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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共是四個人——拉蒙、巧諾、奧克塔維沃,還有我。 黃昏的時候我們將車子放在另一個山頂的松林里,便這樣一步一步的走過了兩個山谷,再翻一個草原就是今夜將休息的洞穴了。 巧諾和奧克塔維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無云的天空那樣廣闊的托著他們的身影,獵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里時隱時現。 山的棱線很清楚的分割著天空,我們已在群山的頂峰。 极目望去,是灰綠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黃的茅草,是禿兀的黑石和粗獷沒有一棵樹木的荒山,偶爾有一只黑鷹掠過寂寞的長空,這正是我所喜歡的一种風景。 太陽沒有完全下山,月亮卻早已白白的升了上來,近晚的微風吹動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气里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發的气味。在這儿,山的庄嚴,草原的优美,大地的宁靜是那么和諧的呈現在眼前。 再沒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將綁在鞋上以防滑腳的麻繩解開來,遠望著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來時的路,真有些惊异自己是如何過來P的。 拉蒙由身后的谷里冒了出來,我擦擦汗對他笑笑,順手將自己掮著的獵槍交給了他。 這一個小時山路里,我們四人几乎沒有交談過。這种看似結伴同行,而又彼此并不相連的關系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說話更是能使我專心享受這四周神奇的寂靜。于是我便一直沉默著,甚而我們各走各的,只是看得見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還能走嗎?馬上到了。”拉蒙問。 我笑笑,站起來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繩子好似陷進兩肩肉里似的割著,而我是不想抱怨什么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過我又大步走去。 齊膝的枯草在我腳下一批一批的分合著,舉頭望去,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已成了兩個小黑點,背后的太陽已經不再灼熱,天空仍舊白花花的沒有一絲夕陽。 這是我回到加納利群島以后第一次上大山來走路,這使我的靈魂喜悅得要沖了出來,接近大自然對我這樣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著曠野的生命,踏在厚實的泥土中總使我產生這么歡悅有如回歸的感動。跟著這三個鄉下朋友在一起使我無拘無束,單純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塊石頭。 事實上那天早晨我并不知道自己會來山里的。我是去鎮上赶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擠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攤子旁碰到了另一個村落中住著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鎮來買木材。“這里不能講話,我們去那邊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里對拉蒙喊著。 “就是在找你呢!電話沒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過來。 拉蒙是我們的舊識,四年前他給我們做過兩扇美麗的木窗,以后便成了常有來往的朋友。 這次回來之后,為著我開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鄉下的家里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里幫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個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頭發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連顏色都像松木。兩眼是近乎綠色的一种灰,鼻子非常优美,口角總是含著一絲單純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襯著一個大頭,給人一种不倒翁的感覺。他從不說一句粗話,他甚而根本不太講話,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覺到濃濃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里,土气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气質。 在鎮外十几里路的一個山谷里,拉蒙有一片父母傳下來的田產,溪邊又有几十棵杏樹,山洞里養了山羊。他的磚房就在田里,上面是住家,下面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藝使得這個孤伶伶的青年過得丰衣足食,說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對,因為他沒有离鄉過一步,村內任何人与他都有些親戚關系。“不是昨天才見過你嗎?”我奇怪的問。 “晚上做什么,星期六呢?”他問。 “進城去英國俱樂部吃飯,怎么?” “我們預備黃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來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還有誰?” “巧諾、奧克塔維沃,都是自己人。” 這當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兩個學徒一個剛剛服完兵役回來,一個便是要去了。跟巧諾和奧克塔維沃我是合得來的,再說除了在工作房里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里一同練槍的。 拉蒙是島上飛靶二十九度冠軍,看上去不顯眼,其實跟他學的東西到也不會少的。 “問題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猶豫。 我還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里的律師、工程師、銀行做事的,還有一些在加納利群島長住的外國人。