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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周文



    鄭 伯 克 段 于 鄢 隱公元年     左 傳

  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

  及庄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 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西鄙北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請事之。若弗与,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

  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 ,厚將崩。”

  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遂 ,姜氏于城 ,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考叔為 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 我獨無。” 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

  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 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庄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周 鄭 交 質 隱公三年     左 傳

  鄭武公、庄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 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名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 之毛,苹蘩 藻之菜,筐  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 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葦 酌,昭忠信也。”


    石  諫 寵 州 吁 隱公三年     左 傳

  衛庄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庄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惡之。

  石 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曹 劌 論 戰 庄公十年     左 傳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遂入見。

  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偏,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与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劌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齊 桓 公 伐 楚 盟 屈 完 僖公四年     左 傳

  春,齊侯以諸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

  楚子使与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室。』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复,君其問諸水濱!”

  師進,次於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於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与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 是為?先君之好是繼,与不 同好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敞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


    宮 之 奇 諫 假 道 僖公五年    左 傳

  晉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 ,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 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庄乎?其愛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逼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公曰:“吾享祀丰 ,神必据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 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冬,晉滅虢。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


    子 魚 論 戰 僖公二十二年    左 傳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斗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 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 者,皆吾敵也。雖及胡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 可也。”


    介 之 推 不 言 祿 僖公二十四年     左 傳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与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女偕隱。”遂隱而死。

  晉侯求之不獲,以, 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燭 之 武 退 秦 師 僖公三十年     左 傳

  晉侯泰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泛南。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

  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于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秦伯說,与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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