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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志第十九 郡國一 河南河內河東弘農京兆馮翊扶風右司隸


  漢書地理志記天下郡縣本末,及山川奇异,風俗所由,至矣。今但錄中興以來郡縣改异,及春秋、三史會同征伐地名,[一]以為郡國志。[二]凡前志有縣名,今所不載者,皆世祖所并省也。前無今有者,后所置也。凡縣名先書者,郡所治也。[三]

  注[一]臣昭案:志猶有遺闕,今觿書所載,不可悉記。其春秋土地,通儒所据而未備者,皆先列焉。
  注[二]本志唯郡縣名為大書,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新注證發,臣劉昭采集。
  注[三]帝王世記曰:“自天地設辟,未有經界之制。三皇尚矣。諸子稱神農之王天下也,地東西九十万里,南北八十五万里。及黃帝受命,始作舟車,以濟不通。乃推分星次,以定律度。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須女,曰星紀之次,于辰在丑,謂之赤奮若,于律為黃鐘,斗建在子,今吳、越分野。自婺女八度至危十六度,曰玄枵之次,一名天黿,于辰在子,謂之困敦,于律為大呂,斗建在丑,今齊分野。自危十七度至奎四度,曰豕韋之次,一名娵訾,于辰在亥,謂之大淵獻,于律為太蔟,斗建在寅,今衛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曰降婁之次,于辰在戌,謂之閹茂,于律為夾鐘,斗建在卯,今魯分野。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曰大梁之次,于辰在酉,謂之作噩,于律為姑洗,斗建在辰,今趙分野。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沉之次,于辰在申,謂之涒灘,于律為中呂,斗建在巳,今晉、魏分野。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曰鶉首之次,于辰在未,謂之□洽,于律為蕤賓,斗建在午,今秦分野。自柳九度至張十七度,曰鶉火之次,于辰在午,謂之敦牂,一名大律,于律為林鐘,斗建在未,今周分野。自張十八度至軫十一度,曰鶉尾之次,于辰在巳,謂之大荒落,于律為夷則,斗建在申,今楚分野。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曰壽星之次,于辰在辰,謂之執徐,于律為南呂,斗建在酉,今韓分野。自氐五度至尾九度,曰大火之次,于辰在卯,謂之單閼,于律為無射,斗建在戌,今宋分野。自尾十度至斗十度百三十五分而終,曰析木之次,于辰在寅,謂之攝提格,于律為應鐘,斗建在亥,今燕分野。凡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也;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故四方方七宿,四七二十八宿,合百八十二星。東方蒼龍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白虎五十一星,八十度;南方朱雀六十四星,百一十二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分為十二次,一次三十度三十二分度之十四,各以附其七宿閒。距周天積百七万九百一十三里,徑三十五万六千九百七十一里。陽道左行,故太歲右轉,凡中外官常明者百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合二千五百星。微星之數,凡万一千五百二十星,万物所受,咸系命焉。此黃帝創制之大略也。而佗說稱日月所照三十五万里。
  考諸子所載,神農之地,過日月之表,近為虛誕。及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其制無聞矣。洎顓頊之所建,帝嚳受定,則孔子稱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址,西蹈流沙,東极蟠木,日月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万國而制九州。至堯遭洪水,分為十二州,今虞書是也。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今禹貢是也。是以其時九州之地,凡二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二十四頃,定墾者九百*(一)**[三]*十万*(八)**[六]*千二十四頃,不墾者千五百万二千頃,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涂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亦有万國。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极,至于西垂,二億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又使豎亥步*[自]*南极,*(北)*盡于北垂,二億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內,則東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經]*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万四千五十六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以供財用,儉則有余,奢則不足。以男女耕織,不奪其時,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复禹多。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國,方于涂山,十損其七。民离毒政,將亦如之。殷因于夏,六百余載,其閒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民觿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万一千人,周之极盛也。其后七十余歲,天下無事,民彌以息。及昭王南征不反,穆王失荒,加以幽、厲之亂,平王東遷,三十余載,至齊桓公二年,周庄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內,非天王九儐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于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万四千人。其后諸侯相并,當春秋時,尚有千二百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胜數。至于戰國,存者十余。于是從橫短長之說,相奪于時,殘民詐力之兵,動以万計。故崤有匹馬之禍,宋有易子之急,晉陽之*(國)**[圍]*,縣釜而炊,長平之戰,血流漂鹵。周之列國,唯有燕、衛、秦、楚而已。齊及三晉,皆以篡亂,南面稱王。衛雖得存,不絕若瞪。然考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存五百余万,推民口數,尚當千余万。及秦兼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殺傷,三分居二;猶以余力,行參夷之刑,收太半之賦,北筑長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驪山七十余万,十余年閒,百姓死沒,相踵于路。陳、項又肆其余烈,故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戰,睢水不流。至漢祖定天下,民之死傷,亦數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過三十万,方之六國,五損其二。自孝惠至文、景,与民休息,六十余歲,民觿大增,是以太倉有不食之粟,都內有朽貫之錢。武帝乘其資畜,軍征三十余歲,地廣万里,天下之觿亦減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務省役,至于孝平,六世相承,雖時征行,不足大害,民戶又息。元始二年,郡、國百三,縣、邑千*(四)**[五]*百八十七,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墾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六頃,民戶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万五十五人,漢之极盛也。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中元二年,民戶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口*(三)**[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于孝和,民戶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閒,兵饑之苦,民人复損。至于孝桓,頗增于前。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口五千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墾田亦多,單師屢征。及靈帝遭黃巾,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宮廟,劫御西遷,京師蕭條,豪桀并爭,郭汜、李傕之屬,殘害又甚,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內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陝津之難,以箕撮指,安邑之東,后裳不完,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剝庶民,三十余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授)**[受]*禪,人觿之損,万有一存。景元四年,与蜀通計民戶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万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昔漢永和五年,南陽戶五十余万,汝南戶四十余万,方之于今,三帝鼎足,不踰二郡,加有食祿复除之民,凶年饑疾之難,見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自禹至今二千余載,六代損益,備于茲焉。”臣昭案:謐記云春秋時有千二百國,未知所出。班固云周之始,爵五而土三,蓋千八百國。轉相吞滅,數百年閒,列國耗盡,至春秋時,尚有數十。
  Ua**河南尹***
  秦三川郡,高帝更名。世祖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一]
  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戶二十万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万八百二十七。

