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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給老板帶來如此丰厚利潤的那些小姐,究竟是些什么樣的人呢?在前文的字里行間,讀者可能已經意識到,她們雖然不能說是又老又丑,但也絕不是如花似玉。她們只是极普通的鄉村婦女,雖然有時也刻意修飾,但仍然是极普通的相貌、舉止与气質。 就筆者所能了解到的11位小姐的情況來看1,她們第一個最具有社會學意義的特征是:全都來自附近的鄉村地區。雖然有3位不是本縣的,3位不是本省的,1位拒絕說明;但是她們所說的离家鄉的路程,最遠的也不過150華里2。雖然有兩位是鎮上的人,1位甚至可能是另一個縣城里的人3,還有1位拒絕說明,但是其余的7位都說自己是真正的村里人。 -------- 1這11人,僅指筆者聊過天的,不包括觀察對象。但是由于人多眼雜,11人均未進行過結构問卷式的直接訪談,更不可能當場記錄。聊天時間最長的是4次加起來大約110分鐘,共有兩位;最短的只有一次,15分鐘左右,也有兩位。因此筆者不敢說很了解她們的全面情況。 2雖然筆者從未听到過任何一個小姐說出自己家鄉的具体地名,但是她們并不羞于承認自己是附近地區的人。那些非本縣、非本省的小姐們,都可以說出自己家鄉的省名和縣名。尤其是筆者從來不問她們的家鄉的具体地名,只問离這里遠近;所以包括那位不肯說自己是不是本縣人的小姐,全都肯說明离家的路程。這可能是由于嫖客經常問這個問題,她們習慣了;也可能是因為小姐都是本地人,說出來也無所謂;還可能是鄉村人口家鄉觀念很強的一种表現。 3曾經有一位小姐說另一個小姐是附近另一個縣城里的人。但是筆者詢問本人時,她卻否認,說是村子离縣城不遠。對此,筆者沒有進行測謊。 第二個特征是:11人里,沒有一個是未婚者,沒有一個是夫妻都在這個金礦區里的,也沒有听說夫妻合伙賣淫的。其中6人是已經离婚的,1人喪偶,其余4人則是因為夫妻矛盾而离家出走的。這些小姐的年齡都在30歲上下。最小的26歲,最大的36歲。筆者至少知道其中的5人有孩子。4 -------- 4對于自己的婚姻、年齡和孩子,小姐們很少自己直說。筆者主要是依据老板的介紹和听小姐們相互間的聊天。可惜,由于無法當場記錄,甚至很難事后追記,所以具体的獲知途徑,筆者現在也無法一一說清了。但是筆者記憶最深刻的是: 關于婚姻,离婚的小姐中,有兩位是自己聊出來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她們已經相信筆者不是嫖客,所以帶有訴苦的性質。對一般客人,筆者從未听到任何小姐說起自己的婚姻。 關于年齡,最小的那位小姐是為了招徠客人自己說出來的,老板也在一旁證實。此外,訴苦的兩位离婚小姐和另外兩位小姐也曾經自己說出年齡,盡管筆者已經從老板那里獲知了。 關于孩子,訴苦的兩位离婚小姐都有,都是她們自己說出來的。其余3位里,有兩位是老板知道,告訴筆者的;一位是她跟別的小姐聊天時,說到過“我的孩子”。 小姐們的第三個社會學特征是:雖然老板、幫工和山上的許多其他人都說她們好吃懶做,但是根据筆者的生活經驗,与北京城里的許多小保姆相比,這些小姐其實算得上是相當勤快。只要她們自己沒有客人,老板一般都指使她們干些別的雜活。她們總是隨叫隨到,筆者也看不出有誰故意不賣力气。 這也許是因為她們的正式身份是服務員,還拿著服務員的工資;也許是因為農村苦出身使她們對于偷懶耍滑的標准實際上很低(而老板和其他人對于勤快的標准則很高);也許是因為她們借此排解愁煩。總之,筆者只見到A場所的一位發廊小姐,除了本職業務以外很少干別的活。但是那位女老板說,她有病,干不動。 至于人人可能都最關心的問題:她們為什么要賣淫,筆者以往的研究經驗表明,這是個只有局外人才能問出來的最愚蠢的問題;就像問士兵為什么要戰死一樣愚蠢。