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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諾拉·羅伯茲

  序曲

  麥格雷戈家族

  丹尼爾·鄧肯·麥格雷戈

  娶

  安娜·惠特菲爾德

  │

  ┌────────────────┬───────┐

  艾倫·麥格戈  凱恩·麥格雷戈  塞雷娜·麥格雷戈

  娶  娶  嫁

  謝爾比·坎貝爾──格蘭特·坎貝爾  戴安娜·布萊德───賈斯廷·布萊德

  │  娶  │   │

  ┌────┐  吉納維夫·格蘭德  ┌───┐  ┌──┬─┬─────┐

  │  │  ┌─┬─────┐  │  │  │  │ │   │

  丹尼爾/朱莉婭·  阿里亞/馬修  西比爾  勞拉  /  伊恩  羅伯特/鄧肯/格溫德林/阿米莉亞·

  坎貝爾  (孿生兄弟)  麥格雷戈

  在我的生活裡,光陰飛逝,日月如梭。可是生命的每時每刻都是飽滿而充實的。

  當然,我在三十歲時的感覺也是如此!

  在最近的幾年裡,我親眼看到我的四個可愛的孫子孫女相繼找到了愛情的歸宿,成家立業。他們是勞拉、格溫,還有朱莉婭和麥克。他們的眼睛流露著幸福的微笑,他們的聲音充滿喜悅。他們每個人都與自己的心上人建立了家庭,開始了新的生活。

  我要問的是,他們為什麼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找到愛情?

  要不是我,他們至今還會獨自徘徊,安娜也不會把重孫抱在膝上,百般寵愛。我期待別人感謝嗎?不,真的不。只要我還是一家之主,我就會不計名利、盡職盡責。看到我的兒孫們安居樂業、生活美滿,這既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一大快事。

  似乎隨著這些婚姻大事的順利完成,其他的孩子們亦會從中受到啟發,如法倣傚。然而事實卻全然不是這麼回事。麥格雷戈家的人都有著倔強、獨立的個性。但願在這方面上帝能保佑他們。

  謝天謝地,我仍在注視事情的發展。我看到我的三個孫女走進婚禮的教堂,並給我的長孫以某種暗示。有人說這是干涉他人自由。不,這是明智之舉。我覺得該給我的長孫丹·坎貝爾·麥格雷戈一點明智的啟迪了。

  說到我的長孫,他是一個好孩子,聰明伶俐,只是有點好衝動。他長得很帥,有點像我年輕時的模樣,因此,他不乏女性的青睞。在我看來,這是問題的一部分:這些女孩子量有餘而質不足。

  我們已經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丹·坎貝爾是一個極具天才的藝術家。雖然我這輩子對他的作品不過一知半解,可他的確是事業有成。現在他惟一的缺憾是少一個能分享他的成功、與他共度人生、為他生兒育女的女人。

  不過,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成。我所指的是一個有勇氣、有頭腦、有魄力同時又有教養的女人。這個女人,早在他們兩個都還小時我就已經替他物色好了。我一直在耐心等待時機成熟。我瞭解我的孫子,知道該如何對付他。

  我的丹·坎貝爾有點固執。他是那種你說往東,他卻偏偏往西的人。我想這也許是由於他的童年生活中有八年正值父親身為總統,被清規戒律約束得太多了的緣故。

  好吧,借助一位老朋友的些許幫助,我們會使丹·坎貝爾沿著我們所設定的方向走,並要讓他覺得完全是他自己決定這麼做的。

  哲人不需要感謝,他需要的只是結果。

  ——丹尼爾·鄧肯·麥格雷戈

  《私人回憶錄》

  第一章

  陽光穿過高大的窗戶,灑在畫家大筆揮就的紅藍寶石般明快的筆觸上。畫架前站著一個男子,他揮舞著一支畫筆,像戰場上奮力拚搏的勇士,又像一尊陶制的雕塑。

  他有一張戰士一樣剛毅堅強的臉——高高的顴骨,深深的眼窩,嘴唇豐滿,堅定自若;一雙眼睛湛藍湛藍的,在緊鎖的劍眉下閃著鎮靜的光芒。

  他齊耳的頭髮成波浪形鬈曲著將及領邊,一件藍色斜紋棉襯衫權做工作服。兩隻袖子高高地捲起,露出胳膊上一塊塊結實而富有彈性的肌肉,隨著他不停地往畫布上揮抹畫筆,肌肉一鼓一鼓地躍動著。

  他的身材也頗像戰士——寬肩、窄臀、長腿。他赤著腳,一雙寬大靈活的手沾滿了油彩。

  他腦海小看到的是各種爆發的情感——激情與渴望、貪婪與追求,所有這些都通過他的手躍然於畫布上。而空氣中迴盪著立體聲音響裡傳出的搖滾樂,震耳欲聾。

  繪畫對於他來說無異於打一場戰爭——他決意一個戰役一個戰役地打,直至打贏。當創作靈感潮水般湧來時,他可以廢寢忘食地連續工作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個小時,直畫得手臂發酸,手指發硬。當創作靈感退去時,他可以把畫布、畫筆統統扔在一邊,一放就是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也不碰一下。

  有人說丹·坎貝爾·麥格雷戈的生活散漫,毫無規律。他卻有自己的看法:這些生活瑣事管它幹嗎?

