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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亦舒

  一直等到喝完了酒!我付了販,老四淡然的說聲「謝謝」,便飄然走了。

  我便跟小意說:「你教她穿衣服?打扮?人家這叫有型有格,你再穿得漂亮點,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之一名,她這樣,才難得呢,哪裡有這麼容易的事?不可能個個女孩子都像她,你少開尊口吧。」

  「不不,老四跟我蠻好的。」小春說:「她不介意。」

  我只笑不語。

  小春說:「奇哉怪也,每個人都不喜歡老四,說她愛理不理人的,但是你,幫她說了一大堆好話。」

  「那些人,沒有看懂她。」

  小看不高興了,她問我:「你算是看懂了,啊?」

  「沒有。」我微笑。

  小意是吃醋了。

  我們年底,仍然結婚嗎?仍然結婚吧。

  我想是的,沒有疑問。

  然後我又見到了她。那個老四。

  她還是在那個地區買東西,不過隔了三天,我看到她,停下來跟她打招呼,她沒見到我,一頭撞上來,我連忙扶住她,她停了停神,看看我,像是記得我,可是叫不出名字,我連忙自我介紹一番。

  她微笑,點頭,「小意好吧?」

  「不錯。」我也微笑。「你天天出來買東西?」

  「我要回台北,帶點東西。我有個壞習慣,穿什麼用什麼,慣了之後,改不過來,所以那裡買不到的東西,在這裡都要買,有時候去英國,帶美國肥皂,怕買下到。到香港,又把台灣牛肉乾帶回來,整日無事忙,可笑死了。」她邊說邊笑。

  把我當作老朋友一樣,由此可知她對每個人都非常非常的客氣。

  這是好習慣吧。今天她換了一件貝殼紅的T恤,非常的明媚,與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對比,長髮依舊,鞋子是小小的縛帶鞋,無瑕可擊的打扮,這才是最最新的裝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見。

  小意只會跟潮流,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比人家落後一年半載,說什麼都俗一點,首飾與裝飾品都過了份,沒有自然的味道,看那些模特兒站出來,一個個撙腰仰頭─跨著腿,半點柔軟感也沒有。可是小意還來不及的學,我不明白。人都是很難瞭解的。

  當時我說:「我送你一程如何?」我的車子就在附近。

  「不方便的,」她推辭,「我自己叫車便可以了。」

  我不勉強她,她不是客氣,她是真的不想麻煩我。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車,替她開門,替她關門。她忽然給了我一個很溫和的笑容,像太陽一樣的。

  車子開走了。

  我告訴小意我見到了「老四」。

  「她一個人?」小意問:「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沒有看見。」

  小意說奇怪,老四從來不與男人在一起。我說人家也許沒男朋友。小意笑說:「她沒有男朋友?你相不相信?像她那樣的人,沒有男朋友?」

  我當然是相信的,只是別人不相信。

  小意跟她是中學同學,她們只在一起一年,老四被調到別的學校去了,以後也有聯絡,後來小意留在香港工作,老四被父母送到外國去念了幾年大學。

  「在巴黎讀書,讀什麼書?那根本不是一個讀書的地方。」小意皺上了眉頭,她還有一點妒忌的。「她喜歡畫,所以也可以說是去對了地方,花是花了很多錢。」

  小意的父母沒有多餘的錢送她到外國去混幾年,可是我覺得這是無所謂的,娶老婆就是娶老婆,與這種附加的條件沒有關係。一個女人要讀書,三步不出閨門時期也還有李清照。到外國東奔西走的女人多著,學問好的有多少?我曾多次向小意解釋。

  但是平時她不提,一見到有學士碩士的女人,她就不高興了。

  在她口中,老四是個不錯的女孩子,不驕傲,可是常常有點心不在焉,功課很好,她很少提及她本身的事,所以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她的事,只曉得她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父母卻早離婚,她不大說話,說起來卻很有幽默感,同學並不討厭她。

  小意說:「她很漂亮,不過不容易接受。」

  小意過幾天廿三歲生日,她要約老四。我想起老四說過,她要離開香港,不曉得現在人在何處。不過小意還是約到了她,她說沒有空,不能來,小意硬要她來,並且派我去接她。我真是拿小意沒辦法,只好答應。老四也拿小意沒辦法,也只好答應。

  小意得意的說:「說老朋友就是老朋友。」她停了一停,「很多人說,不能讓男朋友接觸到別的女人,否則就不行了,男人變得快,可是我不怕,我相信我的男朋友。」她看看我笑。對這樣的女朋友,還想怎麼樣?

