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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囗終日。
  謙之案:“雨”下“不”字泐,當据他本補之。“希”,諸本并同,傅本作“稀”。“終”,傅、范并作“崇”。“飄風”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羅振玉曰:景龍、廣明、景福、英倫諸本均無“故”字。又館本“驟”作“○”,范本作“暴”。
  馬敘倫曰:“崇”“終”古通假,書君奭“其終出于不祥”,馬本“終”作“崇”,是其證。又曰:“驟”,館卷作“趨”者,“趨”“驟”古亦通假。

  熟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況于人?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此”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謙之案:館本、遂州本無“乎”字。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正義引“天地尚不能常,況人乎”,又牟子理惑論引“天地尚不得長久,而況人乎”,均有“乎”字。

  故從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嚴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從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樂得之;同于德者,德亦樂得之;同于失者,失亦樂得之。”御注、王弼無三“樂”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從事于道者,同于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從事”之文而省,猶云“從事于道者,同于道;從事于德者,同于德;從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應篇引老子曰:“從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證古本不疊“道者”二字。王弼注曰:“故從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從事于道者,同于道”。
  紀昀曰:永樂大典無“樂”字,下二句同。
  易順鼎曰:王冰四气調神大論篇注引此并無“樂”字。
  羅振玉曰:御注、英倫二本無“樂”字。
  謙之案:傅、范本亦無“樂”字。二“德之”,“德”字當作“得”。“德”、“得”雖古通,而此當作“得”。遂州本、館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傅、范本亦作“得”,蓋此“得”与下“失”字相對成文。又首句“從事而道者”,各本“而”均作“于”,義同。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羅振玉曰:景龍、英倫二本無二“焉”字,景福本無下“焉”字。
  謙之案:遂州本、館本、王羲之本亦無二“焉”字,傅本、室町本無下“焉”字。無下“焉”者是也,說見王念孫讀書雜志余編上。又此二句已見第十七章,疑為錯簡重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陳柱:三“德”、“之”字韻。高本漢:言、然韻。謙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疊句為韻;六“同”字,句首隔句為韻;“信”“信”二字,首尾為韻。此為老子書中所用自由押韻式。
  右景龍碑本五十八字,館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虛無第二十三”,王本題“二十三章”,范本題“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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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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