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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琳達·霍華

  她回到客廳,注意到窗簾開著時,急忙把它拉上,一顆心怦怦直跳。那個怪胎在外面嗎?他在監視她嗎?

  沒有新狀況;沒有電話,沒有更多的禮物,她也沒有發現有人跟蹤她。她懷疑過一輛白色積架,但開著拉風的跑車跟蹤人未免太不聰明。不久之後,白色積架從她的後視鏡裡消失,淹沒在擁擠的車陣裡。也許那個人也住在山溪鎮,只是正好行駛在同一段路。

  除了媽媽以外,諾亞也打了電話來,所以他暫時平安。丹寧離開後還沒有和家裡聯絡,但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珍妮在考慮生第三個孩子,但已經有兩個兒子的姊夫並不熱中。憑她對姊姊的瞭解,莎蘭敢打賭她在一年內就會多一個外甥。

  光是和媽媽講電話就使她覺得好多了。家裡一切正常,那正是她需要知道的。這裡的一切似乎也很正常,除了每次看到那條項煉都會使她想到,有個怪胎認為送昂貴的禮物給不認識的女人沒有什麼不妥。

  這個星期六下午休假時,她先去美容院修剪頭髮和指甲,然後去看電影。她自始至終都在注意身邊的人車,但沒有發現任何異狀。沒有同一張面孔先後在兩個不同的地方出現,沒有人跟蹤她。她知道現在放鬆嫌太早,但回家時確實覺得好些了。

  星期三的情形大同小異。她去道場、健身房和靶場時都沒有人跟蹤她。接著她去逛高峰購物中心,新衣服總是能使人覺得好過許多。

  她在書店逛了一個小時,在其中一家餐廳吃晚餐,然後又去看電影。她喜歡看電影,每兩個星期至少看一部新片。其實她知道自己是在製造機會讓那個怪胎接近她。如果他還盯著她,她想要知道他是誰和長得是什麼樣。她不能疑神疑鬼地過一輩子,擔心看到的每個人都有可能是他。她想誘他現身,使他不再是令她心神不寧的模糊形影。讓他在她身旁坐下吧!讓他接近她吧!

  但無論是獨自坐在漆黑的電影院裡,或是散場走出電影院,和穿過停車場走向她的車子時,都沒有人靠近搭訕,甚或與她擦身而過。

  開車靠近羅家時,家裡看來一切正常。前陽台和草坪的燈都亮著,她可以看到法官位在二樓的臥室亮著一盞燈。儀表板的數字鍾顯示現在將近十點,所以他可能在準備就寢。

  她把車停在門廊下的老位子,從後門進入屋子。鎖上後門後,她開始照例巡視門窗。走向屋子的前部時,她聽到法官的書房裡傳出電視聲,看到光線從書房流瀉進幽暗的穿廊。如此看來,他一定還沒睡。

  雙扇式的前門沒有上鎖,這一點有點反常。她鎖好前門,回頭去檢查日光室的落地窗。

  讓樓上的燈亮著不是法官的作風。只要是離開一個房間,無論是否馬上又要進去,他都會隨手關掉房裡的燈。她在後樓梯口停下,一股不安的戰慄竄下她的背脊。也許他只是上樓一下,隨即就會回到樓下來看十點的夜間新聞。她聽不到樓上有任何聲響,但話說回來,在書房的電視開著時,她想聽到也難。

  她走向敞開的書房門,探頭往裡瞧。房裡亮著一盞燈,就像他看電視時喜歡的那樣。他跟往常一樣坐在躺椅裡,頭歪向一側。他一定是在看電視時睡著了。

  但樓上的燈為什麼亮著?

  接著她注意到那股說不出的氣味,聞起來像是糞便混合著……別的東西。她皺皺鼻子,所有的本能頓時進入戒備狀態。他是不是生病了,也許是中風之類的?她往房裡跨一步。

  從不同的角度看到他使她渾身一僵。

  糟了。哦,糟了。

  大大小小的深色污跡噴濺得滿房間都是,連在幽暗中她都可以看出某些污跡裡有腦漿。她使勁吞嚥一下,靜止在原地傾聽闖入者的聲音。她可以聽到時鐘的滴答聲和自己的心跳聲,但沒有其他人在附近……除非他在樓上。

  她想要過去扶正法官的脖子,擦掉從他頭部側面的彈孔裡流下的鮮血,用東西蓋住他頭部另一側缺了顱骨的大洞。她想要哭泣、尖叫,衝上樓去搜尋殺害他的兇手。只要找到他,她絕不會讓他多活一分鐘。

  然而,她不但沒有做那些事,反而小心翼翼地退出書房,避免碰到任何東西以防萬一弄髒歹徒留下的指紋,然後循原路回廚房去拿她放在島狀流理檯上的皮包。她在到家時,把行動電話放進了皮包裡,以為在家裡不需要把它帶在身上。

