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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 第十二


  穰侯魏□者,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1其先楚人,姓羋氏。2

  注1索隱宣太后之异父長弟也,姓魏,名□,封之穰。地理志穰縣在南陽。
  宣太后者,惠王之妃,姓羋氏,曰羋八子者是也。
  注2正義羋,亡爾反。
  秦武王卒,無子,立其弟為昭王。昭王母故號為羋八子,及昭王即位,羋八子號為宣太后。宣太后非武王母。武王母號曰惠文后,先武王死。1宣太后二弟:其异父長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同父弟曰羋戎,為華陽君。2而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3涇陽君。4而魏□最賢,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
  武王卒,諸弟爭立,唯魏□力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為將軍,□咸陽。
  誅季君之亂,5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諸兄弟不善者皆滅之,威振秦國。
  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魏□為政。

  注1索隱秦本紀云:“昭王二年,庶長壯与大臣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又按:紀年云“秦內亂,殺其太后及公子雍、公子壯”是也。
  注2索隱華陽,韓地,后屬秦。羋戎后又號新城君。正義司馬彪云:“華陽,亭名,在洛州密縣。”又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里,即此。
  注3索隱名顯。
  注4索隱名悝。
  注5集解徐廣曰:“年表曰季君為亂,誅。本紀曰庶長壯与大臣公子謀反。伏誅。”索隱按:季君即公子壯,僭立而號曰季君。穰侯力能立昭王,為將軍,□咸陽,誅季君及惠文后,故本紀言“伏誅”。又云“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蓋謂惠文后時党公子壯,欲立之,及壯誅而太后憂死,故云“不得良死”,亦史諱之也。又逐武王后出之魏,亦事勢然也。
  昭王七年,樗里子死,而使涇陽君質于齊。趙人樓緩來相秦,趙不利,乃使仇液1之秦,請以魏□為秦相。仇液將行,其客宋公2謂液曰:“秦不听公,樓緩必怨公。公不若謂樓緩曰‘請為公毋急秦’。秦王見趙請相魏□之不急,且不听公。公言而事不成,以德樓子;事成,魏□故德公矣。”于是仇液從之。
  而秦果免樓緩而魏□相秦。

  注1索隱戰國策作“仇郝”,蓋是一人而記別也。正義音亦,姓名。
  注2索隱戰國策作“宋交”。
  欲誅呂禮,禮出奔齊。昭王十四年,魏□舉白起,使代向壽將而攻韓、魏,敗之伊闕,斬首二十四万,虜魏將公孫喜。明年,又取楚之宛、葉。魏□謝病免相,以客卿壽燭為相。其明年,燭免,复相□,乃封魏□于穰,复益封陶,1號曰穰侯。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陰’。”索隱陶即定陶也。徐廣云作“陰”,陶陰字本易惑也。王劭按:定陶見有魏□頤,作“陰”,誤也。
  穰侯封四歲,為秦將攻魏。魏獻河東方四百里。拔魏之河內,取城大小六十余。
  昭王十九年,秦稱西帝,齊稱東帝。月余,呂禮來,而齊、秦各复歸帝為王。
  魏□复相秦,六歲而免。免二歲,复相秦。四歲,而使白起拔楚之郢,秦置南郡。乃封白起為武安君。白起者,穰侯之所任舉也,相善。于是穰侯之富,富于王室。
  昭王三十二年,穰侯為相國,將兵攻魏,走芒卯,1入北宅,2遂圍大梁。
  梁大夫須賈說穰侯曰:“臣聞魏之長吏謂魏王曰:‘昔梁惠王伐趙,戰胜三梁,3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复歸。齊人攻□,拔故國,殺子良;4□人不割,而故地复反。□、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數伐割地,而國隨以亡。臣以為□、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為戒也。秦,貪戾之國也,而毋親。蚕食魏氏,又盡晉國,5戰胜暴子,6割八縣,地未畢入,兵复出矣。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宅,此非敢攻梁也,且劫王以求多割地。王必勿听也。
  今王背楚、趙而講秦,7楚、趙怒而去王,与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之兵以复攻梁,則國求無亡不可得也。愿王之必無講也。王若欲講,少割而有質;不然,必見欺。’8此臣之所聞于魏也,9愿君*(王)*之以是慮事也。周書曰‘惟命不于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胜暴子,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也,又非計之工也,天幸為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宅,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智者不然。臣聞魏氏悉其百縣胜甲以上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万。以三十万之觿守梁七仞之城,十臣以為湯、武复生,不易攻也。
  夫輕背楚、趙之兵,陵七仞之城,戰三十万之觿,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者也。攻而不拔,秦兵必罷,陶邑必亡,□則前功必□矣。今魏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愿君逮楚、趙之兵未至于梁,亟以少割收魏。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利,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楚、趙怒于魏之先己也,必爭事秦,從以此散,□而君后擇焉。且君之得地豈必以兵哉!
  割晉國,秦兵不攻,而魏必效絳安邑。又為陶開兩道,□几盡故宋,□□必效單父。秦兵可全,而君制之,何索而不得,何為而不成!愿君熟慮之而無行危。”□穰侯曰:“善。”乃罷梁圍。□

