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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遠志的身世(lisa長評加更) 文 / 花椒魚

    索蘭珠朝那個中年男人點了點頭,那男人扛起海櫻朝巷子裡走去。隨後,她帶著樂樂上了停在巷口的一輛小馬車。到了城外,一輛更大更漂亮的馬車早等在那兒了。索蘭珠從小馬車上跳下來,問守在大馬車旁邊的女子道:「人呢?」

    「已經在車裡了,蘭小姐!」這女子很恭敬地稟報道。

    「行,走吧!」

    「我爹呢?」樂樂跟著跳下馬車問道。

    「你爹已經在這輛馬車上了,」索蘭珠指著大馬車笑道,「去吧,樂樂,上馬車找你爹去。」

    樂樂果真爬上了馬車,掀開車簾子往裡一看,「他爹」陶遠志果真在車廂裡睡著。他忙爬過去晃了遠志兩下喊道:「爹,爹,您別睡了!醒醒!醒醒!」可遠志像是喝醉了似的,臉頰緋紅地昏睡著,一動也不動。

    索蘭珠也跟著跳上了馬車,馬車緩緩動了起來,樂樂轉頭納悶地看著她問道:「不是還要等絨絨嗎?我們走了,她會找不著我們的。」

    索蘭珠笑道:「樂樂放心,我留了一輛馬車在那兒。等我的人接到了絨絨,他們會趕來的。」

    「你要帶我們去哪兒,索蘭珠?」樂樂挨著遠志坐下問道。

    「去金國,一個很安全的地方。你的小姨金蝶已經在那兒等著了。」

    「我還沒跟老闆娘姐姐和老闆哥哥,還有初真姐姐靈芝嬸嬸初凝姐姐初蕊妹妹她們道別呢!」

    「有機會的,你往後可以寫信給他們,還可以請他們到金國去玩。樂樂,」索蘭珠挨近了一些,握著樂樂的手認真道,「你回家了,等了二十年,我終於可以把你接回金國去了。等到了金國,你會過上比眼下好無數倍的日子,會有很多人伺候你,會有很多好吃好玩的東西等著你。你別怪你小姨,她也不想把你放在這兒二十年,只是大仇未報之前,我們不想讓你牽扯其中。不過,如今一切都要過去了。很快,很快二太子就能攻破汴京,滅了整個大宋和趙氏皇族,我們一族的仇就能得報了。」

    「找到那個壞菜頭了?」樂樂嘟嘴生氣地問道。

    「找到了,你小姨會收拾他的,你就只管安安心心地跟我回金國去。到了金國,你想要多少媳婦都行。」

    「我就要你和絨絨,別的不要了。」

    「樂樂,那女人配不上你,她不配做你的媳婦,而我……」索蘭珠苦澀地笑了笑道,「早就不是清白之身了,也沒資格再做你媳婦了,雖然當初我們兩家是有婚約的。不過這沒什麼,等你去了金國,你會再找到你喜歡的姑娘的。」

    「你跟別的男人睡過?」樂樂睜大了眼睛很認真地說道,「我娘說過的,跟別的男人睡了就不清白了,是爛菜瓜破鞋子,不能要的。索蘭珠,你為什麼要跟別的男人睡?你是我媳婦,只能跟我睡!」

    「呵!你那個娘還真教了你不少東西呢!」索蘭珠垂下眼眸,有些無奈道,「樂樂,有些事是不由人的。所以我說,我已經沒資格做你媳婦了。你應該去找一個身家清白,性情單純的姑娘好好過完你的下半輩子。不急,等回到金國再慢慢打算吧!」

    忽然,遠志咳嗽了兩聲,漸漸醒了過來。樂樂忙撲過去,貼著他的臉喊道:「爹!爹!您醒啦?」

    「樂樂?」遠志好茫然,左右看一眼,發現自己正在一輛顛簸的馬車裡,吃驚地問道,「樂樂,我們在哪兒?我們怎麼會在馬車上?」

    「我們正在前往金國的路上。」索蘭珠拉開了樂樂對遠志道。

    「去金國?」遠志掙扎著坐起身來,打量了索蘭珠一眼問道,「為什麼要帶我和樂樂去金國?你是什麼人啊?金國細作?」

    索蘭珠道:「你不必慌,我不是壞人,也不是什麼金國細作,只是來接你們兄弟倆回金國的!」

    「什麼?兄弟倆?」遠志看了一眼樂樂,揉了揉發脹的額頭道,「姑娘啊,你弄錯了吧?我跟這傻子不是兄弟啊!再說了,我是宋人,怎麼能到金國去呢?那等於是叛國啊!姑娘,你別坑我了,放我和樂樂回去吧!」

    「我知道,你姓陶,叫陶遠志,是霧重村人,家裡兄弟四個,你排行老四,父親早年過世,眼下只剩下一個老母親了,是不是?」

    「是,你知道得還真清楚……」

    「那你知道你其實並非陶家親生的嗎?」

    遠志怔了一下,吃驚道:「你胡說什麼?我怎麼會不是陶家親生的?你到底打哪兒冒出來的啊?有病吧,姑娘?我在陶家生活了二十年,我是我娘生下來的,全村人都知道啊,怎麼可能不是陶家親生的呢?哎,你不是人口販子吧!」

