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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人事二


  蔣堂侍郎為淮南轉運使日,屬縣例致賀冬至書,皆投書即還。有一縣令使人,獨不肯去,須責回書;左右諭之皆不听,以至呵逐亦不去,曰:“宁得罪;不得書,不敢回邑。”時蘇子美在坐,頗駭怪,曰:“皂隸如此野很,其令可知。”蔣曰:“不然,令必健者,能使人不敢慢其命令如此。”乃為一簡答之,方去。子美歸吳中月余,得蔣書曰:“縣令果健者。”遂為之延譽,后卒為名臣。或云乃大章閣待制杜杞也。
  國子博士李余慶知常州,強于政事,果于去惡,凶人惡吏,畏之如神,末年得疾甚困。有州醫博士,多過惡,常懼為余慶所發,因其困,進利藥以毒之。服之洞泄不已。勢已危,余慶察其奸;使人扶舁坐廳事,召醫博士,杖殺之。然后歸臥,未及席而死。葬于橫山,人至今畏之,過墓者皆下。有病虐者,取墓土著床席間,輒差。其敬憚之如此。
  盛文肅為尚書右丞,知揚州,簡重少所許可。時夏有章自建州司戶參軍授鄭州推官,過揚州,文肅驟稱其才雅,明日置酒召之。人有謂有章日:“盛公未嘗燕過客,甚器重者方召一飯。”有章荷其意,別日為一詩謝之,至客次,先使人持詩以入。公得詩不發封,即還之,使人謝有章曰:“度已衰老,無用此詩。”不復得見。有章殊不意,往見通判刁繹,具言所以。繹亦不諭其由,曰:“府公性多忤,詩中得無激触否?”有章曰:“無,未曾發封。”又曰:“無乃筆扎不嚴?”曰:“有章自書,极嚴謹。”曰:“如此,必是將命者有所忤耳。”乃往見文肅而問之:“夏有章今日獻詩何如?”公曰:“不曾讀,已還之。”繹曰:“公始待有章甚厚,今乃不讀其詩,何也?”公日:“始見其气韻清修,謂必遠器。今封詩乃自稱‘新圃田從事’,得一幕官,遂爾輕脫。君但觀之,必止于此官,志已滿矣。切記之,他日可驗。”賈文元時為參政,与有章有舊,乃荐為館職。有詔候到任一年召試,明年除館閣校勘。御史發其舊事,遂寢奪,改差國子監主簿,仍帶鄭州推官。未几卒于京師。文肅閱人物多如此,不復挾他術。
  林逋隱居杭州孤山,常畜兩鶴,縱之則飛入云霄,盤旋久之,復入籠中。逋常泛小艇,游西湖諸寺。有客至逋所居,則一童子出應門,延客坐,為開籠縱鶴。良久,逋必棹小船而歸。蓋嘗以鶴飛為驗也。逋高逸倨傲,多所學,唯不能棋。常謂人曰:“逋世間事皆能之,唯不能擔糞与著棋。”
  慶歷中,有近侍犯法,罪不至死,執政以其情重,請殺之;范希文獨無言,退而謂同列曰:“諸公勸人主法外殺近臣,一時雖快意,不宜教手滑。”諸公默然。
  景祐中,審刑院斷獄,有使臣何次公具獄。主判官方進呈,上忽問:“此人名‘次公’者何義?”主判官不能對,是時龐庄敏為殿中丞審判院詳議官,從官長上殿乃越次對曰:“臣嘗讀《前漢書》,黃霸字次公,蓋以‘霸’次‘王’也。,此人必慕黃霸之為人。”上頷之。异日復進讞,上顧知院官問曰:“前時姓龐詳議官何故不來?”知院對:“任滿,已出外官。”上遽指揮中書,与在京差遣,除三司檢法官,俄擢三司判官,慶歷中,遂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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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獵書人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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