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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亦舒

  她留我吃晚飯,我就留下來了。

  座上只聽見碗筷叮噹的聲音。

  這個少婦不是我的小令。我的信不是寄給她的。我的信是給另外一個人的,我心裡想像的小令。

  就是這樣?也好,就是這樣吧。誰說故事,定有個結尾呢?

  吃完飯,我略坐一會兒,禮貌地告辭了。

  小曲與我一起離開。

  她抱歉地說:「姐姐現在就是這樣,做人糊里糊塗的。」

  「這樣才好。」我淡淡的說。

  「你不怪她就好了。」她說。

  「不,我怎麼能怪她呢。」我說。

  書本裡描述情人再見,總是細膩動人的,事實不過如此,大家都有點記憶模糊,見了也算了,就像做了一個夢,醒了忙還來不及,並沒有工夫去計較夢的結局問題。

  走下山去的那條路仍然是滾燙的,太陽落得很快,夜色沒有合下來,路燈霓虹燈倒早已亮起來了。我站在山腰,看著海港,很久很久。

  我知道我這一次去,是不會再回來了,除非父母要見我,否則我是真不要回來了。

  我與小曲默默散步下去,我送了她回家。

  我到了家,洗完澡之後,整個人癱瘓似的累,只好躺在床上休息。

  媽媽到我的房間裡坐下。

  我們閒閒的聊著,她的中心思想很簡單,堅持「大丈夫何患無妻」。

  最後她說:「你猜誰打電話來了?」

  我搖搖頭。

  「張伯母。」

  「誰?」

  「婉兒的母親。」她說下去,「張伯母先是問你好,然後她告訴我,她把婉兒拘回來了,以後再也不准她到外國去。」她打算好好的管教婉兒,再也不讓她胡來了。這麼說來,婉兒只比你遲了一些回來。張伯母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呢?無論怎樣,婉兒這件事是完了。」她小心翼翼的看我一眼,「而且是她先對你不起的,我們可作不了主。」

  我點點頭,「是完了。」我說。

  母親放下心來,「當初他們照顧你……這是要報答的,我們得另想辦法。」她說。

  「婉兒——她好嗎?」

  「沒有什麼事吧?我沒問。」

  我也不再問下去。一切是索然無味的。只不過短短的兩三年。當初是如何的情景,現在又是如何的情景。我不想見婉兒。世界上只有見不到得不著的東西才是最好的。

  當夜我睡了,因為無牽無掛的緣故,睡得特別好。

  睡前我什麼也沒有想,腦子裡是空白的一片。本來想念一個人是痛苦的,但腦子裡空白,無人可想,更加痛苦。我終於想到回去該做什麼實驗。還是寄情在學業上吧,我還有什麼可做的呢?

  一連好幾天,我都沒有離開家裡。

  我很靜默,比剛剛回來的時候靜了不知多少,那種「半學成歸國」的虛榮褪得極快,不一下子我就打回原形,而且家裡的好食物吃得多了,也不過如此。

  我受了這樣大的幾個打擊,實在已經不在乎發生些什麼了,名正言順的做好懶人來。

  媽媽見我天天孵在房間裡,便擔心。

  媽說:「你怎麼不出去走走?整天一條牛仔褲,一件破汗衫,當心悶出病來,度假度假總要好好度,這樣子怎麼行?等回去了,又說父母招呼不周。」

  我苦笑。

  躲在家裡,我心靜。

  然後婉兒來了。

  她母親帶她來的。

  婉兒一定很愛她父母,否則以她這樣的性格,她怎麼會聽話跟著到處走?我有點感動。她們在客廳裡坐,我在房裡看書,我不知道誰來了,也不想放下書,然後母親猶疑的臉在房門出現。

  她說:「張伯母與婉兒在外邊,你出不出來見客?」

  「誰在外邊?」我放下書本。

  「婉兒。如果你出去了,倒也好,可惜你又在家。」

  「婉兒?」我站起來,「我去看看她。」

  「你——」媽媽急了。

  「媽媽,你放心好了。」我笑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放心,但是她來看我,我不見得不讓她看。」

  媽媽點點頭。

  我推開房門,我等著看一頂草織帽子,但是我只看到婉兒坐在沙發上。短頭髮,一套白衣白裙,沒有帽子,沒有花。我失望了。她見到了我,只略略抬一抬眼,然後笑了,她很大方,向我點點頭。「家明。」她說,好像我們的關係只止於此,好像我們只是普通的朋友。因為她這樣大方,我也很懷疑我們是否曾在一間屋子裡同住過。

