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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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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了阿媚喫茶,阿媚遲到。

  隔壁坐著兩個中年婦女,正在大肆談論家事,她們是上海人。

  一個很氣憤地說,「……我同伊講,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女孩子家纏住人家的丈夫不放,成何體統,為什麼不檢點一些,況且伊身材面貌都還是上乘的,何必做些沒有前途的事,誤自己的青春。」

  我向她瞄一眼,只見她兩道眉毛畫得關公似的,面孔搽得紅是紅白是白,一臉一身的肉,年紀並不十分大,約三十七八歲模樣,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顯然是個闊太太,因此具備一切闊太太的缺點。

  另一個也打扮入時,因是做聽眾來的,所以唯唯諾諾,不慎出聲。

  「可是伊不聽我勸,伊冷笑說,我丈夫是很愛她的,我沒法子,只好回家同他吵,問他當初做小職員的時候,可記得岳父怎樣幫他的忙,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叫我怎樣活下去?」

  阿媚來到,靜靜的在我對面坐下,叫一杯礦泉水,跟我一樣,被隔壁的對白吸引住,我們聽下去。

  「我只好聯合親戚,同他去大吵——不吵我是不甘心的!」

  「夥計!」那位胖太太叫,「替我包起兩打蛋糕!」

  她還記得吃蛋糕,毫無疑問,她們會活下去,且活得很好,很壯健。

  媚看看我會心微笑。

  那兩位太太結賬走了。

  我吁出一口氣。「人們就是為這個煩。」

  「你彷彿很慼慼然。」媚說,「富有同情心。其實丈夫對這些女人來說,同一隻玉墜有什麼兩樣呢,也不過是為她們添增面子的一件東西。」

  「或者,一張絲絨沙發。」我說,「客廳少了一張絲絨沙發,到底難看相。」

  「你呢?」媚問,「你的同居生活如何?」

  「很糟。」我說,「不過你放心,我不打算訴苦。」

  「有人說看見張家俊跟一個混血女郎喫茶。」媚說。

  「也不稀奇,我與他最近搞得很差。」我說,「這次試驗很失敗。他是個愛新鮮的人,一部車子都三日兩頭的換。」

  「你不生氣?」她問。

  我笑:「生什麼氣?我照照鏡子,發現自己並沒有什麼損失,眼睛鼻子全都在,有什麼好氣。」

  「可是他住在你家裡。」媚說。

  「他可以搬出去。」我說。

  「你不傷心?」媚問。

  我想很久。「早三個月有,可是那種傷心,自憐居大多數。我不介意。」

  媚說:「他怎麼可以在你家中與人家鬼混?」

  「待我問他。」我微笑。

  「我很佩服你。」媚說,「像我,雖不至於像隔壁那兩位太太那麼窩囊,但是也好不到什麼地方去,整個人瘦得落形,到現在午夜夢迴,始終不明白他為什麼離開我,而且那女人的條件比我差那麼多。」

  「媚,他受你七年氣,他也受夠了。」

  「我否認這一點,我什麼時候讓他受氣?」媚憤然說。

  「你自然不覺得。」我說。

  「哪對夫妻沒有爭吵?」她說。

  「七年來,他受的氣逐年升級的,他的忍耐力總有個限度,你是千金小姐,他是你爹公司裡的小職員,你對他青睞有加,欣賞他的才華,提拔他,下嫁於他,可是你始終不能忘記你有恩於他——媚,我們是小學與中學的同窗,你的脾氣,我豈有不知道的,你簡直把他當家中的一名長工,連侄女兒與同學去游泳,都叫他做司機,日子久了,自然不開心。」

  「可是那個女人是——」

  「她聽他的,那還不夠嗎?」我說,「上半輩子他聽女人的指使,侍候一個女人的面色做人。下半輩子也該換換口味,風水輪流轉。」

  「我始終不能明白,我們黃家對他是在不錯。」

  我搖頭:「他娶你是錯。一個男人,切切要記得『齊大非偶』這四個字,像我的兄弟,都是硬錚錚的大丈夫,他們賺三百,老婆跟著喝粥;賺三千,老婆跟著吃飯;賺三萬,老婆嘗魚翅,決不會在女人身上貪小便宜。像你們黃家,左右不過開家鐘錶店,你們自己吃用不愁,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也不過是做些上不了台盤的小生意,做你的丈夫,氣是受到十足,享受能有幾成?你老爹也不過做在平治裡,又不捨得給女婿買勞斯跑車,他幹嗎留在你家裡?等分遺產?他又不耐煩。老實說,你這丈夫是挺有志氣的,當初他娶你,不是為你的錢,而是為感情,我覺得他很有勇氣很好。」

