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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二十三】 起玄黓攝提格正月,盡昭陽單閼六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咸平五年(遼統和二十年) 春,正月,庚子,遼主如延芳淀。 壬寅,帝謁啟圣院太宗神御殿。初,太祖,太宗每歲上元幸佛寺,然后御樓觀燈。帝自畢諒陰,以啟圣院太宗降誕之地,圣容在焉,前期往拜,至望夕乃幸它寺,遂為制。 甲辰,以右仆射張齊賢為邠、宁、環、慶、涇、原、儀、渭、鎮戎軍經略使,判邠州,令環慶、涇原兩路及永興軍駐泊兵并受齊賢節度。專為經略使自此始。 初,慶州發兵護芻糧詣靈州,殿中丞鄭文寶,素知西邊山川險易,上言必為繼遷所敗。已而轉運使陳緯果沒于賊,賊進陷清遠軍。文寶時居母喪,即命相府召文寶,詢其策略;文寶因獻《河西隴右圖》,且言靈州可棄。于是遺王超西討。丁未,詔起复文寶為工部員外郎,同句當陝西隨軍轉運使事。 戊申,以吏部郎中田錫權句當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錫再掌銀台,每覽天下章疏,有言民饑盜起及詔敕不便者,悉條奏其事,帝對宰臣稱錫為得爭臣之体。 辛酉,女真宰相伊勒希達入貢于遼。 壬戌,環慶部署張凝襲諸蕃,焚族帳二百餘,斬首五千級,降九百餘人。 癸亥,改命張齊賢判永興軍府兼馬步軍部署,罷經略使之職。 帝謂宰相呂蒙正等曰:“朕每遇將臣,未嘗不与細論利害,然未有能出奇策者。今已复春時,汲汲經營,將來猶慮不及。中書、樞密院可各述所見,具今歲防邊宜如何制置,條列以聞。” 丙寅,田錫言:“霸州、乾宁軍死傷人戶,又,莫州奏餓殺一十六口,滄州奏全家餓死一十七口。陛下為民父母,使百姓餓死,乃是陛下孤負百姓。宰相調燮陰陽,啟導圣德,而惠澤不下流,乃是宰相孤負陛下。昔伊尹作相,恥一夫不獲。今餓死人如此,所謂‘焉用彼相’。若不別進用賢臣,臣恐危亂之萌,不獨在邊防而在內地也。” 以丁謂為夔州路轉運副使。 初,王均叛,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熟山川道路,反入為寇,攻州縣,掠民男女入溪洞,久不能定。詔以謂為轉運使,委之經制。至則命罷兵,自入溪洞,每渡水,輒減從吏卒,比至巢,自從者不過三二人。蠻人服其恩信,皆大喜,其首領田彥伊以下遂出迎謁,以牛酒勞謂。謂留,与之飲食,歡甚,喻以禍福,且言赦不殺,彥伊等感泣,愿世奉貢。謂要与俱至夔州,每渡水,亦使之減所從蠻人,如謂入時。及館,謂与之錦袍、銀帛有差,盛具燕之,蠻酋皆大悅。比數日,請歸不許,而遇之益厚。間使人謂之曰:“公欲得所掠漢民男女,若等誠能自請歸之,公必喜,遣若去矣。”蠻酋乃請歸所掠漢民男女,謂与之約,每歸一人,与絹一匹,于是凡得万餘人。及歸,又自臨送之,蠻酋皆感泣辭訣,乃作誓刻石柱,立境上。 