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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新的自我——人生沒目標,死了也罷


  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里,我坐在我的小貨車駕駛座上,膝上放著一把步槍,想著要如何結束我的生命。那是在阿本山球場(Auburn Hills)的停車場里,當我還是底特律活塞隊球員時,在這同一地點曾親身經歷過多次偉大的時刻。我坐在車里,望著無盡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蕩的建筑物,發現自己准備也斷此生——如果這親友做表示我能夠擺脫過去的我。
  我已擁有兩枚總冠軍戒指,并且即將連續兩年取得籃板王的頭銜。我曾經兩度入選全明星隊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員。我在底特律這個滿是藍領階級的工業城市里知名度不差。我是站在前線為部隊擋子彈、給別人開道奪取榮耀的人物。我樂于扮演這個角色,別人也喜歡我扮演這個角色。
  我擁有每一個人都想要擁有的物質生活:一棟大房子、一輛法拉利、知名度。我是成功的典范、是真實生活里專門為電視制作的特別節目。我的童年生活艱困、受教育不順、曾經触法,還有一段時間里無家可歸。我是一個出身于達拉斯橡木崖(Oak Cliff)國宅(按:所謂國宅,是貧民窟的婉轉說法)的黑人小孩,大學時期藉由奧克拉荷馬一戶白人農家之助,讓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面。我的故事簡直就像小說情節。
  表面上看起來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內心里其實除了空虛的靈魂与膝頭的一把步槍外,我一無所有。
  當晚稍早的時候,我曾寫了個紙條給一個朋友——夏爾登·史帝爾(SheldonSteele),向他述說我當時的心情。我是先開車到他家,丟下紙條,然后才到球場的。
  我記不清楚紙條上面寫些什么了,只知道我想要讓他了解,我已無法确定是否要維持目前的生活步調。那是個私人短箋,不算是遺書。后來,大家卻說這玩意儿是遺書,其實我坐下執筆的時候并不是那么想的。
  那晚之后我變得靈台清明,以后也將永遠如此。
  在沒有賽事的時候開車到球場去,對我來說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除了一望無際的大停車場之外,四周什么都沒有。我有時會在清晨或者是深夜到這里來練球。其它的時間則到活塞隊的重量訓練室練習。
  我從來不按照別人的作息表過日子。我想做什么的時候,不管几點照做不誤。除了必要的約會,我不在乎時間。我也不戴手表,也不擔心几點,更不喜歡浪費時間在睡覺上面。我分得出晝夜,這就夠了。我离開夏爾登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大概是凌晨兩、三點吧,我決定開車到球場做點練習,我打算籍著由做重量練習以及听“珍珠果醬”的音樂,拋開体內的焦慮与痛苦。
  這件事發生在我加入活塞隊的第七年快結束之際,也是我待在隊上的最后一個球季,球隊當時已開始走下坡了。那個球季我們只打到聯盟分區第六名,胜四十場負四十二場,甚至沒打進季后賽。三年之前我們還是總冠軍呢,想想真悲哀啊。我們這支偉大的球隊正一點一滴地肢解著,我感覺我的生命也跟著被分解了。
  我到球場的時候四下無人,我非常努力地練習,听著“珍珠果醬”的音樂,用力地舉重。沒有其他人,只有我、舉重器材与音樂。這地方像個墳墓一樣。我想把心里所有的痛苦与哀愁都發泄到舉重上面去。