  注[一]應劭漢官曰:“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后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罰纖厘之惡,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
  Ub**雒陽**[一]周時號成周。[二]有狄泉,在城中。[三]有唐聚。[四]有上程聚。[五]有士鄉聚。[六]有褚氏聚。[七]有榮錡蚍。[八]有前亭。[九]有圉鄉。
  [一0]有大解城。[一一]**河南**[一二]周公時所城雒邑也,春秋時謂之王城。
  [一三]東城門名鼎門,[一四]北城門名干祭。[一五]又有甘城,[一六]有蒯鄉。
  [一七]**梁**故國,伯翳后。[一八]有霍陽山。[一九]有注城。[二0]**熒陽**有鴻溝水。[二一]有廣武城。[二二]有□亭,□叔國。有隴城。[二三]有薄亭。
  有敖亭。[二四]有*(費)**[熒]*澤。[二五]**卷**[二六]有長城,經陽武到密。
  [二七]有垣雝城,或曰古衡雍。[二八]有扈城亭。[二九]**原武***
  *陽武**[三0]**中牟**[三一]有圃田澤。[三二]有清口水。[三三]有管城。[三四]有曲遇聚。[三五]有蔡亭。**開封**[三六]**菀陵**有棐林。[三七]
  有制澤。[三八]有瑣侯亭。[三九]**平陰***
  *谷城**瀍水出。[四0]有函谷關。
  [四一]**緱氏**[四二]有鄔聚。[四三]有轘轅關。[四四]**鞏**[四五]有尋谷水。[四六]有東訾聚,今名訾城。[四七]有坎埳聚。[四八]有黃亭。有湟水。[四九]有明溪泉。[五0]**成睪**[五一]有旃然水。[五二]有瓶丘聚。有漫水。有汜水。[五三]**京**[五四]**密**[五五]有大騩山。[五六]有梅山。[五七]有陘山。[五八]**新城**[五九]有高都城。[六0]有廣成聚。[六一]有鄤聚,古鄤氏,今名蠻中。[六二] l**匽師**[六三]有尸鄉,[六四]春秋時曰尸氏。[六五]**新鄭**詩鄭國,祝融墟。[六六]**平**注[一]摯虞曰:“古之周南,今之雒陽。”魏氏春秋曰:“有委粟山,在陰鄉,魏時營為圓丘。”皇覽曰:“縣東北山萇弘頤,縣北芒山道西呂不韋頤。”
  注[二]公羊傳曰:“成周者何?東周也。”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
  帝王世記曰:“城東西六里十一步,南北九里一百步。”晉元康地道記曰:“城內南北九里七十步,東西六里十步,為地三百*(里)**[頃]*一十二畝有三十六步。城東北隅周威烈王頤。”
  注[三]左傳僖二十九年“盟于狄泉”,杜預曰城內太倉西南池水。或曰本在城外,定元年城成周乃繞之。案:此水晉時在東*(官)**[宮]*西北。帝王世記曰:“狄泉本殷之墓地,在成周東北,今城中有殷王頤是也。又太倉中大頤,周景王也。”
  注[四]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敗劉師于唐”。
  注[五]古程國,史記曰重黎之后,伯休甫之國也。關中更有程地。帝王世記曰“文王居程,徙都丰”,故此加為上程。
  注[六]馮异斬武勃*(也)**[地]*。
  注[七]左傳昭二十六年“王宿褚氏”,杜預曰縣南有褚氏亭。
  注[八]左傳周景王“崩于榮錡氏”,杜預曰鞏縣西。
  注[九]杜預曰縣西南有泉亭。即泉戎也。
  注[一0]左傳昭二十二年單氏“伐東圉”,杜預曰縣東南有圉鄉。又西南有戎城,伊雒之戎。
  注[一一]左傳昭二十三年晉師次于解,杜預曰縣西南有大解、小解。
  注[一二]帝王世記曰:“城西有郟鄏陌,太康畋于有賄之表,今河之南。”本傳有*(員)**[負]*犢山。
  注[一三]鄭玄詩譜曰:“周公攝政五年,成王宅雒邑,使邵公先相宅,既成,謂之王城。”博物記曰:“王城万七百二十丈,郛方*(七)**[一]*十里,南望賄水,北至陝山。”地道記曰去雒城四十里。左傳定八年“單子伐谷城”,杜預曰在縣西。
  注[一四]帝王世記曰:“東南門九鼎所從入。”又曰:“武王定鼎雒陽西南,雒水北鼎中觀是也。”
  注[一五]左傳昭二十四年“士伯立于干祭”。皇覽曰:“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周靈王頤,民祠之不絕。”
  注[一六]杜預曰縣西南有甘泉。
  注[一七]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攻蒯。晉地道記曰:“在縣西南,有蒯亭。”
  注[一八]有陽人聚。史記曰:“秦滅東周,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
  注[一九]左傳哀四年“楚為一昔之期,襲梁及霍”。
  注[二0]史記曰魏文侯*(四)**[三]*十二年敗秦于注。博物記曰:“梁伯好土功,今梁多有城。”
  注[二一]文穎曰:“于熒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即官度水也。”
  注[二二]西征記曰:“有三皇山,或謂三室山。山上有二城,東者曰東廣武,西者曰西廣武,各在山一頭,相去二百余步,其閒隔深澗,漢祖与項籍語處。”
  注[二三]左傳文*(三)**[二]*年“盟于垂隴”。
  注[二四]周宣王狩于敖。左傳宣十二年“晉師在敖、鄗之閒”。秦立為敖倉。
  注[二五]左傳宣十二年楚潘党逐魏錡及熒,杜預曰縣東熒澤也。
  注[二六]左傳成十年晉鄭盟修澤,杜預曰縣東有修武亭。
  注[二七]史記蘇秦說襄王曰:“大王之地,西有長城之界。”
  注[二八]史記無忌謂魏王曰:“王有鄭地,得垣雍”者也。杜預曰即是衡雍。又今縣所治城。
  注[二九]左傳庄二十三年“盟于扈”,杜預曰在縣西北。
  注[三0]有武強城。史記曰曹參攻武強。秦始皇東游至陽武博浪沙中,為盜所惊。
  注[三一]左傳宣元年諸侯救鄭,遇于北林,杜預曰縣西南有林亭,在鄭北。
  注[三二]左傳曰原圃。爾雅十藪,鄭有圃田。
  注[三三]左傳閔二年遇于清,杜預曰縣有清陽亭。
  注[三四]杜預曰管國也,在京縣東北。漢書音義曰:“故管叔邑。”
  注[三五]前書曹參破楊熊。
  注[三六]左傳哀十四年“逢澤有介麋”,杜預曰在縣東北,遠,疑*[非]*。徐廣曰逢池也。
  注[三七]左傳宣元年諸侯會于棐林,杜預曰縣東*[南]*有林鄉。徐齊民北征記曰:“縣東南有大隧澗,鄭庄公所闕。又大城東臨濮水,水東溱水注于洧,城西臨洧水。”
  注[三八]左傳*(宣)**[成]*十*[六]*年諸侯遷于制田,杜預曰縣東有制*(城)**[澤]*。
  注[三九]左傳襄十一年諸侯之師次于瑣,杜預曰縣東有瑣侯亭。
  注[四0]博物記曰:“出潛亭山。”
  注[四一]西征記曰:“函谷左右絕岸十丈,中容車而已。”
  注[四二]左傳曰呂相絕秦伯,“殄滅我費、滑”,杜預曰滑國都于費,今緱氏縣。
  案本紀,縣有百坏山。干寶搜神記曰:“縣有延壽城。”
  注[四三]左傳王取鄔、劉,杜預曰鄔在縣西南。
  注[四四]瓚曰:“險道名,在縣東南。”
  注[四五]鞏伯國。左傳曰“商湯有景亳之命”,杜預曰縣西南有湯亭。帝王世記曰:“湯亭*[在]*偃師。”又曰:“夏太康五弟,須于雒汭,在縣東北三十里。”
  注[四六]左傳昭二十三年王師、晉師圍鄩中。史記*(曰)*張儀*[曰]*“下兵三川,塞什谷之口”,徐廣曰縣有尋口。
  注[四七]左傳昭二十三年“單子取訾”,杜預曰在縣西南。晉地道記曰在縣之東。
  注[四八]左*(氏)**[傳]*,周襄王出,國人納之坎埳,杜預曰在縣東。地道記在南。
  注[四九]左傳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杜預曰有黃亭,在縣西*(北)**[南]*。
  注[五0]左傳昭二十*(三)**[二]*年“賈辛軍于溪泉”。
  注[五一]史記曰,成睾北門名*(王)**[玉]*門。左傳“破燕師于北制”。杜預曰“北制,一名虎牢”,亦即此縣也。穆天子傳曰:
  “七萃之士,生搏虎而獻天子,命為柙,而畜之東□,是曰虎牢。”左傳曰鄭子皮勞晉韓宣子于索氏,杜預曰縣東有大索城。尚書禹貢“至于大岯”,張揖云成睾縣山。又有旋門□,縣西南十里,見東京賦*(曰)*。
  注[五二]左傳襄十八年楚伐鄭,次旃然。
  注[五三]左傳曰周襄王處鄭地汜。
  注[五四]鄭共叔所居,左傳云“謂之京城大叔”。應劭曰:“有索亭。楚漢戰京、索。”北征記又有索水。
  注[五五]春秋時曰新城,傳曰新密。僖六年諸侯圍新城,杜預曰一名密縣。
  注[五六]山海經曰:“大騩之山,其陰多鐵,多美堊。有草焉,狀如蓍而毛,青華而白實,其名曰*(□)**[□]*,服者不夭。”
  注[五七]左傳曰襄十八年楚伐鄭,右回梅山,在縣西北。
  注[五八]史記魏襄王六年伐楚,敗之陘山。秦破魏華陽,地亦在縣。杜預遺令曰:“山上有頤,或曰子產,邪東北向新鄭城,不忘本也。”
  注[五九]左傳曰文十七年周敗戎于邥垂,杜預曰縣北有垂亭。史記秦遷西周公于□狐,徐廣曰“与陽人聚相近,在雒陽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閒”。
  注[六0]史記蘇代說韓相國以高都与周者。
  注[六一]有廣成菀。
  注[六二]左傳昭十六年楚殺鄤子,杜預曰縣東南有蠻城。又祭遵獲張滿也。
  注[六三]帝王世記曰:“帝嚳所都,殷盤庚复南亳,是為西亳。”皇覽曰“北有睾繇祠”,又曰“有湯亭,有湯祠”。
  注[六四]帝王世記曰:“尸鄉在縣西二十里。”
  注[六五]左傳昭二十六年劉人敗子朝之師于尸氏。前書田橫自殺處。
  注[六六]皇甫謐曰:“古有熊國,黃帝之所都。”
  Ua**河內郡***
  高帝置。雒陽北百二十里。*十八城,戶十五万九千七百七十,口八十万一千五百五十八。 Ub**怀**有隰城。[一]**河陽**[二]有湛城。**軹**[三]有原鄉。[四]有湨梁。[五]**波**有絺城。[六]**沁水**[七]**野王**有太行山。[八]有射犬聚。[九]有邘城。[一0]**溫**蘇子所都。濟水出,王莽時大旱,遂枯絕。[一一]**州***
  *平睾**有邢丘,故邢國,周公子所封。[一二]有李城。[一三]**山陽**邑。有雍城。[一四]有蔡城。[一五]**武德***
  *獲嘉**侯國。**修武**故南陽,秦始皇更名。有南陽城,[一六]陽樊、攢茅田。[一七]有小修武聚。[一八]有隤城。[一九]**共**本國。淇水出。[二0]有泛亭。
  [二一]**汲**[二二]**朝歌**[二三]紂所都居,[二四]南有牧野,[二五]北有邶國,南有宁鄉。[二六]**蕩陰**有羑里城。[二七]**林慮**故隆慮,殤帝改。
  有鐵。[二八]