人們雖然可以從宏觀上對全社會范圍內的賣淫原因做出無數分析,但是如果面對著一個活生生的小姐,又使用結构式問卷讓她選擇,那么即使嚴刑逼供,她也只能胡說八道。 原因很簡單:她根本就不是這樣來感受自我与外部世界的,更不會這樣來思考問題。如果哪位研究者有幸听到一個“圓滿”的或者“理論化”的回答,那么請一定再深入了解一下,因為這八成是由于她受到了誘導。 所以,對于“為什么賣淫”這個問題,筆者只想复述小姐們自己說的一些情況,而且難免有所加工(也就是歪曲),因為她們是零零星星說的、互相聊天或者吵架時脫口而出的,并沒有意識到听者有心。 此外,小姐即使閒著沒事也不會“痛說家史”,因此這里記錄的,也有一些是老板或者別的小姐轉述的,就不再一一注明了。 B場所里的李小姐已經在山上干了8個多月。她今年32歲(可能是虛歲),典型的湖廣人的短小身材和較黑膚色,但是因為“做”的時間長了,比較會打扮,尤其是一頭運動式短發,倒也不顯歲數。 她是鄰近一個縣的村里人,從小种地,小學沒念完。她很早就嫁到30里外另一個村子里5。不知為什么,她25歲時就离了婚,孩子也留給了前夫。后來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湖南的農民,她也去住了兩三年,又給人家生了一個儿子。但是由于當初介紹的時候,不知是她自己家還是她的親戚騙了人家的錢,說是借去做買賣,實際上蓋房子用掉了;所以男的家里堅決不許他倆結婚。她就又回到自己的娘家,但是很快爹就去世了,兄弟4個分了家,老娘輪流住,她就無家可歸了。那大約是3年前的事情。 -------- 5當時的具体年齡不詳,但是她的第一個儿子現在已經出去打工,想必她結婚非常早。 她從來沒有說過第一個丈夫的任何情況。筆者估計可能是她自己做了什么理虧的事。但是她對老爹的親情和對兄弟們的憤怒,卻數次在他人面前溢于言表。 后來的3年,她去了哪里,以什么為生,不是很清楚。她提到過在雪峰山那個金礦做挑夫,說過那里的挑夫比這里苦多了,而且很不安全。她還說過,她曾經在怀化市附近的一個國營大型維尼綸厂當過臨時搬運工。筆者恰好知道那個工厂,就問她厂子具体在什么地方,一共有多少工人,用什么做原料。她回答的都對。 上山到這里之前,她是在湖南那個農民的家里。她把他稱呼做“我的男人”,本想在他那里湊合過下去的。但是那個男人已經另外相了親。還好,他有個親戚在這里當民工,干的時間不短了,他就介紹她來了。兩個多月前,“她的男人”還專門上山來找過她。 她上山以后,先在那個民工的棚子里給大家做飯,但是兩三天頭上就被現在的老板給招來了。因此,老板一直說她是“干慣了的”,可是她一直不承認,但也并不更多爭辯。据另一個小姐說,她們倆拌嘴時,她說過:沒有過几個男人,你會來干(這個)嗎?6 -------- 6据此推測,筆者傾向于認為她以前沒有過賣淫,更不像是老手。因為“有過几個男人”這樣的用語和口气,一般是指有過“相好的”;而賣淫則通常叫做“做過”或者“見過世面”。 在B場所的小姐里,她的客人算是最多的。据老板說,她“最會做”。可是筆者在觀察中發現,她似乎具有一种相對文靜和自恃的气質。尤其在晚上陪舞時,只要沒有人直接糾纏,她總是把一個年輕的女幫工拉過來,耐心地教她跳“十六步”。盡管那女孩笨得一塌糊涂,她卻似乎心無旁騖,對客人愛答不理的。也許正因如此,与其他小姐的拉拉扯扯相比,她更能吸引客人。 在她的身世中,最值得記錄的,也是老板和別的小姐在談到她時最先津津樂道的,就是“她的男人”的那次上山。當時,男人直接找到B場所來,而且男人上山來找,這本身就如同惊天動地的大事,所以當時知情的老板、一個男幫工和一個小姐都記憶猶新。可惜,他們的敘述不僅是零零碎碎、沒頭沒尾的,而且互相矛盾的地方也很多。筆者篩選之后,大致的情況是這樣的: “她的男人”已經40歲左右了,很平常的農民。