都是真誠的舊友,可是他們的活動和生活好似總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別游說我,只是去柜上叫咖啡了。 “你們怎么去?”我問。 “開我的車直到山頂,彎進產業道路,然后下來走,山頂有個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騎車去好嗎?”我問。因為我們四個人都有摩托車。“開車安穩些,再說以后總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賴賴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飯的事情越來越沒道理了。”我說。 “你去?”拉蒙的臉上掠過一陣欣喜。 “下午六點鐘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東西我來帶。要你几發子彈,我那儿只有四發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電話,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顯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為了你臨時失約,問題是拿我們這些人的友情去換一個鄉下木匠總是說不過去的。”“不是換一個,還有他的兩個學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著說。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談的嘛。”伊芙說。“又不是去談話的,清談是跟你們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說。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進一步的見識,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隨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說。 放下了電話我有些不開心,因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過一會我也不再去想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沒有時間可以再浪費,一切隨心自由才是應該努力去追求的,別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無足輕重了。 事實上我所需要帶去山上的東西只有那么一點點;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繩和一條舊毯子,為了那三個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條長硬面包,一串香腸,兩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欖,這便是我所攜帶的全部東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帳篷。毛毯團成一個小筒,將食物卷在里面,兩頭扎上繩子,這樣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門的時候我細細的鎖好門窗,明知自己是不回來過夜,臥室的小台燈仍是給它亮著。 雖然家中只有一個人住著,可是离開小屋仍使我一時里非常的悲傷。 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慣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討人歡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鎮上的大教堂里我靜悄悄的坐了一會儿,然后拉蒙和奧克塔維沃便來會我了。 我的車彎去接鄉下的巧諾,他的母親又給了一大包剛剛出鍋的咸馬鈴薯。 “打槍要當心呀!不要面對面的亂放!”老媽媽又不放心的叮嚀著。 “我們會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歡,一槍不放也是答應的。”我在車內喊著。 于是我們穿過田野,穿過午后空寂的市鎮向群山狂奔而去。 車子經過“狩獵人教堂”時停了一會儿,在它附近的一間雜貨店里買了最便宜的甜餅。過了那個山區的教堂便再也沒有人煙也沒有房舍了。 其實我們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邊,拉蒙在田上,巧諾和奧克塔維沃的父母也是庄稼人。可是進入雄壯無人的大山仍然使我們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難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過一整天的。這又豈止是來獵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喚,只是他沒有念過什么書,對于內心所感應到的奧秘欠缺語言的能力將它表達出來罷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個實實在在的鄉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為生命的層層面貌只有這個最最貼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盡頭,我的同伴們在向我揮手高喊起來。 我大步向他們走過去,走到那個黑漆漆的洞口,將背著的東西往地上一摔便逕自跑了進去。 那是一個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間的洞穴。洞頂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軟的泥土。已經點上了蜡燭。在這三間圓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給它架了廚房和水槽。一條鐵絲橫過兩壁,上面挂著几條霉味的破毯子,牆角一口袋馬鈴薯和几瓶已經發黃的水,泥土上丟滿了碎紙、彈殼和汽水瓶。 “太髒了!空气不好,沒有女人的手來整理過吧?” 說著我馬上蹲在地上撿起垃圾來。這是我的坏習慣,見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個晚上亦是要打掃的。“如果這個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純白色,燭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個,泥巴地糊水泥,滿房間舖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墊子,上面蓋上彩色的大床毯,門口吊一盞風燈,加一個雕花木門,你們看看會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對那三個人說著。 