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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政府和國會


  民國元年7月以后袁所任命的都督名單如下:
  直隸都督馮國璋奉天都督趙爾巽吉林都督陳昭常
  黑龍江都督宋小濂江蘇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江西都督李烈鈞浙江都督朱瑞福建都督孫道仁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領湖南都督譚延
  山東都督周自齊河南都督張鎮芳山西都督閻錫山
  陝西都督張鳳翽甘肅都督趙惟熙署新疆都督楊增新
  四川都督尹昌衡廣東都督胡漢民廣西都督陸榮廷
  云南都督蔡鍔貴州都督唐繼堯署
  這22省的都督,有新任的,有仍舊的,有几個是革命前的老官僚,有几個是革命后的新統領,可算做大雜燴。
  袁又規定任官等級,如國務總理,及各部總長,及各省都督等,均稱特任。特任以下,分作九等,一、二等為簡任官,三、四、五等為荐任官,六、七、八、九等為委任官。又制定勳章等級,大勳章為總統佩帶,上刻日月星辰山龍華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韍十二章,其下亦分作九等,均刻嘉禾,第以綬色為別。陸海軍勳章,獨用白鷹文虎兩种,亦分作九等,視綬色為等差。勳章以外,又有勳位,大勳位為首,依次至勳五位為止。余如國務院官制及各部官制,一一酌定,次第頒行。所有國徽,除以五色旗為國旗外,海軍仍用青天白日旗,陸軍曾用十八星旗,至此加列一星,變作十九星旗,商旗适用國旗,就是五色旗。所有禮節,男子為脫帽鞠躬,大禮三鞠躬,常禮一鞠躬,尋常相見,只用脫帽禮。女子禮大致相同,惟不脫帽,專行鞠躬禮。另訂衣冠儀式,繪圖曉示,惟軍人警察,另有特別禮儀,不在此限。陸軍官制分三等九級,上等稱將官,中等稱校官,初等稱尉官,各分上中少三級,軍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卒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軍隊編制,每步兵14人為一棚,三棚為一排,三排為一連,四連為一營,三營為一團,二團為一旅,二旅為一師,把前清鎮協標隊的名目,一律改稱(師即鎮,旅即協,團即標,營即隊)。海軍官制,略有同异,如軍醫、軍需、造械、造艦等官,有總監、主監、大監、中監、少監等名目,与陸軍不同。編制法以艦為別,亦与陸軍异制。他如學校系統,分作四級,首大學,次中學,又次高等小學,最下為小學(后改稱國民學校)。小學校四年畢業;高等小學校,三年畢業;中學校四年畢業;大學本科,三年或四年畢業,預科三年。旁系為師范學校,及實業學校,專門學校,大致為四年或三年畢業。至法院規則,分作四級三審,大理院為法院最高机關,下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四級,由初級審判廳起訴,不服判決,得控訴地方廳;地方廳的判決,再或不服,得上告高等廳;高等廳判決,已成定案,不得再訴大理院。惟自地方廳起訴,不服判決,得經高等廳至大理院,是為三審。訴訟條規,有刑事、民事二种。刑事條件,是被告應該懲罪,不得不求國家懲罰,所以亦稱為公訴。民事條件,是被告未必犯罪,但侵害個人利益,請求司法官代判賠償,所以又稱為私訴。刑法分主刑及從刑,主刑分五等,死刑最重,次為無期徒刑,又次為有期徒刑,又次為拘役為罰金。從刑分二等,一是褫奪公權,二是沒收。
  還有立法机關,是共和國中最要的根本,從前由代表會組織參議院,是創始的暫行規模,現在國家統一,應該由參議院改為國會。《臨時約法》中第53條,有限10個月內,召集國會的明文,袁不能違背,參議院也不能緩議,因此逐日開會,議決《國會組織法》,及《參議員眾議員選舉法》。國會組織法共22條,大要用兩院制,便是參議院及眾議院。參議院議員,由各省省議會選出,每省10名。蒙古選舉會,得選出27名,西藏選舉會,得選出10名,青海選出3名,中央學會,得選出8名,華僑得選出6名,共294人。眾議院議員,由各地人民選舉,每人口滿80万,得選一議員,人口多寡不等,擬定直隸省46名,奉天省16名,吉林省10名,黑龍江省10名,江蘇省40名,安徽省29名,江西省35名,浙江省38名,福建省24名,湖北省26名,湖南省27名,山東省33名,河南省32名,山西省24名,陝西省21名,甘肅省14名,新疆省14名,四川省35名,廣東省30名,廣西省19名,云南省22名,貴州省13名,蒙古27名,西藏10名,青海3名,共595人。參議員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員任期三年。兩院議員的職權,(一)是建議,(二)是質問,(三)是查辦官吏納賄違法的請求,(四)是政府咨詢的答复,(五)是人民請愿的受理,(六)是議員逮捕的許可,(七)是院內法規的制定。至若預算決算,及議定憲法權由兩院合辦。兩院議員,須各有過半數出席,方得開議,議案須得過半數同意,方得決定,可否同數,由議長取決。每年會期四個月。
  臨時參議院結束前,正式國會先選舉參眾兩院議員。民國元年12月中旬開始參眾兩院的初選,經過兩個月時間選舉宣告完成。當時民主選舉還在草創階段,一切進行都很生澀,几乎是一邊爭吵,一邊進行,因為一切既沒有成規,而憲法還在爭論。
  宋教仁在國會選舉期間表現得最活躍。這個時候孫中山已東渡日本,國民党党務由宋教仁代理理事長,他由北京前往南京、上海、湖北、湖南各省,到處公開講演,抨擊時政,指責袁政府無能,是一個不符民意的、退步的政府。他真是一個民主政治的天才,能說會講,下筆千言,倚馬可待。他有一种魔力,任何一种群眾場合,只要他一出現就能使整個場面在他控制之下,他的活力、天賦和討人歡喜的丰彩,很像遇刺的美國總統肯尼迪。他們都是屬于“彗星”這一類型的政治明星,在天空放出异彩,可是閃亮得快,消失得也快,在世界上只是曇花一現。
  中華民國首屆國會的選舉,由于宋教仁的主持有功,選舉結果國民党大獲全胜,下面是參眾兩院各党得票的詳細數字:
  在眾議院,眾議員共596人,各党得票如下:
  國民党得269議席,共和党120議席,統一党得18議席,民主党得16議席,跨党者得147議席,無所屬的26席。
  在參議院,參議員274人,各党得票如下:
  國民党得123席,共和党得55席,統一党得6席,民主党得8席,跨党者38席,無所屬的44席。
  照上面數字,國民党在參眾兩院870議席中,共占了392席,共和、民主、統一三党加起來在兩院中也只223席,也就是說國民党有絕對票數可以影響參、眾兩院。
  袁世凱在國會選舉后,才知道民主政治的特性,是一切決定于選民,國民党大胜后,他憂心忡忡,悄悄告訴楊度說:“我不怕國民党用暴力來奪取政權,我只怕他們以合法手段贏得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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