  當我听著“珍珠果醬”時,音樂舒緩了我心里所有的煩憂。教我很難解釋,他們的音樂是那么的真實,讓我想起生命里的所有事情。在那一刻,我無需太多的靈感,就足以心思澎湃了。
  我所想的,是他媽的我這一輩子的衰,遇上那些狗屁倒灶的事,也不知道我還能再承受多少。我大概做了兩個小時的練習,然后我打開健身房的門,累得半死,走回車上。
  走出去的時候,我想著:干!槍就在車上。就那么簡單。我一直在想:我不應該擁有這一切,不應該在這里,不應該當個NBA球員;我沒有權利存在這個美妙的世界上。我只是一名出身國宅的小子,瘦巴巴的看起來挺滑稽又不起眼。我是那個因為在打彈珠台的時候總是扭來扭去,所以被人家叫做“小虫”的家伙。我,過著這种日子,有女人、有錢、到處引人注意,不像是真的。
  槍在車上,就在座椅底下。我把音響開到“珍珠果醬”的帶子上,手伸到椅子底下找到槍,想著我是否會了斷一切。我知道那時候我是做得出來的;我會拿那把步槍把自己的腦袋給轟掉。痛苦實在有夠多啊。表面看起來很風光的日子,其實骨子里正腐蝕著,只因為我無法再扮演別人要我扮演的角色了。
  這個社會對一名運動員的行為要求,我沒辦法做到。我無法成為一名好士兵、好隊友,离開球場以后也沒辦法做個好人。我試過,但失敗了。為了孩子,我嘗試過婚姻,但是搞得我灰頭土臉的。我想對球隊与隊友忠貞,可是組織反而開始把球隊拆散,這對我造成了爆裂性的打擊。我嘗試做別人所謂對的事,但我得到的回報除了痛苦与傷害之外沒有別的。
  每個人都走了,我的隊友都走了,孩子也走了,教練也走了。我很孤獨,孑然一身。我在那里,就好象赤裸裸的,很難過。這仿佛是我生命里的最低潮,但其實真正的感覺并不止如此;對我來說,感覺象是生命到了休止符。我覺得陷住了,麻痹了。我知道我可以搏得名与利,但你要怎樣去對付隨之而來的狗屁倒灶事呢?他們不會教你這些的。你得自己去發現,而這就是我得做的。
  許多人說他們真希望死掉算了,但是他們中有多少人真的相信自己真會尋死?又有多少人真的會采取行動把自己干掉?大半的時間,人們只是尋求同情或怜憫罷了。我還沒到那個地步。如果我只是為了引起別人注意,就不會在半夜三點跑到空蕩蕩的大停車場里了。要引人注意,這里是最不可能的選擇。
  我不要任何人在場。這是我自己的戰斗,与別人毫無關系。我不斷想著:這不是我,這不是丹尼斯·羅德曼,你看到的是另一個人,過著另類生活。我靜坐在那里,希望自己能睡著,醒來時已然回到達拉斯,回到家——成為正常的、朝九晚五的男人,日子能象這些晴天霹靂打擊我的生活之前一樣。我的靈魂被燃燒得空空洞洞,為的是什么?我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一切,但卻只是設法變成不是我自己的那個人。
  我過的日子讓我變成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坐在那里,想到我這輩子,想到要怎樣去了結它。只要扣扳机就行了,留給別人吧,把人世間的麻煩丟給別人。心靈空洞,痛苦卻如此的實實在在。我不知道我是誰,何去何從;除了我自己,心事誰人知?
  我想到父親——恰如其名的費蘭德·羅德曼(Philander Rodman,注:調情圣手羅德曼)——打從我三歲開始他就离開家,從未回來。我母親說他离家之后,我經常在家里跑來跑去,問道爹地什么時候回來。她知道答案,但是她一直想要讓我免受這件事的傷害。
  我想到我媽,雪莉(Shirley),她在達拉斯的橡木崖國宅里獨力把我跟兩個妹妹拉扯長大。我們經常挨餓,她靠兼職兩、三份工作來養活我們。
  我想到達拉斯的一名女孩,羅瑞塔·魏斯特布魯克(Lorita West broo德雷克斯勒),我妹妹的朋友,是她說服我到庫克郡(Cooke County)短期大學籃球隊打球。那年我二十一歲,在一家奧斯摩比車經銷商處兼職洗車。六個月之前,我在達拉斯堡渥斯机場當大夜班警衛,因偷了机場禮品店里的五十只手表被炒了魷魚。我是個無名小子,經常和一些太保混在一起。有時我整夜在街上游蕩,無處安身。我原本沒打算進這支籃球隊;我在大學里能做什么呢?