這是女人的言語,卻將我們帶進一份童話似的憧憬里去。“買下來好羅!主人要賣呢!”拉蒙突然說。 “多少錢?”我急切的問。 “他說要一万塊。”巧諾赶緊說。 “我們還等什么?”我慢慢的說,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來,一万塊不過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們會有一個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買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邊的人都笑了。“以后,只要下面開始選舉了,那些擴音机叫來叫去互罵個不停的時候,你們就上山來躲,點它一洞的蜡燭做神仙。如果你們幫忙抬水泥上來,我在同意給分給一人一把鑰匙的,好不好呢?” “就這么給你搶去了?”拉蒙好笑的說。 “我是真的,請你下星期去問清楚好嗎?”我認真的叮嚀了一聲。 “你真要?”奧克塔維沃有些吃惊的問。 “我真想要,這里沒有人找得到我。” 也不懂為什么我的心為什么只是尋求安靜,對于宁靜的渴求已到了不能解釋的地步,難道山下海邊的日子靜得還不夠刻骨嗎? 我跑出洞口去站著,太陽已經完全下山了,一輪明月在對面的山脊上高懸著,大地在這月圓之夜化作一片白茫茫的雪景,哪像是在八月盛夏的夜晚呢。 這儿的風景是肅殺的,每一塊石頭都有它自己蒼涼的故事。奇怪的是它們并不掙扎亦不吶喊,它們只是在天地之間沉默著。 那樣美的洞儿其實是我的幻想,眼前,沒有整理的它仍是不能吸引人的。 “你們不餓嗎?出來吃東西吧!”我向洞內喊著。 不遠處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從洞里抬出來了一個好大的紙匣,外面包著塑膠布,他們一層一層的解開來,才發覺里面居然是一個用干電池的電視机。 我看得笑了起來,這真是一樁奇妙的事。 天還不算全暗,我拔空了一個圓圈的草地,跑去遠處拾了一些干柴,蹲在地上起了一堆烤香腸用的野火,又去洞里把毯子拉出來做好四個躺舖,中型的石塊放在毯子下面做枕頭。 那邊兩個大孩子趴在地上認真的調電視机,廣告歌已唱了出來,而畫面一直對不好。 “ECHO,你小時候是在鄉下長大的?”拉蒙問。“鄉下長大的就好羅!可惜不是。”我將包東西的紙卷成一個長筒趴下來吹火。 “老板,叫他們把電視搬到這邊來,我們來吃電視餐。”我喊著一般人稱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說。 火邊放滿了各人帶來的晚餐,它們不是什么豪華精致的東西,可是在這么鄉野的食物下,我的靈魂也得到了飽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帶來的玉米穗,倒是將自已的排骨都分給別人了。 影片里在演舊金山警匪大戰,里面當然几個美女穿插。我們半躺著吃東西、看電視,彼此并沒有必須交談的事情,這种關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這儿,友誼這個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為沒有人會想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別的气息,寂靜有它自己的聲音,群山變成了一只只巨獸的影子,蠢蠢欲動的埋伏在我們四周。 這些強烈隱藏著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為電視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們交雜混合成了另外一個奇幻的世界。 巧諾深黑的直短頭發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電視熒光的交錯里顯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專心看電視的樣子使我覺得他是一只有著發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給他取的外號——“銀眼睛”一般閃著凶光露著白齒的狼。 奧克塔維沃的气質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長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軟發在月光下貼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蒼白的長手指托著他還沒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臉。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幫我做木框,也喜歡看我帶去的一張一張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著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這個孩子成為一個讀書人,加上他生活的環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夠造就出加納利群島一個偉大的田園詩人呢? 而我為什么仍然將書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難道做一個鄉村的木匠便不及一個詩人嗎?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誰,為什么在這千山万水的异鄉,在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個加納利群島的鄉下人一起看電視。我的來處跟這些又有什么關系呢! 拉蒙在遠處擦槍,我們的四把槍一字排開,槍筒發出陰森的寒光來。他做事的樣子十分專注而仔細,微胖的身材使人誤覺這是遲鈍,其實打飛靶的人是不可能反應緩慢的,他只是沉靜土气得好似一塊木頭。 “拉蒙!”我輕喊著。 “嗯!” “干什么要打野兔,你?” “有很多呢!” “干什么殺害生命?” 拉蒙笑笑,也講不出理由來。 “明天早晨我們只打罐子好不好?” “不好。” “我覺得打獵很殘忍。” “想那么多做什么。” 我怔怔的看著拉蒙慢吞吞的樣子說不出話來。我們之間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這句話里,還是不要再談下去的好。 電視片演完了,巧諾滿意的歎了口气,都二十多歲的人了,電視里的故事還是把他唬得怪厲害的。 我收拾了殘食去喂戈利菲,其實它已經跟我們一塊儿吃過些了。 我們拿出自己的毛毯來蓋在身上,枕著石頭便躺下了。“誰去洞里睡?”巧諾說。 沒有人回答。 “ECHO去不去?”又問。 “我是露天的,這里比較干淨。”我說。 “既然誰都不去洞里,買下它又做什么用呢。”“冬天上來再睡好了,先要做些小工程才住得進去呢!”我說。 “冬天禁獵呢!”拉蒙說。 “又不是上來殺兔子的!”我說。 這時我們都包上了毛毯,巧諾不知什么地方又摸出來了一個收音机,反正他是不肯諦听大自然聲音的毛孩子。