  注[一]左傳曰王取鄭隰城,杜預曰在縣西南。傳又曰卻至与周爭鄇田,杜預曰縣西南有鄇人亭。
  注[二]左傳曰王与鄭盟,杜預曰縣南孟津。
  注[三]左傳曰王以蘇忿生田向与鄭,杜預曰縣西北地名向上。
  注[四]左傳曰王与鄭原,杜預曰沁水西北有原城。
  注[五]左傳曰襄十六年諸侯會湨梁。
  注[六]左傳曰王与鄭絺,杜預曰在野王縣西南。
  注[七]山海經曰沁水出井陘東。
  注[八]山海經曰:“其上有金玉,下有碧。有獸焉,其狀如麋而四角,馬尾而有距,其名曰驒還。”酈食其說曰“杜太行之道”,韋昭曰在縣北。
  注[九]世祖破青犢也。
  注[一0]史記曰紂以文王、九侯、鄂侯為三公,徐廣曰“鄂”一作“邘”。武王子封在縣西北。
  注[一一]皇覽曰:“縣郭東濟水南有□公頤。”
  注[一二]臣瓚曰:“丘名也,非國,在襄國西。”
  注[一三]史記曰邯鄲李同□秦兵,趙封其父李侯,徐廣曰即此城。
  注[一四]杜預曰古雍國,在縣西。
  注[一五]蔡叔邑此,猶鄭管城之類乎?
  注[一六]左傳僖四年晉文公圍南陽。史記曰:“白起攻韓南陽,太行道絕之。”
  山海經曰:“太行之山,清水出焉。”郭璞曰:“修武縣北黑山亦出清水。”
  注[一七]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名陽樊。”杜預曰縣西北有*(纓)**[攢]*城。左傳曰定元年魏獻子田大陸,杜預曰西北吳澤也。
  注[一八]春秋曰宁。史記曰高祖得韓信軍小修武,晉灼曰在城東。
  注[一九]左傳隱十一年“以隤与鄭”。
  注[二0]前志注曰水出北山。博物記曰:“有奧水,流入淇水,有綠竹草。”
  注[二一]凡伯邑。
  注[二二]晉地道記曰有銅關。
  注[二三]有鹿腹山。
  注[二四]帝王世記曰紂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前書注曰鹿台在城中。
  注[二五]去縣十七里。
  注[二六]史記旡忌說魏安僖王曰“通韓上党于共宁”,徐廣曰有宁鄉。左傳曰襄二十三年“救晉,次雍榆”,杜預曰縣東有雍城是也。
  注[二七]韋昭曰:“羑音酉。文王所拘處。”
  注[二八]徐廣曰:“洹水所出。蘇秦合諸侯盟處。”班叔皮游居賦亦曰“漱余馬乎洹泉,嗟西伯于牖城”。
  Ua**河東郡***
  秦置,雒陽西北五百里。*[一]二十城,戶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三,口五十七万八百三。