謂度峽內至荊南,宜備蠻險厄之地,悉置寨,籍居人使自守,有事則皆會御賊,無事則散歸田里,留守望者數人而已。又以忠、万等州兵食不能自給,乃置忠、万等州營于夔州,使其軍就食,有事則歸于其州。峽之諸州,施尤近蠻,食嘗不足而道狹難饋,有鹽井之利而亦難致,故售者少。謂乃度巫山縣,每三十里置舖,舖置卒三十人,使往者負粟以次達施州,迓者負鹽以次達巫山。凡商人之得鹽巫山者,比得之它州減勞費半,乃令欲巫山鹽者,皆入粟于施州,于是施州得粟与它州等。詔特遷謂戶部員外郎。 時溪蠻別种有入寇者,謂遣彥伊等帥其徒討擊,且出兵援之,凡擒生蠻八百六十,得所掠漢口四百餘。复上言:“黔南蠻族多善馬,請置館犒給緡帛,歲收市之。”凡謂所經畫,其后皆不能變。 二月,京城衢巷狹隘,詔右侍禁、閤門祗候謝德權督廣之。德權既受詔,先撤貴要邸舍,群議紛然。有詔止之;德權面請曰:“今沮事者皆權豪輩,吝僦屋資耳,非有它也。臣死不敢奉詔。”帝不得已從之。德權因條上衢巷廣袤及禁鼓昏曉,皆复長安舊制。乃詔開封府街司約遠近置籍立表,令民自今無复侵占。 癸酉,詔曰:“比司帑廩者多收羡餘以為課績,益出納之際,有所重輕,此可責而不可獎也。宜令有司嚴加戒勵,無使复然。”三司言衣庫副使焦守節監香藥榷易院,歲增入十餘万,當遷閤門副使。帝謂輔臣曰:“守節緣財利羡餘而遷橫行,何以勸邊陲效命者!”止以為宮苑副使。 孫全照至綏州,言筑城非便,朝論亦多异同。丁丑,詔知天雄軍錢若水与并代鈐轄陳興乘傳詳度之。 女真遣其子朝于遼。 乙酉,詔:“邊士疾病戰沒者,冬春衣听給其家。” 己丑,以王漢忠為邠宁、環慶路都部署,李允正為鈐轄。 三月,李繼遷大集蕃部攻陷靈州,知州、內客省使、順州團練使裴濟死之。濟在靈州凡二年,謀緝八鎮,興屯田之利,民甚賴焉。及被圍,餉道斷絕,濟刺指血染奏求救,大軍訖不至,城遂陷。繼遷以州為西平府,尋居之。戊申,事聞,宰相等上表待罪,詔慰諭之。 己酉,以王超為永興軍駐泊都部署,石普副之;徙康繼英為慶州駐泊鈐轄,与西南沿邊迭為應援;秦翰為環慶、涇原兩路鈐轄,与王漢忠、李允正同其事,備繼遷之侵軼也。 甲寅,遼遣北府宰相蕭繼遠等率師南下。 己未,親試禮部舉人,得進士益都王曾以下三十八人,《九經》諸科百八十一人,并賜及第。 先是命吏部侍郎陳恕知貢舉,恕所取士甚少,以王曾為首。及是糊名考校,曾复得甲科。恕歎曰:“曾,名世才也,吾得曾,不愧知人矣。”或謂曾曰:“狀元一生吃著不盡。”曾正色答曰:“平生之志,不在溫飽!” 壬戌,遼主如鴛鴦濼。 夏,四月,丙寅朔,遼文班太保達哩斯与南軍戰于梁門,旋遣南京統軍使蕭達蘭攻泰州,先后告捷,未几,引還。 錢若水上言:“綏州自賜趙保忠以來,戶口凋殘,今欲复城之,用工計百餘万,又須廣屯戍兵,倍于曩日。芻糧之給,全仰河東,其地隔越黃河及大、小鐵碣二山,又城下有無定河,緩急用師,輸送艱阻。且其地無險,若修葺未備,蕃寇奔沖,則難于固守。況此州城邑焚毀,無尺椽片瓦,所過山林,材木匱乏,乞罷其役。”若水复詣闕面陳其事,帝甚嘉納。初,若水率眾過河,分布軍伍,咸有節制,深為戍將所伏。