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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五日報告


  (一)通俗讀物委員會,因委員穆木天等不在渝市,經理事會議決,推定黃芝岡、馬祖武、向林冰、閻折吾、李一非、謝冰瑩、羅蓀、老向、歐陽山、何容、楊騷、陳白塵、鄭際生、胡紹軒、鄭伯奇、老舍等十六人為委員,由老舍召集會議。
  (二)美國《新政治家》雜志,有悠久的歷史,立論亦稱嚴正,本會已電約該雜志主持人KingsleyMartin,DorothyWoodman來華,以明我國抗戰實況,借便宣傳。本會并電約VictorRuthGollancz出版家來華,其所主持之書店對關于我國抗戰之著作,已刊行數种,在歐洲銷售甚利,如能

來華,當可与文化界接洽如何印行關于抗戰之作品,以利宣傳。
  (三)本會小說座談會已召開第一次會,到徐盈、胡風、鄭伯奇、王平陵、歐陽山、草明、崔万秋、梅林、謝冰瑩、蓬子諸人。
  (四)本會詩歌座談會,已舉行第六次座談會,審查抗戰詩歌稿子,并決定于三月十日齊稿。
  (五)本會國際宣傳委員會已開始工作。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附:總務部帳目公布(二月二十五日)

  七、八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八百零八元七角四分,教育部六、七、八三個月補助費及中宣部六月份補助費一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一千九百二十四元七角四分。
  支出部門:付招待費三十七元七角九分,付出版部四百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三元,付房租十五元二角八分,付文具四元五角七分,付紙張十四元九角九分,付印刷十七元三角,付郵電三十四元二角一分,付購置二十一元五角九分,付雜支四十元五角二分,付煤電六元二角,付船票五十

元,付津貼及工資八十一元。共計付出八百四十五元四角五分。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

  九、十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一千零七十九元二角九分,收會費五十二元,收魯迅紀念會還電報費一元五角二分,中宣部七、八月份補助一千元。共計二千一百三十二元八角一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十元,付稿費一百二十一元,付魯迅紀念會擬款二十元,付房租四十九元六角,付木器七十二元五角四分,付油印机四十元,付文具八元五角四分,付紙張十七元五角五分,付購置四十一元另七角,付郵電一十五元二角四分,付津貼及工資七十九元,付水電七

元三角七分,付雜支三十一元四角四分。共計付出一千二百二十三元三角五分,結存九百另九元四角六分。

  十一、十二月份——

  收入部門:上月結存九百零九元四角六分,中宣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及教育部九、十、十一月份補助費二千一百元,會費十六元。共計三千零二十五元四角六分。
  支出部門:付出版部七百元,付稿費四十五元,付房租九十元,付木器四十三元二角五分,付文具十三元八角五分,付紙張二十一元七角七分,付郵電四十元零一角六分,付水電十七元二角八分,付購置三十元九角五分,付雜支三十七元四角九分,付津貼及工資一百三十元,付印刷二

十九元四角五分。共計一千一百九十九元一角五分。
  結存一千八百二十六元三角一分。
  載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五期
  附:總務部報告(一丸三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一)職員:

  主任:老舍,華林。
  干事:吳漱予、沙雁、胡紹軒、蕭伯青、梅林、吳組緗。
  職員們不能住在會所里,而金錢的出入与函件的往來,非隨時有人管理不可,故由理事會決定,請蕭伯青為住會干事,月贈薄酬。這位干事事實上兼任著文牘庶務會計三職。去年十二月中,以抄寫的東西過多,就添聘書記一人。至于工友,則始終只是一位。蕭伯青以本年三月初赴万縣

任事,乃聘請梅林為住會干事。

  (二)會所:

  本會成立后,即商租中國文藝社的一部分房屋作為會所,在漢口永康里四十二號。不久,永康里二十號的房子空出,即与中國文藝社一同遷入。去年七月間,中國文藝社奉命遷渝,本會不愿獨租全部房屋,亦作遷移的打算。房子還未找到,會所即已駐軍,乃暫遷至大董家巷一弄二號。

