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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文成皇帝,諱浚,恭宗景穆皇帝之長子也。母曰閭氏。真君元年六月生于東宮。帝少聰達,世祖愛之,常置左右,號世嫡皇孫。年五歲,世祖北巡,帝從在后,逢虜帥桎一奴欲加其罰。帝謂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釋之。”帥奉命解縛。世祖聞之,曰:“此兒雖小,欲以天子自處。”意奇之。既長,風格异常,每有大政,常參決可否。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于永安前殿,大赦,改年。 興安元年冬十月,以驃騎大將軍元壽樂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尚書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十有一月丙子,二人爭權,并賜死。癸未,廣陽王建薨,臨淮王譚薨。甲申,皇妣薨。太尉張黎、司徒古弼,以議不合旨,黜為外都大官。平南將軍、宋子侯周忸進爵樂陵王,南部尚書、章安子陸麗為平原王,文武各加位一等。壬寅,追尊景穆太子為景穆皇帝,皇妣為恭皇后;尊保母常氏為保太后。隴西屠各王景文叛,詔統万鎮將、南陽王惠壽討平之。十有二月戊申,祔葬恭皇后于金陵。乙卯,初复佛法。丁巳,以樂陵王周忸為太尉,平原王陸麗為司徒,鎮西將軍杜元寶為司空。保達、沙獵國各遣使朝獻。戊寅,建業公陸俟進爵東平王,廣平公杜遺進爵為王。癸亥,詔以營州蝗開倉賑恤。甲子,太尉、樂陵王周忸有罪,賜死。濮陽公閭若文進爵為王。 二年春正月辛巳,司空杜元寶進爵京兆王。廣平王杜遺薨。尚書仆射、東安公劉尼進爵為王。封建宁王崇子麗為濟南王。癸未,詔与民雜調十五。丙戌,尚書、西平公源賀進爵為王。 二月己未,司空、京兆王杜元寶謀反,伏誅;建宁王崇、崇子濟南王麗為元寶所引,各賜死。乙丑,發京師五千人穿天淵池。是月,劉義隆子勳殺其父而自立。三月壬午,尊保太后為皇太后。安丰公閭虎皮進爵為河間王。乙未,疏勒國遣使朝獻。夏五月乙酉,行幸崞山。辛卯,還宮。是月,劉劭弟駿殺劭而自立。閏月乙亥,太皇太后赫連氏崩。 秋七月辛亥,行幸陰山。濮陽王閭若文,征西大將軍、永昌王仁謀反。乙丑,賜仁死于長安,若文伏誅。己巳,車駕還宮。是月,筑馬射台于南郊。八月辛未,渴槃陀國遣使朝貢。戊戌,詔曰:“朕以眇身,纂承大業,懼不能宣慈惠和,宁濟万宇,夙夜兢兢,若臨淵谷。然即位以來,百姓晏安,風雨順序,邊方無事,眾瑞兼呈,不可稱數。又于苑內獲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孫長壽’。群公卿士咸曰‘休哉’!豈朕一人克臻斯應,實由天地祖宗降祐之所致也。思与兆庶共茲嘉慶,其令民大酺三日,諸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九月壬子,閱武于南郊。冬十有一月辛酉,行幸信都、中山,觀察風俗。十有二月,誅河間鄚民為賊盜者,男年十五以下為生口,班賜從臣各有差。甲午,車駕還宮。庫莫奚、契丹、罽賓等十余國各遣使朝貢。复北平公長孫敦王爵。 興光元年春正月乙丑,以侍中、河南公伊□為司空。二月甲午,帝至道壇,登受圖菉;禮畢,曲赦京師,班賞各有差。夏六月丙寅,行幸陰山。 秋七月庚子,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年。八月甲戌,趙王深薨。乙亥,車駕還宮。乙丑,皇叔虎頭、龍頭薨。九月庚申,庫莫奚國獻名馬,有一角,狀如麟。是月,閉都城門,大索三日,獲奸人亡命數百人。冬十有一月,北鎮將房杖擊蠕蠕,虜其將豆渾与句等,獲馬千余匹。戊戌,行幸中山,遂幸信都。十有二月丙子,還幸靈丘,至溫泉宮。庚辰,車駕還宮。出于、叱万單國各遣使朝獻。 太安元年春正月辛酉,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廟。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二月癸未,武昌王提薨。三月己亥,詔曰:“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于太廟,又于西苑遍秩群神。