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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7章 兩個阿甘 文 / 幽幽弱水

    戈登和魯道夫剛出去,程千尋就擔心起來,以前最為放心的兩個隊友,此時哪怕他們一起結伴出去,都讓人操心他們別弄出什麼事情來。

    等在房子裡,將土豆用燒化開來的雪水洗乾淨後,站在餐桌前,手中拿著小刀,想著是要削皮還是不要。目前情況下,哪怕土豆皮都是食物。但土豆皮弄來下給以給狗吃。

    就聽到外面有吵架聲,魯道夫和戈登回來了,一邊走,還一邊爭論著。

    走到餐桌前,還吵個不停,原來是在路上發現了一隻野兔,戈登要槍去打野兔,而魯道夫不肯,說要把德軍引來的,於是二個就吵了起來。

    「什麼德軍,現在重要的是肚子,我們多久沒吃肉了?」戈登氣得臉都漲紅了。

    「難道餓到你了嗎?就你吃得最多,吃起飯來一個頂倆。」魯道夫背著槍,看到戈登過來,就往旁邊站站,哪怕是在房子裡,也沒讓戈登碰槍。

    「沒見到我的個頭嗎,小矮子,你能長出我這樣的身材,一定吃得比我還多。」戈登的話一下就觸動了魯道夫的神經。

    魯道夫頓時氣得罵了起來:「我個頭怎麼了,吃得少、幹得多,不像你,個頭長著就是泡女人的。」也虧得是現在,如果是以前,魯道夫能把戈登給分屍了。

    「沒錯,我能泡女人也是我的本事,有本事你也長高個十公分,泡給我看看呀。」戈登臉上帶著得意,卻不知道他清醒後一定會後悔說這番話的。

    「打到帝國主義!」魯道夫連口號都喊出來了。

    一隻老鼠嗅到了土豆和其他食物的味道,一個不小心從房樑上面掉了下來,落在了桌面上。「咄~」的一聲,打斷了這番吵吵鬧鬧。

    戈登和魯道夫側頭看去,老鼠被一把小刀貫穿釘在了餐桌上。而拿著刀把的手,正是程千尋的。

    程千尋鐵青著臉,用力將小刀連著還在抽搐的老鼠一起從桌面上拔了起來。帶著幾分陰鷙地道:「肉有了!」

    又是「咚」的一聲,她將刀扔在了兩人跟前的桌面上,是用命令口吻道:「魯道夫,把老鼠處理了;戈登出去把今晚需要的柴撿回來。半夜斷了火的話,我把你棉衣燒了取暖。立即去!」

    對於一個拿著刀插老鼠,連眼皮都不眨的女人,還是不要惹的妙。兩個相互看了看,頭一次達成了共識,默默無聲地各自去幹自己的活了。

    看著桌上的土豆,程千尋惱火地全部倒進鍋裡煮了。什麼削皮不削皮,反正刀還插在老鼠身上,就這樣吃了吧。

    處理屍體的技能看來魯道夫沒有退化,老鼠剝下來。裡面的內臟掏得乾乾淨淨,雖然肉少了點,但個頭還算可以,至少還有個二兩。

    程千尋將弄好的老鼠肉,找了個根樹枝給插上後。伸進火裡烤了起來。而上面的鍋子裡的煮土豆雪水開始熔化冒泡了。

    看著程千尋翻著老鼠肉,魯道夫輕聲問道:「表妹,你以前是幹什麼的?」

    「問這個幹什麼?」程千尋隨口應了一句。

    老鼠肉開始滋滋冒出少量的油了,魯道夫帶著幾分好奇,也有幾分疑問:「女孩子不應該這樣的。」

    「是不是看到耗子應該尖叫,讓好好的一塊肉逃走了?」程千尋往老鼠肉上撒了一點從屋裡找到的鹽:「不要忘了,我是從哪裡來的。餓起來人都要吃,不要說老鼠。」

    戈登回來了,一進來就拍身上的雪:「該死,又下雪了。」

    「你要的柴!」他不是拿進來的,而是扔在了就近的地上,隨後嗅著香味就進來了:「好香。好香呀。」

    魯道夫則惱火了,攔在了他跟前,指著門口地上的柴:「就這麼點,怎麼夠?」

    「我又有什麼辦法!」戈登反而很有理地叫了起來:「下雪了,地上的樹枝全被雪蓋住了。能撿到這些不錯了!」

    魯道夫都翻白眼了:「門口有斧子。你就不能砍一棵小樹回來劈成柴?」

    戈登一愣,隨後滿是的委屈的叫了起來:「你們就叫我撿,沒叫我砍,我怎麼知道?」

    繞了她吧,程千尋不生氣真的很難,對著他們吼道:「行了,不用撿了,去房間裡看看有沒有可以燒的,沒有的話再說。」

    鑒於這兩個二貨,出去一次就讓人擔心一次,還是留在眼前最放心。反正不行的話就燒椅子桌子,有的是可以燒的東西。

    程千尋小心翼翼地將老鼠肉分開,因為分成均等的三份很難,索性就分成了四份,還有一份給所有狗一小口。它們早就舔著鼻子,口水都快流了一地了。今天虧得它們,否則不會趕了那麼多的路。

