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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席絹

   

  她走到大門口,等丁皓開車出來時就有幾個公司員工對她不停打量。她不明白自己哪裡不對了;除了二隻大皮箱使她看起來像要與人私奔之外,她的衣著可沒有什麼不妥。初春時節,她一身包得密不透風,沒有暴露的地方,但仍若隱若顯地露出一身婀娜多姿的曲線。

   

  「他們為什麼一直看我?」

   

  上車後,她好奇地問丁皓。

   

  「我的車子從來沒載過女人。」他撇了撇嘴角。

   

  「於是他們將我想成你的女朋友了?」

   

  「客氣。是姘頭!」他說出了難聽至極的字眼。

   

  朱浣浣倒抽一口冷氣。「你怎能這樣說!」

   

  「道上的用語只有姘頭與情婦。女朋友?太純情了吧!小姐,我們不用那三個字。」他笑了出來。

   

  他竟然有臉笑!朱浣浣決定不要理他了。記住明天來上班時要搭公車或計程車,絕不搭他的車子。姘頭?留給不幸當上他女朋友的女人用吧!她可消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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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星期三該正式上班的,但今天已是週末了,她還是窩在丁皓的公寓。

   

  第一眼見到他公寓所出的地段,她雙眼就開始發軟。他的公寓大廈很新,十層樓,在巷子裡面,似乎很尋常,可是要從那些巷巷弄弄走到公寓就非常嚇人了——這邊是「凌月巷」——全台北最黑暗、最龍蛇混雜的黑巷。平日白天還好,幾個不務正業的人在角落聚非小賭;一到晚上可就精彩了,打架、械鬥、吵鬧、賭博……黑社會一套劇本全在此可見……老天!她怎麼會淪落到這地方來?

   

  第二眼所見的就是丁皓的公寓了;他門一開,她簡直沒當場昏倒。朱浣浣早就知道。單身漢住的地方是不會乾淨到哪裡去的,也非常有心裡準備知道會看到最差的環境。差堪告慰的是,以大廈表面來看還挺光鮮的,這幢落成不到三年的大廈內部,至少沒有剝落的油漆於翹起的地磚——的確沒有;她看到的是:白色的地磚上年代久遠的油污與泥土腳印佈滿地板所有面積;一組原本十分華麗的沙發組合,零星散佈——有一張單人坐椅甚至少了一隻腳,可憐兮兮的椅在牆壁一角;所有的座墊上頭堆滿了雜物、臭衣服、臭襪子;三四碗吃過的泡麵仍在那裡,幾條麵條掛垂在邊緣上還染了許多油漬在座墊上;與沙發組同一系列搭配的茶几被拉到牆角,堆放一堆小山般高的衣服——丁皓說是洗好的,但由顏色與味道來看,那顯然是謊話;被扯下一邊的窗簾,垂在地上;地上一灘水——丁皓說是前天下雨,他忘了關上窗所致。朱浣浣壓下想尖叫的衝動,告訴自己,這種慘不忍睹還只是客廳而已,她還要留點力氣看看他別的地方。

   

  廚房還好,只有一些鍋鍋碟碟的東西亂放;因為他不開伙,所以廚房只有地板與垃圾的惡臭需要打理而已。丁皓的房間比客廳更糟,糟到他已敢睡到客房去了;米色的床單被他睡成黑色,枕頭早已睡凹了一個洞,看不出原來的顏色是什麼。一入房門,迎面而來的是一陣惡臭,再來就是四處亂丟的衣服,床上還有一些啃了一半的麵包及喝了一半的飲料,許是放久了,招來不少蚊蠅與蟑螂。這是人住的地方嗎?好好的一個地方,丁皓怎麼有那麼大的本事將它糟蹋到這種地步?更別說衣物已滿出來的洗衣槽與髒臭的浴室了。

   

  四天!她用了四天把公寓清理乾淨;掃出來的垃圾可以填平台灣海峽,清洗出的衣服可以開一家男裝店。她還將一些損壞的傢俱與沒用的雜物全部出清,沙發全加上椅套,最後是地板,刷了兩天才恢復原來的顏色。光這些工作已累得她直不起腰了;可是事還沒完,昨天晚上她死拖著丁皓上百貨公司買床單與枕頭、被套——所有房間的床全被他三年來睡出了永遠洗不乾淨的污垢,他還能忍受,她可不行;她才不要再睡睡袋了。當她終於可以稍微休息一下時,仰著看向天花板,不覺呻吟了出來——這也是她今天為什麼還沒去上班的原因了——天花板蛛網滿佈,所有房間的電燈全是灰塵。

   

  她受不了髒亂,因此四天來才這麼累,差一口氣就可以進棺材了;然而丁皓一點也不感激,他甚至還說她雞婆,把他的房間變成樣品屋,又規定他進來要穿托鞋、不能亂丟垃圾、不能在床上吃東西。他真是會抱怨,哼!倒沒聽到他抱怨她替他洗衣服。

   

  要不是她得在這住半年,才不會管一輩子與垃圾為伍呢!

