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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赶集”不是逢一四七或二五八到集上去賣兩只雞或買二斗米的意思,不是;這是說這本集子里的十几篇東西都是赶出來的。几句話就足以說明這個:我本來不大寫短篇小說,因為不會。可是自從滬戰后,刊物增多,各處找我寫文章;既蒙賞臉,怎好不捧場?同時寫几個長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戲改唱短打。這么一來,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寫短篇了,還有什么說的?寫吧,伙計!三天的工夫還赶不出五千字來?少點也行啊!無論怎著吧,赶一篇,要快!”話說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寫得不成東西,還沒法不硬著頭皮干。到如今居然湊成這么一小堆堆了! 設若我要是不教書,或者這些篇還不至于這么糟,至少是在文字上。可是我得教書,白天的工夫都花費在學校里,只能在晚間來胡扯;扯到哪儿算哪儿,沒辦法! 現在要出集了,本當給這堆小鬼一一修飾打扮一番;哼,哪有那個工夫!隨它們去吧;它們沒出息,日后自會受淘汰;我不拿它們當寶貝儿,也不便把它們都勒死。就是這個主意! 排列的次序是依著寫成的先后。設若后邊的比前邊的好一點,那總算狗急跳牆,居然跳過去了。說真的,這种“歪打正著”的辦法,能得一兩個虎頭虎腦的家伙就得念佛! 蒙載過這些篇的雜志們允許我把它們收入這本里,十分的感激! 老舍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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