他怀念她的好處,尤其是她給他生了儿子,又沒有帶走。于是他來找她,想讓她回去帶孩子。但是那男人已經又結了婚,所以她回去后,只能另住。不過男人說,他現在的老婆不管。 她堅決不干,堅決到當天就把那男人赶走。具体情節,眾說紛壇,甚至戲劇化到類似武打倩俠片。但是一測謊,人家兩人是一起到外面山上去談的,敘述者沒有一個在旁邊。 筆者問過她這件事情。她回答的主要意思是:她不愿意當小老婆。那么孩子呢?她說,孩子的阿婆(奶奶)很親這個孩子,這些年就是阿婆帶著他,所以她也放心。 筆者雖然不知道這有多大的代表性,但是她的這种想法非常值得注意。 在此地,一個按理說屢經滄桑之后應該是“我想有個家”的農村婦女,宁愿繼續賣淫,也不肯去做小老婆。可是在珠江三角洲,一些小姐宁可當每月只有500元零花錢的“二奶”,也不肯再做收入多得多的“雞婆”。因此,當小老婆還是做皮肉生意,看來并不僅僅取決于經濟收入和生活安定。 那么,在這些女性的心目中,小老婆和暗娼,究竟存在著什么樣的和多大的道德差异,才使她們做出完全不同的選擇呢?產生并且支持她們的選擇的精神力量又是些什么?需要強大到什么地步才行?她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對于她們的不同選擇會做出什么樣的反應?這對她們又有什么影響? 可惜,在這里筆者只能初步回答最后兩個問題:李小姐的選擇,讓老板高興,讓別的小姐不解,但是又從來沒有人談過這個問題。這不僅是因為他們跟筆者一樣,實在不明白這是怎么回事,還因為李小姐是這里資格最老的,連老板都讓她几分,所以人人回避此事。 當時,筆者真的很怀念以往下鄉進行一般社會調查的美好日子。那時多痛快,有問必答,按題畫圈就行!腦袋一熱,筆者就貿然去直接訪談她、老板和另外兩位老板。結果,李小姐還好,畢竟說了上面引用的話。可是別人的回答呢,遺憾,筆者只能寫出“老板高興”和“其他小姐不解”這樣的觀察記錄。7 -------- 7如果為自己開脫,筆者可以說,在這樣的低文化和亞文化的人群里,對人和事的議論,往往只到“我真弄不懂”為止。但是實際上,這僅僅是因為筆者還沒有找到合适的方法來引導他們談。 劉小姐是剛剛到B場所來的,連自己那不多的衣物,都還保存在一個當民工的熟人那里。 她28周歲,中等身材,中等胖瘦,臉上的雀斑和比較明顯的雙眼皮,恰好把相貌的得分扯平了。 她不但能說一口流利標准的普通話,而且已經習慣了。經常可以听到別人說方言,她卻說普通話,雙方卻也聊得不亦樂乎。她聲音發啞,卻异乎尋常地喜歡說話8,再加上那一口普通話,所以她雖然剛來,但筆者已經听到有人背地里叫她“唐老鴨”了。將來,這可能成為她的外號或者“藝名”。 -------- 8筆者一去,就發現了劉小姐會說普通話和愛說話這兩大优點,所以著重跟她聊。后來,她替筆者翻譯了許多方言。筆者在別處听到的許多方言,也是回來請教她,才弄懂的。 她雖然是外省人,但是家鄉离金礦區只不過80華里。她是貨真价實的初中畢業,現在還夸耀她的學習好,老師很喜歡她。她的戶口一直是農民,但是21歲的時候就嫁給了附近鎮上的市民,所以在鎮上生活的時間也不短。 她的丈夫原來是國營土產公司的售貨員。后來單位說是整頓,實際上是解散了,他就自己做買賣。有了一些發展以后,他就帶上她,一起天南地北地做起了販運服裝的生意。他倆最遠去過新疆伊犁,去過東北,去過四川、兩湖与兩廣,社會閱歷相當丰富9,而且已經習慣于說普通話。他們在河北霸縣呆的時間最長,已經在那里租了兩間店面和住房,生意也紅火,本來是打算在那里長期安營扎寨的。 -------- 9筆者曾經見到她在山上買衣服,果然很懂行。 但是,她的丈夫迷上了賭博,越來越不能自拔,几乎連生意都不做了,全靠她在操持。兩年前,丈夫一下子輸了一大筆錢,不但把全部家產都輸了個底朝上,還欠了一屁股債。