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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於晴

  哇靠!我終於明白,為何我會在夢裡附在灰姑娘身上,因為我跟她一樣懶嘛。

  不管了!

  我撥開灰姑娘的繼母,快步迎上前,走近王子。

  果然,王子看見我了,並且很「驚艷」地靠近我。

  一切就像童話故事所描述一般。

  真的!

  只是,童話故事從來沒有詳盡描寫過主角以外的人物。

  什麼叫童話?  就是各式各樣的人物……以及非人物的出現。

  比方《愛麗絲夢遊仙境》裡的小白兔,比方《青蛙王子》裡的那只青蛙,或者《三隻小豬》……

  總之,城堡裡的王子幾乎驚慌失措地拉住我。

  他當然得驚艷啊,如果他不想下半輩子玩人獸戀的話。

  在城堡裡,我是唯一少數幾個正常的女性人類,不驚艷也難啊。

  我也終於明白一個不懂禮儀、第一次見到大世面、長期營養不良的灰姑娘,為什麼能在第一眼擄獲王子的芳心了!

  原來如此。

  ***

  快快快!

  午夜的鐘聲在響了!

  我拎起裙擺,快速奔下階梯。二十二、二十三……可以把鞋子脫了。我用力踢掉左腳的鞋子,身後傳來--

  「別走啊!你走了,我就完了啊!」

  「要追我,照規矩來!」我喊道。當一拐一拐地下樓梯時,心想不對了--

  我穿的是高跟鞋耶!

  一隻脫下來當招領憑證,一隻還穿在腳上,要沒走好,我就得一路滾下階梯了。

  在幾次險象環生,差點丟掉我的小命後,我忽然停下來,回頭看見王子正好拾起我的高跟鞋。

  我搔搔頭,從口袋裡摸出一條小包裝,丟了一顆糖到嘴裡,很酷地說:

  「曼陀珠給我好心情!」天知道我多想做這動作有多久了,反正童話世界又不會有人嘲笑。

  王子一臉呆滯,顯然無法理解我怪異可笑的幽默。

  我很帥地踢飛另一隻鞋,然後接住,轉身,準備帶著單鞋跑。

  我忘了一件非常、非常嚴重的事--

  直到我跨出左腳的剎那才發現,我人太矮,穿高跟鞋是因為禮服太長!

  在我踩到我裙擺的同時,我整個身體已往下傾--

  「天!救命!」彷彿慢動作般,我只能眼睜睜看著我即將滾下階梯。

  吾命嗚呼!

  「老天爺!你小心啊,我的未來還要靠你啊--」

  無比恐懼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隨即,我的頭撞上梯面,一陣劇痛襲來--

  「痛死我了!」我慘叫一聲,直覺張開眼,發現自己四平八穩地躺在地上。

  模糊的景象開始成形,我用力眨了眨眼。

  是現實。

  回到現實來了。童話故事被鎖住了!

  「果然……是夢嗎?」我喃喃自語,搔搔一頭亂髮。

  「至少,也等我穿上玻璃鞋,大吃一頓再讓我醒來啊……」我都已事先想好,當王子的僕役來讓我試鞋時,我一定要狂笑三聲以顯威風。

  在童話故事裡嘛,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

  在我家,大笑三聲,還有警察來按門鈴,告我妨礙鄰居。

  只是……我又搔了搔油膩膩的亂髮,難得把夢記得這麼清楚,就好像是剛剛才發生過的,如果不是我夠實際,我還真會以為我才是從童話故事裡跑出來的童話人物。

  「真累啊……」光摸臉就可以感覺我一臉憔悴。

  「日所有思,夜有所夢……難道我渴望回到童年?還是,夢在預警,警告我不能再懶散下去,等走到胸前懸大餅的地步就完了?」

  我對解夢一向沒有什麼興趣,最多只是意思一下思考三秒鐘便放棄。

  滿天的雪花從我眼前飄落,搞了半天,是我這顆好幾天沒有清理過的頭出品的。

  當我開始工作時,我家可是雪花處處飄,飄到我眼不見為淨。

  「哎啊,不管了!」管剛才作了什麼夢,先睡飽要緊。

  我往後一仰,就地睡覺。

  當然,此時此刻的我,忙著補眠,完全沒有預料到,單純的我已陷進一樁極為可怕的陰謀裡。

  很可怕!可怕到,未來的數年,我的部分人生因此而改變……

  第二部

  真實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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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小胖,顧名思義,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請不要無止境擴充你腦海中的身體,謝謝),偶爾抽根煙、偶爾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過後者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來發洩了。