理事會旋即決議,本會遷往重慶,當由蕭伯青、老向、老舍、何容,攜帶會中文件印章等西行,以八月十二月抵渝。蕭伯青暫住青年會,開始辦公。兩月后始由會員郭有守、蔣碧薇,楊云慧之介紹,租得臨江門橫街三十三號三樓房屋四間,即現在的會所。
  因會所的屢遷及狹小,出版部總是在該部負責人的住居辦公;希望以后能得到較寬敞的會所,大家能在一處辦公,當更方便。
  本會遷渝時,武漢留有辦事處,即借用孔羅蓀的寓所。在這以前,會員們開晚會,也每每借用他的地方——漢口三教街九號。

  (三)經費:

  (1)會費:會費有种种原因不易收齊。會員散處各地,已有困難,再加上交通不便,郵遞阻滯,就無法征收了。在最近几個月中,大家的住處沒有一定,更無從催交會費;會刊上雖有啟事,可是寄發以后往往被郵局退回。還有,在軍隊或游擊隊中服務的會員,生活极苦,差不多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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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捐款:本會成立后,會費收入無多,請款尚未批示,而會務進行,事事需錢,故不得已向名譽理事及理事捎募,得馮煥章理事三百七十五元,于右任名譽理事三百元,邵力子理事二百元,張道藩理事一百元,陳真如理事三十元;籌備會欠賬賴以清償,急需之件賴購備。
  (3)補助:自一九三八年四月起,教育部補助本會每月二百元;中宣部每月五百元——于六月間始行領到。九月起,政治部批准每月補助本會五百元,于本年一月領到。本會舉辦通俗文藝講習會,教育部特予補助三百元。
  (4)經費之支出:會所租金、水電、職員薪資、郵電等,為每月必要的開支。會所不求美好,薪資复极微薄,故每月開銷約在二百元以內。
  出版部需款較多,因會刊在創刊之時,不能馬上收賬,必須墊款,而陷落區域复無從索欠,即認損失。本會遷渝后,以通郵區域減少,銷路隨之低落,而印工紙張又漲价數倍,遂致賠欠甚巨。(詳細帳目由出版部報告。)
  分會成立,經費無著,本會量力補助,以推動各處工作。
  研究部除購買圖書外,各項座談會亦略有開支。組織部用款,概為郵電之用。
  茶會晚會及聚餐等用費,均由參与者出錢,本會概不開支。
  帳目隨時在會刊上披露。會中存有雜支帳及總帳。一切收費均交銀行活存。一切開支均有收据貼存備查。
  結至今日,稍有存余,若刊行前線增刊,及舉辦講習會等,即無余裕。

  (四)會議:

  自去年四月四日起,至本年三月八日止,共開理事會十四次。在最初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是分開來的。一到武漢疏散人口,理事和常務理事已有遷到別處去的,于是每次開常務理事會就也通知別的理事,以便開得成會。從這以后,兩會即不分開,因為分別開會,無從夠法定人數。十來

個月的工夫,一共開了十四次會,似嫌太少,可是這也有個原因:本會遷來重慶,在路上就耽誤了半個月;抵達重慶后,理事只有六七人,不能開會,所以凡該商議的事,就提到茶會里去征求意見。參加茶會的人自然不都是理事,可是事情是大家的,這樣取得大家的意見,似乎也更合于民

治精神。一直到今年年初,理事們才陸續的來渝,所以就又恢复了理事會,還是理事和常務理事同時開會;分開舉行,仍難作到。
  在武漢時,對于會員們的聯絡,有兩种會——茶會及晚會。茶會差不多純是為聯絡感情,每人出一點茶資,到公園中談一談;可是總務部也總利用這机會報告些重要的會務,引起大家的注意。至于晚會,則偏重討論問題,差不多就象座談會的樣子。到重慶后,茶會更顯出它的重要,因

為理事會既然不易開成,故不能不在茶會中征求大家的意見。晚會則因地方太難找,總沒能恢复,可是這困難總不是不能克服的。在漢口,茶會開過兩次;在重慶,開過七次;每次到三十人至六十人。晚會則自七月間一直到退出武漢,每星期六晚上舉行,沒有間斷過;平均每次到十五人。

