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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席絹

  方笙原本該躲得過的,但因為撥冗瞄向門口的方向,在閃神間已然成為落湯雞,實在是冤枉!不過恰好給人充英雄的機會。

  瞧大門那邊疾走過來的人之一不就是鍾迅嗎?經此一番騷動,要發現她們的所在地不難。

  她拿下墨鏡,露出紅通通的失眠眼兼伴著兩顆晶淚投入鍾迅懷中嚶嚶啜泣不已。

  面對這樣一張面孔,很難仔細去想這名女子的精明狡詐天下無敵,便一古腦兒的充滿英雄氣概,救美去也。楚楚可憐的羸弱佳人待援助,什麼事都先拋一邊再說。何況鍾迅在入口處早已看到金玉斐的使潑行逕。

  當下立即喝道:「你做什麼欺負人!」

  「她是狐狸精,人人可以誅之!」金玉斐向來不是認錯的一力,端起架子氣憤鍾家少爺不站在同是香港人的一方。

  鍾迅抽出手帕給方笙拭臉,冷道:「不要亂說一些沒證據的指控!而且,即使方小姐是什麼狐狸精,也不勞金小姐來聲討!包何況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這些失態且傷人的舉止。你也不過移民到美國十五年,怎麼就淨學一些野蠻行為回來,丟我們香港人的臉!」

  「你——你——你好樣的!我想令尊會因為你的行為而生氣!你幫外人而不幫大嫂,簡直是——簡直是天理不容!哼!」

  討不了好處,識實務的人都會火速下台一鞠躬,就見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連丟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車似的衝出大門,一去不復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來形容幫理不幫親的行為嗎?」方笙像好學的乖學生一般,伸起右手發問。

  「千萬別因此誤以為香港人皆是不學無術、沒有文化。畢竟你能對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鍾迅扶好她,語氣難掩笑謔。誰教金小姐挾利益迫使他心愛的大哥去娶她呢!這種女子即使硬說有多麼了不得的人品,實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順眼,尤其見她今天的野蠻行為可鄙可憎,口氣自然不會謙恭有禮到那裡去。

  「你還好吧?」鍾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說了什麼氣死人的話讓金大小姐失態。可是口頭上的針鋒相對,永遠不該失風範的發展為動作派。堂堂一個千金小姐,能看嗎?

  方笙已拭乾臉上的水,撈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個完美的拋物線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內,才笑對目瞪口呆的鍾迅道:「我很好,你今天來有什麼事?」

  鍾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著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紅腫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為這矛盾綜合體的女子攪動不已。這女子是堅強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無論是那一種,鍾迅都有吁了一口氣的感覺(或慶幸?),因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這種女人,他萬萬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確定。

  老天爺!今日一大早父親還下達高壓指令要他對方笙「親切」一點哩!即使不為大哥,他也要為自己著想,這種女人呀,還是留給大哥吧!

  他會前來是因為父親有令。但他可不是來談情說愛,而是來問明白昨夜方笙未能說完的計畫。

  想了一夜,反省了一夜,他決定給大哥真正的自由。也許方笙可以提供最完美的方法……他衷心希望。

  ***方笙提早回台灣了。

  一方面是公司的事積壓已多,一方面是她要看看鍾重陽對她重視的程度到那。一旦她能明白自己手上的勝算有多少,計畫才會行得通。

  只要行得通,第一件事便是要阻止鍾適娶金玉斐。這輩子,鍾適身邊及床邊的女人只能是她,不會再有別人。

  任何一個步伐的踏出都是賭注。要就順遂了心;要不就一敗塗地。然而世事不就是這樣嗎?充滿了冒險,才會有樂趣的存在。

  有或沒有;成功或失敗;幸福共渡或各自失意過殘生。

  她能等多久?

  辦公到一半,低頭看自己的纖指平張。五年!她要用五年的時間去讓鍾適飽嘗後悔的苦澀,要用五年掙取回鍾適的自由,代他償清尚欠鍾家的余債。也——讓鍾迅實現他舞台劇的夢想。人人都受益,不是嗎?

  這不見得是十全十美的好法子,也太過迂迴。但已是她能做到最好的安排了。否則鍾適一輩子只能當傀儡。絕不會主動脫離「華康」,置他的弟弟於不顧。

  當然,也不能漏算了他打她屁股的帳,所以活該要花五年的時間去受苦。而且,他原有機會讓一切的安排更美好,但他拒絕了她。拒絕了情感,只因恩情的枷鎖令他甘心獻上這輩子時光去消磨。那麼就得原諒她的不擇手段了!搶過他的責任,讓他不再被需要,到時他便有空閒去接納關於自身的情感了吧?