  注[一]博物記曰:“有山澤近鹽。沃土之民不才,漢興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絕也。”
  Ub**安邑**[一]有鐵,有鹽池。[二]**楊**有高梁亭。[三]**平陽**侯國。[四]
  有鐵。堯都此。[五]**臨汾**[六]有董亭。[七]**汾陰**[八]有介山。[九]**蒲□**有雷首山。[一0]有沙丘亭。[一一]**大陽**有吳山,上有虞城,[一二]
  有下陽城,[一三]有茅津。[一四]有顛軨□。[一五]**解**[一六]有桑泉城。[一七]有臼城。[一八]有解城。[一九]有瑕城。[二0]**皮氏**有耿鄉。[二一]有鐵。有冀亭。[二二]**聞喜**邑,[二三]本曲沃。[二四]有董池陂,古董澤。[二五]有稷山亭。[二六]有涑水。[二七]有洮水。**絳**邑。[二八]有翼城。[二九]**永安**故彘,[三0]陽嘉二年更名。[三一]有霍大山。[三二]**河北**詩魏國。有韓亭。**猗氏**[三三]**垣**有王屋山,兗水出。[三四]有壺丘亭。[三五]有邵亭。[三六]**襄陵**[三七]**北屈**[三八]有壺口山。[三九]有采桑津。[四0]**蒲子**[四一]**濩澤**侯國。有*(祁)**[析]*城山。[四二]**端氏**[四三]

  注[一]帝王世記曰:“縣西有鳴條陌。湯伐桀,戰昆吾亭。左傳昆吾与桀同日亡。”
  地道記*[巫]*咸山在南。
  注[二]前志曰池在縣西南。魏都賦注曰在猗氏六十四里。楊佺期雒陽記曰:“河東鹽池長七十里,廣七里,水气紫色。有別御鹽,四面刻如印齒文章,字妙不可述。”
  注[三]左傳曰僖*(九)**[二十四]*年晉怀公死高梁,杜預曰在縣西南。地道記有梁城,去縣五十里,叔向邑也。
  注[四]左傳曰成七年諸侯盟馬陵,杜預曰□地也,平陽東南地名馬陵。又說在魏郡元城。
  注[五]晉地道記曰有堯城。
  注[六]博物記曰有賈鄉,賈伯邑。
  注[七]左傳曰晉改搜于董,杜預曰縣有董亭。
  注[八]博物記曰:“古之綸,少康邑。”
  注[九]縣西北有狐谷亭。郭璞爾雅注曰:“縣有水口,如車輪許,濆沸涌出,其深無限,名之為瀵。”
  注[一0]史記曰趙盾田首山,息桑下,有餓人只彌明。縣南二十里有歷山,舜所耕處。又伯夷、叔齊隱于首陽山,馬融曰在蒲□華山之北,河曲之中。
  注[一一]左傳曰文十二年秦晉戰河曲,杜預曰在縣南。湯伐桀,孔安國曰河曲之南。
  注[一二]杜預曰虞國也。帝王世記曰:“舜嬪于虞,虞城是也。”亦謂吳城,史記秦昭王伐魏取吳城,即此城也。皇覽曰:“盜跖頤臨河*[曲]*。”博物記曰傅岩在縣北。
  注[一三]□邑,左傳僖二年虞、晉所滅。縣東北三十里。
  注[一四]左傳曰“秦伐晉,遂自茅津濟”,杜預曰在縣西。南有茅亭,即茅戎。
  注[一五]左傳曰“入自顛軨”。博物記曰在縣鹽池東,吳城之北,今之吳□。杜預曰在縣東北。
  注[一六]左傳曰咎犯与秦晉大夫盟于郇,杜預曰縣西北有郇城。博物記曰有智邑。
  注[一七]左傳僖二十四年晉文公入桑泉,杜預曰在縣西二十里。
  注[一八]左傳曰晉文公入取臼衰者也。杜預曰在縣東南。博物記曰:“臼季邑。
  縣西北卑耳山。縣西南齊桓公西伐所登。”
  注[一九]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內及解梁城。
  注[二0]左傳文十二年秦侵晉及瑕,杜預曰猗氏縣東北有瑕城。
  注[二一]尚書祖乙徙耿。左傳閔元年晉滅耿,杜預曰縣東南有耿鄉。博物記曰有耿城。
  注[二二]左傳僖二年,晉荀息曰“冀為不道”,杜預曰國,在縣東北。史記蘇代說燕王曰“下南陽,封冀。”
  注[二三]博物記曰縣治涑之川。史記曰伐韓到干河。郭璞曰:“縣東北有干河口,但有故溝處,無复水。”左傳曰僖三十一年“晉搜清原”,杜預曰在縣北。
  注[二四]曲沃在縣東北數里,与晉相去六七百里。見毛詩譜注。
  注[二五]左傳曰“改搜于董”,“董澤之蒲”。
  注[二六]縣西五十里。左傳曰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
  注[二七]左傳呂相絕秦,曰“伐我涑川”。
  注[二八]縣西有絳邑城,杜預曰故絳也。
  注[二九]左傳隱五年曲沃伐翼,杜預曰在縣東八十里。
  注[三0]史記曰周穆王封造父趙城,徐廣曰在永安。博物記曰有呂鄉,呂甥邑也。
  注[三一]杜預曰縣東北有彘城。
  注[三二]爾雅曰:“西南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左傳曰閔元年晉滅霍,杜預曰“縣東北有霍大山”。史記曰原過受神人書,稱“余霍大山山陽侯天吏也”。
  又蜚廉于山得石幟,仍葬也。
  注[三三]地道記曰:“左傳文十三年‘詹嘉處瑕’,在縣東北。”
  注[三四]史記曰:“魏武侯二年,城王垣。”博物記曰:“山在東,狀如垣。”
  注[三五]左傳襄元年晉討宋五大夫,寘諸瓠丘,杜預曰縣東南有壺丘亭。
  注[三六]博物記曰:“縣東九十里有郫邵之阨,賈季迎公子樂于陳,趙孟殺諸郫邵。”
  注[三七]晉地道記曰晉武公*[自]*曲沃徙此。
  注[三八]左傳曰“二屈”,杜預曰“二”當為“北”。傳曰“屈產之乘”,有駿馬。
  注[三九]禹貢曰:“壺口治梁及岐。”
  注[四0]左傳僖八年晉敗狄于采桑,杜預曰縣西南有采桑津。
  注[四一]左傳曰晉文公居蒲城,杜預曰今蒲子縣。
  注[四二]前志曰在縣西南。
  注[四三]史記曰,趙、韓、魏分晉,封晉端氏。
  Ua**弘農郡***
  武帝置。其二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南四百五十里。*九城,戶四万六千八百一十五,口十九万九千一百一十三。 Ub**弘農**故秦函谷關,[一]燭水出。[二]有枯樅山。[三]有桃丘聚,故桃林。[四]有務鄉。[五]有曹陽亭。[六]**陝**[七]本□仲國。[八]有焦城。[九]有陝陌。[一0]**黽池**谷水出。[一一]有二崤。**新安**蚍水出。[一二]**宜陽**[一三]**陸渾**西有□略地。[一四]**盧氏**有熊耳山,[一五]伊水、清水出。[一六]**湖**故屬京兆。[一七]有閺鄉。[一八]**華陰**故屬京兆。[一九]有太華山。[二0]