“明天几點起來?”我問。 “五點半左右。”拉蒙說。 我歎了口气,將自己的毯子窩窩緊,然后閉上了眼睛。 收音机放得很小聲,細微得隨風飄散的音樂在草原上回蕩著。 “ECHO”奧克塔維沃悄悄的喊我。 “什么?” “你念過書?” “一點點,為什么?” “書里有什么?” “有信息,我的孩子,各色各樣的信息。” 稱呼別人——“我的孩子”是加納利群島的一句慣用語,街上不認識的人問路也是這么叫來叫去的。 “做木匠是低賤的工作嗎?”又是奧克塔維沃在問,他的聲音疲倦又憂傷。 “不是,不是低賤的。” “為什么讀書人不大看得起我們呢?” “因為他們沒有把書念好呢!腦筋念笨了。” “你想,有一天,一個好女孩子,正在念高中的,會嫁給一個木匠嗎?” “為什么不會有呢!”我說。 我猜奧克塔維沃必是愛上了一個念書的女孩子,不然他這些問題哪里來的。 奧克塔維沃的眼睛望著黑暗,望著遙遠遙遠的地方。這個孩子与巧諾,与他的師父拉蒙又是那么的不相同,他要受苦的,因為他的靈魂里多了一些什么東西。 “喂!塔維沃!”我輕輕的喊。 “嗯!” “你知道耶穌基督在塵世的父親是約瑟?” “知道。” “他做什么的?” “木匠。” “听我說,兩件事情,瑪利亞并沒有念過高中。一個木匠也可以娶圣女,明白了嗎?”我溫柔的說。 奧克塔維沃不再說什么,只是翻了一個身睡去。我几几乎想對他說:“你可以一方面學木工,一方面借書看。”我不敢說這句話,因為這個建議可能造成這孩子一生的矛盾,也可能使世上又多一個更受苦的靈魂,又是何必由我來挑起這點火花呢! 這是奧克塔維沃与我的低語,可是我知道拉蒙和巧諾亦是沒有睡著的。 火焰燒得非常微弱了,火光的四周顯得更是黑暗,我們躺著的地方几乎看不到什么,可是遠處月光下的山脊和草原卻是蒼白的。 天空高臨在我們的頭上,沒有一絲云層,浩渺的清空呈現著神秘無邊的偉大气象。 四周寂無人聲,灌木叢里有啾啾的虫鳴。 我們靜默了,沒有再說一句話。 電台的夜間節目仍在放歌曲,音樂在微風里一陣一陣飄散。 我仍然沒有睡意,卷在毯子里看火光如何靜兀的跳躍,在做熄滅前最華麗的燃燒。 對于自己的夜不歸家仍然使我有些惊异,將一己的安全放在這三個不同性別的朋友手里卻沒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穩看准他們才一同來的,這一點沒有弄錯。 “拉蒙!”我輕輕的試著喊了一聲。 “嗯!”睡意很濃的聲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著。”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點起來?” 他沒有回答我。 收音机在報時間,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聲在草上飄過來: “我也不梳頭呀!我也不洗臉呀!直到我的愛人呀!從戰場回來呀! …… ……” 我翻了一個身,接著又是佛蘭明哥的哭調在回蕩:“啊……當我知道你心里只有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我便流淚成河……。” 我掀開毯子跑到巧諾那儿去關收音机,卻發覺他把那個小電晶体的東西抱在胸口已經睡著了。 我拉了兩張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机進入黑黑的洞穴里去。 泥地比外面的草原濕气重多了,蜡燭將我的影子在牆上反映得好大,我躺著,伸出雙手對著燭光,自己的手影在牆上變成了一只嘴巴一開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濕气毫不等待的開始往我的身体里侵透上去,這么一動不動的忍耐睡眠還是不來。 過一會儿我打了第一個噴嚏,又過了一會儿我開始胸口不舒服,然后那個可惡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來。 我又起身點了火,岩洞顯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壓到我的身上來,順著胃的陣痛,岩頂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經三點多了,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机開始找草藥,那种滿地都有的草藥,希望能緩沖一下這沒法解決的痛。“找什么?掉了什么?掉了什么東西嗎?”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來。 “露易莎草。”我輕輕的說。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個東西要晒干再泡。” “是晒枯了,來時看見的,到處都有呢。” “怎么了?” “胃痛,很痛。” “多蓋一床毯子試試看。” “不行的,要嚼這种葉子,有效的。” 拉蒙丟開毯子大步走了過來,我連忙做手勢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兩個睡著的人。 “有沒有軟紙?”我問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給我一條洁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輕輕的說。 “隨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濃的站著,他們都是清晨六點就起床的人,這會儿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對不起。”我說。 這時我突然對自己羸弱的身体非常生气,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內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面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們。”拉蒙輕手輕腳的走了。 雖然不是愿意的,可是這樣加重別人的心理負擔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湊近表去看,的确已經三點多鐘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給人睡眠,這樣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會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艷陽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后強撐著的体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獵槍和背包,又想到我終于成了另外三個自由人的重擔…… 這些雜亂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發覺我并不是個好同伴,明天拖著憔悴的臉孔跟在這些人后面追殺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么走了吧!