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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席絹

  在事業上,鍾適除了是「華康集團」裡永遠有能力而無實權的特助之外,誰也不會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過氣的成山公事中,游刃有餘的經營起自己真正有興趣的事業。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國貴族學校求學時,認識了湯森.艾普克,一個身份特殊的混血兒。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國中某一小柄的貴族,而其母則是英國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僅護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規範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國家依附著白人定的規則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國人馬首是瞻。任何一個女子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遠無法入籍為阿拉伯人,頂多給予永久居留權罷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於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兒的湯森雖是棕髮白膚,但依然被視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們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順利的進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開採,而不受太多刁難。

  在五年前再度聯絡上之後,他們一直以這種方式做公事上的溝通,有時湯森會來香港——約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討論公司營運,再不然也就是鍾適前往各國出差時,事先約定會面地點。居然五年來都維繫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開始有利潤呈現,這是挺不可思議的合作方式。

  如果鍾適有更充裕的時間去經營,那麼他們共組的石油公司不會以「牛步」(生性急躁的湯森形容詞)的方式成長,直到近年來才見一點點紅。

  可是他沒有時間。鍾重陽是個多疑又嚴苛的上司,他防著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時搾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貢獻在他的事業王國中。如果他認定鍾適可以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而不累倒。那他就會徹底把十六個小時的工作量壓在鍾適身上;更別說同時要他負責許多公司的業務成長責任了。

  還能分出時間紮實建立自己的事業,實屬不易。尤其成功的瞞住鍾重陽那隻老狐狸,應也要算上鍾適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貪圖他人財物之上。

  這一點,鍾重陽是不會懂的。畢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圖的,就是不屬於他名下的財富,又那會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權重之後,卻無所求呢?

  直到與湯森討論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點半了。由他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灣的水澤正迎向朝陽的燦亮,湯成一波又一波的瀲灩波光。他關上電腦,上雙眸,倍感疲累的精神與身軀並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鍾老爺所賜,他養成了少許睡眠的習性,不過在香港這個快節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顯得浪費。

  「鍾適?」門框被敲了兩下,傳來方笙略帶睡意的聲音。她站在書房門口,等待他的邀請,並不莽撞的闖入他人辦公處而以為理所當然。即使書房的門沒有關,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會?十點左右再陪你去筆架山的別墅拿回衣物。我會替你買好機票。」他走到門口,克制自己必須與她有所距離,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這幾乎耗盡了他向來引以為傲的自制力。

  她臉色微變,鍾適仍是決意丟她回台灣。當成兩人之間什麼也不曾有過嗎?

  如果她會順著他的心,那麼她大可不必來了,只要她活著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來鍾適還不明白一個女人的固執,可以堅定到什麼地步,老實說,她有點氣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筆架山,與那群色狼公子們為伍,但你沒資格命令我回台灣。對不起,你的權利只有把我丟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經心的轉身而去,打算換上她的禮服,回何公子的別墅後再從長計議。顯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為重拾舊情便可以讓他決定不去犧牲他的愛情,不去與沒感情的千金小姐成親。但鍾適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偉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無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對他而言,愛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鍾適攫住而打斷了思緒。她看著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陰鬱的眼眸。

  他沉聲道:「你故意氣我是嗎?如果你以為——」

  她打斷他:「對不起,我不會作太自以為是的「以為」。我更不會因為昨夜拖你上床就認為你會突然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畢竟與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個,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夢。」

  如果她是存心氣他,那她該死的成功了!鍾適從來沒有發現自己居然這麼禁不起撩撥,似乎只要她來上幾句尖刻的話,他便會在瞬間成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麼辦到的?

  他鍾適可是香港商界公認的冷靜魔鬼呀!

  此刻他卻連掩飾怒氣的能力也沒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灣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乾脆的丟給他一句拒絕。說真的,要在他這種撒旦面孔下故作鎮靜,可不是簡單的事哩。要不是算準了他不會傷害她,她早就抱頭鼠竄了!瞧他的俊臉鐵青成什麼樣子!

  他被她的任性驚得差點忘了呼吸!然後又被湧上的怒火燒得七竅生煙!從沒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為,就算是企圖操控他一生的鍾重陽也深諳笑臉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壓手段逼迫他就範,否則只會弄巧成拙。更別說其他人了!而這個小丫頭居然……居然無視於他的怒氣,直接挑。

  要不是他太生氣的話,他一定會為她的勇氣拍手叫好!丙然是標準的初生之犢,是吃定他對她沒轍嗎?

  丟她回台灣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種,但都會令她哭……

  懊死!她究竟要什麼?他身上沒有她要的東西,「我要你愛我,我不要你娶別人。」

  方笙由他眼中讀到了問號,緩緩低喃。

  他放開她,躲開她的注視,「我不要你。」他回答得殘忍。「如果我必須和每一個與我有肌膚之親的女人相愛,排隊等候的女人大概會由香港島排到九龍去。我沒有仙女棒去實現你的夢想。」

  她移動身軀到他視線範圍。

  「你不要愛情?」不理會他話意中刻意的傷害。她只要從他身上探知更多有利於自己可掌握的訊息。

  「我不要。」他冷淡的回應。

  「你不要我?」她又問。

  他低頭看她的美顏,不掩情慾波湧。

  「我要。但決不容許女人以身體當索愛的籌碼。」

  她微笑。

  「原來我用錯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圖用身體來勒索愛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難怪惹你厭惡,我會改進。」不問了。她這回堅決的走回客房,換衣服去也。

  鍾適不由自主的跟了過去。隔了一扇門,雖知門沒鎖,而他們早已同床共枕過,但他仍不會大刺剌的直衝了進去,覷看佳人更衣。

  「方笙,你不會與那些公子哥兒住一起吧?」他堅持要得到允諾。即使他們不算「有什麼」。他仍不會眼巴巴看纖弱閨秀入狼坑,給一票色狼有機可乘。除非他死。

  「我會住飯店。」她回道。

  「你不是說房間都被訂光了?」

  「那就要運用閣下的人脈了。聽說你與「麗晶酒店」的總經理是大學同學,可以代我租一間貴賓房嗎?」

  她怎麼知道的?鍾適盯著白色門板皺眉。是鍾迅說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轉身去打電話時,他心中暗自歎息。這樣劃下句點,應該算是好結果了吧?

  此刻他並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許多許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擱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別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間要自問「要」與「不要」,已是太困難的事了。

  他是個不必有需求的男人,從他被人收養那一刻起已然注定。

  ***鍾適是個行事很低調的人。除了他在商場上別有一股狠勁之外。私底下,他不太與人有來住,也從不麻煩他人為他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的人脈因而有所阻礙,許多認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會十分欣賞他這個人;只是難以深交在於鍾適獨來獨往,莫測高深的性情。

  事實上,一旦他有請托於他人,都會令受托者受寵若驚。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歸大限已近,各大飯店皆已被預訂一空的情況下,方笙仍是住進了九龍島上一流的麗晶酒店之內。

  如果說香港島本身屬於行政與經濟中心,以及觀光休閒勝地的話,那麼九龍島便是流行、豪華、熱鬧的消費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以彌敦道為中心,充滿了各種奢華的消費場所,熱鬧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購物街。每年到了購物節或換季期,會湧入大量亞洲各國的消費者前來搶購物美價廉的折扣品,更加顯得這小小的東方之珠氣勢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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