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年表
西元年 | 大 事 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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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 四月二十五(陰歷三月廿三日)生在哈爾濱。同年生的屬豬「名流」有「貓王」普利斯萊、伍迪艾倫和拍裸照的畢雷諾斯等。我生之日,正是九一八事變后三年七個月,中國東北已在日本鬼子控制之下,日本鬼子導演的「滿洲國」也成立了三年多。所以照歷史的說法,我一出世就是「遺民」,就像孔夫子一出生就是「遺民」一樣。 |
1936 | 一歲。在哈爾濱 |
1937 | 二歲。為不做亡國奴,全家遷到北平。全家計開爺爺、奶奶、姥姥(外婆)、爸爸、媽媽、五叔、三姨、四姑、老姑、老姨、大姊、二姊、三姊、四姊、我,外加大爺和大娘(爸爸的兄嫂)一系四位,共達十九口之多。爸爸仰事俯畜、平輩支援,負擔之重,也就可想而知。可是到北平后就七七事變,國民党又棄人民而逃,我們又做了亡國奴。爸爸為大家庭所累,再也沒能力南遷了。他只好派五叔做「代表」,到后方去。爸爸人雖不能南下抗日,但他的地下抗日,卻沒有停止。當九一八事變之后,馬占山將軍的東北義勇軍,是中國第一個以行動抗日的團体。在這個團体以行動抗日的時候,其他團体還在「伺日」之中,爸爸當時就是馬占山的秘密盟員,這一身分,他一直保持,直到抗戰胜利、直到別的團体數典忘祖為止。因為抗日抗得和拋媚眼、慢動作的國民党不和,所以被國民党所誣。 |
1938 | 三歲。 |
1939 | 四歲。 |
1940 | 五歲。隨爸爸去太原,并游太谷等地,間返北京。 |
1941 | 六歲。得盲腸炎,住北京東華醫院。爸爸被捕,關進日本憲兵隊。 |
1942 | 七歲。入北京新鮮胡同小學。 |
1943 | 八歲。暑假后小學二年級。 |
1944 | 九歲。暑假后小學三年級。學校有日語課,始學日語。 |
1945 | 十歲。暑假后小學四年級。因日本投降,停學日語。 |
1946 | 十一歲。新鮮胡同小學改為一區九保國民學校。七月初小畢業。暑假后入高小五年級。 |
1947 | 十二歲。暑假后高小六年級,當選班上自治會主席、當選「模范儿童」,并做學校圖書館館長。私人方面「李敖實驗室」已具規模。并投稿「好國民」雜志,刊出有「妄心」、「人類的冷藏」等文。 |
1948 | 十三歲。有神秘的初戀,小女生是張敏英。暑假后小學畢業。以第一名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學。旋去天津小住,轉往上海。 |
1949 | 十四歲。一月二十五日,考入上海市立緝槼中學,二月十五日開學,重念初一上。三月三十一日以刀傷同學之腳,被記大過一次。四月十日离上海時初一上尚未念完。四月十二日到台灣,住台中云龍里(模范西巷)七十二號。跳班考入台灣省立台中第一中學初中二年級。十一月參加台中市第四屆全市國語演說競賽,得初中組第二名(第一名是四姊,她代表省立台中女子中學)。 |
1950 | 十五歲。暑假后初中三年級。与趙天儀等辦「初三上甲組報」,發行人陳正澄。 |
1951 | 十六歲。暑假后高中一年級。參加台中市論文賽、本校論文賽,皆獲第一名。 |
1952 | 十七歲。暑假后高中二年級。六月二十五日在「學生」雜志第四十六期發表「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八月一日在「合作經濟」第二卷第十二期發表「合作制度与節制資本」,這是參加慶祝第三十屆國際合作節徵文而作,得了第一名,并拿到有生以來最大一筆數目的獎金,買梁啟超「飲冰室合集」四十冊。 |
1953 | 十八歲。暑假后高中三年級,念了一個多星期,即自愿休學在家。因老師嚴僑被補,乃餓早飯不吃,存錢義助嚴師母和三個小孩。 |
1954 | 十九歲。考入台灣大學法律專修科(后來改為法律系司法組)。九月十四日入學。 |
1955 | 二十歲。四月二十七日,父親去世,面對兩、三千人的送葬場面,特立獨行,改革喪禮,「雖千万人,吾往矣!」六月二十七日,自動退學,重考入台灣大學歷史學系一年級。實行「大學生同居」,小女生叫君若。但是因為太窮,且堅持不信基督教,為女方全家所排斥。君若的媽媽說:「你將來闊到了做總統,我們也不上你門;你將來窮得討了飯,討到我們家門口,請你多走一步!」不再是處男。 |
1956 | 二十一歲。暑假后歷史系二年級。 |
1957 | 二十二歲。暑假后歷史系三年級。三月一日在「自由中國」第十六卷第五期發表中學舊作「從讀『胡适文存』說起」。 |
1958 | 二十三歲。暑假后歷史系四年級。 |
1959 | 二十四歲。七月畢業。九月九日去鳳山陸軍步兵學校,受第八期預備軍官訓練。 |
1960 | 二十五歲。官拜少尉排長,下野戰部隊,足跡遍台灣南部。 |
1961 | 二十六歲。二月五日在澎湖退伍。六日上船,抵台中。十五日北上,十七日租下台北新生南路三段六十巷一號「四席小屋」。六月十五日搬到新店獅頭路十七號「碧潭山樓」。八月十八日考入台灣大學歷史研究所一年級。十一月一日在「文星」第四十九期發表「老年人和棒子」。 |
1962 | 二十七歲。遷回台北。于五月十九日住進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与尚勤同居。暑假后歷史研究所二年級。 |
1963 | 二十八歲。三月十九日自動在歷史研究所休學。九月一日出版第一本書──「傳統下的獨白」。 |
1964 | 二十九歲。五月一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樓。与海蒂同居。尚勤在紐約生李文,是我的女儿,龍女也,現在美國。 |