  她與老四的年紀差不多,可是人家這麼成熟,小意這麼幼稚。這是環境使然,小意從她父母的手直接交到我的手中,她的日子不是十分豐足,但是她沒有憂慮,沒有憂慮的人是長不大的,但是長不大的人單純,不會裝假。

  我問起老四為什麼叫老四。小意說:「那時候學校裡我們班只有四個女孩子,她最小,所以她是老四。」

  「你是老幾?」我好奇的問。

  「老大。」她說:「我們都是同年.我比老四大七個月。」

  那麼老四也不過只有廿三歲。真是,她臉上的倦容是什麼地方來的?

  小意以前那些女朋友,我都見過,只有這一個最突出。

  到了她生日的那一日,她五點鐘叫我去接老四。

  我問:「八點才吃飯,這麼早去幹什麼?」

  「我找她來幫著我招呼客人。你在這裡礙手礙腳的,不好,不如去接她來。」小意說。

  她自己忙得要命,搞了一個星期。訂自助菜!研究菜單!請客人,發請帖,還要去買衣服鞋襪。不但要打扮她自己,還要打扮我,女人。

  我聽她的,照地址找到了老四的屋子。她住在半山那種少見的老房子裡。

  她來開門,手裡抱著一隻貓,頭髮被在肩上,穿粗布褲與T恤。她驚奇:「怎麼是你?」

  她的頭髮原來是天然發曲的,散在肩上才看出來。她微微的笑看,抱著一隻貓。我看看她,就已經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沒有戀愛過,我認為戀愛是和洽相處,但是現在我心頭上的感覺告訴我,不不,我選小意是一個錯誤!我應該一直等下去,直至認識一個這樣的女孩子才是。

  她見我站著,不知道我心裡想什麼,就說:「請進來。」

  我進去坐下。她沒有穿鞋子,只拖著一隻繡花拖鞋,大概急於來開門,另外一隻沒有找著;故此現在急著尋,在沙發底下,我拾給她了。

  她把鞋穿在腳裡,那隻貓跳到我身上來,我抱著它。

  是的,我揀錯人了,但是我是一個從一而終的人,我是一個因循而且非常守舊的人,我不贊成換女朋友,倒不是我懶,而是因為這樣做會引起無限的痛苦,對小意是不公平的。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我必需要明白,這世界上有許多東西,許多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可望不可即的,我一定要放棄這個念頭。

  她在等我說話,看看我。

  她的頭髮縐縐的垂在肩上。

  我說:「小意說你早一點去可以幫她招呼客人。」

  我說得很笨拙。

  「我不會招呼人,小意是知道的。」她微笑,「你轉告她,我在七點鐘會去的,我還沒洗頭呢。」她說。

  「這樣就很好。」我衝口而出。

  她用一隻腳把拖鞋踢來踢去,輕輕的。

  我低頭看看拖鞋,是黑底的緞子,上面繡著一隻白色的蝙蝠。

  她說:「你應該幫她呀。」

  「她也嫌我不會招呼客人。」我坦白的說:「而且客人哪裡有這麼早來。」

  她靜了一會兒。不響。奇怪,通常兩個人在一起,不說話是很尷尬的,但是這一次我不覺得,反而很自在。人為什麼一定要說話呢?我與她都不是喜歡說話的人。

  她說:「你一定奇怪我沒回台北吧?我在這裡找到了一份工作,於是留了下來。白忙了幾天,現在櫥裡都是存貨,沒有用。」她又微笑。

  那種微笑是帶嘲弄的。對於未來的一種無可奈何。

  我問:「你不介意我多坐一會兒吧?如果我馬上回去,小意會說我辦事不力,我多留半小時,會好得多。」

  她笑了,「真是……有男朋友真好……」她加一句:「尤其是好的男朋友。」

  我詫異的看著她,怎麼她會有這種想法呢?看上去很享受獨立的女孩子。大概是客氣話吧。

  我轉過頭去,看到露台上有一隻缸,缸是黃、綠兩色的,裡面種了一株杜鵑花,開得密密麻麻,一種蜜紅色。還有另外一隻缸,什麼也沒有。

  她笑問:「你一定在想,另外一隻缸,也該種點東西?」

  我點點頭。

  她答:「裡面養看金魚,不能種。」

  我馬上站起來,走到露台去,低頭看向缸裡,可不是一缸的金魚!我不認得,卻也知道是名種,我說:「這是一對水泡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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