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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李凝

  任婕太專注於即將面對的問題,從頭到尾都忘了告訴小季那個女人是卓馨。

  ***

  半夜三點了,小季還睡不著。

  沒事沒事——不久之前,她還這樣替任婕高興。任婕一回來就進房洗澡睡覺了,倒是她,翻來覆去睡不著,像有一隻蟬在她的腦袋裡亂叫,擾得她心煩氣躁。

  但是,蟬根本不存在,她為什麼無端地煩躁呢?

  每次一閉上眼皮,就出現卓飛熱情擁抱那個女人的畫面。那根本不干她的事,她為何牢牢記著那一幕?她好像太沒事找事了。

  她左左右右、側躺平躺斜躺橫躺換了各種睡姿,依然不管用,半點睡意都沒有,終於,她放棄地張大眼睛。

  算了!既然控制不住,就想個徹底吧!

  憑心而論,那個女人真出色,光芒四射的程度不輸任婕,難怪卓飛會愛上她。

  看情形,那個女人已經接受卓飛的愛意,否則,她不會主動來找卓飛,又跟卓飛熱情相擁。是啦!那一幕是熱情相擁,不是卓飛單方面的舉動,那一幕代表卓飛從此便有女朋友,不再是自由之身。

  不過,那個女人要找卓飛,就自己去嘛!何必勞駕歐孟希陪她去?害她跟任婕差點誤會歐孟希。

  啊!懂了!歐孟希居中拉線,是他告訴那個女人,那個女人才曉得卓飛對她的感情。嘖!歐孟希真雞婆,同居的問題還沒解決呢,居然有工夫去撮合別人。

  呃,她不該罵歐孟希,幫助朋友是義之所在,不算雞婆。換作是她,也會把自己的事擱在一旁,先去幫任婕。

  這可好了,卓飛如願以償,想必春風得意快活無比。她應該跟卓飛說聲恭喜,嗯!明天一見面就說。

  不,不能說,一說,卓飛一定會驚訝她是怎麼知道的。她總不能回答,是夢見或感應到的,更不能照實道出秘密跟蹤,這種貽笑大方的事,能不提就別提。

  其實,她也不想說恭喜,她可能說不出口,因為,她有點羨慕那個女人。

  做卓飛的女朋友,應該會很幸福——很奇怪地,近來她常常興起這個念頭。

  從野餐的那天開始,她才真正瞭解卓飛。

  卓飛,不僅十分善良、十分體貼,還十分天真。

  卓飛的天真,是淡泊名利的天真。他拍照並不是為了成名或賣錢,而是要把令他感動的一切留作紀念。

  換言之,卓飛的天真,是不計得失、不顧現實壓力的天真。

  小季問過他,倘若他父親不供給生活費,他還有能力環遊世界隨興拍照嗎?

  「有。」卓飛堅定地回答。

  他說,他可以到餐館、碼頭、酒吧或任何肯僱用他的地方打工,賺取一些生活費再到下一站,如此一站又一站,總會遊遍全世界。

  打工對卓飛並不陌生。從前,在高中及大學的寒暑假出國遊歷拍照時,亦曾發生旅費用盡的窘況,他並未向父親求助,而是在當地打工解決了問題。

  「這樣的生活很沒保障喔,你不怕嗎?」小季又問。

  「人如果一定要看見保障才敢走下一步,恐怕會寸步難行。況且,什麼是保障呢?是家裡有座金山還是銀行有大筆的存款?金山有可能被偷,銀行也可能會倒閉,那並不是真正的保障。」

  「那麼,你認為什麼才是真正的保障?」

  「鬥志。人只要有鬥志,經歷任何變化都能適應,遇到任何考驗都能克服,也就沒什麼好怕的了。」卓飛豪氣干雲的觀點令人動容。

  於是,小季開始思考。

  誠如卓飛所言,看不見的未必不存在,握在手裡的未必不會失去。她跟卓飛一樣,寧可冒險往前衝鋒陷陣,而不要寸步難行地死在原地。她寧可活力洋溢地迎向不可知的未來,也不要未老先衰地坐吃等死。

  那樣,或許抓不著世俗的利益,卻能深刻地感覺到自己活著。

  卓飛的天真,反而教她激賞。

  據她所知,董事長就擁有旺盛的鬥志,是鬥志讓他脫離貧窮白手起家,從無創造出有,創造出資本雄厚的企業集團。

  卓飛的鬥志與董事長不相上下,既然董事長能事業有成,卓飛的未來應不致於太慘吧,她犯不著替他擔心。

  啊!擔心——擔心通常跟關心並存,甚至是同樣的意義。似乎從野餐的那一天開始,卓飛就成了她經常思索的對象。

  不會不會不會的啦!多注意別人一點就算不正常嗎?那、那些專報八卦的影視記者不都要關進瘋人院了?

