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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李靳

  好倔,好傲,好不服輸的任性。

  真是可笑,曾幾何時,委託人會站在殺手面前幫人擋子彈的?

  李維.麥迪梅耶,他不曾見過這樣的人,冷靜、勇敢、堅強。

  李維的心性,是他不曾見過的漂亮。

  伸手撫上他半干的頭髮,銀狐的指尖感到一股灼熱。

  他知道,自己嫉妒李維,嫉妒他的善良、他的勇敢,但明明這麼嫉妒、這麼厭惡,為什麼卻又忍不住被他吸引,忍不住被他的善良、他的沉著和那倔強不服輸的傲氣所吸引。

  人心真的是很奇怪,原來愈討厭一個人的時候,就代表你愈受他吸引!

  他勾起嘴角,不自覺輕笑了起來。

  如果能將這美麗的男孩擁在懷中,那滋味,想必是相當甜美吧!

  略抬起懷中的人兒,銀狐低俯下身,覆上李維乾澀的雙唇,輕輕地探開他的唇

  齒,將含在口的水哺遞給他——

  一次又一次,直到李維微白的雙唇,因他的吻染上一片艷紅為止。

  ***

  昏迷中,李維一直覺得身邊一股強烈的氣息包圍著他。

  不知道是誰,也說不上來什麼樣的感覺,但這感覺讓他覺得很舒服、很安心。

  被囚禁多日,綁匪帶給他的恐懼與不安,似乎在這剛強有力的懷中,得到一種釋放的安寧。

  上岸後,銀狐租了輛車,帶著李維一路駛向城郊面海的豪華飯店。

  當銀狐抱著李維出現在飯店大廳時,他高大出眾的外貌,加上懷中抱著一個裹著毛毯的男孩,引來眾人一陣側目。

  「一間房嗎?」櫃檯服務生打量著兩人問道。

  「嗯。」銀狐應了聲。

  遞上房間鑰匙,服務生訕笑似地開了口:「你的甜心看起來狀況不怎麼好,可別讓他累壞了!」

  意外地,銀狐露出一個友善的笑容,「多謝關心。」隨即轉身,抱著李維上樓。

  ***

  這天晚上,李維開始發燒,夢囈不斷。

  銀狐強餵他吃下退燒及消炎藥,並為他拭去因過高體熱而不斷冒出的汗水,一直折騰到午夜過後,情況才開始轉好。

  這是銀狐第一次照顧人,而且,還是個毫不相干的人。

  黑夜中,他燃起一根煙,掏出行動電話,撥了號碼——

  「喂!是我……是的,獵物在我手上……不……有點狀況,期程會有些耽擱。我說了,出了點狀況……」銀狐重複著。

  「不!不需要支持,過幾天,我會把獵物安全送回。」

  說完,銀狐按下關機鍵。

  倚著落地窗,睨著身旁己沉穩熟睡的李維,緩緩地,他吐出一縷白煙,雙臂交叉在胸前。

  為什麼?為什麼不立刻放他走?

  這樣違反規定,也違反身為一個殺手的準則。

  不過,他就是想這麼做。

  ***

  清晨,微冷海風順著溫煦陽光,輕悄悄落進了窗明几淨的房間內。

  晨光中,李維微微地睜開了眼睛。

  「呃?」他有些吃驚。

  身側,銀狐強健的手臂及寬大的胸膛,正將他整個人擁在懷裡。

  這……似乎是有點曖昧的情況。

  他抬眼看了銀狐一眼。

  一張輪廓鮮明、冷傲不羈的臉龐,緊貼在眼前。

  同他一樣赤裸著身子,銀狐精壯結實的肌肉、雄厚有力的臂膀,透過溫暖緊密的肌膚接觸,帶給李維一種全新異樣的感覺。

  想不到,他長得這樣好看。李維有些意外。

  昨天,歷經多次生死關頭,根本沒仔細看清楚身旁的男人。

  猛地一勾,李維被身側有力的大手壓回床上。

  「再睡一會兒。」銀狐低沉的語音有些霸道,仍是閉著雙眼。

  呃?原來他早就醒了!

  「銀狐。」李維喊著,他不想繼續被一個男人壓在床上,這樣……

  「什麼事?」

  「我有點餓了。」他必須想辦法讓他起身。

  「是嗎?」銀狐終於睜開了眼睛,黑睫下深邃的藍眸,以過分靠近的距離,筆直映入了李維的眸底。

  這是李維第一次看見這樣美麗的眼睛,一雙如大海般清澈碧藍的眼眸。

  可,明明是一雙漂亮的藍眸、明明是一雙水亮亮清澈的眼睛……

  但為什麼?為什麼那美麗的眸中,卻帶著令人膽寒的肅殺之氣,帶著彷彿被全世界拋棄、彷彿被最親密的愛人背叛的仇恨。

  是什麼樣的仇恨奪去了他的美麗?又是什麼樣的悲哀讓他擁有這樣的眼神?

