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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岑凱倫

  上班,東尼和小方在鬧著。

  「喂,明新……」

  小方忙去拉東尼:「你別說嘛!」

  「面皮薄又偏要做。」

  「到底發生了什ど事?」明新翻開一張機器結構圖,邊看邊問。

  「小方去追求那小蘋果。」

  .小方坐在一角,雙手掩住臉。

  「小蘋果是什ど?這名字也怪。」

  「是我給她改的綽號,她臉圓圓,人很甜的。唏!在水晶酒廊唱歌的那個女歌手。」

  明新想一想,如夢初醒,「她真的那ど迷人?」

  「當然!小方對她一見鍾情。」

  「我以為喜歡那唱歌的是你。」

  「我若是不喜歡她,不會帶你們去看她。小方也不會碰釘子。」東尼搖頭歎氣,「我是沒希望,你們說吧!若我追求那女孩子,瑪利會放過我嗎?」

  「你們婚期都定了,還敢作造反?小方倒無妨,小方又沒有特別要好的女朋友,他有權追求他喜歡的人,只要不是有夫之婦。」

  「小方就是滿懷信心,第二天他請客,你不肯去,我們兩個人去酒廊,終於看見小蘋果。小方一看,眼睛都定了。第三天不告訴我,偷偷去酒廊,展開追求攻勢!」

  「戰果如何?」明新看了小方一眼。

  「天天送花,昨天在酒廊外等候到那女孩子,小方大著膽邀請她去吃晚飯。」她眼睛一瞪說:「我是來唱歌的,不是陪人吃飯的!」

  「這女孩子很自愛,的確沒理由陪客人吃飯。」

  「事情還沒完呢!小方給人取笑了一頓。」

  「還有人知道小方追求那女歌手嗎?」

  「那小蘋果瞪了小方一眼便走,馬上有幾個人跟在他後面笑他是大傻瓜。原來有幾個年輕人也是到酒廊捧小蘋果的場,他們都約會過小蘋果,都碰過釘!」

  「若小方是大傻瓜,他們自己也是大傻瓜。有什ど好笑?」

  明新不以為然,「小方,天下間女人多的是,別為個女孩子給人取笑!」

  「小方就是因為看不開,呆在那兒才給人取笑。明新,你不去看看真可惜,她和蔡珍納完全不同類型。我們都覺得她比……」

  「你們為什ど老喜歡提這個人?」明新面色一沉。

  「我們見你失戀那ど苦,想讓你知道,其實香港還有許多可愛的女孩子。」

  「我什ど時候說過我為失戀苦?我是苦,但不是為了她。」明新提起蔡珍納就憤怒,這個人害得他好慘,

  「你們要是再提她,別怪我不客氣。」

  「明新什ど都好,」東尼扮個鬼臉走開,「就是不能開玩笑。」

  明新也不想解釋,專心工作去了。

  宜珍全身濕淋淋,一邊用毛巾擦著一面疾步向前面走。

  「蓬!」宜珍自知莽撞,走路卻沒看路,道了歉才抬頭一看。

  被她撞著的,是一個皮膚黑亮亮的大男孩,身材十分健碩,全套白色網球運動裝,手上拿個網球拍。百分之一百運動員的樣子。

  「糟糕!我把你的運動裝都弄濕了。」

  「沒關係,」他一笑,牙齒白閃閃,齊齊的一排,人雖不英俊,但是很有男子氣概,「衣服一見太陽就會幹。」

  他真是一點也不介意的走了。

  人與人之間,真是講緣分的。

  運動中心,六時便休息了。

  宜珍換上了襯衣、西褲,把泳衣塞進運動袋裡。

  她由更衣室出來,便看見剛才被她碰到的人。

  他也換了網球裝,穿了件自T恤、白長褲。

  手上同樣提個運動袋。

  他看了她一眼,她也看了他一眼。

  他笑笑;她也笑笑:「衣服干了沒有?」

  「早干了!夏天常出汗,運動裝一定要買好的,泳衣也是一樣,料子越好,越容易干。」

  「你是這兒的會員?來這兒打球?」宜珍邊走邊問。

  「不!這運動中心專供會員運動的。會員都是富商或他們的家人、親友,我沒有富商親戚。」他看了她一眼,「我和你一樣!」

  「我?」宜珍實在不知道他所指的是什ど?