  注1集解上莫卬反。下陌飽反。
  注2集解徐廣曰:“魏惠王五年,与韓會宅陽。”正義竹書云:“宅陽,一名北宅。”括地志云:“宅陽故城在鄭州滎陽縣西南十七里。”
  注3集解徐廣曰:“田完世家云魏伐趙,趙不利,戰于南梁。”索隱三梁即南梁也。
  注4索隱□之故國,蓋楚丘也。下文“故地”,亦同謂楚丘也。戰國策“□”字皆作“燕”,“子良”作“子之”,恐非也。
  注5索隱河東、河西、河內并是魏地,即故晉國。今言秦蚕食魏氏,盡晉國之地也。
  注6集解徐廣曰:“韓將暴鳶。”
  注7索隱講,和也。
  注8索隱謂与秦欲講,少割地而求秦質子;恐不然必被秦欺也。
  注9索隱須賈說穰侯,言魏人謂梁王若少割地而求秦質,必是欺我,即聞魏見欺于秦也。
  注十集解爾雅曰:“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
  注□索隱“陶”一作“魏”。言秦前攻得魏之城邑,秦罷則亡而還于魏也。
  正義定陶近大梁,穰侯攻梁兵疲,定陶必為魏伐。
  注□索隱賈引魏人之說不許王講于秦,是言魏氏方疑,可以少割地而收魏也。
  注□索隱楚、趙怒魏之与秦講,皆爭事秦,是東方從國于是解散也,故云“從以此散”。正義從,足松反。
  注□索隱穰侯封陶,魏效絳与安邑,是得河東地。言從秦适陶,開河西、河東之兩道。正義穰故封定陶,故宋及單父是陶之南道也,魏之安邑及絳是陶北道。
  注□索隱上音祈。此時宋已滅,是秦將盡得宋地也。
  注□索隱言莫行圍梁之危事。
  注□正義表云魏安厘王二年,秦軍大梁城,韓來救,与秦溫以和也。
  明年,魏背秦,与齊從親。秦使穰侯伐魏,斬首四万,走魏將暴鳶,得魏三縣。
  穰侯益封。
  明年,穰侯与白起客卿胡陽复攻趙、韓、魏,破芒卯于華陽下,斬首十万,取魏之卷、1蔡陽、長社,趙氏觀津。且与趙觀津,益趙以兵,伐齊。2齊襄王懼,使蘇代為齊陰遺穰侯書曰:“臣聞往來者言曰‘秦將益趙甲四万以伐齊’,臣竊必之3敝邑之王曰4‘秦王明而熟于計,穰侯智而習于事,必不益趙甲四万以伐齊’。是何也?夫三晉之相与也,秦之深讎也。百相背也,百相欺也,不為不信,不為無行。今破齊以肥趙。趙,秦之深讎,不利于秦。此一也。秦之謀者,必曰‘破齊,獘晉、楚,5而后制晉、楚之胜’。夫齊,罷國也,以天下攻齊,如以千鈞之弩決潰漢也,必死,安能獘晉、楚?此二也。秦少出兵,則晉、楚不信也;多出兵,則晉、楚為制于秦。齊恐,不走秦,必走晉、楚。
  此三也。秦割齊以啖晉、楚,晉、楚案之以兵,秦反受敵。此四也。是晉、楚以秦謀齊,以齊謀秦也,何晉、楚之智而秦、齊之愚?此五也。故得安邑以善事之,亦必無患矣。秦有安邑,韓氏必無上党矣。取天下之腸胃,与出兵而懼其不反也,孰利?臣故曰秦王明而熟于計,穰侯智而習于事,必不益趙甲四万以代齊矣。”于是穰侯不行,引兵而歸。

  注1集解丘權反。
  注2索隱既得觀津,仍令趙伐齊,而秦又以兵益助趙也。
  注3索隱告齊王,言秦必定不益兵以助趙。正義臣,蘇代也。必知秦与趙甲四万以伐齊。
  注4正義謂齊王也。
  注5正義今晉、楚伐齊,晉、楚之國亦獘敗。
  昭王三十六年,相國穰侯言客卿醋,欲伐齊取剛、壽,1以廣其陶邑。于是魏人范睢自謂張祿先生,譏穰侯之伐齊,乃越三晉以攻齊也,以此時奸說秦昭王。昭王于是用范睢。范睢言宣太后專制,穰侯擅權于諸侯,涇陽君、高陵君之屬太侈,富于王室。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國,令涇陽之屬皆出關,就封邑。
  穰侯出關,輜車千乘有余。

  注1集解徐廣曰:“濟北有剛縣。”正義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壽張,鄆州縣也。
  穰侯卒于陶,而因葬焉。秦复收陶為郡。
  太史公曰:穰侯,昭王親舅也。而秦所以東益地,弱諸侯,嘗稱帝于天下,天下皆西鄉稽首者,穰侯之功也。及其貴极富溢,一夫開說,身折勢奪而以憂死,況于羈旅之臣乎!

  【索隱述贊】穰侯智識,應變無方。內倚太后,外輔昭王。四登相位,再列封疆。摧齊撓楚,破魏圍梁。一夫開說,憂憤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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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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