當時,丈夫曾經出去躲債,債主們就拿她開刀,把她打得好慘,現在兩個手臂上還有傷痕。她實在是害怕了,也絕望了,就下決心离婚。离婚證上白紙黑字地寫著:一切財產和孩子都歸丈夫,她等于是被掃地出門。但是她也獲得了最大的成功:一切債務也歸丈夫。 她對丈夫的感情很微妙。一方面根本不相信他能戒賭,另一方面又說,除了賭,他別的方面都挺好。尤其是她認為,6歲的女儿親她爸,不親她。她爸也拿女儿當掌上明珠,所以出去躲債的時候,帶女儿卻不帶老婆。這樣,离婚時她的精神負擔也就小了一些。 离婚后,她只能先回家。本想在家鄉再找一個男人,但是總也談不成。去年,家鄉發大水,引起大塌方,連報紙上都登了。她父母家的房屋、田地和一切的一切,都被沖了個精光。一家6口人到現在還是靠政府救濟。 于是她出去打工。在附近的一個縣城里,當了兩個多月的飯館服務員,可是除了吃住,每月只有150元的死工資。她很傷心地說:出來那么長時間,才給家里寄回300元錢,家里還等著蓋房子呢。 她畢竟是做過買賣的人,就辭工出去找活儿,轉了附近的4個縣城。但是她發現在這些縣城里,就連開個煙酒副食店都沒發展,因為一天的“流水”(營業額)才20元-30元。問她為什么不去大一些的城市,她說,以前跟丈夫一起賣服裝的時候就知道,縣城是最好做生意的地方。城市越大,外鄉人就越沒發展十。她現在根本沒有本錢,只能先從打工、做幫手開始干,所以更不能去大城市了。 -------- 十她几次使用“有發展”、“沒發展”、“經營”、“效益”這樣的詞,還曾經說出過“望梅止渴”,表明她的閱歷确實很丰富。 她來這個金礦區,純屬偶然。她在附近的縣城里曾經听說過這里,但是一直沒想來。后來遇到一個家鄉本縣的認識人,在這里當了半年民工了,一說這里的情況,她就跟著來了。她自己主動說,最吸引她的,是這里的飯館服務員的工資是每月200元,而且据說到處都在招人。 問她上山以前想到過沒有,自己有可能“做小姐的生意”?她說(大意):怎么說呢?這种事情我老早就知道,以前走南闖北的,到處都能看到,不新鮮。那個認識人也提到過小姐的事,雖然沒有明說,但是我當然知道是干什么。不過來的時候,主要還是想著那200元的工資。 上山以后,那個認識人給她介紹了一個很小的飯館。但是她第二天就摸清了山上的情況,于是自己跑到A場所來了(她對這一行動很得意)。因為這里很大,小姐有單間住,看上去生意也興旺。 她說,這一點對她很重要,因為她自己開過店,再呆在一個死气沉沉的小店里,實在覺得沒意思。結果,她因此得罪了那個認識人,几次去找他拿自己的衣物,都不給,還說家里捎信來,讓她回家。(她的評論是:放屁!我家根本不知道我在這里:) 她說,A場所的女老板什么也沒跟她說。但是她一到,就看見客人來“打炮”。她中午到的,剛開始吃飯,就有一個男人叫她出去,用方言問她是不是剛來的,要多少錢。她嫌煩,就用普通話說:我還不一定在這里干呢(這段事情,她是用明顯不耐煩的口气說的)。那男人可能很惊訝,就走了(說到此,她又很得意的樣子)。 不過,可能就在當天下午,她就接了第一個客人,是“打炮”,給了她100元。這段事情,她并沒有說過,而是筆者听到過几個聊天的片斷,從中推測出來的。一次,另一個小姐說她:你一晚上都沒過就有客人,好福气喲。另一次,她跟女幫工聊天,其中有一句:就100塊錢還多?新娘子嘛。再說還要交老板呢。 她實在太愛說話了,又是風風火火的性格,在小姐里很突出,對筆者的考察也助益匪淺。然而她最值得記載的并不是這些,而是她一直隨身帶著自己那個綠色的离婚證,還給A場所里的所有人都看過。 筆者曾經怀疑,她當初出來,可能并不是為了打工,而是想找對象,因此才帶著离婚證。可是跟她一聊,她自己并不認為這有什么特別的意思。再把她前前后后的零星話聯系起來琢磨,筆者覺得可能是這樣一些原因: 首先,她孤身一個女人去打工,別人總會問她的身世。离婚證就是證明,可能比身份證還管用;因為她也帶著身份證,卻沒有向別人展示過。 