帝知之,謂左右曰:“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 壬申,詔:“陝西民輓送緣邊芻糧者,賜租之半。” 癸酉,命田錫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仍遣中使諭旨曰:“知雜之任,朝廷甚難其人,故以命卿。仍不妨徐徐撰述,或有所見,即具奏聞。” 命北邊經度方田以限敵騎。 田錫請命“審官院檢前后中書答刀子,應三院御史二十一人,中曾有貪猥過犯者,不得令在憲秩,可改授它官;其有清嚴勤干者,不得令在外官,詔歸本職。” 五月,庚子,減河北冗官。 癸卯,置憲州。 代州進士李光輔,善擊劍,詣闕,帝曰:“若獎用之,民悉好劍矣。”遣還。 乙巳,判三司催欠司楊覃上蠲放天下逋欠計八百万,請付史館;從之。 丙午,以王顯為河陽三城節度使。 庚戌,指揮使馬翰請揖捕在京群賊。帝謂輔臣曰:“朕尹京日,聞翰以緝賊為名,乃有三害:都市豪民懼其糾察,常厚賂之,一也,每獲賊贓,量以當死之數送官,餘悉入己,二也;常蓄無賴十餘輩,偵察扰人,三也。顧其事未彰敗,不欲去之。自今捕賊止委開封府,勿使翰复預其事。” 是月,選河南民丁為兵。西北邊屢請益兵,輔臣請以河北強壯充選,帝曰:“初置強壯,嘗諭以永不充軍。”呂蒙正曰:“闕兵非取于民,不可得也。”乃于河南籍丁壯為之。侍御史知雜田錫上言:“點集鄉兵,人情不安,實傷和气。” 六月,以陳若拙為工部郎中,知處州。若拙自京東轉運使被召,時三司使缺,若拙自謂得之,及至,授刑部郎中,知潭州。若拙大失望,因對,固辭,且言嘗任三司判官及轉運使,今守湖外,反類責降;又言父母年老,不愿遠适。帝曰:“潭州大籓,朕為方面擇人,所委不在轉運使下。輔相舊臣,固亦有出典大籓者。”若拙懇請不已,乃追新受告敕而有此命。 帝謂宰臣曰:“士大夫操修,必須名實相副。頗聞若拙有能干,特遷秩委以大籓,而貪進擇祿如此,固當譴降。朕之用人,豈以親疏為間,苟能盡瘁奉公,有所植立,何患名位之不至也!” 癸酉,李繼遷复以二万騎進圍麟州;詔發并、代、石、隰州兵援之。 乙亥,以王超為定州路駐泊行營都部署,王繼忠副之,入內都知韓守英為鈐轄。 己卯,以知樞密院事周瑩為永清軍節度使,充高陽關都部署。 乙酉,詔益兵八千分屯環慶、涇原。 李繼遷率眾二万攻麟州,四面負板薄城者五日。知州、閤門祗候衛居實,屢出奇兵突戰,及募勇士縋城潛往擊賊,賊皆披靡,自相蹂踐,殺傷万餘人。丁丑,繼遷拔寨遁去。 帝對輔臣于便殿,出《河北東路地圖》,指山川要害曰:“契丹入鈔,濱、棣之民頗失農業。今冬若再來,朕必過邢、洺之北,驅逐出境,以安生聚。”呂蒙正等咸請精選將帥,責其成效,車駕毋勞自行。帝曰:“若此,卿等宜各畫必然之策以聞。” 壬辰,帝始聞麟州之捷,以衛居實為供備庫使,通判以下并進秩。 秋,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丙申,以鄧州觀察使錢若水為并代經略使,判并州。帝新用儒將,未欲使兼都部署之名,而其任實同也。 