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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民間文學的整理与改編:


             《阿詩瑪》

  《阿詩瑪》3 是云南彝族撒尼人的民間敘事詩,被撒尼人民稱為“我們民族的歌”,阿詩瑪的傳說已經成為撒尼人民日常生活、婚喪禮節以及其它風俗習慣的一部分,在人民中間廣為傳唱。這部長詩1953年由云南省人民文工團圭山工作組搜集,當時搜集到二十份异文,由黃鐵、楊知勇、劉綺用“總合”的方法整理、加工出來,整理稿第二稿完成后,又請公劉參与整理工作,在文字上進行了加工、潤色。這個整理本1954年首發于《云南日報》上,1954-1956年由四個出版社先后出版。1960年由于四個整理者中三個人被打為右派,在再版修訂本(由李廣田執筆修訂)取消了原整理者的署名。1979年原整理者又進行了重新修訂。《阿詩瑪》整理本出現后受到廣泛的關注,被改編為各种劇种演出,并被攝制成電影,在國外也出現了多种文字的譯本,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在1949年以后中國大陸對民族民間文學的整理方面,《阿詩瑪》整理本其得其失,都很有典型性。
  《阿詩瑪》的整理,采用的方法是“總合”的整理法,實際上是“將二十份异文全部打散、拆開,按故事情節分門別類歸納,剔除其不健溝的部分,集中其精華部分,再根据突出主題思想,丰富人物形象,增強故事結构等等的需要進行加工、潤飾刪節和補足”4.但是問題在于,判斷什么是“不健溝的部分”、什么是“精華部分”、采用什么樣的人物關系、故事情節,突出什么樣的思想以組織整個敘事,其標准必然要依据當時時代共名的要求。《阿詩瑪》在撒尼人民中間廣泛傳唱,仍然是一個活的傳說,遠遠沒有形成比較定型的講法,作為流傳時間較長的敘事詩,在長期廣泛的傳承過程中,必然會摻入后來各個時代撒尼人的社會生活內容,各地的流傳的版本很不一致,流傳時間的長久与流傳地域的廣泛必然會導致長詩异文很多,要整理出來一個能被所有人接受的“定本”實際上是做不到的。但這并不等于整理者就有特權去改造長詩的真實面目。在50年代的整理過程中,原來流傳的長詩中的民間的曖昧复雜的因素被有意識地遮蓋,而將之改造、簡化為一個符合50年代的時代共名的階級斗爭故事。其基本情節是:撒尼阿著底地方一戶窮人家生了一個女儿阿詩瑪,她美麗善良,深得父母及鄉親的喜愛,地主熱布巴拉家慕名欲娶阿詩瑪,說媒不成,于是用卑鄙的手段搶親,阿詩瑪哥哥阿黑聞訊赶回,闖過對手設置的重重阻撓,救回阿詩瑪,熱布巴拉家向惡神崖神禱告,崖神發洪水擋住兄妹兩人的歸路,阿詩瑪化為回聲。這顯示出整理者在整理過程中是有意識地以時代共名作為整理標准的,這就不能不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扭曲了非漢民族的歷史記憶。
  這在整理過程中的選擇、加工、改造的明顯地表現出來。据原整理者陳述,僅以當時搜集到的20种异文而言,同一個傳說母題就有好几种不同的主題思想:“(1 )控訴媳婦被公婆和丈夫虐待的痛苦;(2 )反抗統治階級的婚姻掠奪,追求幸福和自由;(3 )維護傳統習俗;(4 )顯示女方親人的威力,使公婆丈夫不敢虐待;(5 )羡慕熱布巴拉家的富有,阿詩瑪安心地在他家生活;(6 )阿詩瑪變成抽牌神,群眾耳鳴是因阿詩瑪作怪,責備她死后不應該變成惡神”5.這典型地顯示出在阿詩瑪的傳說中,民間追求自由自在的精神向度与其藏污納垢的特性不可避免地混雜在一起。整理者有意識地忽略了這种民間的复雜性,而是先入為主地以階級划分的方式將主題(2 )确定為整理本的主題思想,而排除了其它的思想主題,盡管“反映這一主題思想的材料,在原始材料中占的比例不大”6。
  主題思想的選擇,使得整理者不能不在情節設計、人物形象、人物關系上也做出一些更動。例如,整理本有意識地以"搶婚"作為階級斗爭的表現,將搶婚的熱布巴拉家与阿詩瑪一家的矛盾設計為一种階級矛盾,從而使阿黑救阿詩瑪的情節也就成了被壓迫者反抗壓迫者的象征,而阿詩瑪的悲劇結局也就成了階級社會被壓迫者的悲劇的象征。但在特定的時代与民族習俗中,搶婚實際上是"當時社會上公認的、特殊的然而卻是有效的一种締結婚姻的儀式"7,同時,原始材料中在提到有阿詩瑪父母嫁女的七份异文中,一致顯示出:"海熱頭兩次去說媒的時候,格路日明夫婦是拒絕的。但經過海熱的多方妁合,他們還是答應了。"8所以,盡管熱布巴拉家的搶婚是對格路日明家的侮辱,但似乎仍然是符合習俗的正當行為,兩家僅只是貧富的差別懸殊,并沒有本質的階級對立。整理本以"搶婚"作為頗具象征色彩的階級沖突的情節樞紐,顯然是有意識地將之改造為符合時代需要的文本。又如原始材料至少有12种不同的結尾,"大体上可以分為三种類型:(1)阿詩瑪出嫁以后,不愿在丈夫家里,違反了傳統習俗,神給她懲罰,她終于逃不脫神的主宰;(2)阿詩瑪留在熱布巴拉家,受苦一輩子;(3)反抗到底的結尾,在路上被害,死后變成回聲"9。整理者從表現階級斗爭的主題出發,自然只能選擇材料依据較少、但充滿了"斗爭到底"的精神的第3种類型作為結尾。為了表現階級斗爭与樂觀精神,較早的版本中還杜撰了一個熱布巴拉決堤放水的情節代替傳說中象征著不可測的命運的不知從何而來的洪水,同時設計了一個善良的詩卡都勒瑪姑娘救活阿詩瑪的情節,結果与阿詩瑪變為回聲的結局形成了很多矛盾10。