  注[一]左傳曰“□公敗戎于桑田”,杜預曰在縣東北桑田亭。
  注[二]前志出*(衡)**[衙]**(山)*岭下谷。
  注[三]本傳赤眉立盆子于鄭北,古今注曰在此山下。
  注[四]左傳曰守桃林之塞,博物記曰在湖縣休与之山。
  注[五]赤眉破李松處。
  注[六]史記曰,章邯殺周章于曹陽,晉灼曰縣東十三里。又獻帝東歸敗處,曹公改曰好陽。
  注[七]史記曰:“自陝以西,邵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
  注[八]杜預曰□都上陽,在縣東*[南]*。有□城。
  注[九]故焦國,史記曰武王封神農之后于焦。
  注[一0]博物記:“二伯所分。”
  注[一一]前志曰出谷陽谷。
  注[一二]博物記曰:“西漢水出新安入雒。”又有孝水,見潘岳西征賦。
  注[一三]有金門山,山竹為律管。
  注[一四]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東盡□略,杜預曰從河曲南行,而東盡故□。
  注[一五]山海經曰:“其上多漆,其上多潰。浮豪之水出焉,西北流注于賄,其中多美玉,多人魚。”
  注[一六]晉地道記:“伊東北入雒。”
  注[一七]前志有鼎湖。
  注[一八]皇覽曰:“戾太子南出,葬在闅鄉南。”秦又改曰宁秦。
  注[一九]史記曰魏文侯三十六年齊侵陰晉。前志曰高帝改曰華陰。呂氏春秋九藪云“秦之陽華”,高誘曰“或在華陰西”。誘又曰“桃林縣西長城是也”。晉地道記曰“潼關是也”。
  注[二0]左傳晉賂秦,南及華山。山海經曰:“太華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廣十里,鳥獸莫居。有蛇焉,名曰肥遺,六足四翼,見則天下大旱。”武王放馬牛于桃林墟,孔安國曰在華山東。
  晉地道記山在縣西南。
  Ua**京兆尹***
  秦內史,武帝改。其四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九百五十里。
  *[一]十城,戶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四。

  注[一]決錄注曰:“京,大也。天子曰兆民。”
  Ub**長安**高帝所都。[一]鎬在上林菀中。[二]有細柳聚。[三]有蘭池。[四]
  有曲郵。[五]有杜郵。[六]**霸陵**有枳道亭。[七]有長門亭。[八]**杜陵**[九]
  酆在西南。[一0]**鄭**[一一]**新丰**有驪山,[一二]東有鴻門亭[一三]及戲亭。[一四]有*(嚴)**[掫]*城。**藍田**出美玉。[一五]**長陵**故屬馮翊。
  [一六]**商**故屬弘農。[一七]**上雒**侯國。有頤領山,雒水出。故屬弘農。
  [一八]有菟和山。[一九]有蒼野聚。[二0]**陽陵**故屬馮翊。

  注[一]漢舊儀曰:“長安城方*(亦)**[六]*十三里,經緯各長十五里,十二城門,九百七十三頃。城中皆屬長安令。”辛氏三秦記曰:“長安地皆黑壤,城中今赤如火,堅如石。父老所傳,盡鑿龍首山為城。”皇覽曰:“□思后葬城東南桐*(松)**[柏]*園,今千人聚是。”
  注[二]孟康曰:“長安西南有鎬池。秦始皇江神反璧曰:‘為吾遺鎬池君。’”古史考曰:“武王遷鎬,長安丰亭鎬池也。”皇覽曰:“文王、周公頤皆在鎬聚東杜中。”
  注[三]前書周亞夫所屯處。
  注[四]史記曰秦始皇微行夜出,逢盜蘭池。三秦記曰:“始皇引渭水為長池,東西二百里,南北三十里,刻石為鯨魚二百丈。”
  注[五]前書高帝征黥布,張良送至曲郵。
  注[六]史記曰白起死處。三秦記曰:“長安城西有九嵕山,西有杜山。”杜預曰“畢國在西北。”
  注[七]前書秦王子嬰降于軹道旁,地道記曰霸水西。
  注[八]前書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于道北,立五帝□。
  注[九]杜預曰古唐杜氏也。
  注[一0]杜預曰:“在鄠縣東。”決錄注曰:“鎬在酆水東,酆在鎬水西,相去二十五里。”
  注[一一]史記殺商君鄭黽池。鄭桓公封于此。黃圖云:“下邽縣并鄭,桓帝西巡复之。”
  注[一二]杜預曰:“古驪戎國。”韋昭曰:“戎來居此山,故號驪戎。”三秦記曰:“始皇墓在山北,有始皇祠。不齋戒往,即疾風暴雨。人理欲上,則杳冥失道。縣西有白鹿原,周平王時白鹿出。”案關中圖,縣南有新丰原,白鹿在霸陵。
  注[一三]前書高帝見項羽處,孟康曰“在縣東七十里,舊大道北下□口名”。關中記云始皇陵北十余里有謝聚。
  注[一四]周幽王死處,蘇林曰縣東南四十里。
  注[一五]三秦記曰:“有川,方三十里,其水北流。出玉、銅、鐵、石。”地道記有虎候山。
  注[一六]蔡邕作樊陵頌云:“前漢戶五万,口有十七万,王莽后十不存一。永初元年,羌戎作虐。至光和,領戶不盈四千。園陵蕃□粢盛之供,百役出焉。民用匱乏,不堪其事。”
  注[一七]帝王世記曰:“契所封也。”左傳哀四年“將通于少習”,杜預曰少習,縣東之武關。
  注[一八]山海經曰雒水出*(護)**[讙]*舉之山。案*(觿)**[史]*記云雒水出熊耳。山海經曰雒出王城南,至相谷西,東北流,去虎牢城西四十里,注河口,謂之雒汭。
  注[一九]左傳哀四年,楚司馬軍于菟和。
  注[二0]左傳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師軍蒼野,杜預曰在縣南。
  Ua**左馮翊***
  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雒陽西六百八十八里。*[一]十三城,戶三万七千九十,口十四万五千一百九十五。[二]

