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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是近代文化病之一,類似痢疾,一會儿一陣,每日若干次。可是如得其道,或可稍減痛苦。茲條列有效辦法如下: (一)給要人寫信宜挂號,或快郵,以引起注意;要人每日接信甚多也。 (二)托人辦事的信,莫等回值(參看第四條),應即速發第二封。第二封宜比第一封更客气;這樣,或足使對方覺得不好意思不回信。 (三)托人辦事的信,信封信紙均宜講究,字勿潦草。頂好隨寄些禮物。答友人求事函,雖利用訃文之空隙亦可。 (四)接信切勿于五日內回答,以免又惹起麻煩。尤其是托辦事的信,擱下不答,也許就馬虎過去;焉知求事的人不于最短期間已從別方面有了辦法哉。如又得函催辦前事,仍宜不答,似与之絕交者;直至你托他時,再恢复邦交。(五)接不相識之人來信,不答;如呼老師,可報以短函。(六)托人轉信,須托比收信人地位高的。 (七)回信不必貼足郵票,不貼尤妙。 (八)為減少檢信官員的疑心,書信宜用文言,問候語越多越好。 (九)故意接受檢查(如罵人的祖宗函),信封上宜寫某某女士收或發。 (十)挂號信勿落于太太之手,內或有匯票也。 (十一)索欠函或賬條宜原物退回。 (十二)無論填寫何項表格,“永久通信處”宜空著。 (十三)平安家信印好一千張,按時填發。本條极不适用于情書。 (十四)情書須与絕命書同時寫好,以免臨時赶作。 載一九三三年十月十三日《申報·自由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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