近中,茶會由華林、王平陵負責召集;晚會則由安娥、蔣碧薇、方令孺等籌備。各項座談會由研究部主持,另有報告。
  歡迎會:四月中,本會派代表參加歡迎世界反侵略代表色斯大會及歡迎前線歸來之外國記者大會,并參与籌備。五月,參加歡迎世界學生代表團籌備會及大會。七月二十九日,本會假留法比瑞同學會歡迎英國女作家阿德萊。
  慰勞:四月,本會派代表向空軍獻旗。五月,本會派代表赴徐州慰勞將士。
  參与會議:政府机關与民眾團体邀請本會參加的會議,均派代表出席,如政治部擴大宣傳周籌備會,援救滬上八百壯士大會……。或攤供費用,或擔任工作,均量力為之。政治部舉辦之擴大宣傳周,第一日為文字宣傳,本會代撰小冊子傳單,并主編各大報紙之特刊。為反侵略會之宣傳

,本會亦代編制特刊,供給各報紙。最近,本會加入反侵略會,為團体會員之一。全國慰勞抗戰將士委員會已推定本會為宣慰組副組長。至各机關團体委托本會辦理事項,亦均隨時交与會員,限期完成。如代中宣部擬制民眾讀物,民眾游藝指導法等。
  通俗文藝講習會:此項講習會本當由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主持,但因委員多不在渝,乃由總務部辦理。共辦兩班,學員五十二人;講習后复成立同學會,以便繼續研討。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近已補充人員,期于最近刊行前線增刊。
  分會及各學校之文藝會:由組織部報告,即不贅述。近中成立國際文藝宣傳委員會,工作在進行中。

  (五)函電:

  最繁重之工作,為向各机關請求立案備案;全部規章及名冊俱須鈔呈。本會已在社會部立案,并在中宣部,內政部,教育部備案。
  其他函文之收發,為數亦巨,茲以去年五月份(并不因為這個月的函文特別多)收發記錄為例:收本會赴前方慰勞代表來信報告。發會務報告給會刊。發函通知全体會員。發函給鄭伯奇理事。致漢口市政府公函。致漢口市党部公函。收徐州文化抗敵協會來電。發复徐州文化抗協電。發

致盛成理事電。收外交協會通知致漢口市政府函。發名譽理事聘函一件。發中央通信社新聞稿。發通俗文藝工作委員會聘書五件。發基金委員會聘書九件。發新聞稿九件。發會刊一百二十份(出版部不另聘書記,故會刊之寄發,稿費及定戶納款,均由總務部代辦)。收軍事委員會交際處函

及調查表。收各界追悼陣亡將士法會函。收李季偉函。發武漢全体會員通知及會刊六十三份。發廣州文藝界阿人函并附會刊。收教育部訓令。收漢口市政府批文。發長沙文藝同大各項印刷物二十份。收國際反侵略會函。發致鄭伯奇理事函。發呈請書五份致市政府。發催交會費函百份。收國

際宣傳處公函。寄發會刊百七十份。收世界學生代表團招待委員會通知。制呈報教育部表冊。收市政府批文。收外交協會英文刊物。填具警察局調查表二份。填具軍委會辦公處調查表。收菲律賓華僑文化界救亡協會函。發教育部出納課函。發常務理事會通知十五件。收政治部第三廳函。發

寄第四期會刊。發中國制片厂函。收教育部批文。發新聞稿十件。發會員茶會通知一百九十二份。發政治部公函。發寄五期會刊二百四十份。這一個月中就發出八百來件信!
  由上邊這點記錄看來,可知文牘工作的繁重,可是會中并沒有聘設專人司管。函電公文的稿子是由大家擬制,交由總務部繕發。每月的郵電費自然也很可觀。
  重要文件,不論是發出的,還是接到的,都入登記簿摘由編號。

  (六)雜務:

  有一件事,便許有多出几倍的雜務,無法報告。會中沒有專任擔任庶務,所以理事也有時候得管送信買東西;這點精神似乎值得寫下來。一切購置,都有收据,設簿貼存,并編定號數。
  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總務部報告。
  載一九三九年四月十日《抗戰文藝》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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