  鍾迅罵她瘋了,為著種種可能難以掌握的狀況來反駁她的計畫。

  如果付出了心血,卻依然沒得善終呢?如果鍾適在五年內有了心儀的女子了呢?因為他不是那種會對弟媳心存非份之想的男人。如果他在灰心後悔之下隨便找了一個女人娶了呢?

  是!五年是不算長,但經歷一個婚姻過後。弟妻改投兄懷,又是多麼聳動的消息,包準傳得港台兩地皆知,並且臭沖九重天,招來口誅筆伐的批判。更甚者是兩人不得善終,沒有好結局。在鍾迅眼中,不管怎麼算都大大不妥,他抵死反對,更不想當人家五年的丈夫。

  對,方笙的計畫就是這樣。嫁給鍾迅,謀奪「華康」大權,踢開鍾適,完成鍾迅施展藝術天份的心願。在多疑的鍾重陽而言,有能力的兒媳自然好過有能力但居心叵測的養子一千倍。

  方笙在回台灣之前,又與鍾重陽見過一次面,益加肯定了那老奸蛋心中的算盤在打什麼。所以她回來,並且靜待事情的演變。在同時,亦要做出好成績促使那老傢伙行動。所以三天來她搶生意搶得很凶,幾乎是威名遠播,一反平日看來溫吞,其實暗裡鯨吞蠶食的手腕。

  只是,她還要等多久?哪一個人會先來?

  鍾迅是一定要來的。因為她脅迫他在七天內一定要裝成熱戀中的小呆瓜,以人盡皆知的姿態殺來台灣與她譜出驚天地、泣鬼神的閃電戀曲。

  否則她如何能氣壞鍾適……哦不!是取信於鍾老爺子與所有人?至少她是這麼對鍾迅洗腦的。

  她未曾把鍾迅當呆子看,如果鍾迅願意配合,也是因為他真心希望兄長自由。去選擇自己想過的人生路子去走,而不要一輩子囿於恩情,無怨尤的作牛作馬卻不被感激,反被排擠得更徹底。

  看在這一點,方笙誠心希望鍾迅能夠伸展他的志向,如果能使得上力,她絕不會吝於施援手。

  因為鍾迅真正的喜愛鍾適,是所有鍾家人中,唯一毫無理由對鍾適好的人。所以方笙感念在心。

  嗯……當然老是以鍾適的另一半自居是有一點點羞人,但既然此生打定了主意要當他的妻子,照她看,鍾適八成是跑不掉了。

  她只需承擔另外二成的變數而已——倘若五年內鍾適遇上了心儀女子——到時她哭瞎了都不會有人可憐的。誰叫她要走這一著險招!鍾迅總是這麼一再強調的。

  五年的青春可能儘是虛耗無償,這是她必須承擔的後果,也叫咎由自取,可是她依然決定搏上一搏。

  向來冒險性愈大的事,所得的成就感不也更高?當然,挫折也更痛徹心肺。

  電話內線的嗶嗶聲打回了她神遊物外的靈魂,她按下對談鍵問道:「什麼事?」

  「有一位鍾適先生求見,我已告訴他沒有預約不行的,但——」斯文溫雅的男秘書唐揚凡語氣中難掩他的無可奈何,以及來人的強勢難擋。

  咦?先來的人是鍾適?真是料想不到。

  還來不及回應,唐揚凡的聲音已被鍾適取代。

  「方笙,我要見你。」

  她不由自主的跳了起來!而同時,與秘書室相連的門也被打了開來,氣勢磅礡的鍾適立定了幾秒,便大步踏入她辦公室,順手一揮,門板已然上,給了他們充分的隱私。來勢洶洶的氣勢差點令方笙黏在牆上不得動彈,幸好她身後是辦公椅,她只不過是跌坐回原位,沒有失態太多。

  「你的男秘書長得不錯。」他淡淡的說著言不及義的話,然而位於太陽穴的青筋卻忍不住啊動。顯示了他對她起用男秘書的行為不以為然。

  方笙乾笑了下,壓不住頑皮的天性,不怕死的道:「如果你有興趣。歡迎取用。事實上我手邊還有幾個助理秘書更是秀色可餐,不少牛郎俱樂部搶著挖角——」

  碰!

  一記鐵拳擊上豪華辦公桌的桌面,霎時震得桌上所有物品皆向上跳躍了一公分才又回歸原位,也差點將方笙的芳心嚇出了喉嚨。

  「少來這一套!我一點也不在意你糜爛的私生活!」該死!她就非得學所有不良的色老闆那樣去養一些花瓶來用嗎?即使明知她存心氣壞他,其真實性有待商榷,他仍被她成功的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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