朕以大慶饗賜百僚,而犯罪之人獨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眾庶。夫圣人之教,自近及遠。是以周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化苟從近,恩亦宜然。其曲赦京師死囚已下。”夏六月壬戌,詔名皇子曰弘,曲赦京城,改年。癸酉,詔曰:“夫為治者,因宜以設官,舉賢以任職,故上下和平,民無怨謗。若官非其人,奸邪在位,則政教陵遲,至于凋薄。思明黜陟,以隆治道。今遣尚書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觀察風俗。入其境,農不墾殖,田畝多荒,則徭役不時,廢于力也;耆老飯蔬食,少壯無衣褐,則聚斂煩數,匱于財也;閭里空虛,民多流散,則綏導無方,疏于恩也;盜賊公行,劫奪不息,則威禁不設,失于刑也;眾謗并興,大小嗟怨,善人隱伏,佞邪當途,則為法混淆,昏于政也。諸如此比,黜而戮之。善于政者,褒而賞之。其有阿枉不能自申,听詣使告狀,使者檢治。若信清能,眾所稱美,誣告以求直,反其罪。使者受財,斷察不平,听詣公車上訴。其不孝父母,不順尊長,為吏奸暴,及為盜賊,各具以名上。其容隱者,以所匿之罪罪之。”是月,遮逸國遣使朝貢。戊寅,帝畋于犢倪山。甲申,還宮。 秋七月丙辰,行幸河西。八月丁亥,車駕還宮。 冬十月,波斯、疏勒國并遣使朝貢。庚午,以遼西公常英為太宰,進爵為王。 二年春正月乙卯,立皇后馮氏。二月丁巳,立皇子弘為皇太子,大赦天下。丁零數千家亡匿井陘山,聚為寇盜。詔定州刺史許宗之、并州刺史乞佛成龍討平之。夏六月,羽林郎于判、元提等謀逆,伏誅。秋八月甲申,畋于河西。是月,平西將軍、漁陽公尉眷北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九月辛巳,河東公閭毗、零陵公閭紇并進爵為王。 冬十月甲申,車駕還宮。甲午,曲赦京師。十有一月,尚書、西平王源賀改封隴西王。厭噠、普嵐國并遣使朝獻。劉駿濮陽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伯倫,各棄郡率吏民來降。 三年春正月壬戌,畋于崞山。戊辰,還宮。粟特、于闐國各遣使朝貢。征漁陽公尉眷,拜太尉,進爵為王,錄尚書事。夏五月庚申,畋于松山。己巳,還宮。封皇弟新成為陽平王。六月癸卯,行幸陰山。秋八月,畋于陰山之北。己亥,還宮。 冬十月,將東巡,詔太宰常英起行宮于遼西黃山。十有一月,蠻王文虎龍率千余家內附。十有二月,以州鎮五蝗,民饑,使使者開倉以賑之。是月,于闐、扶余等五十余國各遣使朝獻。 四年春正月丙午朔,初設酒禁。乙卯,行幸廣宁溫泉宮,遂東巡平州。庚午,至于遼西黃山宮,游宴數日,親對高年,勞問疾苦。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大饗群臣于山下,班賞進爵各有差。改碣石山為樂游山,筑壇記行于海濱。戊寅,南幸信都,畋游于廣川。 三月丁未,觀馬射于中山。所過郡國賜复一年。丙辰,車駕還宮。起太華殿。乙丑,東平王陸俟薨。夏五月壬戌,詔曰:“朕即阼至今,屢下寬大之旨,蠲除煩苛,去諸不急,欲令物獲其所,人安其業。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揚恩意,求欲無厭,斷截官物以入于己,使課調懸少,而深文极墨,委罪于民。苛求免咎,曾不改懼。國家之制,賦役乃輕;比年已來,雜調減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懸,非在職之官綏導失所,貪穢過度,誰使之然?自今常調不充,民不安業,宰民之徒,加以死罪。申告天下,稱朕意焉。”六月丙申,畋于松山。 秋七月庚午,行幸河西。九月乙巳,還宮。辛亥,太華殿成。丙寅,饗群臣,大赦天下。 冬十月甲戌,北巡。至陰山,有故冢毀廢,詔曰:“昔姬文葬枯骨,天下歸仁。自今有穿毀墳隴者斬之。”劉駿將殷孝祖修兩城于清水東,詔鎮西將軍、天水公封敕文等擊之。辛卯,車駕次于車輪山,累石記行。十一月,詔征西將軍皮豹子等三將三万騎助擊孝祖。車駕度漠,蠕蠕絕跡遠遁,其別部烏朱賀頹、庫世頹率眾來降。十有二月,征東將軍、中山王托真薨。 五年春正月己巳朔,征西將軍皮豹子略地至高平,大破孝祖,斬獲五千余級。二月己酉,侍中、司空、河南公伊□薨。三月庚寅,曲赦京師死罪已下。 夏四月乙巳,封皇弟子推為京兆王。五月,居常國遣使朝獻。六月戊申,行幸陰山。 九月戊辰,詔曰:“夫褒賞必于有功,刑罰審于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來之常式。