  我喜歡坐公車。當我需要獨處時,我會找一個陰涼的下午,獨自在公車上挖掘屬於自己的靈感。

  我喜歡染髮。當我心情欠佳時,我會將一頭短髮弄得亂七八槽,然後自染。繽紛的色彩,會讓我的心情稍微跳躍起來。

  當我工作時,我是沉悶的,可以一整天當啞巴,期待我的親人、我的朋友當我是路邊的一坨大便,看見了就遠遠逃開,連掃帚都不要拿來。

  我也會上網讀每日新聞,因為懶得出門買報紙。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在二十一世紀徹底地實踐了。

  我就像是一個獨行俠,不太搭理任何與我有關無關的人們,也因此,有一陣子我對自己產生了質疑,是不是太過孤獨,所以才會夜所思,讓我在夢中與人接觸?

  當然,這個疑惑很快就被我否決了。

  那時的我,巴不得住在深山裡,最好每天空降食物給我,喜歡孤獨跟適應孤獨是不一樣的,而我小胖,絕對是屬於前者。

  提筆至此,才忘了介紹本書的主角--我。幸好這不是言情小說,否則我這個連姓名都沒有的主角,很可能被讀者當成路人甲。

  我叫小胖,顧名思義,就可以想像我的身材如何(請不要無止境擴充你腦海中的身體,謝謝),偶爾抽根煙、偶爾回拳揍污辱我的人,不過後者僅止於幻想,成年之後,很多事也只能靠幻想來發洩了。

  也許有人會在讀完《小胖的異想天開》後,發現小眫我的個性似乎前後不統一,一下子有自閉的傾向,一下有暴力思想,一下又皮得讓人想拿水泥封死我……答案很簡單啊,在一具身體裡絕對會擁有超乎一種以上的個性,就像不管從哪個角度看同一個人,留在眼底的身形永遠不會一模一樣。

  也只有在小說裡,才會看見統一的個性(小胖我偷偷取名為紙版人),總之,因為是我親身的經歷,而非編造的故事,所以,有必要一提嘍。

  這一天,在家中,我路過素有BL專區的區域。依例,我還是要澄清一下,BL一向就不是我的狂愛,我看過的BL小說,五指可以算完。

  一定會有人問我,既然我對它沒有興趣,為什麼還會在家中設一個專區?  因為,如果小胖家中,只有小胖住的話,很快地,活活餓死的慘案會登上台灣頭條,換句話說,BL收藏家是另有其人。

  總之,會提起這一段小小小小的插曲,絕不是要跟大家閒話家常的。

  而是我懷疑,接下來的夢境,極有可能是「日有路過」,不小心瞄到一眼,以致當晚我抱著自己專區的書呼呼大睡後,夢中竟然產生……那麼一點點的BL味道,嚇得小胖我以為自己潛意識熱愛BL。

  當然,那時的我,還是不知道自己正被精心設計中,所以,繼「灰姑娘-後,我完全沒有預期,會有朝一日再度進入這樣的夢魘中,而且會來得這麼快。

  註:本來小胖我將這本記敘設定為淺顯易懂(如同小胖本人的個性),不過終於還是出現了比較專有的名詞,在此解說一下:BL(Boy's  Love),即男男戀,男人與男人的戀情。特此公告。

  安能辨我是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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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我,一定是呆若木雞,腦中忽然閃過之前其他人提過……其實,這將軍大人對於小胖很覬覦。

  「於小胖?」

  「呃……大人,我是男的。」

  他可能以為我是女扮男裝吧。

  「我知道。」他的口氣像是我在說廢話。

  *#@&%……

  腦中「轟轟轟」地,不知打雷打了多久……

  「呃……呃……」這要我怎麼說呢?

  陽光照在我的眼皮上,青草的味道就像是沒有經過人工的,混著狗便便的氣味……

  是誰在附近上廁所?

  臭味傳千里耶!

  「喂!起床了!再不起來,小心被罰啊!小胖!」有人用力踢了踢我的腰身。

  「啊,小胖睡覺時,真是……賞心悅目啊!」有人滿足地歎息。

  不是我錯覺,我真的聽見有人在流口水的聲音……是我在作夢,還是有人闖空門?

  想到這裡,我的神智勉強清醒幾分,但沒有張開眼睛,簡言之這叫「以靜制動」;再更簡單地說,是「裝死」。

  「老實說,我一直猜小胖他……其實是個女兒身啊!」

  這是廢話吧?

  「噓噓,小聲點,別讓上頭的聽見,女扮男裝是要受軍刑的。這事天知地知,大家心裡知就好,不要說出來啊,不然咱們在世上唯一的樂趣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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