  媚冷笑:「有你這樣的女人,不幫同性去幫異性。」

  「我是據理而言,」我笑,「你黃大小姐害怕聽不到奉承的話?我又不想你送金勞力士給我,我幹嗎要對你虛偽?你不愛聽這些話,下次就不用出來見我。」

  媚歎一口氣。「我也只剩你這一個朋友。」

  我們這一班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兒女私情略不如意,便要死要活。

  是,我們便是這樣沒志氣沒出息的人。

  我們正要付賬,媚忽然驚說:「唉呀,才說曹操,曹操就到,那邊不是張家俊嗎?」

  我忍不住看過去。是他,錯不了,他與那混血女郎正走進來,香港就是這麼小。

  「噯,」我低聲跟媚說,「我們快溜吧。」

  「溜?溜哪兒去?他們坐在門口隔壁。」

  「我們打邊門走。」我說。

  「奇怪,奸婦淫婦倒不慌忙,你卻心虛起來,真沒出息!」

  「別開玩笑,我們趕快溜吧。」我說,「難道我還過去上演六國大封相不成?」

  「沒種!」媚暗暗罵我。

  「這類『種』也不需要有。」我拉起她從後門就走了。

  回到家中,丟下手袋,不知怎地,嚇得一身是汗。從來我最怕遇見這種場面。

  回想剛才那個混血女郎,只記得她有頭半黃不黑的頭髮,黃眼珠,皮膚白得十分不健康,並不漂亮。

  混血兒非得深色頭髮淺色眼睛才會好看,張家俊挑到個特別醜的。

  我定下神來,把他的東西全部收進箱子裡,整理好之後,到街上買一把鎖,順便帶鎖匠回來把鎖換過,再寫信到電話公司申請改電話號碼。

  一切做完之後,張家俊回來了,拚命按鈴,我去給他開門,他一來便看到一套箱子擱在地下。

  「什麼事?」他大驚失色。

  「你該搬走了,家俊。」我說。

  「完全是誤會。」他氣急敗壞地。「我知道你看見我們——」我眨眨眼。

  「好吧,我搬。」他說,「但是你不能叫我馬上走,我總得找屋子搬。」

  「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計其數。」我說,「何必等?」

  他朝我瞪眼:「你怎麼一點情義都沒有?」他責問我。

  我說:「你使我想起一個笑話。」我仰頭笑。

  「什麼笑話這麼好笑?」他踢開一隻箱子。

  「有一對夫婦分居後,丈夫與舞女同居,生下一子,妻子離開香港去唸書。這男的忽然對前妻說:『人家說,我可以告你遺棄。』於是他前妻馬上告他通姦離了婚。這個笑話你說滑稽不滑稽?」

  「你是諷刺我?」家俊跳起來,「我覺得我對你不錯!」

  「我再說一個笑話。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她丈夫說:『我一向對你很好,你想想,你懷孕的時候我都沒出去玩女人。』你又說這滑不滑稽,彷彿他吃虧了,有的玩沒去玩。」

  「很好笑,」他說,「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結婚——」

  「你沒有條件結婚!」我截斷他,「你不能負擔家庭。」

  「你太虛榮。」他說。

  「太多無能的丈夫都用這種借口來替他們自己開脫,我不怪你。」

  「你聽我說:我與那個女人其實什麼也沒有——」

  「我沒有吃醋,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這裡。」

  「好的,」他說,「我搬,你不必再諷刺我。」

  「請。」我說。

  「好。」他站起來。

  「你忘記車匙門匙。」我說。

  他無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鎖匙掏出來擱桌上。

  我替他開大門,他看到門上的新匙,呆住,他問:「你連鎖都換過了!」

  我笑笑。

  「你這歹毒的女人!」他咒罵我。

  我微笑,向他鞠躬。「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揚一番,我不會怪你,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著『寧可我負人,不可人負我』的心理。再見。」

  「謝謝你!」他怨毒地說。

  我關上大門。

  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書房中,住了很久。他是怎麼搬進來的,我也忘了。開頭好像是因回家遠,他說累,便在我這裡睡一個晚上。再後來週末索性不回去,放一套睡衣與替換的衣裳在我這裡,然後乾脆不走了。

  我覺得怪悶的,怎麼會變成同居的局面?我一向反對同居,因為對女方太不公平——盡了所有做妻子的責任,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權利。而那時因為他向我求婚,所以心腸一軟,便讓他呆下來。

  我總覺得一個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誠意,有誠意的男人實在不算是壞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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