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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諾言

  序

  看了好幾年的言情小說,從開山鼻祖的瓊瑤到冰激凌文學的席娟再到如今的百家爭鳴。看得越多,就越發現百分之九十的女主角都完美得像天使,或許性格上有差異,但是真、善、美這三個最基本的條件缺一不可。是很好不錯啦,可我總在想,真有這麼多好女孩嗎?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我的兩位表兄都還找不到女朋友呢?

  於是有一天我鄭重宣佈:我要寫一個很真實的女孩子的故事。當然她不能太壞,但她必須是真實的,有著普通都市女孩的自私、精明和對愛情的渴望。構思這個故事時,我對女主角產生了強烈的偏愛,所以為她配了一個幾乎是完美的男主角--一個愛妻子近乎自虐的男子,但是為著他的固有的驕傲,他隱瞞了自己炙熱的情感。

  呵呵,希望大家能喜歡我的故事。

  第一章

  昨夜我夢見自己又回到了靜園。

  靜園還是以前的靜園,沒有絲毫改變。夕陽下,我遠遠看著它。

  古老矮舊的紅磚圍牆,牆墩上有父親為防盜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牆外站著一棵粗壯的疤瘤交結的槐樹。父親曾經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時親手種下的,多少有些捨不得,而且還可能會被環保部門找麻煩;留著的話又很容易讓盜賊搭著爬進我們的院子。思來想去,最後終於在矮牆上安上了許多碎玻璃片。

  在夢裡,我像往常那樣踩著槐樹攀爬進院子,雖然要時時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為對地形太過熟悉所以我一點都不擔心。站在牆上往裡看,整個院子的地上都鋪著大塊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窩。每到下雨時,淺淺的小窩裡積滿了水,像靜儀面頰上的甜甜酒窩,但我總是唱反調說那種甜蜜令人覺得膩味。呵,我和美麗的靜儀從小就是天敵。

  甚至能清楚地聽到屋裡靜儀彈鋼琴時的悠揚旋律、體弱的靜聹的咳嗽、母親的絮叨還有父親發現我又不在家時的惱怒。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實,哪怕是往日靜儀令人煩躁的鋼琴聲都讓我從心底裡眷念,但不知道為什麼當我如以往從矮牆上一躍而下的時候,卻突然發現我跳落的是一個深不見底的懸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卻沒有一個停歇的盡頭。我不知道自己會掉到哪裡,腳下一片空虛,心裡又慌又亂,誰把牆加高了?是父親嗎?在那電光火石之間,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遠也回不去了。這世上已經沒有靜園,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聲,倏然驚醒,全身變得僵直。那一瞬間,我睜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後我幡然醒悟,原來自己還是躺在床上,並沒有掉進什麼深淵,我的床溫暖舒適,是能讓每個女人都發出羨慕歎息聲的名貴傢俬。雖然這樣,我依然大口喘息,受驚的心情不能在短時間平復。

  有一隻手悄悄握住我,並不溫暖甚至比常人的溫度稍低,但卻奇異地讓我的心安定下來,我發出一聲細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後依戀地靠了靠。那隻手探進我的睡衣裡,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後輕輕地撫拍著我,在舒適的感覺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墜入夢鄉,這次睡得很安心,沒有噩夢再來困繞。

  翌日早晨,燦爛的南國陽光如往常一般從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緊絨毯,閉著眼拒絕醒來。可是有一隻手不依不饒地輕拍我的面頰,讓我只能選擇煩惱地睜開眼睛。

  「起來吃早飯。」

  我朦朦朧朧地看著之牧:「我要睡覺,不想吃飯。」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後你再睡。」

  真是不體貼啊,也不考慮我昨晚曾經受到噩夢的驚嚇,但我還是服從地從床上爬起來,踉踉蹌蹌地走進衛生間。所謂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應該就是我這樣了吧,現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裡還可以像以前那樣頤指氣使。

  洗漱出來,我披著晨摟走進餐廳,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鮮奶和已經抹好果醬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頭不意外地在之牧杯裡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著他低頭看報紙,我惡作劇地把自己杯裡的牛奶倒了一半進他的咖啡裡,既然不能明目張膽地反對他阻撓我的睡眠,我會試著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滿。

  他把頭從報紙裡抬起來看著我,我聳聳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對於我的挑釁,他的反應是繼續低頭看報紙,我一邊喝牛奶一邊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間的迷惑,面前這個即使泰山崩頂都不會變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嗎?為什麼有時候我會覺得他是個陌生人?