  在人物形象上,整理本也作了很多符合時代共名的純化工作。整理本既然要將阿詩瑪作為撒尼女性的藝術象征,就不能不賦予她美麗、正直、勇敢等特征,“把有利于她性格特征的部分全部保留,并作适當補充,有損于她性格特征的部分則毫不吝惜地全部刪除”11:增強了她熱愛勞動的描述与反抗到底、“不為金銀所惑、不為威武所屈的高貴品格”,杜撰了阿詩瑪被搶后人民群眾對她的怀念……等等12,全是當時的時代共名所認可的高尚品質。与此相配合,整理本中阿黑對阿詩瑪的支持和衛護,也突出了他反抗壓迫、衛護美好希望、舍己救人的無畏勇士形象,而“排除了顯示舅舅威力的描述”13. 但問題在于,如果排除了頗具民族特色的“舅舅為大”的成分,在詩歌的樞紐情節“搶婚”一段中也出現了矛盾与混亂:如果阿黑僅僅是阿詩瑪的兄長,他的“舅舅為大”所代表的女方家庭的榮譽感沒有受到侮辱,他是沒有搶回阿詩瑪的權利与義務的——可以看出,在阿黑的形象上面,整理者也有意識地作了符合時代共名的塑造。不過其中的破綻也正說明利用民間題材表現時代共名總是無法做到很徹底,而要被對方限制,仿佛用一种自己還不熟悉的語言去說話,說出來的意思与要表達的意思總是有不小的距离。此外,整理者違背原始材料的意思,將格路日明夫婦塑造為具有清醒的階級覺悟的形象,將他們塑造為始終反對熱布巴拉家的求婚、在阿詩瑪的婚事上不受傳統習俗的重負、一任女儿自由選擇的開明夫婦,也是一种迎合時代共名的拔高。
  從各個方面看,整理本《阿詩瑪》都有很多簡單化的地方。最關鍵的地方在于,整理本僅僅以階級壓迫作為阿詩瑪的悲劇命運的原因,實際上排除了更為复雜、也更具有民間色彩的因素。從原始材料來看,阿詩瑪的悲劇,既有權勢者的婚姻掠奪的原因,也有傳統民族習俗的重荷,更有父母包辦的成分。整理本排除了婦女的婚姻不幸這個重要的主題,勢必也要將這些复雜的原因進行簡化。但這种簡化顯然違背了民間的精神,例如整理者自己也發現:“……開始同志們總不了解為什么撒尼族14如此熱愛《阿詩瑪》,后來了解他們的婚姻制度的基本情況是:‘戀愛自由、婚姻不自由的情況嚴重存在’之后,問題就得到了解答。”15而從現有的整理本來看,是看不出對這一點的表現的。
  整理本《阿詩瑪》之所以產生廣泛影響,其中的原因并不在于那种“階級斗爭”的整体敘事,而在于它和其它民族文學的整理一起,象征著非漢民族文學隨著中國大陸的再一次統一,其傳統文學也進入了漢語文化圈,并在當代產生了影響,在漢民族文化圈里獲得了一定的地位。同時整理本中仍然保持了相當的民間因素,雖然它在整体上是一個階級斗爭的敘事,不過其連綴的阿黑与阿詩瑪的故事,作為對一种惡勢力的反抗 ,不但有階級斗爭的意義,而且是自由自在的民間精神的体現。整理者雖然有意識地附和時代共名強調階級斗爭的含義,卻無法控制接受者從另外一層暗合自己的心理積淀的意思上去理解。在敘事手段上,整理本在翻譯、整理過程中盡量保留原始撒尼長詩的語言与敘事韻味,也是它當年受到歡迎的原因。這也說明了凡是它尊重民間特點的地方,也正是它最有生命力的地方。例如詩中說媒的場面,用形象的比擬与重复對話的方法來敘述,不僅交待了故事情節,而且描述了撒尼民間婚娶的儀式。又如,阿黑來救阿詩瑪時,与熱布巴拉父子比賽對歌、砍樹、撒种和拾种以及阿黑用三支箭分別射中熱布巴拉家的大門、柱子和供桌時,則使用了列舉形象化情節的方式來展開敘述,這种方式在民間文學中被普遍運用,成為重要的敘事手段与原型思維方式。長詩鮮明的民族民間語言,尤其是充滿民間色彩的比喻、對比、重复、夸張手法等等,對外民族讀者來說,也有一种新奇的吸引力。
  不過整体看來,整理本《阿詩瑪》雖然象征著非漢民族文學的民間文學進入了當代漢語文化圈并得到一定的地位,但這种地位仍然是邊緣的。由于非漢族文學處于一种被言說的地位,其主体性得不到充分的尊重,所以在50年代,它們進入當代漢語文化界不是沒有代价的:時代共名的限制,不可避免地使它們失去了許多民族民間文學的优秀內容,使非本民族讀者只能鑒賞一個被化妝過的斷臂維納斯。《阿詩瑪》在傳承中所積淀的大量的原始思維形態、撒尼人的生產生活習俗都被加工、潤色、刪節和改寫,使其民間文學的神韻受到影響,只是其中一個比較明顯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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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宇慧文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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