那屬于他的高精尖業務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過,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絕不會露痕跡的。
  當然,一有机會見面,我就比較注意我的這位同事的臉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簡單,丟了一千美元,他像沒有這回事似的。
  我可太了解這位屯子里出來的人了,他未得意時,從來是一支煙、一支煙往外拽,絕不撒煙給別人的。而且總准備兩包煙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給向他伸手要煙的。六七千塊,快八千塊人民幣,多少盒煙?一點不心疼,能不讓人肅然起敬么?過些日子,一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見他多么喜形于色,則更是了不起。看來,他部長的夢,早晚要實現的,也就是時間問題了。
  那大皮包還在他手上拎著,還是那樣鼓鼓囊囊的。不過,那當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
  我不禁想起居委會的大嬸的辯證法,有的人是會變的,但也保不齊,有的人永遠也不會變,說得是有道理的。那么,我的同事,和我的年輕朋友,他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一時還真有點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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