  但是事情有了變化。怪异的事。它并沒有降臨到別人頭上。我突然長高了——高中畢業后的兩年間我竟然長高了九英寸——可是我仍然不認為我會是名籃球員。
  我從五尺十一寸長到六尺八寸,籃球是越打越有興趣。我這輩子從來沒有一件事情能夠這么有自信——不是學校功課,不是把馬子,也不是其它任何的運動。突然間我在籃球場上找到過去從未夢想過的事情。我的兩個妹妹都有籃球天賦:黛博拉(Debra)讀路易斯安納工業學院時入選全美明星隊,金姆(Kim)讀奧斯汀的史蒂芬學院,也曾入選全美明星隊。我是家里的异數,活在她們的陰影之下,跟著她們屁股后面,一直到我的荷爾蒙分泌發癲。就好象我有了一副新的身体,了解到舊的那副身体不知道的某些玩意儿。
  我的童年有許多的痛苦与傷害,但是每當夜里我躺在橡木崖國宅的床上時,經常會有一种想法:必然有偉大的事情等著我丹尼斯·羅德曼。這种想法不合邏輯,我是個傻孩子,害羞的很,在雜貨店里總是躲在媽媽的背后。看起來在我身上不會發生什么了不起的事,但我不認為我是在跟自己開玩笑。我也不認為這是傻孩子的奇想。也不管有沒有支持的理由,反正就篤信自己有一天會很有名的。
  怎樣也沒想到會靠籃球起家,直到我開始長高,然后羅瑞塔·魏斯特布魯克看到我打球,并且安排我到距國宅一小時車程的德州甘尼斯維爾,去那所小小的學校參加面試。羅瑞塔看過我打球,自己也會打球。結果她變成了一名好球探。
  不知是什么驅使我參加那次面試。或許与童年的夢想有關,有某种力量把我拉到那所學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信任她。我想在我內心里某處,我多少對自己還有點信心。我從那里開始起步,之間偶有曲折,最后擠起了NBA打球。我可以坦蕩蕩地說,在我進入NBA打球的過程當中,從未得到任何援助,不知是打哪儿冒出來的,就象我自己飛躍起來抓籃板球一般。沒人造就我;是我自己造就了自己。
  但是當我坐在小貨車上之際,自信心沒了,不确定任何事情,只是個拿了把槍待在空停車場的男子。我想了很多關于我是怎樣到這田地的緣由,要我回到過去我也不在乎。我想要過正常生活。NBA生涯里的崇拜偶像、金錢与性,把我搞慘了。在那個時候,即使沒名沒利我也甘愿。坐在小貨車里面,我真的在想,若能回到那個天殺的机場,拿著拖把賺一小時六塊五毛的辛苦錢,我或許會快樂一點。
  當時我那可愛的女儿已經四歲了,在我跟前妻安妮离婚以后,兩人關系搞得亂七八糟的,所以很少能夠和我女儿見到面。這樁婚姻一開始就是個錯誤;只維持了八十二天,制造出一大堆的痛苦,直到現在還無法忘怀,使我受傷不輕。
  籃球能讓我從婚變的麻煩之中解脫。活塞隊連續兩年贏得冠軍,仍然是相當年輕有沖勁的隊伍。我們是“環男孩”,而且不負盛名。有些人老了,但是主力球員——伊夏·湯瑪斯(Lsah Thomas)、裘·杜馬斯(Joe Dumars)、比爾·藍比爾(BillLaimbeer,綽號大象,已退休)、約翰·沙利(John Salley)、我——仍然十分年輕,還可以在一起打几年好球。我以為我們的陣容不會變,我以為我的職業籃球生涯都會待在這里,真的——可是卻都變成泡影。起先,瑞克·馬洪(Rick Mahorn,替補大前鋒,1996賽季重返活塞隊)走了,然后是維尼·強森(Vinnie Johnson,編號微波爐)、詹姆斯·愛德華(James Edwards),還有沙利都走了。藍比爾也不常上場,整個球隊一下子就散掉了,人少了也提不起勁來。看在眼里我心里犯嘀咕,好吧,我是下一個要走的人——猜對了。到那個時候,“坏男孩們”走進了歷史。
  我們贏得總冠軍的時候,查克·達利(Chuck Daly)常會叫我們坐下,并說,記住這些日子吧,以后不會有比這更好的日子了。他說對了,老兄,他說的真對,哪些球隊擁有這一切:力量、技巧、頭腦?我們可以把其它球隊打得吐血、滿地找牙,或者是讓他們輸得漂亮。這沒什么,老兄:你選擇怎么去輸,因為我們不在乎是怎么贏你的。
  好時光過去了。達利在1991年到1992年球季結束后求去,也把球隊的心給帶走了。這家伙教我籃球最多,告訴我如何在NBA求胜,他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一位教練。當他离開底特律以后,就仿佛是有人把我漂泊的錨從水里拉出來了一樣。