    戈登拿到他的一份,是帶著後腿的,他眉頭擰緊著,實在受不了老鼠的烤肉香味,深吸了口氣後,閉上眼睛猛啃了起來。

    魯道夫拿到的是帶另外一條後腿的部分,吃得倒是很香。但這隻老鼠還是小了點,幾口就沒了,他舔著手指,意猶未盡:「沒想到老鼠肉那麼香。」

    「別提老鼠了,你噁心不噁心?」戈登終於把肉全部囫圇地吞下,捂著嘴一個勁的反胃:「我可是第一次吃這玩意,如果不是你死不給我槍,現在我們吃到的可是兔子肉,比這肉更,嘔,嘔……」

    矯情什麼,以前從樹皮裡剛挖出天牛幼蟲,活著就放進嘴裡還帶嚼的。吃個蠍子什麼的不在話下,從沒懷疑過,如果必要,戈登連蟑螂也能吃下去。現在吃個老鼠肉,都能噁心成這樣……程千尋背對著,努力地不去看,否則非要被現實的落差弄得信心全部喪失。

    「還提槍,你到底有沒有腦子,知不知道槍聲會把敵人引來,我們就去不成前線了!」魯道夫義正詞嚴地罵著。

    其實在程千尋的眼裡,這兩個傢伙的智商都差不多,都在75分以下,和《阿甘正傳》裡面的阿甘差不多,甚至更糟糕。

    正當戈登又要爭鋒相對時,程千尋猛地站起,拿了兩塊抹布,將放在地上冷著的煮土豆鍋放在了餐桌上:「你們到底是吵還是喲啊吃,土豆不多,先吃進肚子裡的先歸誰。」

    兩人終於不再鬥嘴,站起來,手中拿著碗去撈土豆。

    吃完晚飯,將所有骨頭給了狗,還每條狗給了四個冷掉的煮土豆,程千尋又開始忙了起來。她在屋子的一個角落裡發現了些吊著的肉乾。

    看著這些烏黑、積滿灰塵的肉乾,被程千尋從浸泡的水裡撈出來,小心翼翼地刮去上面的氧化物和發霉的灰塵,戈登就皺眉。

    就連魯道夫都有點疑惑地問:「這個還能吃嗎?」

    戈登眉頭還沒展開:「都發霉了,我看吊了至少好幾年了。」

    「哪怕一百年也能吃,在中世紀只有貴族才能吃到這樣的肉,平民百姓大約只有比較寬裕時才有那麼一二片吃。」程千尋將刮好的再放進水裡繼續泡。也是因為這些肉乾實在太難看了,德軍才沒「徵用」了吧。也因為如此,或許至少三天的口糧就此有了。

    程千尋再將鍋子放到火上加熱,用熱水泡的話,等到明天早上,也許就能吃到肉了。不行的話就帶著,再找時間多泡泡、煮煮。

    戈登身嬌肉嫩,當然是睡在床上。給他睡了床,他還嫌要和魯道夫一起睡。

    餐桌太小,程千尋可憐兮兮的只有睡地上了。她索性就跟那些狗湊在一起,這樣的話會暖和許多。

    「你過去點,那麼小的個頭,卻還要占那麼大的地方。」那邊床上,傳來了戈登惱怒的聲音,以及「咯吱咯吱」的床在搖晃聲。

    「睜開你有色的眼睛看看,到底是你睡的地方多,還是我睡的地方多。別用你的美國屁股擠我!」魯道夫的火也大得很。

    「你擠我,勁還挺大的……」戈登咬牙啟齒著。

    就聽到那邊的床「咯吱~咯吱~咯吱~」作響,兩個人力氣都大得很,當然不是在做「那個事情」。程千尋真是又氣又好笑,轉了個身,摟著身邊另一條狗,閉上眼睛繼續睡。

    跑了一天,大約有一百公里,可這才剛開始。現在依舊是波蘭境內,去莫斯科的路大約零頭都沒去掉。隊友卻是這副模樣,怎麼樣才能帶著他們穿過茫茫雪海,而且一路上遍佈著德軍,而到後來還有反攻的蘇軍。

    怎麼辦?程千尋好迷茫,她伸出手,摸到脖子,將吊墜從厚厚的棉衣裡拉扯出來,捏在手中。現在也許只有這吊墜才能安慰她。

    要從其他方面想想,戈登和魯道夫確實不如從前,可從前她在隊友的眼裡又是什麼呢?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還需要隊友的照顧才能活下去。她得到多少幫助?自己也算不清了,真的欠他們太多太多了。

    現在難道因為隊友變弱了,而嫌棄他們,而且他們都是為了誰而來?

    想到這里程千尋釋然,而且此時心中對兩個二貨隊友充滿了仁愛和感激。

    「咚」的一聲,門突然被踢開了,隨著外面的刮進來的風雪,衝進來四個手中拿著鏟子、叉子人。其中一個就是今天的老頭。他瞪著血紅的眼睛,眼神中有著飢餓、也有貪婪,指著床上的魯道夫和戈登喊:「對,就是他們,他們有槍,一定還有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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