其次。她自己的家沒了,父母的家也沒了,這個离婚證可能就是她前此一生的最后見證。所以她不但格外珍惜,而且下意識地用它來向別人表明:我也是人,我也生活過。 第三,她可能對前夫還有藕斷絲連之情。 第四,她可能仍然想找對象。雖然她几次說過,打死也再不結婚了,可是再婚前的女人常常這樣說,認不得真。反而是絕口不談的,倒更可能心如死灰。 除了自己,她所聊的情況中,最值得記載的就是小姐們所處的社會環境。當然,這也是她零零星星說的。這里的記載也加進了一些別人的話,也暫不一一注明了。 不論是山上的人還是家鄉的人,大家似乎都一致認為,只有离婚的女人和离家出走的女人,才會做賣淫意義上的小姐,而且只有這樣的女人才能做。 這樣,女人中間就出現了兩條森嚴的界限。一個是處女与非處女的界限,另一個是“不正經”的女人与良家婦女之間的界限。 關于處女,劉小姐特意解釋過:家鄉的人們非常注重這個。如果一個女人不是處女,就只能找又老又窮的光棍漢和“二婚漢”,或者干脆遠走他鄉。如果被丈夫怀疑婚前不是處女,就只能任打任罵,連娘家爹媽都不同情,連自己都認為是“罪有應得”。每年,家鄉那一帶都有新郎因此打新娘或者退婚的事。雖然沒有出過人命,但是打殘廢以后又退婚的事情,在她的村里就出過一次。那女的就是她的同學。 她的說法,有兩個旁證: 一是前文講過,對于那些來找“開苞”的客人,小姐會破口大罵,老板也是只安撫和勸走客人,并沒有指責小姐。這可能說明,大家都認為這樣的客人是昏了頭,哪里會有大姑娘來干這個?! 第二個旁證是:每天上山下山做挑夫的人里,大約有1/3是婦女,1/5左右是很年輕的婦女,看上去絕對不到20歲。其中許多年輕女子戴著很好的遮陽帽,而不是一般的草帽;穿著類似城里休閒鞋的輕便鞋,而不是一般的解放鞋;身上是花色的衣服,而不是“工作服”。据說是怕晒黑了、累老了,就嫁不到好丈夫了。 除了“外來雞”,她們是山上最引人注目的一群。但是,她們宁可日晒雨淋、汗流俠背,每天掙那30元左右的工錢(下山再挑也不過60元),也沒有一個來當小姐。 關于“不正經”的女人,几個小姐都說過:鄉下人到現在還認為,离婚的女人就一定是“不正經”。她們一般只能遠嫁,在當地很難再婚。李、劉兩位小姐的身世都能說明這一點。 至于那些离家出走的女人,人們簡直就認為她們是罪犯。即使再回來,婆家和娘家往往都不承認、不接納。所以一個女人一旦出走,就等于是离婚。有時還不如离婚,因為只要遇到家鄉的人,就都會回去通風報信,結果婆家要么去娘家來個天翻地覆,要么派人甚至托人來搗亂,鬧得兩頭不得安生。 這种說法,也有旁證: 筆者曾經屢屢試圖与那儿位离家出走的小姐聊天,但是都深入不下去,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B場所的李小姐的男人曾經上山來找她。所有知道這件事情的人几乎都說,當時人們以為是婆家來“追殺”,緊張得很。大概因此人們才編出一些香港電影般的故事來。 總之,在山上,人們似乎都認可了离婚女人可以當“小姐”,甚至是應該當。因此,几位能夠談到這個地步的小姐都說過,還沒有什么客人曾經問過她們為什么要當小姐。這可能是因為,不僅老板,而且她們自己也往往首先把离婚的身份挂在嘴上,所以沒人覺得還需要問什么。 這种現象說來簡單,似乎是順理成章,但是細琢磨起來,還是很深刻的。 筆者可以這樣來推理:由于离婚是不正經,賣淫更是不正經,所以人們認為离婚可以賣淫或者應該賣淫,實際上就是把离婚与賣淫等同起來了。這可能說明,時至今日,當地的習俗仍然頑固地拒絕接受离婚,仍然要把离婚的女人打入十八層地獄。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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