1965 | 三十歲。四月二十五日,蕭孟能在他家大設宴,為我三十歲慶祝。八月十八日遷往信義路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十二月一日在「文星」第九十八期發表「我們對國法党限的嚴正表示」,批評國民党。十二月二十六日,雜志被封殺。四年的「文星」風云告一段落。 |
1966 | 三十一歲。「孫逸仙与中國西化醫學」、「傳統下的獨白」、「歷史与人像」、「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教育与臉譜」、「上下古今談」、「文化論戰丹火錄」、「閩變研究与文星訟案」等書全被查禁。十一月五日出版「李敖告別文壇十書」,在裝訂厂被治安人員搶走。「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罷」等書全被查禁。
警總開始一再「約談」我,均于當日放回。「約談」重點是調查我十八歲時想和老師嚴僑偷渡回大陸的事。 |
1967 | 三十二歲。國民党加緊算舊帳。台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文偵辦我,四月八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四月十四日起義助殷海光看病。夏天起,小蕾成為小情人。 |
1968 | 三十三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柏楊(我看不起柏楊,但柏楊入獄,卻基于同情与人權而義助柏楊)。 |
1969 | 三十四歲。以販賣舊電器維生,暗中支援其他出版活動。義助彭明敏。 |
1970 | 三十五歲。一月,因彭明敏偷渡,全年被警總軟禁、跟蹤。九月三日,在被跟蹤中約集外國記者,接雷震出獄。 |
1971 | 三十六歲。軟禁、跟蹤至三月十九日晚上被補。由保安處處長吳彰炯少將主持刑求,在不見天日的保安處,住了近一年。我被補后,「紐約時報」等刊出照片,詳細報導。 |
1972 | 三十七歲。二月二十八日自警總保安處移軍法處看守所。旋以叛亂判十年。我不寫答辯狀、不上訴,准備坐十年,但檢察官上訴,說判得太輕了。國民党另以背信冤獄判我一年。 |
1973 | 三十八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
1974 | 三十九歲。在軍法處看守所。 |
1975 | 四十歲。在軍法處看守所。四月二十五日,個人在二坪小房里過生日。同案難友劉辰旦送來一個蛋糕,等我十個月后已嫁人的小蕾送來一部 The Best ofLife,蕭孟能沒有任何表示。赶上因蔣中正之死而來的減刑,九月二十二日,又改判八年六個月。十二月二十二日,自警總軍法處看守所移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隔离監禁。 |
1976 | 四十一歲。仁愛教育實驗所每周請教授一名來「洗腦」,我旁若無人,一言不發。十一月十九日服刑期滿,無保出獄(我說不愿連累朋友保我出獄,如因沒有保人而不放人,我愿繼續坐牢)。
在我未出獄前,國民党派我的老師吳俊才与我洽商,我指陳在叛亂案外,另以杠上開花的背信冤獄整我、判我一年的不當,經吳俊才查明确是冤獄,乃透過協調,以「不執行」解決。吳俊才相對要求我任政大國際關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我以叛亂案的褫奪公權六年也可就此不了了之,可證明所謂國民党法治,不過乃爾!乃同意。于是在出獄后第十一天(十二月一日),有了生平第一個正式職業。 |
1977 | 四十二歲。与 Martha 同居。做土木包工。堅辭國際關系研究中心職務,主任蔡維屏不肯放人。我感覺是:「那次短暫的『副研究員』,就好像一個人上街買菜,突然被抓去當兵,他一有机會,必然要開小差,還回去買菜一樣。」最后,「在中心我待了十三個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時間,不到十三個小時。不但拒絕研究,也拒絕討論拒絕听演講會拒絕簽到、拒絕請領書報,最后拒絕領薪水。」 |
1978 | 四十三歲。做土木包工。吳俊才自薩爾瓦多返台,親到我家,同意我辭職,但邀我去「中央日報」任主筆,再准備接任總主筆,我笑著說:「我不會給國民党做打手的,謝謝老師啦!」 |
1979 | 四十四歲。六月复出,出版「獨白下的傳統」,并在「中國時報」寫專欄。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 |
1980 | 四十五歲。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夢結婚。為替蕭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蕭孟能控告。胡茵夢受國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我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夢离婚。胡茵夢一方面招待記者宣告她對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第二天向李敖哭著訴說她的愛;一方面作證頭一天告訴我報上登她罵李敖的話是亂寫的、很沒有斟酌的、太過分的,一方面作偽證時,又照舊太過分的很沒有斟酌的亂說不誤。 |
1981 | 四十六歲。八月十日再度入獄。入獄前我寫道:
