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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而有以為。 謙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為”,□□二字原缺泐,据他本補之,似當作“為之”二字,實誤。譣文義當作“下德無為而有以為”,補“無為”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內經太素卷二順養篇楊上善注及周易集解干九家易引二句并同。史記酷吏傳引首四句同。“上德無為而無以為”,文選魏都賦注引作“而無不為”,与傅、范本同。 范應元曰:“上德無為”兩句,韓非、王○、王弼、郭云、傅奕同古本,河上公作“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今從古本。 俞樾曰:案……韓非子解老篇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蓋古本老子如此,今作“無以為”者,涉下“上仁”句而誤耳。傅奕本正作“不”。 謙之案:碑本作“無以為”,是也。皆川愿老子繹解云:“一作‘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無以為’,疑從褚本者。”褚本者,晉王右軍書道德經有褚遂良貞觀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与傅本正同。惟“上德無為而無以為”,較之“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于義為优。蓋太上下知有之,故不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云“我無為而民自化”是也。“無為”与“無以為”似無所區別,然而“無為而無以為”与“無為而有以為”則區別甚大。傅、范本下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較以碑本“下德無為而有以為”,傅、范本“下德”与“上仁”句無別,“下德為之而無以為”与“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二句全同,于理安乎?畢沅曰:“‘無’,河上公、王弼作‘有’。案應作‘有’,或奕本傳刻誤。”畢說是也。且“上德為之而無以為”,范云:“韓非同古本。”今韓非無此句,非韓非無之,經文固無是也。 馬其昶曰:案“無為”舊作“為之”,誤同“上義”句,傅本又誤同“上仁”句,注家強為之說,皆非是,今為正之。德有上下,其無為一也。以其不失德,故雖無為之中,而仍有以為。 謙之案:馬說是也。六十三章曰:“為無為。”無為而有以為也。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 謙之案:上文以“無為”為主,分別“無以為”与“有以為”;上德“無以為”,下德“有以為”。此文以“為之”為主,分別“無以為”与“有以為”;上仁“無以為”,上義“有以為”。范本同此,傅本“上義”作“下義”,誤。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仍之。 畢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說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夏時有扔氏是此字。 謙之案:御注、遂州、邢玄、景福、慶陽、磻溪、樓正諸石本,嚴遵、傅奕、柰卷、室町、顧、彭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廣雅曰:“扔,引也。”,廣韻曰:“扔,強牽引也。”“扔”与“仍”音義同,但“扔”字從手,与攘臂之義合。范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与古本同,世本作‘仍’,今從古本。”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義,失義而后禮。 劉師培曰:案韓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義,失義而后失禮。’”据此文觀之,則王本、河上本均脫四“失”字。 馬敘倫曰:后漢書崔駰傳注引無四字,朱穆傳注引有。輔行記一之三引更有“失禮而后智,失智而后信”兩句,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又譣義亦不當有此兩句及四“失”字。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嚴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處其薄”亦然。 羅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謙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翹曰:“庄子知北游篇引云‘禮者道之華而亂之首也’,誤合下為一句。” 宋翔鳳曰:老子著書以明黃帝自然之治,即禮運篇所謂“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后仁義。孔子定六經,明禹、湯、文、武、周公之道,即禮運所謂“大道既隱,天下為家”,故中明仁義禮知,以救斯世。故黃、老之學与孔子之傳,相為表■者也。又曰:“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按此言世風之日漓也,道德仁義遞降,而以禮為治民。三千三百皆所以約束整齊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禮為治國之首。亂,治也。老子言禮,故孔子問禮。 謙之案:宋說辨矣,然未明學術源流,以“亂”訓“治”。證之經文六十四章“治之于未亂”,則“治”“亂”對文,此處不應獨訓“治”。老子蓋知禮而反禮者也,故曰:“處其厚,不處其薄。” 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 謙之案:韓非解老作“前識者,道之華也,而愚之首也”。“前識”二字,嚴遵本作“前職”,注:“預設然也。”据注知“職”為誤字。“愚之始”,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華而愚之首”,是王本當亦作“首”。范、柰卷作“始”。又禮記曲禮正義引云:“禮者忠信之薄,道德之華,爭愚之始。” 易順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爭”字。竊謂“愚”當作“遇”,即書盤庚“暫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呂氏春秋勿躬篇“幽詭愚險之言”,王氏經義述聞以為“愚”即“遇”。“愚”、“遇”古字通用,知此書亦然矣。愚之始,即邪偽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嚴可均曰:河上作“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王弼亦然。 謙之案: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兩句并作“居”,室町本、傅、范本四句皆作“處”,孫盛老子疑問反訓引同。范應元曰:“韓非、嚴遵同古本。一本下兩句‘處’作‘居’。”畢沅曰:“王符潛夫論作‘不居其薄’,与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論引上二句作‘處’,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此”,嚴本無“故”字,淮南道應訓引此句同此石。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奚侗:首、始韻,薄、華韻。李賡芸曰:按薄与華韻,首与始韻。古讀華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災”,谷梁、左氏皆作“亳社”。禮記郊特牲“薄社北牖”,釋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亳”之證也。鄧廷楨曰:薄、華為韻。華古音讀若荂,魚、虞部字。薄從溥聲,則魚、虞部之入聲也。 右景龍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題“論德第三十八”,王本題“三十八章”,范本題“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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