  哈!別自己嚇自己了——就在不斷自我安慰的情況下,小季總算睡著了。

  第九章

  卓飛愉快地走進辦公室,想將卓馨回來的事告訴小季,但是,小季不在。

  小季應該是又去書店了。最近,她常跑去公司對街的大型書店看書,一些講店面裝潢的書,跟咖啡店有關無關的都看。那些書都很貴,她捨不得買,便待在那兒邊看邊做筆記,以備將來參考之用。

  不過,一到午餐時間小季就會回來。

  省錢的小季都是吃便當,為了跟她一起吃飯,卓飛決定傚法節儉的精神,委託她也幫他買便當,所以,一到中午,小季就會帶兩個便當回來。

  今天該給小季的五份報告還沒寫,他得在她回來之前完成,免得惹她不高興。近來他跟小季的關係大有改善,已經可以和諧相處,可不能隨便破壞掉。

  他翻開帶回家又原封不動帶來的五份行銷評估表,邊看邊打呵欠,看完了,又邊打呵欠邊用電腦寫報告。

  昨晚他都沒睡,先跟卓馨鬥了幾場籃球,再暢談到天亮,直到不久之前,捨命作陪的歐孟希送卓馨回飯店,他才回家洗澡更衣並趕來公司。也就因為這樣,他才沒空寫報告。

  昨晚歐孟希約他帶籃球到公園時,他就覺得怪怪的。他從未跟歐孟希在那兒打過籃球,歐孟希怎麼會知道他家附近有公園、公園裡頭有座籃球場?

  而後,在等待的時候,溫暖的回憶連連浮現……他跟卓馨都愛打籃球,從小到大經常來公園的籃球場斗球,輸的那一方必須背贏的那一方回家,而輸的都是他。卓馨永遠不會知道,他是故意輸的,他不忍心讓卓馨背他;卓馨雖然是姊姊,仍是個女人,愛護女人是身為男人該有的義氣。

  他正懷念著卓馨,就看見了卓馨,不禁喜出望外。

  可惜任他說盡好話,卓馨就是不肯回家住,更不肯讓父親曉得她回來了。沒辦法,他只好陪卓馨窩在公園裡重溫往日情景,一解懸在她心上的鄉愁。

  鍵入最後一個句點,五份報告總算完成。卓飛的眼皮重得快垂到下巴,但更難受的,是飢腸轆轆、肚子快要餓扁的感覺。

  都一點多了,小季還沒回來,又困又餓,他還是頭一回領教到這種折磨。

  忍忍吧!小季應該快回來了。他躺上沙發上想打個盹,但是,飢餓令他睡不著。忽然,肚子咕咕亂叫,他忍不下去了,陡地起身,決定去書店找小季。

  小季恐怕是看書看得忘了時間,忘了他嗷嗷待哺。

  ***

  小季並不在書店,而是睡過了頭。當她醒來,只見時鐘的長短針疊成一線,直直指著十二點。

  卓飛搭電梯下樓時,小季正急急忙忙跑進一樓大廳,手裡提著兩個便當。之前她已跑來一趟,跑到公司大門口,想起卓飛還沒吃午餐,又掉頭跑去買便當。

  這次,小季跑進大廳正要乘電梯,卻聽見有人喊她的名字。

  「總算等到你了!」原來是宋廉昕,接待小姐告訴他小季還沒進辦公室,他便坐在會客區等,已經等了一個多鐘頭。

  他又送給小季一大束花。他以為小季嫌他請花店送花不夠誠意,才一直不再答應他的約會,所以今天他親自送來。

  「呃,你別再買花了,很浪費。」看著花,小季笑得十分勉強。

  「只要是送你的就不浪費。要是我拿得動,整間花店的花我都可以買來送給你。」宋廉昕完全不懂小季的暗示,依然熱情如火。

  「不用不用,到此為止吧!我其實不喜歡花,所以你別再送我花了。」逼不得已,小季只好編個理由。

  講實話對宋廉昕似乎很殘忍,她只是不喜歡宋廉昕送的花,他每天請花店送來的花,她都轉送給別的女同事了。

  「那你喜歡什麼?就算必須上天下海去找,我也會找來送給你。」為取悅佳人,宋廉昕滿嘴甜言蜜語。

  我什麼都不喜歡,只要是你送的我都不喜歡——小季心一橫,正要實話實說,卻瞥見電梯打開,卓飛從裡頭走出來。

  小季露出笑容正想跟卓飛打招呼,卻見卓飛板起臉孔,目光一片冷峻。

  什麼嘛!不過是意外睡過頭,不過是遲幫他買便當,他就氣嘟嘟一副要吃人的表情。小季陡地移開視線,笑盈盈地重新望著宋廉昕。

  「真的不用麻煩,有心就夠了,心意比什麼都重要。」小季非但把實話拋到腦後,還把花束湊近鼻間,一副花香醉人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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