首先是輿論對我的封鎖,「中國時報」的高信疆,終于受到壓力,要她在國民党全會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麗島事件」前四天,我寫信向高信疆辭去專欄,一方面多謝他「這半年來對我的道義支持」,一方面抗議某方「直接間接扼殺异己的言論,究竟要鬧到什么地步才同歸于盡?」在入獄前十六天,認識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我不認識的某個留學生的新婚夫人,這是我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婦私通(第一次是我二十八歲時候,和一個我不認識的流氓的太太),我真正做到了羅素「婚姻与道德」名著的境界。在這一兩年里,在我床上,雖然不乏歌星解帶、空姐橫陳,但對我卻是「目中有色,心中無色」。汝清卻是一個例外(在我一生中,張敏英是最令我作夢的女人、君若是最慧*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麗的女人、小蕾是最可愛最令我怀念的女人、Martha 是最好的女人、胡茵夢是最風華絕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我怜愛的女人。在正規之外,我一生中只有過五次和妓女在一起,并調查妓女生活,我是主張靈肉一致的人,我不喜歡沒有愛情的性行為,我覺得我在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 |
1982 | 四十七歲。入獄后即開始每月出版一冊「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一直不斷。二月十日出獄,發表有關司法黑暗、監獄黑暗文字,并陸續為許多冤獄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會、中外輿論、電視、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視。在國民党立委溫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傳后一周,新竹少年監獄即發生空前大暴動。
出獄后大量為党外雜志寫文章,公論所在,蔚為重鎮。「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党外人士為我在紫藤廬祝壽,雖然許榮淑等監邀,我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書」──「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書」、「李敖的情話」。八月二十八日起,實行「隱而不退」。 |
1983 | 四十八歲。繼續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冊、第八冊。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評論號外」三冊,全年密集寫作,生平僅見。 |
1984 | 四十九歲。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万歲評論叢書」(其中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期、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均遭查禁)。每月一冊,与千秋評論錯開出版,等于兩個月刊或一個半月刊。另為「政治家」主持專欄、任「自由時代」總監,鼓動風潮,造成時勢。三月六日,美國 James T.M. Pan 寫信說:「台灣一千八百万人口,但自海外看島內,全島只有李敖一人而已!現在如此,將來在歷史上更加如此,這是中外正義之士的一致看法。」總之,我生平俠骨柔情、敢說敢做,多少年來,一直以「雖千万人,吾往矣!」的气魄,獨行其是,而不在乎小人們爭言其非。我是頑童、是戰士、是英雄、是善霸、是文化基度山、是社會羅賓漢、是痛恨國民党和偽君子的第一真人,中國有史以來,沒人能像我這樣集正義、力量、勇气、真誠、血性、智慧、博學和活潑于一身的人了。有李敖在,是中國人之光,豈止一千八百万而已,有朝一日,歷史將為我作證。 |
1985 | 五十歲。最高法院平反四年前冤獄。繼續出版「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其中第四十期被查禁)和「万歲評論叢書」(其中第十三期、第十四期、第十五期、第十六期、第十七期均遭查禁),在國民党瘋狂查禁政策下,事實上,連殘餘的沒禁的,也難以正常上市。警察、特工之流威脅售書小販說:「反正凡是有李敖兩個字的書就不要賣!」所以處境是苦撐待變,備极艱辛。 |
1986 | 五十一歲。 |
1987 | 五十二歲。 |
1988 | 五十三歲。 |
1989 | 五十四歲。十月,出版「蔣介石研究六集」。 |
1990 | 五十五歲。 |
1991 | 五十六歲。二月二十七日,創辦一張四個版的「求是報」,至八月二十日,一共出了一百八十七天。六月,出版長篇小說「北京法源寺」。十一月一日,創辦「李敖求是評論」月刊,共出版六期。 |
1992 | 五十七歲。 |
1993 | 五十八歲。 |
1994 | 五十九歲。 |
1995 | 六十歲。十月三十日起,在「真相新聞网」播出「李敖笑傲江湖」節目,每周一至周五播出,每天三十分鐘(22:00 - 22:30)。十二月三十日,出版「李敖大全集」二十冊。 |
1996 | 六十一歲。 |
1997 | 六十二歲。五月一日出版「李敖回憶錄」。八月,「李敖网頁」登上全球資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