  只見他把畫筆放在牙齒間咬著,用調色刀在畫布上一塊大膽的綠色上抹著,眼睛裡閃著成功的喜悅。

  他終於大功告成。幾個小時艱苦的浴血奮戰即將告捷。一串細細的汗珠從他的後背流了下來。這時,從窗外射進來的光線非常強烈,畫室裡又悶又熱。原來,他一心只顧作畫全然忘了開空調,也沒想到開開窗戶吹吹外面溫暖的春風。

  他還忘記了吃飯,取郵件,回電話,其實只要透過任何一扇巨大的窗戶向外望一眼,就會令他想起許多事來。他身上蘊藏著充沛的精力,就如同現在正響徹整個房間的街頭說唱樂那麼激昂。

  丹·坎貝爾向後退了幾步,畫筆仍然像海盜刀一樣用牙咬著,調色刀像匕首一樣握在手裡,緊抿的嘴角略微向上翹起。

  「就這樣了。」他自言自語著,把畫筆放入溶解液裡,一面欣賞著自己的傑作,一面開始慢慢悠悠地清洗調色刀。「需要,」他決定給這幅作品起名叫「需要」。

  幾個小時以來,他頭一次感到房間裡的氣味是那麼令人窒息。到處瀰漫著刺鼻的、熟悉的松油味和濃烈的油漆味。他走過尚未打磨的硬木地板,把一扇高高的窗戶打開,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鮮空氣。

  就是因為這些窗戶,還有窗外美麗的運河景色使他在重返華盛頓時決定買下這套公寓。他是在這座城市長大的,並以長子的身份在白宮度過了八年。

  他在紐約生活並工作了好長一段時間,他喜歡紐約。他還在舊金山生活並工作過幾年,也同樣喜歡舊金山。但是在這些動盪的歲月裡,二十幾歲的他內心深處總有某種東西令他魂牽夢繞。最後他終於決定重歸故里。

  這就是家。

  他站在窗前,兩隻手插在破破爛爛的牛仔褲褲袋裡。窗外的櫻桃花盛開著,絢爛多彩。運河的水蕩漾著,在午後的陽光下碧波粼粼。幾個練長跑的運動員正沿著拖船路慢慢地跑著,苦練不怠。

  他居然忘了今天是幾號。

  突然他感覺到餓得要命,於是任憑音樂還在高聲迴響,迅速衝向廚房。

  這所房子分兩層,頂層設計為主人的臥室。但他已經把它作為畫室。他在備用房間的地板上放了個床墊,就睡在上面。床上用品他還沒顧得上鋪開。

  他的衣服是兩個月前托運來的,大部分至今尚未開包。他算計著這些衣服暫時差不多夠用了,等以後有時間再去買幾身像樣的。

  一層是一間寬敞的起居室,四面窗戶還沒安窗簾,顯得光禿禿的。裡面放一張單人沙發,上面扔著一個墊子;一張鄧肯·菲弗式桌子,上面積了半英吋厚的灰塵;還有一個帶金屬燈罩的落地燈。寬窄不一的松木拼花地板上空蕩蕩的,迫切需要吸塵。

  廚房外面的餐廳也是空的,廚房裡凌亂不堪。洗滌槽裡倒是沒有堆放碟碗盤盞,那是因為這些東西還沒開包。他徑直走向冰箱,卻十分驚訝地發現那裡面除了三聽啤酒、一瓶白葡萄酒和兩隻雞蛋以外空空如也。

  他可以對天發誓,他肯定已經購過物了。

  他翻箱倒櫃,終於找到了幾片發霉的麵包、一小袋咖啡、六包玉米片,還有一個湯罐頭。

  他無奈地撕開一包玉米片咬了一口,心裡盤算對他來說哪個更重要:是先喝咖啡還是先洗澡。他決定還是先煮咖啡,端著咖啡去沖澡。就在這時電話鈴響了。

  他漠不關心地看一眼在閃動的留言燈,一邊嚼著干玉米片,一邊拿起電話。

  「喂。」

  「是你嗎,孩子?」

  那雙剛才還是冰冷如玉的藍眼睛一下子變得溫柔了,嚴肅的嘴角也變得柔和了。他靠在檯子上笑著說:「嗨,您好,祖父。您怎麼樣啊?」

  「老啦,不中用啦,」爺爺丹尼爾洪鐘般的聲音從電話裡傳來,「你怎麼也不回個電話?這幾天我給你那個該死的電話留了好幾次言。你祖母非要坐飛機去看你,好確信你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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