  我面上漸漸熱了起來,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婉兒胖了,也疲倦了。最明顯的是她的眼睛,幾乎完全消失了當年的明亮,我實在覺得有點驚訝。女孩子變海這樣快,匆匆幾年,她就有了憔悴的感覺。她不出聲,靜靜的坐在沙發裡,不熟悉的人大概不會看得出分別,但到底我是知道她的底細的,現在的她不及三年前一半的美。她不一樣了。

  她心不在焉的坐著,垂著眼,我呆呆的看著她。

  我可以明白當年我不顧一切陪她離開這裡的原因,因為她長得實在好。即使是胖了憔悴了,她的輪廓還是在的。

  我忍不住低聲說:「你還記得『小王子』嗎?」

  她點點頭,「我是那朵花,是不是?」

  我笑了,有很多惆悵,但不說什麼。

  她說:「你長大了,家明。當時如果你是這樣子……還說當時幹什麼?難道我老了?我不是這樣的人。」

  「我很明白。」我說,「你不是這樣的人,如果你普通一點倒好了。」我笑。

  「你很明白。」她抬抬眼,「不錯,我值得驕傲。他們說你沒有講過我一句壞話,並且不讓別人說我壞話,我很高興,到底像你這樣的人是難得的。你以後並沒有其他的女朋友。我不是那種女人,不要你又不給你找別人,可以到處炫耀。我倒希望你有女朋友。我對不起你。」

  兩個女孩子都對我說:「我對不起你。」

  但是在戀愛這方面,誰佔了上風,又有什麼關係呢?勝利的人不一定快樂到哪裡去。

  「如果你覺得我瞭解你,不要說對不起。」我說。

  她點點頭。不再說話了。

  她整個人是懶懶的。

  張伯母說:「家明是長得益發出眾了。」

  我也沒有特別的高興。眾人都褪了色,我獨獨出眾,有什麼用?褪色也是一種特權;成熟,歷盡世故了,才可以名正言順的退步。我呢?

  婉兒與我站在露台上。

  她忽然抬起頭來問我,「家明,你還會來看我嗎?」我覺得很驚奇,隨即又悲哀起來,這問題不是她問的。

  她是張婉兒,男朋友要多少有多少,她隨時抓一把吹掉一點來揀揀,在乎我嗎?

  波希米亞人老了,也就是這樣,一個朋友說。

  但她沒有老。

  她應該知道這裡是家,不比外國。在家裡,她在外頭的聲名傳開了,就不受歡迎。我不能夠去看她。即使在英國,我也不會再去看她。一切都完了。但她卻要求我去看她,這是她今天來的原因?

  我沒有回答。我低著頭。

  聰明的她,也應該知道答案。

  我們一陣沉默,她仍然站在露台上,站在我身邊。

  她說:「天氣真熱,我以後的時間,非留在這裡不可了。這麼熱。」

  我緩緩的問:「你計劃結婚?」

  「不。」她說,「我不想結婚,我從來沒有想過。」

  但她還是站在我身邊,沒有離去。她變了。

  她開始留戀身邊的人、身邊的事。是不是因為她不能再得到更好的了?我替她惋惜。她那種不在乎、不羈、任性,如果隱沒了,她也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

  「你呢?」她問。

  「我也不打算結婚。」我說。

  「為什麼?」她詫異的問。

  「心愛的人難找。」我簡單的說。

  她失笑:「當時我們不是就要結婚了?」

  「是的,就差那麼—點點。」我承認。

  我的笑始終凝在嘴角,變得茫然的,沒有焦點。她的確是胖了,精神也不大好。

  沒坐了一會兒,她母親就把她帶走了。

  我仍然坐在露台上,沒有說什麼。

  母親到露台來坐了一會兒。

  太陽雖然下山了,但熱浪依然。

  她說:「婉兒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三年前一個活潑明媚的小姑娘,怎麼今兒這樣老氣了?由此可知女孩子還是規矩一點的好。」

  我不響。叫我說什麼呢,的確如此。

  這就是我兩個女朋友,一個丟棄我的,一個被我丟棄的。

  我的戀愛故事,不過如此。

  暑假其餘的日子,就這樣無夢無歌的過去了。

  直到上飛機之前,我再沒有見過婉兒與小令。

  媽媽對我說:「好好物色一個對象,帶回家來。」

  爸爸說:「他自有分數,你催他做什麼?」

  我笑了。

  上了飛機,我照例縛好安全帶,才把頭往座位裡靠過去,忽然眼睛一亮,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向我走過來,拿著座位號碼,湊巧便坐在我身邊。她沒有看我,自顧自拿出了一本雜誌,翻了起來,但是她心也不在雜誌上,沒看了多久,雜誌上一點一點的濕了,我才發覺她在哭,她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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