  這一切都在我腦海里閃過——個人的問題、職業生涯的問題、所有的事情。我是兩面人:一种外在,一种內在。我想要終結的是那個外在的人。內在的我沒什么問題,他只是沒有完全發揮罷了。內在的我很正常,即使擁有名利也不會改變。外在的我就遜死了,不知道想要追求的是什么。
  我突然有了一种想法:去把他干掉,何不把外在的我給宰了而讓另一個我活下來?當時我知道,如果想的話,我有种扣下扳机。若這是某种測試,我在心里已通過了這項測試。我只是在尋找一种方式來掌握那修飾不想變成的人。我想要把那部分的我給驅除掉,讓真實的我浮現出來。
  若我能擺脫以往的生活,未來要怎么過呢?我可以一走也之,回去做個朝九晚五的人,然后會比較快樂,問題也會比較少一點。可是我的銀行存款就要遭殃了,換來的是象普通人一樣走在大街上。這才是我所要的。另一种選擇是繼續現在的狀態,讓別人誤以為這個樣子的我就是真正的我。
  接著我想到了第三种選擇:過正常的生活,做真實的自我,但工作維持現狀。
  坐在車里天人交戰。我不再需要這把槍了;它已在我內心里使用過了。踱過來又踱過去,思前想后。走了十步后我轉身一槍把那自己騙自己的人給轟掉了,我殺了那個嘗試做到別人期望的丹尼斯·羅德曼。
  我下的決定是這樣的:我是不是要与其它的NBA球員一樣,被利用或成為別人利益和娛樂之下的產物?抑或是擁有自我,真實的自我,讓內在的那個羅德曼能夠追求他想要的,而不管別人的想法呢?
  在停車場里我了解到:我可以同時做到這兩點。我可以既是知名的籃球員而又保持真實的自我。這是我人生的重要轉折點。當時我真的可能想不開,我或許會扣扳机,但這樣太簡單、太遜了。我決定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當我了解到我可以不管隊友、教練或社會對我是怎想的時候,我感到解脫了。仿佛我從深水里浮出來,大大地呼了一口气。
  后來我便睡著了。接下來的事變得模糊記不清。醒來的時候竟發現有兩名警官站在我窗前;夏爾登怕我我真的自殺,于是通知了警方。這些家伙也不知道我在搞什么名堂。槍在我身邊,而我睡得象只死狗一樣。
  事情過了以后,對我來說就沒什么大不了了。我遇上危机,得到結論,倒頭就睡。但是隊里的人不這樣想,他們要把我送進醫院里。他們要我休假,他們以為我走火入魔了。
  當他們告訴我要送我到醫院時,我說道:“免啦,我很冷靜,老兄,沒什么大不了的。”
  他們要我至少去看個心理醫生,我接受了。那天早上就立即去了。我們談到我的所作所為以及為何要如此云云。我們談到在我腦海浮現的事,還有為何感覺到這种生活還把我給生吞活剝了。我跟醫生講了整個過程,還有我的決定是什么。
  就這樣過了一陣子,最后,那名心理醫生抬起頭望著我,說道:“你沒什么問題。”
  “我曉得,”我說,“我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心里一直存有“死”這個念頭。我想到自殺,有時候也會認為有人要殺我。這是出名的后遺症之一,面對這种現實——有人可能賭爛你到想要干掉你。這是很狂的想法,但我認為任何到我這樣地位的人都會有同樣的想法,多少會有一點。這想法強烈地影響我,因為我生活得很苦,也很放蕩。我并不怕死,我不會因為有風險就放棄我想做的事情——去俱樂部混、開摩托車、搭我的汽艇出游。
  但若當晚我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我知道會發生什么事。別人會以為曾經發出警告訊號求救,顯示自己已陷入瘋狂狀態并且需要幫助。他們或許會說,他們早就猜到了,我只不過是一個會打籃球的定時炸彈罷了。即使我是全NBA最反毒的球員,也還是會有人猜想我是不是嗑藥了。
  象我這樣高姿態性格的人活著,老是要尋找新的經驗或挑戰,大家都會認為這家伙注定要早死的。
  在停車場那一晚,我所做的選擇以及做選擇的過程,讓我能夠完成突破,成為今日的我。那晚做的決定是:跟著感覺走。由于那一晚,你現在所看到的丹尼斯·羅德曼成為一种典范,始終如你當年所見到的那個丹尼斯·羅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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