丁酉,遼以邢抱朴為南院樞密使。 己亥,保靜節度使王漢忠,坐西討違詔無功,責左屯衛上將軍。逾月,出知襄州,未上,遽暴疾卒。帝甚悼惜之,詔贈太尉,命中使護喪事。 漢忠深沉有識略,輕財好施,賓禮儒士,居常讀書,手不釋卷,以是自矜尚,故群帥不悅之。殿直安守忠、鄭怀德,皆乘驛詣邊受事,漢忠待之不厚,遂相与捃摭漢忠密事以聞。漢忠黜死,二人之力居多。怀德、守忠,皆襄邸攀附者也。 乙卯,募河北丁壯。 丙辰,遣使繼詔就終南山召种放赴闕,仍賜絹百匹,錢十万,以張齊賢复條上放操行,請加旌賞故也。 壬戌,遼大林砦使王昭敏等來降。 八月,群臣三表上尊號,不允。 丙子,沙州將曹宗壽殺其節度使曹延祿而代之,遣使入貢。以宗壽為歸義軍節度使。 九月,癸巳朔,遼主謁顯陵。 先是麟、府屯重兵,皆河東輸餉,雖地里甚邇,而限以長河,土人利于河東民罕,至則芻粟增价。帝嘗訪使邊者,言河廣才數十步;乙未,詔轉運使鄭文寶于定羌軍、府州河上經度造橋梁,人以為便。 戊申,种放以幅巾入見于崇政殿,命坐,詢以政事。放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惟徐而化之。”即日,授左司諫、直昭文館,賜冠帶、袍笏,館于都亭驛,太官供膳。己酉,放表辭恩命,帝令宰臣召問之;又知放与陳堯叟游舊,令諭旨。放言:“主上虛怀待士如此,放固不敢以羈束為念。”宰臣以聞,詔遂不許其讓,居數日,复召見,賜緋衣、象笏、犀帶、銀魚及御制五言詩,又賜昭慶坊第一區。 冬,十月,癸亥朔,遼主至自顯陵。 丁亥,向敏中罷為戶部侍郎,張齊賢責授太常卿、分司西京。 先是左領軍衛將軍薛惟吉妻柴氏,無子,早寡,欲改适齊賢。惟吉子安上訴其事,下御史台,鞫得齊賢定娶柴氏狀。柴因上書訟敏中違詔賤買惟吉故第,又嘗求娶己不許。帝問敏中,敏中言實買安上居第,近喪妻,不复議姻,未嘗求婚于柴也。鹽鐵使王嗣宗素忌敏中,因入對,言:“敏中議娶王承衍女弟已定。”帝惡其不直,遂罷相。翰林學士宋白嘗就敏中假金,不与,及草制,力詆之,有云:“對朕食言,為臣自昧。”敏中讀之泣下。 田錫言:“訪聞密院、中書,政出吏胥之手。吏胥行遺,只檢舊例,無舊例則不行;樞相商議,別無遠謀,無遠謀則多失。失于邊計者,去年失清遠軍,今年失靈州。失于邦計者,不知府庫有無,不知倉廩虛實。戎夷深入,則請大駕親征;將帥無功,則取圣慈裁斷。所以倉廩虛盈,過不在密院;邊防動靜,事不屬中書。因此相承,浸已成例。圣恩若且任用,則不失享富貴;圣旨若令罷免,則不過歸班行。昔漢之三公,罷免則放之歸農,誅戮則賜其自盡。其任用既重,則黜責非輕,操國柄者所以不敢不用心,持兵權者所以不敢不盡節。今則不然,臣下得优逸而君上但焦勞,故陰陽不順,水旱不調,法令滋章,盜賊多起。尚率京城父老,上章請加尊號,賴圣君英睿,力斷來表。由是見宰相以甘言佞上求圣知,以國計軍机非己任,蓋自來任重責輕之所致也。今帑藏無餘財,倉廩無積粟,但急備邊之用,不思經國之謀,地愈荒而黎民愈貧,事彌繁而資貨彌少。官吏救過不暇,若加以水旱之災,乘以戎夷之患,不知在廟堂者用何智略,總軍兵者作何籌謀!