   

  這屋子的基本設計很好;當一切弄乾淨之後,她泡一壺香片,坐在大沙發中環視四周:屋內沒有什麼陳設,東西少得可憐。丁皓沒有把這裡當家看待,而他那人大概業沒什麼美學概念,粗魯的長相言行,倒是與垃圾不謀而合。

   

  幸好明天是星期天,她這一身酸疼需要好好的休息,實在是累了。已經是早上十一點了,丁皓中午會回來;她揉揉眼有些困的走向廚房。原本行同虛設的冰箱在早上被她塞了滿滿的青菜、鮮肉——只有早上她才敢走過那一條黑巷,那些惡形惡狀的人在中午會出現;即使丁皓說那些人不會害她,可是她還是不信——光是用那些有色的眼光看她,她就嚇得半死了。真是奇怪,與丁皓走在一起,她可以感覺到這些很怕丁皓;可是她卻不怕他,反而怕起那些人來了。她笑了笑,拿出東西,開始準備午飯;養足丁皓的胃後她才打算告訴他,她早把昨晚買的二打碗麵全丟給垃圾車帶走了,希望他不會勒死她。

   

  煮好四菜一湯後,她很疲倦地洗澡上床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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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梯上了七樓,丁皓一臉不耐煩的走出來,一邊低吼:「你到底想探什麼?我已經被屋內那個女人整得夠慘了,你居然還湊一腳!」

   

  身後跟著的自然是孟冠人了。

   

  「她四天沒出現了,我懷疑也許你在一怒之下不小心揍了她,不敢帶她出來見人。身為保護人之一的我,當然要親眼看到她完好無恙了。」

   

  丁皓瞄了他一眼。

   

  「說話小心一點!我沒有打女人的前例。」一面不甘不願地開鎖。

   

  孟冠人馬上舉雙手賠罪:「失言。」

   

  接著,二人都沒有說話。

   

  孟冠人見到煥然一新的屋子簡直嚇呆了;而丁皓則是看到桌上擺著熱騰騰並且香噴噴的午飯而呆住了。

   

  「乖乖!」孟冠人首先吹了聲口哨。「看看你得到了什麼寶!這種好事我怎麼就遇不到!將來誰要娶她誰有福,也許我該追她!」

   

  「到地獄去等她!」丁皓將鞋踢到一邊,走進去。

   

  孟冠人終於發現一桌的佳餚,衝到桌前抓了一塊炸豬排就吃。「看來我們不用出去吃了。」

   

  丁皓真的沒想到朱浣浣會煮飯。她是富家小姐,有潔癖,的確很讓人受不了;但她會做菜——就有些不可思議了。她呢?他轉身看孟冠人,卻看到一桌子的東西快給他吃光了,急忙大吼:「你給我住嘴!那是我的!」

   

  打雷了嗎?朱浣浣抬手看了下手錶,才十二點半!雖然自己還很想睡,可是雷聲吵醒了她。她揉了揉眼睛,走下床,披上一件外套,打開房門,尋到吵鬧的聲源——只見兩個大男人埋首在飯桌前狼吞虎嚥,好像十天半月沒吃過東西似的。她應該十分滿意才對,他們這麼欣賞她的手藝;可是,唉!她又看到兩個大男人粗魯的餐桌禮儀——他們竟然把啃完的魚刺、骨頭往身後一拋,丟在好不容易才洗乾淨的地板上。朱浣浣不禁搖了搖頭;男人都是這樣表現出東西的美味嗎?

   

  在看到兩個大男人為了最後一塊雞肉幾乎大打出手時,她才緩緩走過去,從微波爐中端出預留的菜——她知道丁皓食量大,多做了些。

   

  「如果你們肯表現文明一點,我會很感激。」她皺眉看著杯盤狼藉的桌面,不知道該將東西擱那兒好,孟冠人毫不客氣的一手接過盤子,她這才能夠清理桌面。覺察到一道咄咄逼人的視線,她一抬眼,正好對上與她擱著桌子的丁皓嚇人的眼光。他很深思地看著她,朱浣浣連忙低頭看看,自己沒什麼地方不對才放心。

   

  「怎麼了?」她問。

   

  丁皓沒回答,不再看她了,又投入食物的爭戰之中。而她卻開始惴惴不安,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再沏上一壺水果茶端到客廳時,兩個酒足飯飽只差沒打嗝的男人正癱坐在沙發上。唉!誰也別期望丁皓會有人模人樣的坐姿,幾天下來朱浣浣已能稍稍調整了一下標準;只要他別亂丟東西、雙腿別亂放在桌子上那就夠了,坐姿問題就由他高興了。看在她有半個月直不起腰的份上丁皓不妥協也不行;既然打掃的人不是他,他就最好照著她的方式來做,管他是不是剛強不屈、不折不扣的人!真的,她一點也不怕他;看慣了他惡形惡狀的面孔,怕久了也麻痺了,誰叫他平常就是這副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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