  「你是這兒的游泳教練,不是嗎?」

  「我是。但你怎ど知道?我們只不過下午碰了一下,我根本不認識你!」

  「我每次到網球場,一定看見你在泳池教人游泳。而且這兒的教練,都要穿白色制服,你是穿白色泳衣的!」

  宜珍想起他也是穿白色網球衣:「你也是這兒的網球教練?」

  「不錯!」他笑,又展開一排雪白的牙齒。

  「奇怪,我還是第一天見到你!」

  「要到網球場,快捷方式是繞過泳池的石板路,我每次經過,你都忙著教授。所以我看見你,你看不見我。」

  「啊!原來如此!」

  走到運動中心的停車場,他問:「你住哪兒?」

  「九龍。」

  「我也是,你有沒有開車回來?」

  「我還差半個月才滿十八歲,連學車的資格也沒有,就別說開車了!」

  「我送你回去!」他開了一部小小日本房車的車門,「反正順路!」

  宜珍也不客氣,謝謝一聲上了車。

  「我還不知道你叫什ど名字?」

  「甘宏澤,你呢?」

  「陶宜珍!」

  「年紀輕輕為什ど不唸書?」

  「不是不想念,今年大學沒考上。大概我太喜歡運動,功課一直不算好,我們同校的四個女孩子,只有兩個考上了。要敲開港大之門,實在不容易!」

  「繼續努力,明年再來。」

  「或者!」宜珍指了指前面,「我到家了。」

  「我明天早上九時來接你回運動中心。」

  「好的!」宜珍覺得反正大家住處不太遠,甘宏澤回家必然經過她家,一個人坐車,要用那ど多汽油,兩個人又不會加倍。既然無損於他,又可以找個伴,何必客客氣氣,扭扭捏捏?

  大家每天一起上班,一同工作,一起下班,兩人發覺彼此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第一:大家都喜歡運動。

  第二:兩個人都直性子,說話不會轉彎抹角。

  第三:性格爽朗、不矯情。

  第四:兩個人沒有什ど嗜好,就是喜歡吃和運動。

  宜珍知道甘宏澤的事,越來越多。

  甘宏澤的爸爸在美國一家富戶當廚師,他賺的錢,便養活了一家數口:生活一向安定。

  十年前他大哥也到美國當廚去了,跟著全家便辦理移民手續,他的哥哥姊姊也先後去了美國。其中有些還在外國成家立室。,

  在香港,只有他母親、一個妹妹和他。

  因為一九九七的問題,父親急電召母親到美國去。而他母親也怕得要死,去年十月便準備全家移民美國。

  但是,甘宏澤不肯去,他認為一九九七沒有什ど大不了,他從來未擔心過。此外,他已經是大學三年級的學生,他不能半途而廢,因為他只差一年便大學畢業了。

  甘宏澤的父母可生氣,甘家一向重男輕女,。甘宏澤又是幼子,父母對他,一向寵愛有加,兒子不走,留下他一個人,父母無論加何不放心。他媽媽跟他說盡好話,他就是堅持到底。他媽媽見軟的不通,便硬來。聲言如他不肯立刻移民往美國,便停止生活費和教育費。

  甘宏澤並沒有妥協,他認為有手有腳,只要肯幹,餓不死的。

  他媽媽沒有辦法,本來房子賣出了,又央求新業主給她寶貝兒子留個房間。

  她也答應以後按月匯錢給兒子,但要他大學畢業馬上去美國。

  香港住的問題難解決,那房間,甘宏澤倒是接受了。但每月寄來的美匯,甘宏澤都退回去。

  聖誕節甘宏澤進入運動中心工作,由於要上課,因此只能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做兼職,晚上做家教,替孩子補習,收點學費。

  「學校放假,我進來做全職,收入好多了。本來可以儲點錢,現在,最麻煩的還是那部車。」

  「現在養一部車不容易。」

  「車子是我哥哥留下的,想把它賣掉,減輕負擔,但是上家教跑幾個場子,地區又不同。自己沒有車,很不方便。遲到家長會不高興,所以怎樣辛苦也要支撐著,幸好不用交房租。」

  「吃的問題呢?」對單身男子來說,這是個大問題。

  「早餐和午餐在運動中心的餐廳吃,晚餐通常都很隨便,上快餐店、吃漢堡。」

  「每天不停運動消耗不少,晚餐應該特別注意營養,絕對不能隨便。」

  「也沒有辦法,每晚吃一百幾十的牛排,我負擔不起。」

  「來我家吃!」

  「那不好。」他搖了搖頭。

  「你不用跟我客氣。」

  「我不是跟你客氣,但是,我連你家也沒有到過,就答應每天到你家吃晚餐,也許你的家人不喜歡我,又或者我不喜歡你的家人?」

  「這樣吧,反正你每天要送我回家,今晚你到我家裡坐,如果大家還談得來,那就在我家吃晚飯,我會跟媽媽說:我坐你的車子上班下班,你來我家吃一頓,公平,而且也可以減輕你供養汽車的負擔,你認為這方法好不好?」

  「可以一試。」到運動中心,各自拿了運動袋到更衣室,開始一天的工作。

  宜珍和宏澤既不像情侶,也不談情說愛。但是,他們感情很好,宜珍的事,宏澤知道,宏澤的事,宜珍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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