  在這美麗雙眸的背後,藏著多少不為人知的故事?李維很想知道。

  從第一次見到這雙眼晴開始,他對他,就充滿了好奇。

  第三章

  銀狐叫飯店送了一些溫熱易消化的流質食物,讓李維長期未進食的腸胃能盡快適應。

  「謝謝你,銀狐。」

  「叫我的名字。」

  「什麼?」

  「我說,叫我的名字,乃仲華。」

  「呃?」李維不解。

  「會念嗎?」銀狐拿起桌上的紙筆,在紙上寫下三個中國字,「方、仲、華。」他一字一字念著。

  「這是中國字?你是中國人?」李維好奇地問。

  「算是吧!」方仲華繼續在紙上畫著,「方,是我的姓;仲華,是我的名字。」

  「種花……」李維生澀地念著。

  「什麼種花?是仲華!」他開始想扁人了。

  「仲華……」反覆念了十來次,李維的發音總算比較標準了。

  不錯,還滿順耳的。銀狐露出一絲得意,他喜歡李維聽話的感覺。

  「仲華,你是殺手,是嗎?」李維小心翼異問著。

  方仲華全身上下立刻罩上一層警戒,「你還知道些什麼?」

  李維實在太聰明了!他是第一個看穿他的人,從來沒有人被救出後,會問出如此精確的問題。通常,人們會將他當成警察或特務。

  「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李維笑了一下,相當溫暖的感覺。

  方仲華在床邊坐下,將臉貼近他,不顧眼前是個帶著槍傷的病人,朝他臉上吐了一口迷濛白煙,「夠多了!你……是這世上唯一知道我名字的人。」

  除了死去的父母親之外,還不曾有其它人如此叫過他——仲華。

  他的母親是個金髮碧眼的法國人,父親是個中國特務。

  而他,出生在寒冷的中國東北,在他很小的時候,他記得母親總喜歡牽著他的手,在下著大雪的夜晚、在寒冷無人的火車站月台,等候著父親的歸來。

  每一次見面,雙親就像是恍如隔世重逢,緊緊將彼此擁在懷中。

  不知道是遺傳還是優秀的先天特質,在他連筷子都還拿不穩的時候,他己經學會了開槍射擊。雖然只是以玩具槍似的改裝空包彈射擊,但他對槍枝、距離及標的物移動的敏銳度,常常讓父親露出讚許的表情。

  拿槍,是父親對他的要求,父親要他有能力保護自己。

  八歲那年,他隨著父母親踏上了巴黎,那個讓他的生命從此步上破碎的城市。

  在這兒,他有了另一個名字,牢牢嵌在護照上的名字——雷克斯.歐列斯特。

  這是母親幫他取的,在西方國度,取個洋名比較不會引人矚目。

  如果說,他這一生中,真有什麼讓他感到自己曾經是個人的自覺,那大概就是童年那段在父母親羽翼下度過的日子。

  但這樣的日子並不長久,在他即將滿十歲之前,他的父親突然不再回來了。

  出事了!母親明確地知曉,在法國情報部帶隊搜索前,母親將他混在人群中,送上了火車。

  「媽媽!妳為什麼不上車?」他朝著站在月台上目送他的母親大喊。

  母親淒涼地、無奈地一笑,「我必須去救他。仲華,你要記住,不管遇到什麼事,不管多麼辛苦,千萬要活下去,堅強地活下去!」這是母親最後對他說的話。

  他清楚地記得,臨上火車前母親緊擁著他的溫暖與悲哀,透過她臉上潸然流下的冷涼淚水,那記憶中的臉,成了他這一生中永遠無法抹滅的恨。

  他恨自己、恨國家、恨上蒼,恨造化弄人的乖舛命運。

  對於一個失手被捕的中國特務而言,通常,中國政府是不會積極營救的。不像西方國家對生命的尊重,身為一個中國特務,隨時要有為國捐軀的決心。

  幸運的,被判個幾年,遣送出境。但通常許多人都等不到那一刻,獄中私刑、老死囚籠,是許多菁英份子的下場。

  失去了倚靠、失去了溫暖的呵護,方仲華遵照母親的指示,投靠了位在法國南方的波修瓦神父。

  但不到一個月,這個地方也被法國情報部盯上了。

  神父機警地將方仲華的小臉塗黑,並讓他穿上吉普賽服裝,配上他天生遺傳自父親的黑髮,混在一堆小孩中,將他送上前往意大利的火車。

  「孩子,請恕我無能為力,我能做的就這麼多了。往後的日子,我會為你祈禱的,願主保佑你!」這是臨行前,神父對他說的話。

  方仲華似乎一點也不難過,甚至沒有任何想哭的衝動。這樣的場景、這樣的離別,己無法再令他感到悲傷,他冰冷得猶如一座雕像,沒有落淚、沒有回頭,默默地離開了法國,離開那個讓他靈魂支離破碎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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