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羅惇□書
(1911年11月26日)
昨上一書,計達。不審已謁項城否?今日由使館轉來初三日明諭,敦促就道,奉讀
惻然!鄙人既确信共和政体為万不可行于中國,始終抱定君主立憲宗旨。欲救此宗旨之
實現,端賴項城。然則鄙人不助項城,更复助誰?至旁觀或疑為因大勢已去,引身退避,
此則鄙人平生所決不屑為者。鄙人既抱一主義,必以身殉之,向不知有疆御之可畏。昔
者与不法之政府斗,率此精神;今日与不正之輿論斗,亦同此精神耳。
項城若真知我,當不至以此等卑怯根性疑我也。至此次所以堅辭不就職者,凡辦事
貴期于有成,當不惟其名而惟其實,當用所長而不當用所短。吾自信項城若能与吾推心
握手,天下事大有可為。雖然,今當舉國中風狂走之時,急激派之所最忌者,惟吾二人,
驟然相合,則是并為一的,以待万矢之集,是所謂以名妨實也。
吾自問對于圖治方針,可以獻替于項城者不少。然為今日計,則撥亂實第一義,而
圖治不過第二義。以撥亂論,項城坐鎮于上,理財治兵,此其所長也。鄙人則以言論轉
移國民心理,使多數人由急激而趨于中立,由中立而趨于溫和,此其所長也。分途赴功,
交相為用。而鄙人既以此自任,則必与政府斷絕關系,庶可冀國民之漸見听納。若就此
虛位,所能補于項城者几何?而鄙人則無复發言之余地矣,此所謂棄長用短也。熟思審
處,必當先開去此缺,乃有辦法。望公以此意代達項城!項城明眼人,必能相喻于無言
也。
共和之病,今已見端,不出三月,國民必將厭破坏事業若蛇蝎,竭思所以易之,其
時則我輩主義獲伸之時也。而此三月中最要者,須保京師無恙,其下手在調和親貴,支
持財政,項城當优為之;次則因勢利導,轉變輿論,鄙人不敏,竊以自任。鄙人無他長,
然察國民心理之微,發言騷著痒處,使人移情于不覺,竊謂舉國中無人能逮我者。今所
為文,已成者不少,惟當分先后,擇時然后布之。如用兵然,前鋒主力,相机而進,攻
瑕不攻堅,避其朝往,擊其暮歸。今茲革軍之奏奇功,得諸兵力者僅十之三,得之言論
鼓吹者乃十之七。今欲補救固不可,然非与項城分勞戮力,則亦無能為役也。望公為達
此意。
名兩渾。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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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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