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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這個人物,讓我著迷已經很久了。20歲時,第一次在《史記》中讀到他的列傳,便有一种悚然的感覺。后來多讀了几遍,想見其為人,那中間隔著的兩千年的時光竟漸漸融解消失了,覺得他好像還活著,在我們中間。 我知道這里面有著一個好故事,可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有能力把它寫出來。《留學美國》出版后,受到不少讀者的歡迎和朋友的鼓勵,以至于自己有時真的把寫作沖動當作寫作才能了。于是,在謀生的百忙當中,偷閒發憤,歷時兩中,寫成此書。只是年紀漸大,閱歷漸多,做起事來卻越來越少了正經,寫作中間,常常嚴肅不起來了,不存寓教之心,只有自娛之意。 說是自娛,也為娛人。作品寫出,是希望讀者花錢來買,作家們的“奉獻”之說,多少有些虛情假意。讀者花了錢,要求一點閱讀快感,實不為過。至于笑過哭過之后,有些感慨,多點醒悟,固然是好,沒有似也無妨。教人育人,畢竟是圣人的事情;娛己娛人,方是文學的本意。 魯迅先生在《故事新編》的序中說:“油滑是創作的大敵,”但又說:“因為自己的對于古人,不及對于今人的誠敬,所以仍不免時有油滑之處。”讀《奔月》,發現遠古射日英雄羿回家,竟是“在垃圾堆邊懶懶地下了馬”;而《出關》里,又看到老子留下的兩串木札的《道德經》,被函谷關的關長“放在堆著充公的鹽、胡麻、布、大豆、餑餑等類的架子上”,不禁莞爾,對先生更加崇敬。 若有讀者,在節假閒暇之日或夜深入靜之時,隨意翻開此書,讀到某章某節某段某句,也能會心一笑,作者就算是有了知音。 1999.8.8.北京 ------------------ 文學殿堂 掃描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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