    索蘭珠轉頭看著他道:「我去找過你二嫂了,是她告訴我,你並非陶老太太親生的。當年你養父領著一家子在貴州做工時,你養母的確生下了一個兒子,也就是陶家第四個兒子。那時,養母因為難產身體虛弱所以無法親自哺乳,就把這個兒子交給了當時剛剛生了孩子不久的你的二嫂照料。沒過多久,你養父帶著家裡人返回四川,唯獨你二哥一家留在了原東家處繼續幹活,而那個孩子就跟在了你二哥身邊。」

    遠志傻眼了,因為事實的確如此。他是四歲那年跟著二哥二嫂回霧重村的,此前他一直是在貴州,跟哥嫂侄兒一塊兒過。聽二哥說,當初母親因為身體太弱,根本無法給他餵奶,所以就交給了尚有奶水的二嫂照料。直到四歲那年,他才跟著哥嫂回去見了父母。

    「你四歲之前都是你二哥二嫂照顧的,四歲之後才跟著他們回了霧重村,對吧?不過我要告訴你,你養母所生的那個兒子早在七個月大的時候就已經夭折了,是先天不足。」

    「怎麼可能?」遠志臉色發白道,「那……那我從哪兒來的?」

    「你二嫂說,當時那個孩子夭折後,她和你二哥都不敢告訴你養母,因為那孩子是你養母難產才生下來的,而當時你養母已經返回四川,也沒機會告訴她。為了不讓你養母傷心,你二哥花了四兩銀子從一個外鄉人手裡買了你,當時你才九個月大,根本沒有記憶。」

    「太荒謬了吧!我……我是買來了的我娘會不知道?會認不出來?」

    「因為你一出生就交給了你二嫂,在你三個月大的時候,你養父帶著家小返川,所以當你四歲大回去時,她根本就無法分辨到底是不是她兒子。你二哥二嫂說是,那就是,沒有人懷疑過。」

    「不……不可能!這不太可能!」遠志臉都青了,使勁搖頭道,「我怎麼會不是我娘親生的?我二哥也從來沒說過!是不是二嫂腦子氣糊塗了才亂說的?她因為我二哥的死受了不少刺激,最近都有點言語失常了,你一準是給她哄了,一準是!」

    索蘭珠輕輕搖了搖頭道:「那你知道樂樂為什麼要叫你爹嗎?」

    「他是傻子啊!」

    「他不傻,他記得他爹的長相,就是你這模樣,」索蘭珠指著遠志的臉道,「你和胡秋叔叔年輕的時候一模一樣!我聽樂樂說起的時候,以為只是人有相似,但當我在南通書院門口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沒死,你是胡秋叔叔和花蝶嬸嬸的親生兒子!」

    「什麼……什麼胡秋叔叔花蝶嬸嬸?」

    「胡秋叔叔和花蝶嬸嬸本來是一對很恩愛的夫妻。他們是毛南族人,住在坎下村,出事之前有一個八歲半的大兒子和一個才剛剛半歲的小兒子。那個小兒子還沒起名字,花蝶嬸嬸就叫他……」

    「仔仔!」樂樂插話點頭道,「娘叫弟弟仔仔。」

    「對,因為他還沒有正式起名,我們都叫他仔仔。村子出事之後,我和金蝶姑姑沒有找他的屍首,因為根本無從找起,大火燒了村子,那麼小一個孩子的屍骨真的沒法找。我們僅僅是把胡秋叔叔和花蝶嬸嬸的屍骨找了出來,安葬在了村子外面的山上。」

    「呵呵……」遠志臉色發白地乾笑了兩聲道,「你這麼說……什麼意思?你不會說我就是那個半歲大的孩子吧?不可能!我是姓陶的,可能只是跟你那個胡秋叔叔長得相似而已……」

    「難道胎記也那麼巧合是一樣的?」

    遠志徹底地愣了,喃喃自語道:「胎記?」

    「我昨晚潛入過你們書院,在你們去沐浴的時候,我看過你……」

    「什麼?」遠志下意識地抱緊了自己。

    「你一出生我就在你搖籃旁邊晃你,當你是親弟弟一樣看待,幫你餵水,幫你換尿片子,還和樂樂一塊兒背你出去玩,所以我很清楚你右腋窩下有顆綠豆大小的痣,很少有人長痣會長在那兒的,絕對錯不了,你是花蝶嬸嬸的小兒子,那個還沒來得及起名的仔仔!」

    「不可能!不可能!」遠志不住地搖頭否認道,「不可能的,我……我在霧重村裡住了十多年,都沒人說我不是陶家親生的,你是不是有什麼居心?你是金國人,你是不是有什麼陰謀詭計?不!我不能跟著你去金國!我是宋人,我去了金國就是叛國,我還要考功名呢!你放我下去!你趕緊放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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