  大概察覺到我的注視,他從鏡片下瞟了瞟我:「今天準備做什麼?」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樣吧。」

  「那你昨天做什麼了?」

  「還不是和平常一樣,睡覺、看書、美容、shopping。」我百無聊賴地說道。

  「你以前很喜歡攝影的,怎麼現在都不玩了?」他放下報紙,執起杯子喝了一口,馬上皺起眉頭。

  我興致盎然地看著他皺眉,閒閒地問:「怎麼?嫌棄黃臉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麼好嫌棄的?你這個黃臉婆是我自己挑的,你開心就好,我只是怕你悶。」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選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樣,我該開心嗎?我雖然是學的文科,但真正著迷的是攝影,沒有家變之前,對職業的終極夢想是當上《國家地理雜誌》的攝影記者,最大的愛好是和老二靜儀鬥嘴打架。我曾經相信愛情,希望以後的丈夫是個在我外出工作時能替我扛三腳架的男人。我還很有些大小姐脾氣,像時下的女孩一樣愛慕虛榮不願接受貧窮,但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會嫁給這麼富有的男人。錢只要夠用就好,最關鍵的是愛情,我以前真的這麼想,嫁個有錢人一直是靜儀的夢想。

  見我不出聲,之牧繼續說:「過幾天要回家,你準備一下,這次待的時間可能會比較長。」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問。

  「不是。回靜園!那邊的住戶拆搬遷得差不多了,現在準備找個建築公司投標,我要過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氣卻沒吐出來:「我不去!」

  他淡淡地說:「機票已經訂好了,反正你也很閒。」

  「我現在在一家美容院裡SPA,每天都要去的。」我還想做垂死掙扎。

  他溫柔地看著我笑:「你已經很美了,少去幾次美容院不會減少你的美麗。」他的聲音讓人如沐春風,說的話也很浪漫,但我卻覺得他笑得很殘忍,我開始後悔在他的咖啡裡加牛奶。

  他一口飲盡咖啡,放下杯子:「靜言,該面對的總是要面對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聲驚醒。」

  我冷冷地看著他不吱聲,這個男人永遠都知道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樣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臉轉身離開,到了門口,又像想起什麼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沒回去了,買些禮物給親戚朋友帶去吧,別把誰給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著他,他還是笑容滿面地看著我。世上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古人小說裡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雋爾雅就是像他這樣吧,臉上總是帶著輕鬆無害的笑容卻又具有莫大的殺傷力。雖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從來都不懂他,也許一輩子都不會懂。

  「捨不得我走?還是想要個Goodbye-kiss?」他看我發怔,玩笑地走過來在我唇邊輕輕印下一個蜻蜓點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買東西。」

  我沒有去睡,坐在寬敞的客廳裡點了一支煙抽,然後一直望著我們的巨幅結婚照發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佔了整面牆的位置,任誰看了都會發出好一對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們都笑得不夠歡愉。劉之牧永遠保持著他那溫文含蓄的招牌淺笑,讓人不清楚他在想什麼;我也好不到哪裡去,一幅雲淡風輕的鬼樣子,好像這個婚姻根本與我無關。婚姻,呵,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調的影響下,屋內的氣溫永遠是舒適的二十六度,我卻覺得身子陣陣發冷,一直冷到骨子裡。我是個失敗的女人,二十五歲了,一事無成,沒有事業沒有愛情,別人對我的尊敬是因為我嫁了個成功的丈夫,但他們不知道其實我只是他的奴隸。

  開著白色的佳美,漫無目的的在街頭閒逛,因為我的丈夫要我為家人買禮物,可是我哪裡還有什麼家人。一年多前,母親過世,靜聹去了法國,至於靜儀,我不承認有那樣的妹妹,唯一想送給她的是安眠藥或是一條麻繩--給她自盡用。不過我還有一個父親,雖然他身陷囹圄,始終還是我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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