牧守蒞民,侵食百姓,以營家業,王賦不充,雖歲滿去職,應計前逋,正其刑罪。而主者失于督察,不加彈正,使有罪者优游獲免,無罪者妄受其辜,是啟奸邪之路,長貪暴之心,豈所謂原情處罪,以正天下?自今諸遷代者,仰列在職殿最,案制治罪。克舉者加之爵寵,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貫,刑賞不差。主者明為條制,以為常楷。”儀同三司、敦煌公李寶薨。冬十有二月戊申,詔曰:“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故薄賦斂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匱乏。而六鎮、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谷不收。其遣開倉廩以賑之。有流徙者,諭還桑梓。欲市糴他界,為關傍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使上恩不達于下,下民不贍于時,加以重罪,無有攸縱。”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朔,大赦,改元。庚午,詔散騎常侍馮闡使于劉駿。二月,衛將軍、樂安王良督東雍、吐京、六壁諸軍西趣河西,征西將軍皮豹子等督河西諸軍南趨石樓,以討河西叛胡。 夏四月戊戌,皇太后常氏崩于壽安宮。五月癸酉,葬昭太后于廣宁鳴雞山。六月甲午,詔征西大將軍、陽平王新成等督統万、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討吐谷渾什寅。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复置。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乙丑,劉駿遣使朝貢。壬午,行幸河西。八月,西征諸軍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九月,諸軍濟河追之,遇瘴气,多有疫疾,乃引軍還;獲畜二十余万。庚午,輿駕還宮。 冬十月,居常王獻馴象三。十有一月,詔散騎侍郎盧度世、員外郎朱安興使于劉駿。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刺史牧民,為万里之表。自頃每因發調,逼民假貸,大商富賈,要射時利,旬日之間,增贏十倍。上下通同,分以潤屋。故編戶之家,困于凍餒;豪富之門,日有兼積。為政之弊,莫過于此。其一切禁絕,犯者十疋以上皆死。布告天下,咸令知禁。”二月辛卯,行幸中山。丙午,至于鄴,遂幸信都。三月,劉駿遣使朝貢。輿駕所過,皆親對高年,問民疾苦。詔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靈丘南有山,高四百余丈。乃詔群官仰射山峰,無能逾者。帝彎弧發矢,出山三十余丈,過山南二百二十步,遂刊石勒銘。是月,發并、肆州五千人治河西獵道。辛巳,輿駕還宮。 夏四月乙未,侍中、征東大將軍、河東王閭毗薨。五月癸未,詔南部尚書黃盧頭、李敷等考課諸州。 秋七月戊寅,封皇弟小新成為濟陰王,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為汝陰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万壽為樂浪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為廣平王。壬午,行巡山北。八月戊辰,波斯國遣使朝獻。丁丑,輿駕還宮。 冬十月,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員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劉駿。博陵之深澤、章武之束州,盜殺縣令,州軍討平之。廣平王洛侯薨。 三年春正月壬午,以車騎大將軍、東郡公乙渾為太原王。癸未,樂浪王万壽薨。二月癸酉,畋于崞山,遂觀漁于旋鴻池。三月甲申,劉駿遣使朝貢。高麗。蓰王、契嚙、思厭于師、疏勒、石那、悉居半、渴槃陀諸國各遣使朝獻。夏六月庚申,行幸陰山。詔將軍陸真討雍州叛氐仇辱檀等,平之。秋七月壬寅,幸河西。九月壬辰,征西大將軍、常山王素薨。 