望陛下听臣所奏,賞罰二柄,不必一一問中書,通變万机,不必一一由密院;然后辨認讒謗,察訪忠良,速究危亂之萌,則天下幸甚!” 十一月,壬辰朔,詔麟州給复一年。 癸巳,命度支員外郎李士衡、閤門祗候李溥詣陝西諸州增酒榷課。自是歲益錢二十五万。 辛丑,享太廟。壬寅,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除天下逋負錢糧。 丁未,白州民黃受百餘歲,賜粟帛。未几,复賜京城百歲老人祝道嵒爵一級。 己酉,封皇子元祐為信國公。 癸丑,以職方員外郎樂史直史館。史年七十餘,帝嘉其筋力不衰,且篤學著書,故授以舊職。史与其子黃目俱直史館,時人榮之。 庚申,河陽節度判官清池張知白上疏曰:“臣聞《周禮》秋官主刑。《月令》孟秋中气之后,則命有司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決小罪。秋分則申嚴百刑,斬殺必當,無留有罪。此并順上天行肅殺之令也。今命使決獄,多不拘于此時,或在三春,或在九夏,雖勤恤庶獄,慮有滯留,其如未順四時之令何!欲望自今除盛夏仍舊降詔恤刑外,每歲自孟秋中气后、秋分前,遴選周行,分道決獄。如此,則順天行刑,万務必義。 “臣又聞先王垂訓,重德教而輕刑罰。今法令之文,為時所尚,自中及外,由刑法而進者甚眾,雖有循良之吏,亦改節而務刑名。臣愚以為刑法者為治之具,不可以獨任,必參之以德教,然后可以言善治。 “臣又聞圣人之居守文之運者,將欲清化源,在乎正儒術。古之學者,簡而有限,其道粹而有益;今之學者,其書無涯,其道非一,是故學彌多,性彌亂。今為進士之學者,經、史、子、集也。有司之所取者,詩、賦、策、論也。五常六藝之意,不遑探討,其所習泛濫而無著,非徒不得專一,又使害生其中。若明行制令,大立程式,每至命題考試,主典籍而參以正史,至于諸子之書,必須輔于經、合于道者取之,過此并斥而不用,然后先策論,后詩賦,責治道之大体,舍聲病之小疵。如是,則進士所習之書簡,所學之文正,而成化之治興矣。”帝覽而嘉之,召知白赴闕,試舍人院,除左正言。 十二月,癸未,遷麟州內屬人于樓煩。 田錫言:“陛下纂位五年,儲闈未建,恐開窺覦之端,宜思重謹之義。” 遼奚王府五帳六節度獻七金山、土河川地,遼主賜以金幣。 是歲,遼放進士刑祥等六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咸平六年(遼統和二十一年) 春,正月,遼主如鴛鴦濼。 二月,己卯,遣使賑京東、西、淮南水災。 六谷酋長巴勒結遣蕃官來貢,表言:“感朝廷恩信,憤繼遷倔強,已集騎兵六万,乞會王師,收复靈州。”帝曰:“繼遷每來寇邊,軍出則遁。使六谷部族近寨捍御,与官軍合,亦國家之利也。”詔許之。庚辰,以巴勒結為朔方軍節度、靈州西面都巡檢使。 三月,辛卯朔,田錫曰:“去秋以來,霖雨作沴,近畿諸處水潦為災,雖為檢覆災傷,乃是虛名,即行賑貸,且非實事。又,國家為闕兵備邊,遂于曹、單、宋、亳、陳、蔡、汝、穎之間手柬選強壯,得五七万人。