  注[一]決錄注曰:“馮,馮也。翊,明也。”
  注[二]潘岳關中記曰:“三輔舊治長安城中,長吏各在其縣治民。光武東都之后,扶風出治槐里,馮翊出治高陵。”
  Ub**高陵***
  *池陽**[一]**云陽**[二]**祋祤**永元九年复。**頻陽***
  *万年**[三]**蓮勺***
  *重泉***
  *臨晉**本大荔。有河水祠。有芮鄉。[四]有王城。
  [五]**合陽**永平二年复。**夏陽**有梁山、[六]龍門山。[七]**衙**[八]**粟邑**永元九年复。

  注[一]爾雅十藪,周有焦獲,郭璞曰縣瓠中是也。地道記“有□□山,在北。
  有鬼谷,生三所氏”。案:史記鬼谷在穎川陽城,与地記不同。
  注[二]有荊山。帝王世記曰:“禹鑄鼎于荊山,在馮翊怀德之南,今其下荊渠也。”
  注[三]帝王世記曰“秦獻公都櫟陽”是也。
  注[四]古芮國,与虞相讓者。
  注[五]史記曰秦厲恭公伐大荔,取其王城,即此城也。左傳晉陰飴甥与秦伯盟王城,杜預曰后改為武鄉,在縣東。
  注[六]詩云:“弈弈梁山。”在縣西北。公羊傳曰河上之山也。杜預曰古梁國。
  史記曰本少梁。爾雅曰梁山,晉望也。
  注[七]書曰導河積石,歷龍門。太史公曰“遷生龍門”,韋昭曰在縣北。博物記曰:“有韓原,韓武子采邑。”
  注[八]左傳文二年晉敗秦于彭衙。皇覽曰:“有蒼頡頤,在利陽亭南,墳高六丈。”
  Ua**右扶風***
  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一]十五城,戶万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九万三千九十一。

  注[一]決錄曰:“扶風,化也。”
  Ub**槐里**周曰犬丘,[一]高帝改。**安陵**[二]**平陵***
  *茂陵***
  *鄠**[三]
  丰水出。[四]有甘亭。[五]**郿**有邰亭。[六]**武功**永平八年复。有太一山,本終南。垂山,本敦物。[七]有斜谷。[八]**陳倉**[九]**汧**[一0]有吳岳山,[一一]本名汧,汧水出。有回城,名回中。[一二]**渝麋**侯國。**雍**[一三]有鐵。[一四]**栒邑**有豳鄉。[一五]**美陽**有岐山,[一六]有周城。[一七]**漆**有漆水。[一八]有鐵。[一九]**杜陽**永和二年复。[二0]

  注[一]又名廢丘,周懿王、章邯所都。
  注[二]皇覽曰:“縣西北畢陌,秦武王頤。”
  注[三]古扈國。
  注[四]左傳曰“康有酆宮之朝”,杜預曰有靈台,康王于是朝諸侯。
  注[五]帝王世記曰在縣南。夏啟伐扈,大戰于甘。又南山有王季頤。
  注[六]史記曰封棄于邰,徐廣曰今斄鄉。又案王忳傳,郿之斄亭,為番鬼報戮故亭長者也。秦是榮縣,后省。帝王世記曰:“秦出公徙平陽。”新論曰:“邰在漆縣,其民有會日,以相与夜中巿,如不為,則有災咎。”
  注[七]前志在縣東。
  注[八]西征賦注曰:“□斜谷,在長安西南。南口□,北口斜,長百七十里。其水南流。”
  注[九]三秦記曰:“秦武公都雍,陳倉城是也。有石鼓山。將有兵,此山則鳴。”
  注[一0]爾雅*(曰)*十藪,秦有楊紆,郭璞曰在縣西。
  注[一一]郭璞曰:“別名吳山,周禮所謂岳山者。”
  注[一二]來歙開道處。
  注[一三]左傳邵穆公采邑,史記有鴻頤。
  注[一四]帝王世記曰秦德公徙都。
  注[一五]鄭玄詩譜曰:“豳者,公劉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又有劉邑。
  注[一六]左傳椒舉曰:“成王有岐陽之搜。”山海經曰:“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鐵,城水出焉,東南流注于江。”
  注[一七]杜預曰城在縣西北。帝王世記曰:“周太王所徙,南有周原。”
  注[一八]山海經曰:“*(□)**[羭]*次之山,漆水出焉。”郭璞曰:“漆水出岐山。詩云‘自土沮、漆。’”地道記曰水在縣西。皇覽曰:“有師曠頤,名師曠山。”
  注[一九]杜預曰豳國在東北。帝王世記曰有豳亭。
  注[二0]詩譜曰:“周原者,岐山陽,地屬杜陽,地形險阻而原田肥美。”
  <右司隸校尉部,郡七,縣、邑、侯國百六。[一]

  注[一]漢*(書)*舊儀曰:“司隸治所,故孝武廟。”魏*(志)*略曰:“曹公分關中置漢興郡,*(國)**[用]*游楚為太守。”獻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省扶風都尉置漢安郡,鎮雍、渝麋、杜陽、陳倉、汧五縣也。”