冬十月丙辰,詔曰:“朕承洪緒,統御万國,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緝熙治道,以致宁一。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齒。今選舉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處后,晚進居先。豈所謂彝倫攸敘者也!諸曹選補,宜各先盡勞舊才能。”是月,詔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員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于劉駿。十有一月壬寅,輿駕還宮。十有二月乙卯,制戰陳之法十有余條。因大儺耀兵,有飛龍、騰蛇、魚麗之變,以示威武。戊午,零陵王閭拔薨。 四年春三月乙未。賜京師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廚食,以終其年。皇子胡仁薨,追封樂陵王。乙巳,詔曰:“朕憲章舊典,分職設官,欲令敷揚治化,緝熙庶積。然在職之人,皆蒙顯擢,委以事任,當厲己竭誠,務省徭役,使兵民优逸,家給人贍。今內外諸司、州鎮守宰,侵使兵民,勞役非一。自今擅有召役,逼雇不程,皆論同枉法。” 夏四月癸亥,上幸西苑,親射虎三頭。五月壬辰,侍中、漁陽王尉眷薨。壬寅,行幸陰山。 秋七月壬午,詔曰:“朕每歲以秋日閒月,命群官講武平壤。所幸之處,必立宮壇,糜費之功,勞損非一。宜仍舊貫,何必改作也。”八月丙寅,遂畋于河西。詔曰:“朕順時畋獵,而從官殺獲過度,既殫禽獸,乖不合圍之義。其敕從官及典圍將校,自今已后,不听濫殺。其畋獲皮肉,別自頒繼。”壬申,詔曰:“前以民遭饑寒,不自存濟,有賣鬻男女者,盡仰還其家。或因緣勢力,或私行請托,共相通容,不時檢校,令良家子息仍為奴婢。今仰精究,不听取贖,有犯加罪。若仍不檢還,听其父兄上訴,以掠人論。”九月辛巳,車駕還宮。 冬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殺稼,免民田租。是月,詔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驍騎將軍、昌邑子婁內近,宁朔將軍、襄平子李五鱗使于劉駿。十有二月辛丑,詔曰:“名位不同,禮亦异數,所以殊等級,示軌儀。今喪葬嫁娶,大禮未備,貴勢豪富,越度奢靡,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有司可為之條格,使貴賤有章,上下咸序,著之于令。”壬寅,詔曰:“夫婚姻者,人道之始。是以夫婦之義,三綱之首;禮之重者,莫過于斯。尊卑高下,宜令區別。然中代以來,貴族之門多不率法。或貪利財賄,或因緣私好,在于苟合,無所選擇,令貴賤不分,巨細同貫,塵穢清化,虧損人倫,將何以宣示典謨,垂之來裔。今制皇族、師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五年春正月丁亥,封皇弟云為任城王。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虫、水,開倉賑恤。 夏四月癸卯,頓丘公李峻,進爵為王。閏月戊子,帝以旱故,減膳責躬。是夜,澍雨大降。 五月庚申,劉駿死,子子業僭立。六月丁亥,行幸陰山。 秋七月辛丑,北鎮游軍大破蠕蠕。壬寅,行幸河西。九月辛丑,車駕還宮。 冬十月,琅邪王司馬楚之薨。十有二月,南秦王楊難當薨。吐呼羅國遣使朝獻。 六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二月丁丑,行幸樓煩宮。高麗、蓰王、對曼諸國各遣使朝獻。三月戊戌,相州刺史、西平郡王吐谷渾權薨。乙巳,車駕還宮。 夏四月,破洛那國獻汗血馬,普嵐國獻寶劍。五月癸卯,帝崩于太華殿,時年二十六。六月丙寅,上尊謚曰文成皇帝,廟號高宗。八月,葬云中之金陵。 史臣曰:世祖經略四方,內頗虛耗。既而國釁時艱,朝野楚楚。高宗興時消息,靜以鎮之,養威布德,怀緝中外。自非机悟深裕,矜濟為心,亦何能若此!可謂有君人之度矣。 ------------------ 國學网站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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