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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可艾

  「好多屁,臭死了,臭死了。」刁明捏著鼻子揮揮手。

  「臭死你最好,反正我就是要叫它屍屍。」

  「它是我救起來的,所以我要叫它狗雄。」刁明也不肯退讓。

  「屍屍!」

  「狗雄!」

  「我說屍屍啦!」她跺著小腳叫道。

  「我說狗雄啦!」他故意學她跺腳的樣子。

  嘻,真好玩!

  兩人因狗的名字拌起嘴來,爭論不休。

  小狗安靜地轉著頭,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看刁明、一下子看桃夭、一下子又看刁明……好累,脖子轉得好酸。

  它不明白,為何這兩人要為它的名字吵得口水亂噴?

  「汪汪……」屍屍也好、狗雄也好,我只是一隻三個月大的小狗狗,有那麼嚴重嗎?

  「屍屍,不准你替他說話,我一定要叫你屍屍,誰都不能改變!」桃夭絕不妥協的喝道。

  好凶喔!我只不過是希望你們不要吵了唄!小狗委屈的縮了縮脖子,不敢再吭半聲。

  刁明雙手抱胸的睞她。心裡道,她堅持要取那種怪名字,根本就是為了反對他而反對。

  「你一定是因為自己的名字很好笑,所以才給這只可憐的小狗也取個很好笑的名字吧!桃夭桃夭逃之天天,你怎麼還不趕快夾著尾巴逃之夭夭?」他嘲弄道,仗著高她兩個頭,居高臨下的睥睨她。

  桃夭火冒三丈。她最討厭別人拿她的名字開玩笑,都怪爹啦!取名字幹嗎非要出自詩經,大費周章取出來又難聽,何不乾脆叫她木瓜算了?

  「你的名字才好笑,刁明刁民大膽刁民。」她反擊,說著還放下小狗,捲袖、撩裙的朝他打去,「本小姐今天要不把你這個大膽刁民打得逃之夭夭,我上官桃夭四個字就倒過來寫!」

  「喂!你怎麼可以動手打人?」刁明跳開一大步抗議。

  「我就是打你,怎樣?我不只打你,還要踢你。我踢、我打、我踢、我打……」她的粉拳、粉腿如雨直下。

  「嘿!打不到,打不到。」他沒還手,淨是左閃右躲的跑給她追,逗著她玩,惹得她更生氣。

  嘻嘻嘻,太好玩了!

  刁明心裡不由得想道,說不定他有被虐狂,否則被她追著打,他竟然會覺得很好玩?!

  「臭刁明!你給我站住!」桃夭氣得非打到他才肯罷休。

  「啦啦啦——還是打不到,你的名字要變成夭桃官上了,哈哈哈……」他囂張得意的仰天大笑,此時,猛地一記掃帚「掃」到他俊臉上,把他的笑聲掃斷。

  「哼,看你還笑個屁!」桃夭一手拿掃帚,一手叉腰的怒視他,樣兒潑辣而嬌俏。

  「喂,你怎麼可以拿武器?」刁明捂著俊挺的鼻樑抗議。

  「你管我,看招!」她揮舞著順手抓來的掃帚追打他,「大膽刁民,有種就別跑!」

  「我又不是呆子,站著給你這個小妖女打好玩。」刁明邊跑邊叫,可仍逃不過在後窮追不捨的掃帚,「噯!我是肉做的,打了會痛耶!」

  「臭刁明,我警告你,不准再叫我小妖女!」桃夭更生氣,用掃帚柄當劍的戳他。

  他反手捉住帚柄,拉下臉正經的道:「小妖女,我也警告你,不准在我的名字前加一個臭字,還有,不准再用掃帚打我!」

  他的話才剛說完,桃夭就抽回帚柄,又往他的俊臉伺候過去,「我就是要用掃帚打你,誰教你要叫我小妖女。」

  刁明連忙像青蛙似的往後彈跳,不讓掃帚再凌虐他的臉,「叫你不要打,反而打得更用力,而且哪裡不截,淨截本少爺英俊無匹的臉。」

  桃夭哪肯停手?她把他的話當耳邊風,猶是對他窮追猛打。

  「你這個潑辣的小妖女,快住手,我真的要生氣!」

  「哼哼,生氣就生氣,來啊!誰怕誰!」她不畏懼的挑釁道。

  「可惡的臭丫頭,老虎不發威,倒給你看成病貓了。」刁明也火了,順手也捉來一支掃帚和她對打起來。

  「看我的無敵掃把斬!」

  「看我的劈天掃把劍!」

  只見兩人掃帚來、掃帚往的纏打不休。

  不遠處的一座涼亭內,雙方父母見兩個孩子在庭園裡打鬧,不由得會心的相視一笑。

  多年來,他們已見慣了這一幕,在父母們的眼中,兩個孩子活似一對吵吵鬧鬧的小冤家。

  「這兩個孩子果然如祖爺爺說的,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刁父意味深長的撚鬚道。

  「是啊!相公,看來也只有桃夭制得住明兒了。」刁母點頭附和。

  「真慚愧,小女無教,讓兩位見笑了。」上官父說,神情卻毫無慚愧之色,只有掩不住的疼寵與驕傲。

  「哪裡,是小兒失禮才對。上官兄,在下有個不情之請,請務必將令嬡許配給小兒。」

  「承蒙刁兄不棄,能與刁家結親,是上官家的榮幸與福氣。」

  「既然如此,我看咱們兩家的姻緣就這麼定了吧!」上官母亦十分贊成這門親事。

  桃夭的脾氣從小就倔,有時還真怕她嫁不出去,趁早定了婚,趁早安了心。

  況且桃夭是刁明接生的,兩人又是從小相識的青梅竹馬,加之兩戶家世淵源深長又門當戶對,真可說是天作之合呵!