始降指揮,只令在本城防守,及至奏聞都數,即并押赴京師。失信如此,下民宁無怨望!古者民為邦本,食為民天,今國家取壯丁為兵,已失邦本,以災傷去食,宁有民天!五七万人并离農畝,災沴之餘,寇盜若起,适足為外敵之利耳。” 壬辰,遼主詔修日歷官無書細事。 左司諫、直昭文館种放再表乞暫還山,許之。丙午,特授起居舍人。將行,宴餞于龍圖閣,又詔三館、祕閣官宴餞于瓊林苑,帝賜七言詩三章,在坐皆賦。 夏,四月,置河東神銳、神虎軍共万三千餘人,立指揮,常加訓習。 乙丑,女真遣使貢于遼。 庚午,徙知益州馬知節知延州,兼鄜延駐泊部署。知節在成都,有訟龍騎卒謀變者,株引千數,知節密捕其党,案實,止誅為魁者七人。自乾德平蜀,每歲上供紈綺万計,籍里民部舟遞運,沉覆殆半,多破產以償。知節請擇廷臣省吏二十人,凡舟二十艘為一綱,以二人主之,三歲一代而較其課,自是鮮有敗者。承寇亂之后,戢兵撫俗,甚著威惠。然嫉惡太過,兵民有犯,多徙配它境,人頗怨懼。朝議務安遠俗,恐知節不協蜀人之情,以其素有武干,故移守西邊,仍手詔諭以委屬之意。 舊制,士庶家僮仆有犯,或私黥其面。帝以今之僮使本佣雇良民,癸酉,詔:“有盜主財五貫以上,杖脊、黥面、配牢城;十貫以上奏裁,勿得私黥涅之。” 乙亥,參知政事王欽若上言:“桂州通判、太常博士王佑之,近丁母憂才逾月,連進五狀,皆匪机宜;殊忘哀戚之容,苟怀進動之意。望加黜責,以勖有位。”詔削佑之三任,配隸郴州,仍令御史台榜朝堂告諭。 李繼遷寇洪德砦,蕃官慶香等擊走之。以慶香等領刺史。 丙子,遼遣南府宰相耶律諾袞、南京統軍使蕭達蘭進攻定州,行營都部署王超先發步兵千五百人逆戰于望都縣,殺戮甚眾。副部署、云州觀察使開封王繼忠与諾袞等戰康村,自日昳至乙夜,敵勢小卻。遲明,复戰,遼人悉眾攻東偏,出陣后焚絕糧道。繼忠率麾下躍馬馳赴,素衒儀服,遼人識之,圍數十重,士皆重創,殊死戰,且戰且行,旁西山而北,至白城,力不能支,遂就擒。超等即引兵還定州,遺使上聞。 左衛上將軍信國公元祐,孝恪敏悟,帝所鐘愛。及被病,司天言月犯前星庶子星;帝憂之,屢設齋醮祈禳。是日卒,才九歲,追封周王,謚悼獻。后十五日,皇子生兩月者亦不育,帝乃取宗室子,養之宮中。 成都闕守,朝議難其人。帝以知永興軍府張言永前在蜀,為政明肅,勤于安集,遠民便之,甲申,加言永刑部侍郎,充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民聞言永再至,皆鼓舞相慶。 五月,辛卯,定州部署王超言遼師出境。 甲午,太白晝見。 乙未,以田錫為左諫議大夫,仍遣中使諭錫曰:“第安心著述,必無差出。欲升殿者听先奏。” 帝聞王繼忠戰死,丁酉,贈大同軍節度使兼侍中,官其三子,皆加等。繼忠既擒,見遼主于炭山,太后知其才,授戶部使,兼賜妻室;繼忠亦自激昂,為遼盡力。 辛亥,錄望都戰歿將士子孫。 望都失利,帝語近臣曰:“用兵固有胜敗,然此戰頗聞有臨陣公然不護主帥,引眾先遁者。若不推窮,何以懲后!”乃命宮苑使劉承珪、供備庫副使李允則馳驛案問。