  校勘記

  三三八五頁九行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按:細注既進為大字,則山川地名与郡縣名同為大字,殊欠分曉,今郡縣名悉用黑体字以別之。
  三三八五頁九行新注證發汲本“新”作“細”。錢大昭謂閩本亦作“新”。
  三三八五頁一0行帝王世記按:別本“記”皆作“紀”,今悉依原本。
  三三八五頁一一行自斗十一度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費直周易分野壽星起斗十度,蔡邕月令章句壽星起斗六度,陳卓云斗十二度。
  三三八五頁一二行自婺女八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三三八五頁一二行至危十六度按:惠棟謂陳卓云十五度。
  三三八六頁一行自危十七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陳卓云十六度。
  三三八六頁二行自奎五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三三八六頁三行自胃七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婁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三三八六頁四行自畢十二度按:惠棟謂費直起畢九度,蔡邕起畢六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自井十六度按:惠棟謂費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自柳九度按:惠棟謂費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三三八六頁五行至張十七度按:惠棟謂陳卓云十六度。
  三三八六頁六行斗建在未按:“斗”原斗“中”,徑改正。
  三三八六頁六行自張十八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張十三度,蔡邕起張十二度,陳卓起張十七度。
  三三八六頁七行自軫十二度按:惠棟謂費直起軫七度,蔡邕起軫六度。
  三三八六頁八行今韓分野惠棟謂陳卓云鄭之分野,鄭玄案堪輿書,壽星,鄭也,作“韓”者誤。按:王先謙謂韓滅鄭,故亦稱鄭,竹書可證,惠以“韓”為誤字,非。
  三三八六頁八行自氐五度按:惠棟謂費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三三八六頁九行自尾十度按:惠棟謂費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三三八六頁九行至斗十度汲本、殿本“十”作“七”。按:惠棟謂陳卓云斗十一度。
  三三八六頁一一行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蒼龍、玄武、白虎、朱雀各言星度之數,下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不應于北方星度獨言四分度之一也,“四分度之一”五字自是衍文。今据刪。
  三三八七頁二行定墾者九百*(一)**[三]*十万*(八)**[六]*千二十四頃据殿本改。按:以下不墾者之數合計九州之地數,殿本是。
  三三八七頁二行不墾者千五百万二千頃按:“千”原斗“午”,徑改正。
  三三八七頁三行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极至于西垂按:惠棟謂“垂”一作“极”,下“北垂”同。又按:惠棟謂自“禹使大章”至下“二億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山海經無此文,淮南子墜形訓有之。
  三三八七頁四行二億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惠棟補注本“三千”作“二千”,注云“二”一作“三”。汲本、殿本及惠棟補注本“五百里”皆作“三百里”。
  今按:淮南子墜形訓作“二億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三三八七頁四行又使豎亥步*[自]*南极*(北)*盡于北垂王先謙謂以上文例之,“南极”上奪一“自”字,“北”字衍。今据刪補。按:淮南子作“步自北极,至于南极”。
  三三八七頁五行出水者按:惠棟謂一作“出水之山者”。
  三三八七頁五行*[經]*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万四千五十六里惠棟謂“經”字當在“名山”上。今据改。
  三三八七頁六行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按:惠棟謂自“東西二万八千里”至此,皆山海經中山經之文,彼文“九”下有“十”字。
  三三八七頁一二行平王東遷三十余載至齊桓公二年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東遷至齊桓公二年七十九年,非三十余載,文有訛。今案:“三”疑“七”之斗。
  三三八七頁一五行晉陽之*(國)**[圍]*据殿本改。
  三三八八頁三行不過三十万按:“三”字原斗“二”,徑改正。
  三三八八頁四行武帝乘其資畜按:汲本、殿本“乘”作“承”。
  三三八八頁六行縣邑千*(四)**[五]*百八十七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前漢書地理志,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然則合計千五百八十七也,本文“四百”應是“五百”之訛。今据改。
  三三八八頁七行民戶千三百二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按:前志作“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
  三三八八頁七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人按:前志作“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
  三三八八頁九行口*(三)**[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据汲本、殿本改。按:
  惠棟補注引李心傳說,謂西漢戶口至盛之時,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此上云“民戶四百二十七万千六百三十四”,以十戶為五十二口計之,祗二千一百万余,則原作“三千一百万”,斗也。
  三三八八頁一四行文帝*(授)**[受]*禪据殿本改。
  三三八九頁二行尚有數十按:“十”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補。
  三三八九頁五行郡府听事壁諸尹畫贊按:“郡”字原空白,据汲本、殿本補。“畫”原斗“盡”,徑改正。
  三三八九頁六行罰纖厘之惡按:汲本、殿本“罰”作“貶”,“厘”作“介”。
  三三八九頁一一行熒陽汲本、殿本“熒”作“滎”。按:段玉裁謂熒澤、熒陽,古無作“滎”者,淺人任意竄易,以為水名當作“滎”,不知泲水名熒,自有本義,于絕小水之義無涉也。
  三三八九頁一二行有*(費)**[熒]*澤集解引惠棟說,謂“費澤”無考,案注及濟水注當作“熒澤”。今据改。
  三三九0頁一行谷城前志作“谷成”。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古字通以“城”為“成”,見劉寬碑陰及韓氣別碑。
  三三九0頁三行成睾汲本“睾”作“睪”,殿本作“戲”,注同。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睪”當作“皋”,字形相涉而斗。校補引柳從辰說,謂睾為皋之或体字,作“睪”者,蓋偶斗缺一筆,未可概指為斗。黃山謂睪亦可通“皋”。
  三三九0頁五行新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志“城”作“成”,古字通。
  三三九0頁五行今名蠻中集解引惠棟說,謂說文“新城□中”,古蠻□字或相通。
  按:黃山謂欒□相通,蓋古本名欒中,故說文作“□中”耳,非蠻□字相通也。說詳校補。
  三三九0頁六行匽師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前書“匽”作“偃”。
  三三九0頁一0行為地三百*(里)**[頃]*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0頁一三行在東*(官)**[宮]*西北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0頁一六行伯休甫之國也按:“甫”原斗“川”,徑改正。
  三三九一頁一行馮异斬武勃*(也)**[地]*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頁四行即泉戎也按:殿本“戎”作“城”。
  三三九一頁五行單氏伐東圉按:“圉”原斗“園”,徑改正。
  三三九一頁六行昭二十三年晉師次于解按:依左傳“三”當作“二”,“晉”當作“王”。
  三三九一頁七行本傳有*(員)**[負]*犢山集解引馬与龍說,謂本書劉昆傳,昆避難河南負犢山中,彼注云“郡國志河南郡有負犢山”。作“員”者,形近致訛,李賢所見本尚不誤。今据改。按:“本”原斗“才”,徑改正。