決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時,開車下山一小時半,清晨五點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邊,沒有丈夫,沒有子女,甚而沒有一條狗。在這种情形下為什么猶豫呢!這樣的想著又使我的心不知怎么的浸滿了悲傷。 家有里什么藥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遠,就在山腳下的海邊嘛! 我坐起來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來放在洞穴里,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獵槍要拿的,不然明天總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這不好。 我要做的只是留一張條子,拿著自己的那一串鑰匙,背上槍,就可以走了。 我遠望著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過草原下的山谷,再翻兩座沒有什么樹林的荒山便是停車處了。產業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條,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嗎?我不怕,這樣安靜的白夜沒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沒有健康的身体連靈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著痛不弄出一點聲音,包香腸的粗紙還在塑膠袋里面,我翻了出來,拉出鑰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筆,慢慢的寫著: “走了,因為胃痛。 我的車子開下去,不要擔心。下星期再見!謝謝一切。”我將字條用一塊石頭壓著,放在巧諾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將明早要吃的甜餅口袋靠著石塊,這樣他們一定看見了。 如果他們早晨起來看不見我,沒發覺字條,焦急得忘了吃甜餅便四野去找人又怎么辦?我不禁有些擔心了,這一挂心胃更是扭痛起來。 于是我又寫了兩張字條:“你們別找我,找字條好了,在甜餅旁的石頭下。” 我將這另外兩張字條很輕很細微的給它們插進了巧諾的領口,還有拉蒙的球鞋縫里。 再看不到便是三個傻瓜了。 于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槍,又摸了几發子彈,几乎彎著身子,弓著膝蓋,在淡淡的星空下丟棄了沉睡在夢中的同伴。 “噓!你。”拉蒙竟然追了上來,臉色很緊張。“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嚇了一跳。 “要走怎么不喊人送。”他提高了聲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腳。” “你這是亂來,ECHO,你嚇得死人!” “隨便你講,反正我一個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來接我的槍。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請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強我,在我的面前有時他亦是無可奈何。“一來一回要五小時,就算你送到停車的那個山腳回來也要兩小時,這又為了什么?” “你忘了你是一個女人。” “你忘了我有槍。” “送你到停車的地方。”拉蒙終于說。 我歎了口气,很遺憾自己給人添的麻煩,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誼就是自由,這句話你沒听過嗎?如果我成了你們的重擔,那么便不好做朋友了。” “隨你怎么講也不能讓你一個人走的。” “分析給你听,島上沒有狼,沒有毒蛇,山谷并不難走,車子停得不遠,月光很亮,我也認識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會因為你而痛得更厲害,請你不要再糾纏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驕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溫和其實是固執而拒人千里的。” “講這些有什么用嘛!我不要跟你講話,要走了!”我哀叫起來。 “好!你一個人走,我在這邊等,到了車子邊放一槍通知,這總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諾,便轉身大步走開去了。 不,我并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确不太難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過山谷時滑了一下,然后我便走到了停車的地方,我放了一槍,那邊很快的也回了一槍,拉蒙在發神經病,那么一來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對這趟夜行有些失望,畢竟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深夜里穿過群山和幽谷,可是它什么也沒有發生,簡單平淡得一如那晚并不朦朧的月光。 在產業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輛迎面開來的車子,那輛車倒了半天才擠出來一塊空路給我開過去。 交錯時我們都從窗口探出上半身來。 “謝啦!”我喊著。 “怎么,不打獵了嗎?”那邊車上一個孤伶健壯的老人,車內三條獵狗。 “同伴們還在等天亮呢!”我說。 “再見啦!好個美麗的夜晚啊!”老人大喊著。“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著。 這時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個時候,車燈照到了一大叢露易莎草,我下車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來便不忘記帶著晒干的葉子上來了。 注:過去曾亦寫過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几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這次的記錄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樣是在夜間,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題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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