癸丑,鎮州副部署李福,坐削籍流封州;拱圣都指揮使王升,決杖配隸瓊州。因降詔戒勵諸路將帥。 李繼遷攻西蕃,取西涼府。都首領巴勒結偽降,繼遷受之不疑。巴勒結遽集六谷蕃部及結隆族合擊之,繼遷大敗,中流矢,奔還靈州。丁巳。繼遷死,其子德明遣使告于遼。 六月,己未朔,御便殿,出陣圖示輔臣,并授諸將方略:“令鎮、定、高陽三路兵悉會定州,夾唐河為大陣,量寇遠近,出軍樹柵,寇來,堅守勿逐,俟信宿寇疲,則鳴鼓挑戰,勿离隊伍,貴持重,而敵騎無以馳突也。又分兵出三路,以六千騎屯威虜軍,魏能、白守素、張銳領之;五千騎屯保州,楊延朗、張延禧、李怀岊領之;五千騎屯北平寨,田敏、張凝、石延福領之,以當賊鋒。始至,勿与斗,待其气衰,背城挑戰,使其奔命不暇。若契丹南越保州与大軍遇,則令威虜之師与延朗會,使其腹背受敵,乘便掩殺。若契丹不攻定州,縱軼南侵,則复會北平田敏合勢入北界,邀其輜重,令雄、霸、破虜已來互為應援。又命孫全照、王德鈞、裴自榮領兵八千屯宁邊軍,李重貴、趙守倫、張繼旻領兵五千屯邢州,扼東西路,敵將遁,則令定州大軍与三路騎兵會擊之。”其它選用,悉皆類此。初,馮拯建議,謂備邊之要,當扼險以制敵之沖,若于保州、威虜間依徐、鮑河為陣,其形勢可以取胜。至是帝多采用其議云。 丁卯,詔:“命官流竄岭南者,給緡錢歸葬。” 丰州瓦窯沒劑、加羅、昧克等族以兵濟河擊李德明,敗之。 丁丑,隴山西首領禿逋等貢馬,愿附大兵擊敗。 己卯,遼贈李繼遷尚書令,遣西上閤門使丁振吊慰。 辛巳,党項入貢于遼。乙酉,准布諸部附遼。 以定州蒲陰縣當高陽關會兵路,詔葺其城。供奉官、閤門祗候謝德權,兼掌其事,一日,乘傳詣闕求對,言:“沿邊民庶多挈族入城居止。前歲契丹入境,傅潛閉壘自固,康保裔被擒,王師未有胜捷。臣以為今歲必复入寇,兵聚一處,尤非利便。愿速分戍鎮、定、高陽三路,天雄城壁闊遠,請急詔蹙之,仍葺澶州北城,浚德清軍隍塹,以為豫備。”帝變色曰:“此大事,非爾所當言。”德權曰:“臣蒙恩驅策,冒万死求見,原陛下留意。臣實濾蒲陰工作未訖,敵必暴至。”帝慰遣之。既而遼人果圍蒲陰。 先是三司各置使局,不相總統,彼此自求充濟,以促辦為務。至于出納移用,均會有無,則專吝封執,動相違戾,或交摭利病以邀功希進。嘩言日聞于上,帝頗煩親決,文符互出,莫知适從。丁亥,始并鹽鐵、度支、戶部為一使,命權知開封府寇准為兵部侍郎,充三司使。复置鹽鐵、度支、戶部副使,以卞袞領鹽鐵,查道領度支,林特領戶部。判使非奏事及有所更張,則止署按檢,餘皆本部副使判官主之。三司副使自是始預內朝。 以吏部侍郎陳恕為尚書左丞,知開封府。恕在三司,前后逾十數年,利病條例,多所改創。其徙官也,嘗荐寇准可用。及准為三司,即檢其前后所改創事類為方冊,其曉諭榜帖,悉以新版別書,繼詣恕第請署,恕一一為署之,不复辭,准拜謝去。故三司多循恕舊貫自准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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