  三三九一頁八行郛方*(七)**[一]*十里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一頁一四行以陽人地*[賜周君]*据殿本考證齊召南說補,与史記秦本紀合。
  三三九一頁一六行魏文侯*(四)**[三]*十二年敗秦于注按:魏文侯立三十八年卒,無四十二年。敗秦于注,乃三十二年事。各本皆未正,今据史記改。
  三三九一頁一七行于熒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汲本、殿本“熒”作“滎”。按:熒陽之“熒”本從火,作“滎”者后人妄改,見前“熒陽”條校記。
  三三九二頁三行左傳文*(三)**[二]*年盟于垂隴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二頁一三行左傳閔二年遇于清“二”原作“一”,徑据汲本、殿本改。按:
  左傳閔二年無此文。
  三三九二頁一六行在縣東北遠疑*[非]*据殿本補,与杜注合。
  三三九二頁一七行縣東*[南]*有林鄉惠棟謂諸本皆脫“南”字。今据補,与杜注合。
  三三九三頁二行左傳*(宣)**[成]*十*[六]*年諸侯遷于制田集解引惠棟說,謂諸侯遷制田,成十六年事,注誤。今据改。
  三三九三頁二行縣東有制*(城)**[澤]*据集解引惠棟說改,与杜注合。
  三三九三頁一0行湯亭*[在]*偃師据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三九三頁一二行史記*(曰)*張儀*[曰]*按:注所引乃張儀說秦惠王之辭,“曰”字當在“張儀”下,今乙正。
  三三九三頁一四行左*(氏)**[傳]*王先謙謂“氏”例當作“傳”,此駁文。今据改。
  三三九三頁一四行地道記在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水經注“南”當作“西”。
  三三九三頁一五行左傳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按:“二十二年”原斗“一十二年”,徑改正。
  三三九三頁一五行在縣西*(北)**[南]*集解引惠棟說,謂“西北”今左傳注云“西南”。今据改。
  三三九三頁一六行昭二十*(三)**[二]*年惠棟謂“三”當作“二”。今据改,与左傳合。
  三三九三頁一七行成睾北門名*(王)**[玉]*門据殿本改。按:前書及通鑒并作“玉”。
  三三九四頁二行見東京賦*(曰)*汲本“曰”作“云”。按文此字當衍,殿本無,今据刪。
  三三九四頁四行周襄王處鄭地汜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襄王所處在穎川之襄城,注文重出,當去此存彼。
  三三九四頁六行一名密縣按:今左傳杜注作“新鄭,鄭新密,今滎陽密縣”。惠棟云注文有脫誤。
  三三九四頁七行多美堊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今山海經云“多美玉青堊”。
  三三九四頁七行其名曰*(□)**[□]*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四頁八行在縣西北按:“在”上當脫“杜預曰”三字。又按:左傳杜注“西北”作“東北”。
  三三九四頁一五行楚殺鄤子校補引柳從辰說,謂今左昭十六年經傳“鄤”均作“蠻”,注誤。
  三三九五頁五行有絺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絺”說文作“郗”。
  三三九五頁一二行王取鄭隰城按:“取”疑“与”之誤。左隱十一年王以蘇忿生田与鄭,有隰郕,杜注“在怀縣西南”。僖二十五年傳“隰郕”作“隰城”。
  三三九六頁一三行左傳僖四年晉文公圍南陽按:注有誤。僖四年重耳方出亡,安有所謂“晉文公圍南陽”事?
  三三九六頁一三行太行之山按:“行”原斗“時”,徑改正。
  三三九六頁一五行縣西北有*(纓)**[攢]*城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九七頁一一行洹水所出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水經“洹水出上党泫氏縣”,注云“出洹山,在長子縣也”。又“東過隆慮縣北”,注云“縣北有隆慮山”。是隆慮非即洹水所出。
  三三九七頁一三行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絕也按:張森楷校勘記謂“大衣冠”不詞,疑“大”下有“族”字,“衣冠”屬下為句。
  三三九七頁一五行蒲□按:前志“□”作“反”。
  三三九八頁五行兗水出集解引惠棟說,謂“□”當作“沇”。又引錢大昕說,謂□即沇字,古人從水字或橫寫,沇作□,亦是以立水為橫水,隸省為六爾。□州本以沇水得名,非兩字也。按:說文“沇”下段注云,古文作□,小篆作沇,隸變作□,此同義而古今异形。
  三三九八頁六行有*(祁)**[析]*城山据殿本改。按:錢大昕謂“祁”當作“析”。
  三三九八頁七行*[巫]*咸山在南王先謙謂“咸”上脫“巫”字,班志可證。今据補。
  三三九八頁一0行僖*(九)**[二十四]*年晉怀公死高梁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注引左傳紀年多訛,晉文公入國而后殺怀公于高梁,是僖二十四年事。今据改。
  三三九八頁一一行□地也平陽東南地名馬陵按:注引杜注有誤。春秋成七年杜注作“馬陵,□地。陽平元城有地名馬陵”。又按:王先謙謂“□”當作“魏”。
  三三九八頁一四行縣有董亭按:校補謂今左傳注作“汾陰縣有董亭”。考晉志無汾陰縣,此或据魏舊言之,而其時亭地已改隸汾陰耳。
  三三九八頁一五行古之綸少康邑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梁國虞縣有綸城,少康邑,注失考。
  三三九九頁五行盜跖頤臨河*[曲]*集解引惠棟說,謂案皇覽,頤臨河曲,直宏農華陰山潼鄉,注脫“曲”字也。今据補。
  三三九九頁一0行在縣西二十里按今左傳杜注作“在河東解縣西”,不言“二十里”。
  三三九九頁一四行杜預曰猗氏縣東北有瑕城按:今左傳僖十二年無此注。僖三十年“許君焦、瑕”,杜注“晉河外五城之二邑”,即此,然不云“猗氏縣東北”也。
  三四00頁七行在縣東八十里按:左傳杜注云“在平陽絳邑縣東”,不言“八十里”。
  三四00頁一一行得石幟按:汲本、殿本“幟”作“棺”。
  三四00頁一六行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据集解引馬与龍說補。按:馬与龍謂注“曲沃”上脫“自”字。漢書地理志“河東郡絳,晉武公自曲沃徙此”。注地道記說蓋即本班志,當在前“絳邑”下,不知何以置此。地道記不應若是之誤,劉昭亦不應誤引若是,當由后人傳寫誤脫,因妄竄耳。
  三四0一頁八行有務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劉圣公傳作“蓩鄉”,音莫老反。
  三四0一頁一三行按: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此注錯簡,當在下“陝有陝陌”之下。
  杜預左傳注云“桑田,□地,在弘農陝縣東北”。蓋舊志陝有桑田亭,而劉昭引此文為注也。又按:注“桑田亭”原斗“桑里亭”,徑改正。
  三四0一頁一四行出*(衡)**[衙]**(山)*岭下谷按:前志“衡”作“衙”,水經河水注及開山圖亦作“衙”。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衡”當作“衙”。又前書補注引段玉裁說,謂“岭”誤析為“山領”,古“岭”祗作“領”字。王先謙謂段云“山”字衍,是。今据以改刪。
  三四0二頁四行□都上陽在縣東*[南]*按:左傳僖五年“晉侯圍上陽”,杜注“上陽,□國都,在弘農陝縣東南”。今据補。
  三四0二頁一0行從河曲南行而東盡故□按:今左傳杜注作“從河南而東盡□界也”。
  三四0二頁一四行奏又改曰宁秦按:齊召南謂此注六字亦錯簡,當在下華陰注“高帝改曰華陰”之上,證以前志自明。
  三四0二頁一七行名曰肥遺殿本“遺”作“□”,与今山海經合。按:校補謂□后起字,疑本通作“遺”。
  三四0三頁七行有*(嚴)**[掫]*城按:集解引洪頤粻說,謂本書劉玄傳注引續志作“掫城”,“嚴”是“掫”字之訛。今据改。
  三四0三頁一0行長安城方*(亦)**[六]*十三里据校補引錢大昭說改。按:史記呂后紀索隱引亦作“六十三里”。
  三四0三頁一一行葬城東南桐*(松)**[柏]*園据集解引惠棟說改。
  三四0四頁一七行雒水出*(護)**[讙]*舉之山集解引惠棟說,謂“護舉”山海經作“讙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水經亦作“讙舉”。今据改。
  三四0四頁一七行*(觿)**[史]*記云据汲本、殿本改。
  三四0五頁三行左傳曰*(昭)**[哀]*四年楚*(左)**[右]*師軍蒼野据左傳改。
  三四0五頁三行杜預曰在縣南按:今左傳杜注云“在上雒縣”,不言“南”。
  三四0六頁一行杜預曰古梁國按:左傳文公十年,晉伐秦,取少梁,杜注“少梁,馮翊夏陽縣”。与此异。
  三四0七頁五行爾雅*(曰)*十藪按文“曰”字當衍,今刪。
  三四0八頁一行漢*(書)*舊儀按:“書”字衍,今刪。
  三四0八頁一行魏*(志)**[略]*曰集解引陳景云說,謂今本魏志無此文,疑出魏略,“志”字偶誤。按:游楚事見魏志張既傳注,正引魏略,今据改。
  三四0八頁一行*(國)**[用]*游楚為太守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國”當作“以”。
  今按:何焯以宋殘本校,“國”作“用”,國用形近易誤,今從何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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