  她錯了。

  她從皮包裡拿出手機和手槍,倒退至牆角,以免被萬一還在屋內的歹徒從背後偷襲。她按下開機鍵,等待手機接收到信號。平時短短的幾秒現在感覺起來卻像一輩子。與電信公司連上線後,她鍵入九一一,等待回應。

  「九一一。」

  她想要閉上眼睛,但不敢。她嘗試說話,但發不出聲音。

  「九一一。喂?」

  她使勁吞嚥一下,勉強擠出聲音說:「這裡……這裡是普樂梧路二七一三號。我的僱主遭到槍擊,他中彈身亡了。」

  ☆☆☆☆☆

  不同於寇子第一次來這裡的情形,屋子裡通火通明。車道、街道,甚至是人行道上都擠滿了閃著警示燈的車輛。犯罪現場圍起了封鎖線阻止鄰居靠近。街道兩邊的所有住家都亮著燈,人們聚集在黃色封鎖線外,失態地瞠目而視或竊竊私語。一個警察在對著人群攝影,因為許多時候兇手都會留下來看熱鬧。

  電視台的新聞採訪車紛紛趕到。寇子在被人攔下前從封鎖線的黃帶子下鑽過去。

  守在前門外的制服警員朝他點頭,開門讓他進入屋內。鑒識人員已經開始在現場搜證拍照。救護人員在一旁等待,暫時無事可做,因為沒有生命需要搶救、沒有傷口需要處理,只有一具屍體等待搬運。

  兇殺案在山溪鎮是大新聞。上一次發生是在……五年前?被害人是退休的聯邦法官使這件命案更加轟動,偵辦這件案子將承受極大的壓力。

  「誰報的案?」他問,但心裡早已猜到。

  「總管。她在那個房間。」警察指向左邊與廚房相通的早餐室。

  她捧著一杯咖啡坐在餐桌邊,臉色蒼白地凝視著桌布。這次她穿的不是睡衣,而是外出服,臉上還化著淡妝。

  「你的車在外面嗎?」他問。

  「停在後門外的門廊下。」她沒有抬頭,用微弱、呆板的聲音回答。

  「哪一種?」

  「雪佛蘭的休旅車『開路先鋒』。」她的聲音裡沒有興趣或好奇。

  他穿過廚房,找到後門。休旅車就在外面。他摸摸引擎蓋;還是溫的。

  他回到屋內,自己動手倒了一杯咖啡。咖啡壺幾乎還是滿的,所以她顯然是倒了咖啡卻忘了喝。她的姿勢仍然跟他剛才離開時一模一樣。

  他拿走她手中的杯子,把溫咖啡倒進廚房水槽裡,重新倒了一杯放在她面前。「喝。」

  她聽話地啜了一口。

  他在餐桌邊坐下,掏出筆記本和筆。「告訴我事情的經過。」那是一個可隨意回答的問題,沒有指點她任何方向。

  「今天是星期三。」她說,聲音仍然微弱、呆板。

  「對。」

  「是我的休假日,我做了慣例的那些事──」

  「哪些事?」

  「去道場練空手道、上健身房練有氧搏擊、去靶場練槍法。」

  「分別是什麼時間和在什麼地方?」他問,仔細記錄下她回答的時間地點。他會去查證她說的是否屬實。「然後呢?」

  「去逛高峰購物中心。」

  「有沒有買東西?」

  「一套衣服和兩本書。」

  「有沒有注意到那時是幾點?」

  「大概四點到五點之間,發票上會有正確的時間。」她依然低眉垂眼,但又啜了一口咖啡。

  「然後就回家了嗎?」

  她搖搖頭。「沒有,我在外面吃晚餐。在……我想不起店名。就是高峰購物中心的那家義大利餐館。我應該像往常一樣在那時回家的,但我今晚去看了電影。」

  「為什麼應該在那時回家?」

  「因為那樣我就會在家,事情就不會發生。」

  「你去看了哪部片子?」

  這次她抬起了頭,但眼神一片茫然。「不記得了。」她從牛仔褲口袋裡掏出票根。「這一部。」

  他記錄下片名和時間。「我也考慮過要去看那一部。好看嗎?」他用閒聊的語氣說。

  「還好。我去看電影是為了讓他有機會接近我,如果他在監視的話。」

  「什麼?」她的回答令他摸不著頭腦。「誰?」

  「不知道。送我煉墜的那個人。」

  「哦,對。」他決定等一下再追究那個。「你到家時是幾點?」

  「將近十點。法官的臥室亮著燈。他通常在十點左右就寢,但有時會先看夜間新聞。」

  「他的臥室有沒有電視?」

  「沒有。」她的嘴唇開始顫抖。「他說臥室是用來睡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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