  於是雙方父母就此約定,當桃夭年滿十六、刁明年滿二十時,刁家必遵循古制六禮,納采備聘,以五花大轎至上官家迎娶桃夭過門。

  兩個被父母牽了姻緣線的孩子,猶未知情的追趕打鬧,驚起花叢採蜜的蜂蝶翩翩亂飛,將寧謐的庭園綴得繽紛熱鬧。

  「小妖女!小妖女!」

  「臭刁明!臭刁明!」

  ☆☆☆☆☆☆☆☆☆☆  ☆☆☆☆☆☆☆☆☆☆

  時光飛逝,歲月如梭,六年後的某一個夜晚。

  天上,半滿的月娘高懸,彷彿似笑非笑的俯瞰多彩人間;而地上,亦有一群人正遙望萬家燈火通明的秀琅城。

  「老大,你確定真的要這麼做嗎?」冷面刀疤的性格男鐵枝再問一次。

  「多此一問,即已來此,豈有空手而回之理?」斯斯文文卻滿腦子鬼主意的胡蘆瀟灑搖著紙扇,扇面橫七豎八寫著「物美價廉」四個大字。

  「就是說,不然老子土匪當假的啊!」頭頂光滑無毛、身形肥胖的同花和尚應和。

  「同花叔,你說錯了,我們不是土匪,是劫富濟貧的俠盜才對啦!」年紀尚輕的小順子義正辭嚴的更正他。

  「笨順子,賊就是賊,盜就是盜,哪有分義的、惡的?劫富濟貧只是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天底下誰會那麼笨,把辛辛苦苦搶來的錢無條件分給別人花?」胡蘆乘勢來個機會教育。

  「你們會嗎?」小順子轉頭問其他人。

  鐵枝不置可否,其他兄弟都一致搖頭。

  「廢話,當然不會!」同花拍著肥肚腩回道,「老子當的是土匪不是恩主,要是把錢都分給別人花,哪來的錢買酒肉補這個大肚桶?」

  「老大,我們真的是土匪嗎?就像胡蘆哥和同花叔說的那樣?」小順子疑惑的轉頭問向一身黑衣、臉戴齊天大聖面具的老大。

  「刁明!」胡蘆突然暴吼一聲。

  所有人皆莫名其妙的看向他。找死啊!不懂他在發什麼神經,居然敢直呼老大的名諱!

  胡蘆搖頭晃腦著,「在眾兄弟的心目中,老大神武蓋世、英俊非凡,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

  「閉嘴啦!胡蘆,都什麼時候了,你還念啥子破鳥詩!」同花罵道。他最受不了胡蘆沒事就愛要文腔,擺明欺他不識字。

  「余豈言破鳥詩乎?其為千古之名句,不懂欣賞者,乃真俗人也。」胡蘆存心用之乎者也激他。

  「閉上你的臭葫蘆嘴,否則老子一拳送你到地下,去和那些孔子、孟子、烏魚子的,吟詩作對個夠!」

  「吾只曾聞孔夫子、孟夫子也,何來烏魚子乎?」

  「找死!」同花暴怒的提起禪杖要打他。

  「君子找活不找死。」胡蘆「刷!」一聲收起紙扇,也擺出架式,與他一陣瞎攪和。

  「安靜!」保持沉默的刁明終於出聲了。

  眾人立時噤口,嚴陣以待他的命令。

  「大家上!」刁明一聲令下,帶著一眾兄弟直搗目標--

  秀琅城寧國候府,也就是刁府。

  沒錯!刁府,就是他出生與扶養他長大成人的地方,他的家。

  一群盜賊明日張膽的策馬馳騁過秀琅城大街,馬蹄轟隆若奔雷,城民連忙躲進家中將大門關上。

  當刁明率眾衝進刁府後,刁府的人完全沒有反抗,眼睜睜看著他們把所有能搬的、看起來值錢的,除了人之外的東西全搬走。

  刁明曾嚴禁他們「搶人」,違者鞭打一百下馬鞭後逐出山寨,更不可留在秀琅城內,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大少……不,大當家的,這裡有個價值不菲的花瓶,你們趕快搶走吧!」老管家刁福指著一隻放在牆角的大花瓶呼道。

  同花聞言,當仁不讓的跑過去,抱起幾乎與他同等碩大的花瓶,喜孜孜的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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